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靖安僵了一下,之后连忙从中山装里掏出来烟:“哥,你抽烟,你抽烟,这是玉林,好烟,是我不懂事,我刚才说那话不对,可哥你这是有误会,你误会了——”
然而,他这话还没说完,猛地就看到旁边一个人,皱着眉头,不敢置信地看着他。
陆靖安便呆了,无地遁逃,想解释,动不了嘴,想跑,迈不开步。
过来的人叫冯明华,今年二十三岁,是公社里小学的老师,她前一段才和陆靖安相亲,谁知道陆靖安总是若即若离的,不怎么联系她,她想着那估计这个没戏了,可正打算她继续相亲别的时候,他又来找自己,那意思好像还是想和自己成。
这么几次后,冯明华也纳闷了,谁知这个时候,江春耕找上来,说是陆靖安和自己妹妹谈着,确认下是不是那个人。
冯明华就跟着江春耕来了,没走近,躲旁边听着,结果她听到的消息,让她彻底震惊了。
陆靖安竟然是这种人,吊着自己,却和别的小姑娘谈?
冯明华其实也未必多喜欢陆靖安,不是说想吊死在这一棵树上,可又觉得陆靖安条件还不错,又一脸诚恳,才想继续下去,哪里知道人家玩这种骑驴找马的花招!
她可是为了陆靖安拒绝了好几个相亲的,没想到竟然遇到这种人!
她颤抖着手,指着陆靖安:“你,你可真不要脸!”
说着,过去啪的一下子,给了陆靖安一巴掌:“臭流氓!”
冯明华打了这一巴掌后,气得就跑了,江春耕见此,冲着陆靖安呸了一声,也忙拉着自己妹妹走,留下陆靖安,周围好几个指指点点看热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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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春耕骑着车子,冬麦坐后座,两个人往家走。
江春耕:“别难过,就是一垃圾,你想找,回头哥给你介绍好的,凭你这条件,男人其实好找,不说别的,就咱们村,我知道好几个以前对你有意思的,你可别为他难过。”
冬麦:“哥,瞎说什么呢,我根本没看上,我过去是想和他断了的,谁稀罕他!”
江春耕乐了:“那就是了,我早给你说,这脸越白的,越靠不住,还有那个林荣棠也是,就一娘娘腔。”
冬麦噗嗤笑了:“以后我要找,就找哥哥这样的,肯定靠得住!”
江春耕听到这话,摇摇头,倒是笑了。
这个时候道边麦地里,小麦已经没有冬天时的灰败,绿油油清爽爽的,不远处池塘里的水化了,泥土变得松软,柔和的风迎面而来,带来了池塘里水草的气息。
冬麦一扫昨天的郁燥,竟然庆幸起来。
她生下来的时候就被知青爹娘抛弃了,却有现在的爹娘收养自己,把自己当成亲生的来养着,两个哥哥对自己疼爱有加。
她结婚了,不能生孩子,一般人家的女人遇到这个,总归不会好,回到娘家很可能就被嫁给带着几个孩子的鳏夫,娘家还能挣点彩礼钱,可是自己娘家护着自己,无论外面怎么风风雨雨,依然还有娘家可以倚靠。
她又庆幸于自己生在一个伟大的时代,改革了,无论沦落到什么地步,她靠着自己的手艺做个小买卖,挣多挣少,总归能养活自己,如果早些年,哪有这机会,在家里吃白饭,谁能待见呢!
冬麦便想起两位嫂子,两位嫂子,也许有些自己的小道道小心思,也许对她有些不满,但能容忍她这么久,她已经很感激了,毕竟都是普通人,穷苦日子过来的,眼里就那么点东西,谁能豁达到彻底不计较呢。
她想着自己应该多挣一些钱,努力多挣钱,再多一些钱,家里人会高兴,她日子也能过得更好一些。
想到钱,一下子浑身都是劲儿,就像这春天萌发的麦芽一般。
“怎么不吭声了?”江春耕问。
“没什么……”冬麦说着这个,想起一件事:“最近家里估计得用驴车,我没法过来公社做买卖了,不过我倒是想到一桩,咱们这几个村,红白喜事啥的,我是不是可以试试,没准人家愿意买呢。”
江春耕听这个,摇头:“怕是难,咱家的鱼汤面,以前那是好东西,花功夫慢慢熬出来的,自己家的秘方,那种红白喜事的席面上,都是大锅饭,咱这个去红白喜事席面上就是大材小用,一般人家也用不起。”
冬麦却觉得可以试试:“咱不在农村里找,就在公社里找,我看现在有些人先富起来了,万元户什么的,还有公社里的干部,吃铁饭碗的,人家请客吃饭还是有点档次的,我那天听人家隔壁卖豆腐孟家两口子说,他家亲戚当时要转正,请人家吃饭,一顿饭竟然花了两百块钱!”
江春耕也是吓了一跳:“一顿饭两百块?这是吃啥啊?吃金子吗?”
冬麦:“谁知道呢,但人家说得是真事,这种事,编也编不出来啊,反正我觉得,咱穷,人家有些人有钱,你看我卖鱼汤面,五毛钱一份,竟然还有人天天喝呢。再说这个也不费事,我去打听,招揽招揽买卖,如果能成,我就专门给人家供过去,挣一点,也就是占家里的锅,不用驴车。”
江春耕:“行,那你试试看吧,反正成不成的都不要紧,你之前挣的那些,咱娘给你收着呢。”
冬麦:“哥,我知道,不过我想着,我用了家里驴车,那些钱,好歹家里也分点。”
江春耕皱眉,突然问:“你是不是怕你嫂子多想?有人对着你说啥闲话了?”
冬麦:“哥,我今天和你说这个,你别恼,就我这情况,离婚了,也没打算再结婚,有嫂子在,嫂子不嫌弃我,那是善良,我得感激,但我不能指望着嫂子必须善良容着我,人家不容我,那也不是人家的错,况且这不是一天两天,时间长了,谁也不乐意,如果搁我,我可能也不乐意。没有人和我说什么,可我觉得,我挣的钱,总也有哥嫂的份。”
她想了想,又道:“哥,今天咱们兄妹说体己话,我才这么说,你如果因为这个,觉得嫂子哪里不好,那我这个当妹妹的就先和你急了。”
江春耕沉默地骑着车子,自行车铃铛叮当响,车轮倾轧过初春的小路,略显松软的泥土留下一道浅痕。
江春耕在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沉重:“冬麦,无论啥时候,你都是家里的女儿,是我江春耕的妹妹,你知道吗?”
冬麦眼睛便有些湿润了,她忍不住将脸靠在他后背上:“我知道,哥,谢谢你。”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我们的沈烈就回来了!
大家对80年代可能会有一些理所当然的想法,所以文中所写,个别的可能会觉得不太对,我这里解释下:
1)80年代扶老奶奶过马路:那个时候学雷锋已经很盛行,扶过马路是好人好事,当然了农村可能过马路的少,但是冬麦是上过初中的,她初中还是很有可能出门专门寻找这种扶人的机会(初中在公社上,公社也有马路)
我随便搜视频,就搜到一个:70年代珍贵的记忆,家门前晒粮食,小学生扶老奶奶过马路
2)请客一顿饭二百块钱:大家肯定会觉得离谱,但这就是事实,因为我妈每每念叨,那个时候你爸如果有两百块钱请人家吃饭就能转正了(不知真得能转吗,但是200的梗她说了好久,那个时候我爸工资月六十,她特意提到了好几个月工资请客不舍得)还有什么提着一兜子乌龟还是螃蟹什么的,正好赶上人家请客,一下子卖了几十块钱够家里花好久了(这不是富裕地方,就是很贫穷的小地方,内陆不靠海,所以偶尔得来的海鲜可能比较稀罕),我特意搜了那个年代富裕家庭的相关资料,发现任何时候,哪怕很多人很穷,但依然有一些人可以生活富裕,甚至过着今天的我们许多人也许也没拥有的生活。
在这里,我可以把二百改成二十三十,以便让大家觉得更合适,但我觉得二百才是存在过的事实。
3)八十年代植树造林: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每年的孙中山逝世纪念日3月12日为我国的植树节,以纪念一贯倡导植树造林的孙中山先生。
自1981年12月以来,中国全民义务植树累计超过350亿株。
第40章 新的买卖
冬麦回去后,和自己爹娘提了,说了钱的事,江树理想了想,也行,胡金凤老大不乐意,她觉得自己闺女挣的,也没吃两个儿子的,凭什么要分。
冬麦坚持:“娘,还是得分,现在不分,将来难免留下后患,我宁愿少挣一点,也想挺直了腰板。”
胡金凤还是不愿意,冬麦再劝,胡金凤却问:“你嫂子是不是说啥了?还是你听到啥风言风语,她如果敢和你说什么,我这就把她叫来!”
冬麦跺脚:“娘,你可消停消停吧!”
胡金凤却气不过:“这些碎嘴的玩意儿,一天到晚怎么盯着别人家事!”
冬麦一听,便明白了,自己那天听到的闲话,估计她娘也听到过。
她笑了笑:“娘,你就听我的吧,我这不知道在娘家住多久呢,怕是嫁不出去了,我们想事情,总得往长久里想。”
胡金凤听这话,心里那个难受,难受得像是被一把刀子绞着心。
她眼泪落下来:“冬麦,要不你去城里找你亲娘去吧,城里和咱农村想法不一样,也许能让你过好日子,我知道你娘的名字,听说她回去后,分配到一个好单位,我帮你打听打听,能打听到,你去找她去吧!”
冬麦:“娘,你瞎说啥呢,你就是我亲娘,除了你,我还能有别的娘?”
她从来没想过城里的娘,城里的娘当初不要她了,这么多年,那个亲生娘应该知道自己在农村,但还不是没来找过,自己过得挺好,也长大了,更犯不着去找城里的娘了。
胡金凤哭了一会,也止住眼泪:“这么着吧,赶明儿我们全家开个会,讨论一下这个事。”
于是家庭会议很快就拉扯起来了,一家子坐在那里,胡金凤没提钱的事,也没提冬麦离婚的事,反而说起小时候,说小时候一家三个孩子,她拉扯起来多不容易,说当时江春耕看着冬麦,冬麦怎么差点被淹死,又说冬麦很小就会做饭了,给爹娘哥哥做饭怎么懂事。
最后说起自己死掉的女儿,那个本来占了“夏”字的女儿,说自己的女儿和冬麦多么像,说冬麦就是那个女儿投胎转世了。
胡金凤这一番说,说得一家子都落泪了,就连江春耕眼圈也红了。
两个嫂子也都低头不说话了。
胡金凤:“现在冬麦离婚了,离婚了她一直想挣钱,她挣了钱,给咱买吃的,买喝的,买雪花膏,还给孩子买东西,她这日子不容易啊!”
谢红妮眼圈也有些红,便说:“娘,你说的我都懂,冬麦确实不容易。”
胡金凤:“冬麦说了,她挣的钱,以后也分家里一份,我说不用,她坚持,她既然想分,那就分吧。”
谢红妮便忐忑起来,心里感觉出是冲着她来的,便忙道:“娘,冬麦辛苦挣的,我们肯定不能要!”
冯金月也忙道:“说得是,平时也给我们买东西了。”
然而胡金凤这话既然提出来了,她就很坚决:“你们不要,但是冬麦不给心里过不去,这样吧,到时候冬麦挣的钱,她挣十块,就留三块在我这里,我这里给记着明账,一毛钱也记清楚,到时候这些钱,算做咱们这一大家子的,以后家里有个红白喜事随礼,或者别的大家一起的事,就从这里头出钱,你们觉得怎么样?”
两个儿媳妇自然是没有不满意的,至少把这件事给落定了,农村人红包喜事都要随礼,省了自己的钱,但是又不用落下“伸手朝小姑子”要钱的名声,那真是再好不过了。
胡金凤想想这事,也挺满意的,之前冬麦挣的钱就是一件模糊的事,两个儿媳妇难免有些想法,现在算是敲定了,虽然分了三成给家里,但剩下七成冬麦实打实地拿着,而且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在农闲时用家里的驴车什么的,腰杆可以挺起来了。
冬麦明白自己娘的想法,对于这个分法,她知道对自己是最有利的了,而且娘借着刚才家庭会议,说了早些年一家子的不容易,把那些风言风语的话也堵住了,省了大嫂那里多想。
家里头和睦了,她便把心思用在挣钱上,这两天,她往公社里照相馆去了几次,一般结婚的都得照相,她在照相馆门口注意着,看看人家穿戴体面的就过去,问结婚时候在哪里请客,她这里帮着做菜,又把自己拎着的鱼和排骨都给人家尝尝,大多数是觉得消耗不起,太贵,也有的倒是觉得不错,不过冬麦一个人,不能把整个席面都包下来,她只能做一部分,人家觉得犯不着,当然还有一些,觉得席面上一般不用这个,反正五花八门的原因。
不过冬麦也不指望着一下子就能找到买卖,哪那么容易,这天,她刚从照相馆出来,迎面就见几个人往照相馆里走,冬麦看着其中一个眼熟,便多看了几眼。
那个人也看她,之后便认出来了:“你是——”
冬麦便笑了:“路大哥你好,我叫冬麦,之前我晕车,还曾经坐过你的车。”
路奎军其实记起来冬麦了,冬麦长得挺好看,他印象深刻,不容易忘,只不过他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冬麦。
不过他记得冬麦是一个羞涩寡言的小媳妇,当时在车上一直不怎么吭声,现在见了,倒是落落大方。
当下笑着说:“你怎么来这里?是要照相?”
冬麦看看路奎军同行的几个,认出其中一对应该是新人,估计要结婚,她便笑着说明了自己的情况:“打算找找看,谁家席面上能用,路大哥你们要不要尝尝?”
路奎军旁边的女人听了:“你是不是在公社旁边卖鱼汤?”
冬麦看过去,猜出这是路奎军媳妇,便忙道:“嫂,是的,我之前一直在公社旁边卖,生意还挺好,不过最近我家里用驴车,我也不太方便出来,先停了。”
那女人便笑了:“我表弟就在公社旁边上班,听他提起过,说味道不错。”
路奎军对冬麦说:“她估计是自己馋了。”
冬麦忙拿出来,取了干净的小碗,装了,给大家尝,说话间,她知道这果然是路奎军媳妇,叫牛金柳,旁边的是路奎军的弟弟,这弟弟比他小十几岁,现在正要结婚。
几个人尝了后,都赞不绝口,路奎军也连连竖大拇指:“比陵城饭店的好!”
牛金柳:“不错,我拍板了,咱家这次结婚的喜宴,得上这个鱼,对了,冬麦,你除了这个,还会做别的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