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女王不在家
时间:2021-08-02 10:09:11

  老胡倒是有些不好意思:“这个就算了,毕竟我们是老熟人了,你也帮了我们不少,如果不是你,我们工厂早已经倒了。”
  沈烈:“我也是想着能长久,毕竟我是挂靠在社办工厂。如果是老胡你这里,我就不客气了,但既然是挂靠在工厂下面,那咱总是要有个章程。”
  老胡想想也是,当下也就同意了,一年一千,对沈烈不算什么,但是对社办工厂来说,也够养活两个工人了,很有用的一笔钱。
  既然说定了,老胡便找了公社里相关的人,也包括王书记那里,大家自然都没意见,这两年形势发生了一些变化,大家都是这么干的,早就见怪不怪了,当下花了两三天时间办公社里的手续流程,走完了后,带着沈烈去工商部门,帮着沈烈注册了一个公司,公司名字沈烈倒是早就想好了,就叫三合羊绒公司,三合羊绒公司直接挂靠在油坊公社,登记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并登记沈烈为资金筹集人,其实这个所谓的资金筹集人就是股东的意思。
  这种登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怎么回事,后面也不会有什么争执,这么一登记,个人的企业也就变成了集体所有制的,以后做什么都可以方便了。
  比如现在,沈烈自己家两台梳绒机,另一台却放在东郭村,而路奎军也是将梳绒机陆续安装在亲戚朋友家,为什么,就是怕超过一定的规模限制,你规模大了,超出了家庭小作坊的规模,那就算是企业了,可企业是私营的,就存在一些麻烦了。
  登记完后,沈烈算是有了红帽子,只等着陵城的工厂盖好,就可以放开手脚干了。
  不过这个时候,几个梳绒女工却有些人心浮动了,有几个暗暗地找冬麦打听,想问问以后到底打算怎么着。
  要知道,如今两台梳绒机用着的梳绒女工,大多是本村的年轻姑娘媳妇,大家在这里干合适,但是如果梳绒机搬去陵城,只怕是这工作就要丢了,大家有些担心。
  冬麦见此,就和大家谈了这件事。
  梳绒机耗电量大,而且功率也大,在村里安置梳绒机只能是一时的,以后要想做大了,搬出去是早晚的,大家帮着梳绒,都干得不错,她当然也不会说不要大家干了,到时候陵城的厂房修好了,想跟着去的完全可以跟着去,到时候厂子里有宿舍可以免费给大家住。
  大家一听,多少放心了,宿舍能免费住的话,吃饭可以自己解决,村里去陵城上学的也不是没有,好几个呢,都是拿着网兜带着干粮,一口气带一星期的,她们既然去挣钱的,想艰苦一些就自己带干粮,想吃好一点还可以稍微买外面的吃,都不是什么大事。
  媳妇们多少有些担心,觉得自己长住外面不太合适,但是姑娘们就开心了,住在陵城,工作在陵城,陵城到底是大地方,可以长见识,现在这年头流行自己谈对象,说不定还能谈一个好对象呢。
  而就在这群人中,王彩云却失落得很,最近她娘说,明年就让她结婚了,得嫁出去了,那样的话,她婆家肯定不愿意她跑去陵城梳绒,这也意味着,她没法见到沈烈了。
  这让她心里很不是滋味,几天的功夫,一直蔫蔫的。
  也是恰好那一天,她遇到了林荣棠。
  本来对于林荣棠,她是没什么好感,同样是做买卖,林荣棠不知道比沈烈差了多少,她觉得林荣棠没本事。
  所以见到林荣棠后,可也没搭理。
  谁知道那天,林荣棠却找她搭话,直接张口问她,你喜欢沈烈是吧?
  当时王彩云一惊,她的心思被人戳穿了,她浑身不自在起来。
  林荣棠:“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去争取?你知道沈烈已经买了陵城的一块地,他就要搬走了,在陵城建工厂,而你要嫁出去,不可能跟着他去梳绒了,你以后估计很难见到他了。”
  林荣棠的话,一下子刺中了王彩云的心。
  沈烈早就结婚了,她知道,她并不指望自己和沈烈有什么结果,但是好歹能让她看到沈烈啊!
  林荣棠看着王彩云,眯起眼睛,冷笑了一声。
  他从派出所出来后,家里的梳绒机被抬走了,他本来以为自己私藏下的那些羊绒可以保住,至少自己还可以东山再起,可是谁知道,回来后,他怎么都找不到他的羊绒了。
  不知道到底是早就被人偷了,还是被孟雷东的人发现,直接搬走了,林荣棠闹不明白,他只知道,自己辛苦了这么久的一切,全都泡汤了。
  孟雷东不会再支持自己对付沈烈了,而自己血本无归,连最后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有了,他什么都没有了!
  眼下羊绒行业不好,他又因为欠了信用贷没及时还款被人家抓,以后是再也不可能从信用社贷出钱来了。
  这让他绝望,像一头困在笼子里的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而更让他难堪的是,孙红霞竟然真得怀孕了。
  怀孕的孙红霞把自己当奶奶一样,颐指气使,仿佛让所有的人给她当老妈子伺候她。
  有时候他脸色难看一点,他娘竟然劝他忍着:“咱们家落到这个境地,她怀着身子,现在怎么也得让着她,好歹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到时候拴住了,就不怕了。”
  然而他娘这些私底下的打算这让他更加感到屈辱和狼狈。
  他咬牙看向孙红霞,孙红霞却是嚣张地看着她,似笑非笑,简直是拿准了他不会戳穿她。
  他不免冷笑,他林荣棠有一天竟然被这个孙红霞拿捏着!
  一败涂地的狼狈和被孙红霞肚子拿捏的不甘,让林荣棠开始挖空心思地想对付沈烈,特别是看到冬麦含笑望着沈烈时的眼神,更让他想疯狂地破坏。
  自己过得不好,他们凭什么过得好?
  所以林荣棠冷笑一声,之后声音放轻,开始劝哄着王彩云:“如果你喜欢沈烈,那干嘛不为自己想想办法,你甘心吗,沈烈那么优秀,他明明对你也不错,但你却和他没什么缘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冬麦霸占着沈烈?你甘心吗?”
  王彩云一下子哭了,不甘心,当然不甘心了。
  沈烈明明对自己很好,要不然为什么给自己皮手套?她知道有些姐妹估计猜到她的心思,甚至有些看不起她,但她做错了什么,沈烈确实对她好啊!
  沈烈除了对冬麦外,就属对她最好了!
  这时候,林荣棠却递上了一条裙子:“这条红裙子,送给你。沈烈就喜欢女人穿红色裙子。”
  说完,他略停顿了下,看着王彩云道:“他们之间的事,没有人比我更清楚,沈烈就是因为冬麦穿红裙子才喜欢她,两个人才勾搭在一起。”
  王彩云惊讶地看着林荣棠,有些好奇,想问。
  林荣棠却道:“有些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说,这条红裙子送给你,今天沈烈不是就在老宅吗,这是你难得的机会,你要不要听,要怎么做,全看你自己。”
  说完这话后,他就走了。
  王彩云鬼使神差地攥着那红裙子,走到了角落,打开看了看,她记起来了,冬麦确实有一条类似的裙子,和这个很像,但是却又仿佛哪里不一样。
  冬麦的那条裙子面料好像更好,估计更贵吧。
  王彩云藏起来那裙子,失魂落魄地过去了老宅,老宅里,一台梳绒机轰隆隆响着,另一台却是关了闸门,两个梳绒女工正在清理刺辊那里残余的毛渣。这是一个维持工作,大概每个七八天她们都要这么做一次。
  王彩云站在门前,就听到里面两个女生说话。
  一个叫红雨,另一个大家都喊她三妮儿。
  红雨正笑着说:“今天冬麦又给咱们送吃的,她人可真好。”
  三妮儿:“可不是吗,我就想着,咱们就跟着她和沈烈干,等以后去了陵城,咱们看看,在那里谈个对象,不指望找个吃商品粮的,好歹找个和咱一样能打工挣钱的。”
  小姑娘们其实也都不傻,知道自己现在辛苦梳绒,大部分钱都是父母攒着给哥哥弟弟盖房子娶媳妇,以后嫁出去后,等于自己挣钱给婆家。
  农村也讲究门当户对,小姑娘们现在想明白了,结婚前给娘家挣钱也就算了,好歹养自己长大,再说也没多少时候,但是结婚后,不能自己挣钱养婆家啊,好歹应该找个也能挣钱的小伙子,两个人一起养家。
  农村里哪那么容易找这样的小伙子,陵城那里就好多了。
  红雨和三妮儿说着自己的打算,说着说着不知道怎么提起来,说冬麦命好,沈烈对冬麦好,像冬麦嫁的这才叫好,万年不变的话题,除了羡慕就是羡慕。
  然而门后的王彩云听着更刺耳了,她不甘心,凭什么冬麦命好,王彩云命就不好?自己差哪儿了?
  她低头看了看手中的红裙子,便过去了茅房,去茅房里脱下了自己的裤子,然后换上了红裙子。
  从茅房出来的时候,恰好她面朝西,西边的太阳落山了,天边红艳艳的晚霞像燃烧起来的火。
  不远处麦地里已经收割过了,麦子晒在场院里,暴晒过后的麦香带给人饱腹的满足感。
  王彩云曾经以为吃饱了就是满足,但是现在她觉得,她怎么都无法满足,除非像冬麦那样拥有沈烈。
  她低头,看着自己的红裙子,如火如荼的红裙子,并不像冬麦的那样美,但她觉得,自己应该比冬麦更好看吧。
  她就这么,穿着和冬麦一样的裙子走入了西屋。
  而与此同时,就在不远处林荣棠家老宅的屋顶,林荣棠藏在枣树枝后,看着王彩云走入西屋,笑了。
  他就知道这个女人一定会听话的,会乖乖地穿着红裙子诱惑沈烈。
  这就太好了。
  他要的就是这个结果。
  也许沈烈并不会中计,并不会和王彩云有什么苟且,但是只要王彩云穿着裙子走进去,到时候孤男寡女的,就百口莫辩了。
  他从屋顶上爬下来。
  王秀菊:“咋样了,到底能成不?我现在就冲过去捉奸?”
  林荣棠淡漠地看了他娘一眼:“就照我之前说的,多带几个人,大声嚷嚷,要把沈烈在西屋睡梳绒女工的事张扬的人尽皆知!”
  王秀菊:“那肯定的,这下子,他跳进黄河都洗不清,我呸,我看他怎么当模范先进,回头就让派出所抓他,耍流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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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烈想着陵城的厂房快盖好了,西屋的三台梳棉机最好是提前改造好,到时候运过去直接就开始输起来,原料方面倒是不担心,现在江春耕开辟的内蒙牧区的渠道收获很大,最近他那几个小兄弟陆续背回来不少羊毛,几个小兄弟挣钱了,他也攒下一些原料了。
  他埋头修理梳绒机,根本没注意外面动静,其实平时他这个人挺机警的,但是他做事专注,又是自家的西屋里,谁想那么多。
  他用螺丝刀拧下一个螺丝,想将梳棉机上的刺辊卸下来重新改造。
  王彩云走进西屋,就看到了低头专注干活的沈烈。
  大热天的,西屋里不太通风,闷得人难受,估计是太热了,沈烈没穿上衣,露出结实的后背来,后背晶亮的汗珠几乎在发光。
  村里男人不讲究,光着膀子的不是没见过,但是王彩云很少见过一个男人的后背像沈烈这样看得人脸红心跳。
  王彩云鬼使神差,就这么走过去,之后猛地抱住了沈烈,将自己的身体紧贴着沈烈的后背。
  沈烈本来正在专心地研究刺辊上的针布,突然间被这么一搂,几乎是肌肉的下意识反应,他左手一把捏住对方手腕,右手一揪,便将对方右手肘夹在胳膊下,之后猛地一个转身,手部腰部一起发力,将对方往前摔去,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动作迅猛。
  于是那边梳绒机屋里,就听到一声凄惨的尖叫:“啊——”
  这个声音一响起,大家乍听到这声音,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另外一台梳绒机出事了,赶紧跑过去,结果一看没事,大家懵了,之后才意识到是外面,于是都往外跑。
  一出梳绒机屋,轰隆隆的声音淡了,大家才听出来,是在西屋。
  大家忙跑过去,谁知道这个时候,敞开的大门处,却冲进来三个女人,手里都拿着棍子,其中王秀菊冲在最前头。
  王秀菊口里大喊着:“捉奸哪,抓流氓啊,沈烈在梳绒机屋里睡梳绒女工啦,沈烈不知道搞了多少女人,大家快来看啊!”
  她这么一嚷嚷,旁边两个也跟着嚷嚷:“沈烈乱搞女人耍流氓了!”
  那两个女人是她从娘家弄来的,本家媳妇,得了她一点好处,她喊什么也就跟着喊什么,反正就是来冲人数的。
  这几个女人叫唤起来,红雨和二妮气得够呛:“说啥呢,你们说啥呢!”
  偏偏这个时候,已经有街道上说闲话乘凉晒太阳的被惊动了,大家都纳闷咋回事,这一会的功夫,院子里倒有七八个了。
  毕竟王秀菊嗓门挺大的,大家想不听到都难。
  王秀菊得意地道:“大家快进去看,沈烈在里头搞女人呢!”
  大家面面相觑,真的假的,沈烈不是那种人吧?人家和冬麦关系多好,哪可能干这种事!
  王秀菊兴奋得脸都是红的:“搞的就是王彩云,姘头!”
  说着,她直接冲过去,一脚踢开了门:“快看!一男一女躲屋子里,这不是乱搞这是干啥——”
  然而她还没说完这话,就见大家伙表情不对劲。
  她扭头看向屋里,一看,惊呆了。
  只见地上躺着一个人,穿着红裙子,露着白生生的大腿,但是肩膀上,胳膊肘那里,还有脸上,都是污黑的机油,机油混着地上的土,还有零散的毛絮,那简直是像是要上台唱戏了!
  作者有话要说:  接下来几章林家玩完完。
  上一章提到了女主小孩两个多月翻身,评论大多觉得夸张。
  但我觉得这是小说,只要世上有一个宝宝是健康的且曾经两个多月翻身,就可以写吧,毕竟小说不是说要符合90%情况,可以去符合极端的甚至极端的1%是不是,男女主的儿子可以有个独特技能是吧?
  “勤劳爱学习的好妈妈”这么说:
  我有视频为证,我家二宝满月从婴儿床翻到了大床上。2个月睡整晚不吃夜奶,五个月试着挪动,5个半月会像大孩子一样跪着爬,还会抓着婴儿车站起来!25公分高的床中隔板,他会翻过去。但是我家大宝就是正常循序渐进的。也不知道二宝怎么这么厉害!
 
 
第144章 王彩云被抓走
  就在王彩云的旁边,沈烈赤着臂膀,两只手沾满机油,一看就是正在干活。
  大家面面相觑,不明白这是怎么了,纷纷看向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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