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女王不在家
时间:2021-08-02 10:09:11

  “我刚把那张穆桂英挂帅的画撕下来发现的。”冬麦心砰砰跳:“你说这里面是什么,该不会是——”
  心里泛起许多想法,比如发现了一箱子宝贝,比如发财了。
  “你先退后一步。”沈烈命令道。
  “啊……好!”
  冬麦有些被沈烈的语气吓到了,他脸色郑重,语气也谨慎,这让冬麦有些害怕,刚才发财的想法荡然无存,她开始瞎想也许里面藏着地雷,也许里面藏着可怕奇怪的什么。
  沈烈皱眉,小心地观察过那个暗柜周围的墙壁,并用指关节轻轻击打几下后,掏出打火机,取了一片枯叶点燃,之后伸入暗柜中。
  冬麦一动不动,屏住呼吸,心跳得厉害。
  沈烈观察了一番后,便将燃烧的枯叶捻灭了,之后拿来木棍,进入暗柜中。
  冬麦听到里面动静,他好像拨过来一个什么。
  接着,沈烈便直接伸手取出。
  那是一个用红布抱着的方方正正的东西,看上去是一个盒子,因为年代久远,红布几乎看不出原来的颜色,积满了黑灰。
  沈烈解开红包,层层剥开,就见里面是一个小木盒子,并没有上锁。
  沈烈抬眸看冬麦。
  冬麦睁大眼睛,有些兴奋,压低了声音说:“这是宝贝吗?”
  沈烈看她那样,笑了:“不知道,打开看看。”
  他小心地打开来,里面确实有东西,用布抱着,再次小心地打开这层布,便看到一只镯子。
  翠绿的镯子,流光溢彩。
  沈烈小心地捏起来,对着光照了照,通透晶莹,被光一照,镯子散发着温润的光。
  他并不懂这些,他小时候家里也许富裕过,但他记事的时候,家里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并没有机会去认识这些奢侈的物件。
  不过看得出,这是真的玉镯子,还应该是很好的那种。
  他捏着那镯子,对着阳光仔细看了一番,之后笑看着冬麦,压低声说:“你觉得这个怎么样?”
  冬麦都看傻眼了,也很小声地说:“这个肯定很贵,我听说我们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个金簪子,卖了不少钱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玉镯子,之后便拉过冬麦的手:“来,试试。”
  那玉镯子一到手腕上,冬麦便感觉凉凉的。
  沈烈看她手腕,纤细柔白,如今戴着这玉镯子,衬着皮肤光润柔和,便很满意:“你戴着挺合适的。”
  冬麦忙说:“快摘下来吧,我怕弄坏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着吧,等以后咱们家里条件好一些,合适的时候再戴。”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看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看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看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看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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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看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看,确实是好看。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爱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看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
  冬麦瞪大眼睛:“怎么可能,就一块表钱?”
  沈烈便道:“也许一千块?”
  冬麦诧异了:“这么贵吗?”
  外面的月亮从窗户照下来,落在她净白的面颊上,他继续逗她:“这种玉镯子据说都挺贵的,也许值两万。”
  冬麦顿时睡不着了,她甚至翘起脑袋,睁大眼睛看着他:“你是不是在瞎说啊!”
  想到刚才她是把两万块戴在手腕上,顿时觉得整个人不自在了。
  沈烈便笑出声,他低头,亲她的脸颊:“谁知道呢,我瞎说的。”
  冬麦没好气了,低哼一声:“原来你逗我玩呢!”
  看着她气哼哼的样子,沈烈眸光转沉,低头吻她的唇,喃声说:“那我不逗你了,我们好好睡觉。”
  当他这么亲她的时候,他想,男人和女人到底不一样。
  作为一个男人,他可是想得很,恨不得日日搂着她,她怎么就不惦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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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按说该是去公社里王书记家帮着采买食材,不过冬麦身上实在酸,懒懒的竟然不想起来,她哼哼着抱怨他:“都怪你,都怪你,害我那么晚睡!”
  她哼哼起来像小猪,沈烈便捏了捏她鼻子哄她:“那就再睡一会吧。”
  冬麦:“人家王书记家里还等着呢。”
  沈烈:“也没说多早去,太早过去买肉,人家看你心急,说不定不给你好价呢。”
  冬麦想想好像也有点道理,便也懒懒地重新闭上眼,迷糊着睡个回笼觉。
  不过心里却是想,自从结婚后,她好像是比以前懒散了,为什么呢,这都是沈烈害的。
  她甚至记得小时候看过的戏,当时不太懂,不过有些句子却是隐约记得,就是那个“从此君王不早朝”,沈烈就是那个祸国妃嫔!
  沈烈看冬麦迷迷糊糊地合上眼,轻手轻脚地下炕,先过去厨房烧火,早饭他们比较简单,熬一个稀粥,再把昨晚剩下的热热就是了。
  给灶膛里添了一把火后,沈烈提着桶出去,打算打水,谁知道刚出院子,就恰好看到隔壁的门开了。
  出来的是孙红霞,孙红霞端着簸箕,出门倒垃圾。
  她看到沈烈,愣了下。
  沈烈也默了一下,他觉得这个画面似曾相识。
  早上出门,看到别人家的媳妇走出来。
  不过才半年的功夫,别人家的媳妇成了自己的,而自己要娶的那个,成了别家媳妇,甚至连肚子都仿佛要起来了。
  沈烈淡淡地扫过孙红霞的肚子,看着是有些挺。
  他的唇嘲讽地动了动,之后便径自挑着扁担去提水了。
  孙红霞却站在那里默了好一会,不知怎么回事,她有些心酸。
  她终究没能坐着轿车风光进林家门,坐的是牛车,这让她总觉得,好像很不吉利,好像自己所追求的一切都将成为泡影。
  新婚洞房夜,林荣棠沉默而疏远,他说你怀着孩子,我不能碰你,免得伤了你,之后连衣服都没脱,就睡在另一个被窝。
  这倒是让孙红霞松了口气,她还没想好自己应该怎么让自己流产,她甚至还是处女之身,这些都需要想办法瞒过林荣棠。
  她其实是瞄上了冬麦,冬麦不能生,如果自己和冬麦在一起的时候,不小心流掉孩子,那就最合适不过了,所有的人一定会以为冬麦嫉妒自己。
  只是,真需要机会。
  而现在,抱着这么多心思,她看到了沈烈。
  她注意到了沈烈目光扫过自己肚子,以及他唇边勾起的那抹嘲讽。
  她默了一会,便明白了。
  沈烈看到自己的肚子难受了?他是想到自己的妻子不能孕育,而自己却怀上了,所以泛酸了?
  孙红霞轻叹了一下,倒是有些同情沈烈。
  你娶谁不好,非要娶一个不能生的冬麦,一辈子没个孩子,像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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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烈做好饭,冬麦才迷糊着醒来,她倒是有些不好意思:“早知道我应该起来,我做饭就行。”
  沈烈挑眉笑着说:“做饭这种事,我们可以轮着来,虽然你做饭好吃,但天天吃好吃的,时间长也就腻了,吃我做的饭,就当忆苦思甜好了。”
  冬麦知道他是故意这么说的,其实就是心疼自己。
  沈烈这个人和林荣棠不一样,和村里其它男人也不一样,他的许多想法,冬麦听都没听说过,但是他说出来后,冬麦便恍然,原来是这样,没错,他是对的。
  比如他告诉自己,人是没有二手的,这就让冬麦在心里思量了很久。
  冬麦吃着饭的时候,心里想着,她应该感激沈烈,不光是因为男女之间的喜欢,还因为他会教会自己许多东西,这些,是嫁给任何男人都不能得到的。
  她又想起霍志诚来。
  她有两个嫂子,戴向红和霍志诚,她觉得戴向红是个很能干的人,城市里铁饭碗,但是戴向红大体来说,应该是和自己身边的是一类人,而霍志诚不同,霍志诚凌厉直接,锋芒毕露,像一把刀。
  可冬麦在沈烈身上,却感觉到了和霍志诚类似的气息,只不过相比于霍志诚,沈烈更包容温润罢了。
  她心里想着这个,以至于去往公社的时候,话都不多。
  沈烈感觉到了:“哑巴了?”
  冬麦抿唇,笑着没说话,却用手扯了扯他的衬衫:“我觉得这样挺好的。”
  沈烈:“什么挺好的?”
  冬麦心情愉快,极目远望,这个时候麦苗已经过膝盖了,绿色的麦浪成片,有些已经开始抽穗了。
  她笑着说:“没什么。”
  沈烈:“?”
  他怎么觉得,她好像意有所指?
  冬麦笑说:“好了,不要问了,马上就到公社了,严肃点。”
  沈烈只好不问了。
  不过他想着,晚上他怎么也要逼问一番,到时候饶不了她。
 
 
第69章 寿宴
  猛骑了几下车子,便到了公社,按照之前说的地址,过去了王书记家,他家里是两室一厅的房子,屋子里摆设很好,有沙发空调还有冰箱,王书记媳妇陈亚从冰箱里拿出来香槟给他们喝,冬麦推辞不过,尝了一口,甜丝丝的,就是有些凉。
  陈亚和他们聊了聊,王书记的弟弟王元庆过来了,说是也跟着冬麦去采购,沈烈也就跟着去。
  自从上次后,冬麦也有些经验了,杀过去菜市场,买肉买鱼买蔬菜,专挑新鲜的,还价的时候大刀大刀地砍,弄得那些卖鱼卖肉的大老爷子都叫苦不迭。
  冬麦:“这次给便宜,下次我要买,还找你,你看我每次买,量都大,总不至于让老板你吃亏。”
  那摊贩老板一想也是,上次已经见过了,虽然这个小姑娘眼力好太挑,但确实两次跟着来买的量都大,给便宜也是应该的。
  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看到这情景,都有些惊讶,陈亚忍不住对沈烈说:“看不出来,你媳妇还挺厉害的。”
  乍看,好像是一个羞涩内向的小姑娘,不像是结婚过的,一般这种都腼腆,谁知道讨价还价这么敢。
  沈烈笑着说:“我媳妇主要是眼力好,她看得多了,懂这个,知道最低能多钱。”
  他其实也不太懂,随口夸夸媳妇而已,反正多夸夸自己媳妇总没坏处。
  不过旁边的陈亚和王元庆却连连点头:“多亏了冬麦,我们这次买食材,估计能省不少钱,那就回头麻烦冬麦再帮我们找几个帮工的,勤快点的就行,钱给不多,一天估计能给三四块钱。”
  沈烈听了,自然应着:“行,让她帮找就行,我们村好几个能干的,都勤快。”
  买好了食材后,陈亚找了一辆人力三轮车拉着,拉到了公社南边一处小院里,那是王老爷子的住处,院子不算很大,不过摆六七张桌子不成问题,院子角落还有葡萄藤架,冬麦琢磨着,还可以在葡萄藤下摆两桌,那样看着好看,听说有些身份的人都讲究雅致。
  王老爷子年纪大了,头发胡子全白,弯着腰拄着拐杖,看着比七十岁的年龄还要老,不过却很慈爱。
  他乍看到冬麦有些意外,说没想到她这么年轻,问了冬麦做菜的事,很感兴趣,说以前吃过冬麦爷爷做的菜:“那都是老早以前了,现在你爷爷不在了,我也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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