沈扶泽并不是一个谦谦君子, 他小时候残缺的家庭, 母亲离世后流浪的经历,常年打架的生活,塑造了一个性格狠厉且乖张的人。
虽然后来他被送去接受了良好的教育, 被教养成一个优雅斯文翩翩有礼的贵公子, 但是当伪装被撕碎,他血液里那一股嗜血野兽般的气息也会随之暴露出来。
羚羊在闻到狮子的气息会在第一时间用最快的速度逃跑, 可惜许景末没有嗅到那一丝危险的气息。
她急于拿回自己的书,于是她不仅没有快速逃跑,还朝前走了过去,走到沈扶泽的面前。
“书还我。”她向沈扶泽伸出手。
她没能拿回书,一股大力将她拽过去, 她整个人跌进那张宽大的真皮办公椅里,而沈扶泽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她交换了位置,变成她坐着,而他站着。
沈扶泽俯身欺进,他两只手臂分别搭在她办公椅背和扶手上,将她困在办公椅和胸膛之间。
熟悉的清冽味道将她萦绕。
有一瞬间她的脑袋是晕乎乎的,不知道是因为刚才的那一拽,还是因为这个人身上的味道。
“不用十个步骤。”沈扶泽的声音听起来比往常低沉沙哑,似乎在努力压抑着点什么。
“想要我忍不住,你做一件事就可以了。”
她看着沈扶泽浅棕色眼眸中倒映出的自己,手指不自禁蜷曲,指甲深深陷进手心那处烟疤里。
“闭上眼睛。”沈扶泽命令她。
她顺从的闭上双眼。
这是一个宁静的午后,天空很静,白云很静,沈氏大楼很静,五十二层很静。
她耳畔可以听见室内假山水池中金鱼戏水“潺潺”的声音,可以听见角落里茶壶烧开“咕噜咕噜”的声音,更远处,她听见这个城市车水马龙的喧嚣。
她陷入一片黑暗之中,她的手指突然被人一根一根扳开,温热的大掌覆住她的手,有着粗糙老茧的手指与她的手指相缠。
最后,她额头上落下如羽毛般柔软的触感。
转瞬即逝。
她睁开眼睛的时候,手已经被松开,周遭清冽的气息已散尽,沈扶泽不知道什么时候退开了,现在正在窗边灌自己矿泉水。
她的目光落在沈扶泽仰头喝水滚动的喉结上,再由脖颈线条一点点往上,最后停留在沈扶泽的唇上……
沈扶泽足足喝完一瓶矿泉水才折回来,空矿泉水瓶随手丢垃圾桶,他倚在办公桌边说:“一个月零五天。”
许景末明白沈扶泽这句话的意思是说那三个月的约定现在还剩一个月零五天,但是她不明白沈扶泽为什么在这个时候说这句话?
她也不知道,刚才,那是不是一个吻?
有时候沈扶泽让人很不能理解,他不按规则出牌,做事随心所欲,行为和作风都让人琢磨不透,这也是他的很多竞争对手对他头疼的原因之一。
大部分时间里,他整个人都透着一股子慵懒与漫不经心,但做决策的时候“快”“准”“狠”得让人措手不及。
他明明是一个打破游戏规则的人,却又偏偏如此遵守游戏规则。
她时常会觉得自己了解沈扶泽,至少比大部分人了解,但转眼会发现,她的这些所谓“了解”,其实是错误的。
时至今日,她与沈扶泽认识九年零七个月。
她仍然不了解他。
“我……我就先走了。”她从地上捡起书,飞快的离开。
她第一次落荒而逃,沈扶泽第一次没有留她,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的站在原地。
然而许景末从沈氏大楼逃离还不到四个小时,就又跟沈扶泽见面了。
原因嘛,按照两人的约定,这三个月她每周要去香杉路别墅住两天,这周她订下的是周六和周日两天。
今天刚好是周六……
沈扶泽还很贴心的“顺路”来接她,不过据她所知,沈氏大楼和别墅都在城市的北边,而她家小区在城市的南边。
这个顺路确实挺顺的,只用绕市区半圈就可以了,还可以一睹城市堵车盛况。
许景末琢磨着沈扶泽到的时间,提前十分钟就拿上东西下楼到小区门口等他。
倒不是她喜欢等别人,主要是怕沈扶泽又风风火火的直接上楼来敲门,到时候她又得找借口把沈扶泽堵门口。
能用的借口她都用过了,就连“我看了黄历今天不宜宴请客人”这种连她自己都不太信的借口她就用过了,有的借口甚至已经重复用过不下三次……她好累,她实在是想不出还能用什么借口。
而且沈扶泽最近好像越来越不相信她了。
十分钟后,一辆黑色辉腾在她面前停下。
沈扶泽这个人挺矛盾的,比如说他明明是个无论在什么场合都很张扬夺目的人,偏偏他喜欢低调的车。
他从驾驶座下来,从车头绕过来,为她拉开副驾的车门后顺势倚在车门上,说着:“等久了吧?路上有点堵车。”
实际上不是有点堵车,他是一路堵着过来的。
沈扶泽说着摘下金丝眼镜,两根手指摁了摁眉心,又重新将眼镜架回去,朝她露出个微笑。
他装得很精神,但是不难看出面容下隐约透出的疲惫。
明明可以让司机或者唐扬开,不明白这个人为什么这么热衷于自己当司机?
她手心朝上朝沈扶泽伸出手,道:“车钥匙给我?”
沈扶泽看到细白手心皮肤上淡粉色烟疤上的指甲印,眉头微微蹙起。
“干嘛?”许久,他问。
“我试试你这车的性能。”许景末说。
看沈扶泽还有犹豫,她继续说着:“我二十岁拿到的驾驶证,到现在五年驾龄,期间没有出过重大交通事故,算是个老司机了,你放心吧。”
她说罢就从沈扶泽手里拿过车钥匙,绕过去坐进了驾驶座。
沈扶泽倚在车门上怔愣了一会儿,才僵硬的坐进副驾。
而后跟她说了一路与车子性能相关的话题。
“沈老师”讲解得详细而专业,“许学生”听得认真专心,车内被教学气氛充斥着,中午的尴尬气氛已经消散得无处可寻。
但尽管如此,两人之间有一些东西,跟以前是不太一样了。
比如说以前她根本不会跟沈扶泽聊天聊一路,还是她并不感兴趣的话题,比如说她现在看沈扶泽居然特别的顺眼,比如说她最近单独跟沈扶泽在一个空间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尴尬,反而觉得无比的舒服。
车子抵达别墅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
别墅内没有开灯,远远望去漆黑一片。
“咳咳!”沈扶泽掩嘴咳了一下,说道,“最近电费涨价了,我就没让厨师再开着灯浪费电了,而且这里的安保其实还不错,应该不会有贼。”
这话说得没头没尾,然后许景末知道他是在解释之前他说的“是我让厨师走的时候留几盏灯,快年关了,贼多,开着灯假装有人在家,能防盗”,而今天“为什么又不留灯?”这个疑问。
实际上这个解释是多余的,因为许景末根本不会问。
从很多年前开始,他们就爱找对方的不快,沈扶泽常常把她气得脸红,但是也仅仅如此,他每一次都把那个“度”拿捏得很好,再过分也不会超过那个“度”。
她也一样,她是喜欢怼沈扶泽没错,但她也不会真的让对方下不来台。她拎得清什么是玩笑,什么是不尊重人,什么无伤大雅,而什么会让对方尴尬。
屋子里没有开灯,自然也没有开暖气,里面的温度并不比外面高多少。
沈扶泽顺着打开玄关处的灯,走廊灯,客厅灯,然后打开空调,过了几分钟,暖气逐渐上来,屋子里才暖和起来。
但是也依然太过于清冷。
人家都说,搬新家要宴请亲朋好友到家里“暖暖房”,增加点人气,可是他们的这个新房自他们结婚以来,除了唐扬,好像就没有别的朋友来过了,确实是……太过冷清了。
她总觉得,家不应该是冷清的,家应该有点烟火气,应该是热热闹闹的。
“沈扶泽。”
她喊了他一声,而后回过身笑着说道:“要不,我们改天找个时间,请朋友们到家里来办个派对吧?”
沈扶泽看着她,久久没有说话。
她以为沈扶泽不喜欢,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就是突然想起我家阿姨以前跟我说的,说她们那里搬新家的时候都会喊亲朋好友到家里吃个饭,暖暖房,说是习俗,然而我们似乎还没有请过朋友到家里来。当然,如果你不喜欢那就……”
“可以。”沈扶泽快速说着,“你想哪天办都行,想怎么办都可以。”
顿了顿,他又说:“实际上这栋房子写的是你的名字,它归属于你,你可以在这里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也可以任意的装饰它或者处理它。”
许景末看着偌大的屋子,她舌头打结,半天才问出一句:“为……为什么?是伯父的意思?”
“不是。”
“是我的意思。”
沈扶泽说。
第26章 想这么做,就做了。……
在与沈扶泽视线对上的时候, 许景末感觉自己的心跳停了一秒,而后,又以超过正常频率的跳动速度疯狂跳动起来。
“为……”她喉咙发干, 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问道,“为什么?”
换做以前她不会追问, 大家都是成年人, 有些暧昧的问题含糊过去会比较好,这样大家以后还能继续不咸不淡的相处。
追根究底的,搞得像是想要追寻什么答案似的。
沈扶泽看了她一会儿后移开了目光,说着:“当时没有想太多,只是觉得, 在商业联姻这种事情上, 女孩子会比较吃亏,所以……”
话到这里他顿了一下, 而后改了口, 语速也稍微快了些:“其实这都是借口,真正的原因……我不知道应该怎么说,因为,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原因。”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垂下眼睑, 那双金丝眼镜下浅棕色的眼睛安静的注视着许景末说,“就是想这么做, 所以就做了,没什么原因。”
沈扶泽这句话说完,屋子里又是长久的寂静,中午那种微妙的气氛再次袭来,充斥着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无孔不入。
然而这一次许景末没有办法再落荒而逃, 因为是她自己要追根究底的。
最终破了这种气氛的是许景末肚子发出的“咕咕”的声音。
她下意识按住小腹,想要藏住这个声音,然而很多时候越是掩饰就越是清晰,这一按,肚子直接“咕咕咕”连续叫了好几声。
在寂静的夜晚,偌大的屋子里,无比的清晰。
许景末:“……”
她第一个反应是,这下又要被沈扶泽笑话了。
算了,反正她习惯了,躺平任嘲。
“突然间好饿啊。”沈扶泽也把手放在小腹上,对她以及对她肚子里发出的声音视若无睹的说着往厨房走,“今天厨师刚走,菜应该还没冷,我去端。”
许景末:“……”
看着沈扶泽走进厨房的背影,许景末的心情一时间很复杂。
明明以前总爱找你不快的人,突然间事事为你着想,明明以前总爱怼你的人,突然间来为你解围……这种感觉很奇怪,她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如果一定要形容的话,那就是:她看沈扶泽又顺眼了一点。
沈扶泽将菜一一端出来后,许景末也摆好了碗筷。沈扶泽正要动筷子,被她打断:“等一下,我决定给我们这顿饭加个餐。”
许景末系着围裙进了厨房,十分钟后,她端着两盘生菜打底淋着番茄酱的爱心形状的荷包蛋出来,一盘放沈扶泽面前,一盘放自己面前。
她说着:“做别的菜我怕时间太久,等做好其他菜就冷了,所以只简单的煎了两个蛋,你尝尝,味道应该……”
“应该”后面的字许景末没能说出口,因为她看到沈扶泽面前那个爱心形状的鸡蛋已经被咬成了形状难看的“月牙”。
“好吃!”
沈扶泽夸了一句,然后把剩下的“月牙”也两口吃了,赞不绝口:“好吃!真好吃!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荷包蛋!”
这夸得毫不走心,马屁意味太强,许景末没理他,一脸无语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很多人都会觉得,像沈扶泽这样的富家子弟,他的每顿饭都应该由米其林大厨所做,他喜欢吃的也应该是鱼子酱,松露这样的高端食材。
但实际上沈扶泽最爱吃的食物是荷包蛋。
以前在破出租房里,妈妈每天上班之前会为他做好饭热在锅里,他午饭在学校里吃,晚饭回家吃。每一顿晚饭,除了一荤两素一汤固定的搭配,妈妈还会为他煎上一个荷包蛋。
妈妈煎的荷包蛋形状其实一点都不好看,有时候放太多盐,有时候没盐味,有时候还会煎糊掉,一点都不好吃。
但是妈妈过世以后,就再也没有人为他煎过荷包蛋了。
五星级餐厅里批量产出的荷包蛋固然造型精美,但是没有任何意义,吃起来也寡然无味。
妈妈离世到现在已经过了足足十三年。
十三年后的这一天,又有人为他做了荷包蛋。
非常、非常的好吃。
但是沈扶泽是这样一个混蛋玩意儿,有时候你看他特认真,满眼都是深情,实际上他内心毫无波动。相反的,当他心里特别感动的时候,他面上反而会装出一副毫不上心的样子,甚至还能不痛不痒开个玩笑。
“我好像听过这么一句话,要捉住一个男……”人的心首先要抓住他的胃,所以,景末,是我想的那个意思吗?
“打住!”沈扶泽的骚话还没说出口,就被许景末扼杀在摇篮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