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眼下杀不杀她,于越萧来说是个难题。
他收了八千金,理应要了越朝歌的命。可越朝歌手上握有血玉和跛叔不说,还找太医院施救,间接救了他一命,如此一来,也算于他有恩。
他是个恩仇分明的人,究竟会如何做?
越朝歌对此很感兴趣。
不过眼下,最重要的是买买买。
车架已经转入东市,鼎沸人声传入耳中。
碧禾难得出来透气,兴奋地撩开车帘往外探。
她们的第一站是玉器铺子,首当其冲便是梁信的商铺。
梁信是个有些风骨的人,继承“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志,他的商铺开在深深的巷子里。
越朝歌华贵的车架进不去,只好下车。
梁信早就在巷口等候了,见她躬身出来,忙笑吟吟地来迎,抬手让她扶着下来。
她今天不同以往。
往日都是穿着朱色紫色绸制裙裳,看起来端方华贵,美艳妖娆。今日她一改往日风格,穿了件桔纱绲边的白色圆领袍子,湛蓝的白蝶戏昙齐胸襦裙,看起来娇俏不失贵气。
梁信笑道:“长公主今日换了风格。”
越朝歌道:“想换便换了。裙裳穿在本宫身上,只要本宫喜欢便是了。”
梁信笑着迁就道:“长公主说得对。”
两人一前一后走着,碧禾跟在最后头。
她看着前面两个人的身影,甚至觉得有些般配。就是梁公子无官无职,有些配不上长公主。
越朝歌万没想到,这丫头竟然心里有这样的遐思。
梁信请了越朝歌就坐,亲手烹了茶,送到她面前。
“尝尝。”
越朝歌看也不看那杯茶,抬眸盯着他,眸子里笑意盈盈。
梁信无奈地叹了口气,“没有酒,喝茶吧。”
说罢又问了一句:“可有什么烦心事,大白天的要喝酒。”
越朝歌摇了摇头,大声道:“本宫是当今长公主,能有什么烦心事?”
似乎说得越大声,就越能证明她的说法。
梁信停下手上的动作,站在柜台后面,温柔的眼神近乎探究地逼视着她。
“长公主知道吗,有时候尊贵的身份并不能解决烦恼,反而会带来烦恼。倾国的富贵不能带来高枕无忧,反而会带来祸患。以及,过分美好有时候并不能吸引美好,反而会招来麻烦。当然,倘若长公主的烦心事不好说给我听,那便不说,只是不要否认自己的心情。”
他向来喜欢长篇大论,把简单的道理解释得很复杂。
越朝歌忖着他的意思,道:“你的意思是,本宫在你这里,可以尽情承认自己的情绪?”
梁信看着她的目光几乎虔诚:“希望可以如此。”
越朝歌笑起来,颇有些没心没肺:“好。那本宫承认,本宫有烦心事。”
碧禾听言,心想:长公主方才不是说不怕暗渊跑了吗,怎么眼下又为此事烦心?
她向来心思单纯,这回自然也没猜中越朝歌心中所想。
越朝歌两只手端起茶碗,小心翼翼地喝着烫茶。
梁信瞧见了,便抱着手中的檀木盒过来,摆到她面前:“先看看这些,都是准咯那什过来的玉,成色都是这一批里面最好的,做成玉碟玉盏都合适。”
他一边说着,一边打开折扇,轻轻扇着越朝歌搁下的烫茶。
越朝歌打开盒子,拿出里面尚未雕琢的玉块,前后翻看了一番。
“确实好玉。本宫都要了。”
梁信道:“长公主准备作什么用?”
越朝歌说:“还没想好。回去问问小弟弟,给他琢一个玩玩。”
梁信问:“小弟弟?”
越朝歌闻言一愣。她自己都没反应过来,她竟然不由自主就说到了越萧。想起越萧被调戏时那生气的神情,越朝歌唇畔露出笑容:“嗯,小弟弟。”
碧禾补充道:“是我们主子新收的公子。”
梁信似乎想起来是谁了,“那个刺客?”
他敛了眉目,眉眼平静得像初春的湖水:“那长公主的烦心事,是与他有关?”
越朝歌觑他一眼,端起桌上已经半凉的铁观音抿了一口:“你说过,本宫不说的话,你便不问的。”
她拒绝吐露。
梁信的神色彻底落寞下去。
越朝歌要了这批次的所有粗玉,找了几块成色最好的,要碧禾带到马车上,其余的由梁信安排,择日送入郢陶府。
梁信把越朝歌送回到巷口,连澜正在戍卫车架。
他的视线与连澜的不期而遇。
男人最懂男人。两人目光里的落寞似乎找到了知己,同时又视彼此为敌人,亮出利剑,惺惺相惜地相互缠斗。
当事人越朝歌表示完全不知情,她回到车里,便整理好衣裙的褶子,身子一歪,又躺下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已经到了晚膳时分。
东市的商铺都挂出了灯笼,越朝歌坐在樊楼三层,眺望整个京城。
无论经过多少鲜血洗礼,这座城市始终保持着小心翼翼的生活风格。没有人敢高声喧哗,没有人敢放浪形骸,每个人都缩在自己既定的安全壳子里,不敢自由伸缩,甚至连每家每户门口的灯笼,都恪守着这座城市的规矩。
樊楼的掌柜亲自上菜,总共十一道,道道色香味俱全。
碧禾打开郢陶府带出来的餐具匣子,取出银针,一样一样试过去,确认没有毒之后,再摆上餐具。
她有些犹豫:“要给暗渊公子摆一份吗?”
他还回来吗?
“摆吧。”
与碧禾的疑虑相反,越朝歌倒是很相信他能回来。
她撑着下巴,转头继续望向窗外的万家灯火。
她曾亲眼看到这座城市被血洗的惨状,老人跑得慢,被搡倒在路上活活踩死,小孩嚎啕大哭,唯恐引来追兵,惊骇的母亲捂住小孩的口鼻,生生把小孩捂到窒息。那时候,整座京城哀鸿遍野,血流成河。
越朝歌的父皇是个绝佳的丈夫和父亲,却不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他放权宦官,苛政暴律施于民,以至于越萧的父亲揭竿而起,反了他这个“无道之君”。
按说越萧的父亲治军已算严明,可在铁腕手段下,遭逢战乱,京城仍然动荡不安,变成尸山骨海。若是……若是再起一次战乱,又会杀死多少父母,遗留多少“越朝歌”?
越朝歌深深吸了一口气,调整心情。
她的烦心事不能与任何人说,不能让人察觉任何端倪。
越朝歌今日逛了一日,肚子早就饿了,刚打算不等越萧,忽然远远传来一阵利落的马蹄声。
她探头望出去,只见一骑黑袍迎风鼓起,马上的人英姿勃发,肃杀沉冽。
黑影纵弛,至樊楼前收了缰绳。
越萧翻身下马,把缰绳递给前来接应的店小二,摘下了兜帽。
那掌柜听越朝歌的吩咐,早就下来迎候越萧。此时见他容颜,一时间呆楞住了,竟忘了呼吸。越萧敛眸朝他看去,这才把他惊回了神。
碧禾惊喜道:“长公主果真料事如神,暗渊公子当真回来了!”
正巧越萧才从楼梯走上来,越朝歌朝他看去,勾唇笑道:“用膳吧,吃完饭随本宫去个地方。”
越萧脚步一沉,莫名有种不详的预感。
第15章 醉春 一阵叫人脸红的声音打破了寂静。……
今夜没有宵禁。
吃过饭,越朝歌把碧禾和连澜留在原地,让越萧陪她走走。
连澜还忌惮着越萧,有些担心。
越朝歌抬眼看了越萧一眼,安慰道:“连统领便安心吧,他暂时不会杀我。”
连澜一滞,拱手称是。
眼看着她们二人身影一高一低渐渐远去,又回想起今日梁信的视线,连澜心里升起一股怪异的感觉,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叫嚣。
越朝歌带着越萧走了几步远,忽然停住。
越萧猝不及防,差点撞到她身上,好在收势及时,身子堪堪稳住。
越朝歌转身,和他面对面。
她朝他招了招手,示意蹲下来点。
越萧不明所以。
越朝歌“啧”了一声,抬脚踩上他的脚面,“蹲下来点。”
越萧吃疼,躬身弯下腰。
越朝歌凑在他耳边,悄悄问道:“兰汀还跟着吗?”
越萧沉眸:“嗯。”
越朝歌又问:“有什么法子能甩开她吗?”
越萧默了默,道:“有。”
越朝歌仰头,眨眨眼,“什么法子?”
越萧说:“你要带我去哪里?”
越朝歌说:“都可以,人生嘈杂但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地方。”
越萧听得拧起了眉头。
人声嘈杂,但只有两个人的地方。
常年行走在暗处、没有生活的人,本就很难接近人声嘈杂的地方,或者说,他从前对“人声嘈杂”这个词从来没有体会。
不同于他的独善其身,越朝歌可以算得上是“见多识广”。
她仰头,脸上又浮现出他熟悉的,不怀好意的表情。
“去过醉春楼吗?”
越萧看着她的神色,听着这个楼名,莫名想起了那晚的蝴蝶结……他以为醉春楼是个酒楼,只是她的酒品委实不敢恭维。
他沉下眉眼,不自在地看向了别处:“别喝酒。”
越朝歌一愣,知道他想起了什么,轻轻笑道:“不喝酒。醉春楼就在这条街的尽头,埔头巷的第二家。接下来,看你的了。”
“嗯。”
越萧大概感知了一下方位,抬手拉上兜帽,修长白皙的手指动作着,系上了领口的垂绦。
他倾身低头,在越朝歌耳畔小声说道:“且在此处等我。”
说罢,越朝歌还未来得及反应,就见他一闪身上了边上店铺的栏杆,借力一个纵身,跃上对面的屋顶。
还没瞧得真切,黑影便几个起跃,消失在错落的屋宇之间。
没有宵禁的东市,人潮涌动。
越朝歌本就长得吸睛,眼下一个人站在人流中,没有了侍女护卫的保护,很没有安全感。
所有路过的男人女人都会对她投以目光,甚至有三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赤.裸.裸地盯着她楚楚动人的腰身垂涎欲滴。
越朝歌不屑给他们目光,走到边上的灯笼摊上挑灯笼。
卖灯笼的是个爷爷,他见越朝歌品貌贵相,穿戴不凡,便知道她非富即贵,于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热情招呼着。
“姑娘瞧瞧我这些灯笼,都是我家老婆子亲手编的,二十来年了,她的手艺很好。姑娘若是喜欢,带一个走?”
越朝歌一面听他说话,一面掠过架子上的几个灯笼。
最后,她的目光停在一盏鲤鱼灯上。那盏鲤鱼灯胖胖圆圆的,惟妙惟肖,很是可爱。
老爷爷忙道:“姑娘喜欢这鲤鱼灯,不妨带一个。鲤鱼跃龙门,时来运转呐!”
越朝歌抬手摘下耳朵上的坠子,递给老人家。
就在她抬手的瞬间,衣袖顺着往下滑落,露出白瓷一般的手臂。
原本就打量着她的富家子弟眼睛都直了,咵嚓收了扇子,呼朋引伴往这边走来。
老爷爷瞧见,垂下眼皮,把灯笼递到越朝歌手里,小声道:“姑娘这耳坠子太值钱,这灯笼权当老爷子送你了。你千万小心着后面那些人,来者不善呐。”
越朝歌提着灯笼,固执地把耳坠子勾在他的灯笼架上,转身看向那几个富家子弟。
那些富家子弟瞧见她的正脸,一抹下巴,加快了脚步,把她团团围住。
“小妹妹,一个人啊?”
“喜欢灯笼,哥哥给你买呀?”
“除了郢陶长公主,京城里竟然还有这样标致的人物,是哪家的姑娘,叫什么芳名?”
他们无礼荒诞,丝毫不掩饰眼里的欲.望,浅薄得令人作呕。
越朝歌甚至不屑搭理他们,低头把玩着手里的鲤鱼灯笼。
未想,那富家子弟劈手一夺,抢了她的灯笼扔到一旁。灯笼摔在地上,支架全断了,胖胖的鲤鱼瘪了下去。
“哥哥还不如灯笼好看吗?从了哥哥,以后要多少灯笼,有多少灯笼。”
他自以为眼前的姑娘不经世事,会被这种表面的利益引诱。又或者,他们就是想看纯洁小姑娘恼羞成怒的样子。
再三的冒犯终于触怒了越朝歌。
她赫然抬眼,勾起唇角。
一股无人能及的高贵气势陡然荡开。她盯着眼前的三个人,仿佛盯着一群蝼蚁。
红唇轻启,她缓缓浅笑道:“想要人皮灯笼,也可以吗?”
富家子弟们没听清,“什么灯笼?”
他们也无所谓了,“什么灯笼都可以,包你满意。走吧——”
说着,竟胆大妄为要上来牵她的手。
越萧溜了兰汀一圈,回来的时候,恰巧撞见这一幕。
他眯起长眸,深邃的眼瞳迸发出无限杀意,竹叶银镖陡然出手,带着主人的怒意,径直贯穿了三个人的手掌心,最后钉入街道的砖石缝里。
前后不过一瞬。眼见他们的血就要溅到越朝歌身上,越萧飞身一跃,荡开黑袍,裹着越朝歌退开十步之遥。
富家子弟们没缓过神来,盯着半路杀出来的这尊神仙,刚要迸发怒意。
其中一人感知到手上的疼痛和温热,才发现他们三人的手掌都已经被杀了一个血窟窿,此时正往外涌着鲜血。至此,三人才后知后觉,抱团哀嚎起来。
越萧隔着黑袍圈住越朝歌的腰,兜帽之下,锋利的眉目冰冷无比,睥睨着那三个人间蝼蚁。
肃杀的气场叫富家子弟直觉惹不起,可让他们忍气吞声也不可能。其中有个人叫嚣道:“有种、有种留下你的名字,爷不娶你当妾摆布你,小爷我的名字倒过来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