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忙不迭离开。
甄明珠黑线:“我根本没要你的房租和饭钱!”
不过于清寒的脚步更快了。
工资?
工资是不可能告诉你工资的!
想都不要想的。
甄明珠撇嘴:“这什么人啊。”
说完了又回想这人在学校做教授时的样子,竟然一丁点都想不起来了。
果然,人不能只看外表。
她甚至有一种想要连线于教授学生的冲动,想好生的问一问,他原来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儿。是他隐藏太深了,还是临床医学那边的传言实在是太过保守!
这人实际相处下来,真是跟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呢。
她原本觉得,于教授是一个外表儒雅,内里严厉的内敛教授。可是这熟悉了之后才发现,自己的看法截然不对啊。
最起码,严厉和内敛是不能用在他身上的。
这人十分外放了。
不过,别看他看着不靠谱,但是却让人十分有安全感了。
甄明珠想到这里,耸耸肩笑了出来,她没事儿琢磨教授干什么啊,真是闲着没事儿干了。
“哎,甄明珠,你是不是想要在那头儿种菜?”
于清寒从院子里探头往厨房看,问她。
甄明珠点头:“是的呀。”
于清寒又问:“你想种什么?”
甄明珠:“也不知道那边是个什么情况,我打算开一个小菜园子,种点番茄黄瓜辣椒什么的试试水。”
她疑惑了:“怎么了?”
于清寒乐呵呵的:“那种菜不得清出一块地?这个也不能指望村长和张宇他们,但是吧,我们有现成的劳动力啊。”
甄明珠:“???”
她瞬间恍然大悟:“黑衣人。”
于清寒打了一个响指,微笑:“不错吧?”
甄明珠忙不迭点头。
虽然她是要自己种菜,但是如果有人帮着干体力活儿,那很好的啊。
甄明珠:“这主意不错。”
于清寒:“行了,我先过去了,先审问,然后劳动改造。”
这人差点杀了他们,不给他们干个十年八年别想走。
他哼着小曲儿离开。
甄明珠也哼上小曲儿了,开开心心:“人多就是力量大。”
如果是她自己一个人,都不知道怎么办呢。
现在就好了呀。
有人一起,好像什么事情都不是事儿了。
甄明珠做蛋糕是很绝的,她上大学的时候为了攒生活费,在沪上某知名高级蛋糕店做过……代班服务员。虽然不是亲自动手。但是鉴于自己爱吃,她悄么悄的也没少留意。
要知道,他们店里买一块巴掌大小的小蛋糕就要一百多了。
她学会了,每吃掉一块,就是省了一百多。鉴于这样的心思,她虽然是在前边招待客人,但是对后厨儿也是上心的,虽说光看那是完全看不会的,但是甄明珠做甜点还是有点小天分的,只看皮毛,倒是也能做出一分独特的风味。
这也是林妍为什么高兴的原因。
在她心里,甄明珠就是高级甜点师啊。
甄明珠认认真真的整理需要的东西,他们这边发顺丰,她上午发,基本上第二天早上林妍就能收到了。如果再早一点,指不定晚上就可以。
甄明珠琢磨,自己今天做准备工作,明天早上一大早起来做蛋糕寄出去,争取晚上林妍可以收到。
而此时,林妍也收到了甄明珠寄过去的香椿,她其实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叫外卖,很少自己下厨,但是好姐妹寄过来的天然香椿,她肯定要自己吃掉的。
不然多伤明珠崽的心啊。
大晚上的,林妍难得的下厨,给自己炒了一个鸡蛋香椿,又闷了米饭。
同屋合住的姑娘冷心从房间里揉着眼睛出来,问:“林妍,大晚上的,你发什么疯呢?”
林妍:“我明天带饭。”
冷心:“!!!”
她震惊的看着林妍,不敢相信。
“你你你……你受啥刺激了?”
林妍低头尝了一口自己炒的菜,唔,好吃!
明珠说的好对,新鲜的食材,即便是不擅长烹饪,也能做的好吃。
她看着炒菜和米饭,当机立断:“我吃个宵夜好了。”
冷心:“???”
吃宵夜,她是能理解的,但是吃宵夜不是都吃个麻辣小龙虾,吃个烤串儿吗?你这大晚上的吃米饭炒菜的宵夜?她看着林妍低头狼吞虎咽,嘀咕:“真的这么好吃吗?”
她犹豫了一下,说:“给我也来一碗呗?”
林妍指了指锅子,很快的,两个女强人就都蹲在厨房过道儿的地上,蓬头垢面,不顾形象,呼啦呼啦的大口扒饭。
林妍:“呜呜,真是太好吃了。”
冷心点头,飞快的夹到了最后一口菜,满足的放入口中。
好次啊!
林妍:“!!!”
她怒道:“你动作也太快了。”
冷心立刻:“我刷碗,我来刷碗。”
不过眼神儿却瞟着林妍剩下的香椿,她说:“那个……要不,你都做了呗?明天我也带饭。”
林妍死鱼眼凝视,冷心:“我来做。”
林妍大喊一声:“不!”
随即说:“我来。”
冷心的厨艺,比她还次,不可浪费食材。
深更半夜,俩人在家里炒菜,油烟味儿和香味儿传出去,不少人就都吸着鼻子:“深更半夜的,谁家做好吃的啊……”
“炖肉吗?”
“不太像啊。”
“咱们这栋楼住的不都是加班狗吗?怎么还有人做饭……”
“真香啊……”
林妍住的是公司的宿舍,说是宿舍,其实是一栋公寓楼,两人一间房,但是整个大楼,都是他们公司的员工。大家都是吃食堂,可没几个人会下厨,那是常年不动烟火的。
然而现在……
深更半夜,有人报社。
太过分了。
林妍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勾起了别人的馋虫,憧憬的说:“我明珠崽崽还说要给我寄生日蛋糕,估计这一两天就能到……”
“啊,这也太好了吧?妍姐,求带飞。”
林妍:“明珠崽还说要给我寄香肠,可不是城里卖的这种哦,是农家土养的猪……”
“啊,好羡慕啊……”
林妍:嘿嘿嘿。
我得意的笑。
我的小姐妹,最棒啦!
邻里邻居还不知道呢,这次的夜宵,真是“深夜报社”的开始哦。
第22章 红珊瑚(三更合一)
现在的天气,其实还没有那么冷。
只不过郦城天气变化多端,走在大街上,穿毛衣的有,穿短袖的也有。都不意外。而靠近骊山这边,温差更大一些,所以甄明珠惯常都是套着毛衣,他们给元俊准备的,也是毛衣。
只不过……难得一次出来晒太阳,元俊倒是觉得有些热了。
自从来到这里,他就一直窝在房间里,开始是因为不能给人添麻烦,后来是因为要刷剧。如今,这八十来集的电视剧看完了,他的伤口也恢复了不少,终于出来晒太阳了。
许久不见阳光,乍一见真是觉得格外的温暖。
要说起来,他的伤口是好的很快的,比一般人都强很多。
不过作为大夫,于清寒不意外。毕竟,现代人从小到大就已经慢慢习惯了各种药物,反倒是阿九这样的古代人,是没有感受过什么抗生素,因此效果显著。
他有些热,问:“掌柜的,能给我倒点水吗?”
若是在宫里,但凡别人伺候跟不上,那可不是小事儿,作为皇子,元俊也习惯了有人伺候。但是在这里可一点也不敢托大。十分的谦恭,“我有些渴了。”
甄明珠听到他的叫声,说:“行,你要喝可乐吗?”
元俊:“……这又是什么?”
他不知道。
甄明珠提着一听可乐过来,说:“喏,就是这个。”
元俊好奇的看着这黑色的液体,犹豫了一下,想到掌柜的也不是恶作剧的人,就着瓶口喝了一口。
咦?
味道有点奇怪。
但是,一点也不难喝。
他低头又喝了一口,说:“很不错。”
随即又打量起瓶子来,说:“这个瓶子十分特别。”
甄明珠嗯了一声,说:“我这里特别的东西多了去了。”
这话不假,元俊笑着点头,很快的,他说:“这里是神仙之地,自然是如此的。”
甄明珠不置可否,她也坐在了长椅上,看着阿九,说:“你给我讲讲你们外而的情况吧?”
元俊点头:“好。”
他看得出来,仙姑对外而很是好奇。
“您想知道什么?其实若是让我说,我也不知道该从何地说起。”
甄明珠:“就从……你们有什么粮食作物说起?”
若是说这个,元俊倒是立刻:“大米小麦粟米玉米,这些都是有的。”
虽然他不事生产,但是却也是懂得,又补充:“地瓜土豆,也是有的,这还是本朝开国之际,圣人从海外寻来的良种。正是因为有这么些粮食,本朝才能越发的欣欣向荣。”
甄明珠毫不客气的吐槽:“可是这边干旱,人都要饿死了,也没看有人赈灾。”
要是这么说,元俊道:“可是,朝廷也免了赋税,凡事总归有利有弊。”
甄明珠撇嘴。
“据说那次圣人出海,还带回许多蔬菜种子,若不是三年干旱,中四省委实落不到这个地步的。”他又道:“不过我看这几日接连下雨,想来倒是上天有好生之德。”
甄明珠:“……”
她已经确认,阿九口中的肃朝那位,应该是穿越党。
不知用了什么法子,他增加了粮种,同时还有一些发明。
不过,这人应该跟他们不一样,毕竟,如果一样,那么可以带过去的东西更多,肃朝的改变就不止于此。
甄明珠没言语什么,反倒是笑了笑,继续说:“希望老百姓以后能过好。”
随即又说:“那你能帮我看一样东西吗?”
元俊:“可以的。”
甄明珠从屋里拿出黑衣人的令牌,说:“你帮我看看这个?”
虽然于教授说要挣阿九的钱,但是他们发现,其实也不是那么容易啊。毕竟他们对肃朝不了解,也没有办法确认黑衣人说的真假,这不,还是需要阿九做一个证明。
她说:“光头强说,这个是他们他们组织的令牌。”
元俊:“光头强?”
甄明珠:“就那个黑衣人,这不是变成光头了吗?光头一律称为光头强。”
元俊:“哦!”
他低头看:“这个……还真是。”
他说:“你看,这是一个影字,这就是比较有名的影子组织的标志了。这里背而是菊花标志和199,就说明此人在其中排在199位。影子组织是一个拿钱办事儿的组织,十分神秘,至今不知道背后是什么人。”
不过……他诧异的看着甄明珠,说:“这人招供了?传说中,影子组织的人都是硬骨头。失败宁愿自尽也不会多说半个字。”
甄明珠:“???”
她说:“那江湖传闻,还真是做不得准。”
这人让于教授折腾的什么都说了啊。
她感慨:“所以说,小道消息不可信啊。”
元俊:“……”
是吗?不是因为于神医用刑了吗?
真的不是吗?
不过,元俊没敢吐槽,只能继续说:“虽说是拿钱办事儿,但是大部分时候,干的都是杀人的勾当。所以他们组织用的是一个菊花的标志。”
甄明珠:“哦。”
她好奇的问:“那这个199,是排名一般般吧?”
元俊:“应该吧,毕竟前边还有198个人呢。”
甄明珠点头,总结:“这就是个差生。”
不过差生都这么厉害,还得加强防卫啊。
其实这些,光头强都已经说过了,但是吧,甄明珠觉得光头强未见得有阿九靠谱,所以再跟阿九这边沟通一下,还是不错的。
她微笑:“那你哥哥还真是挺恨你的啊,这都舍得花大价钱搞你了。”
元俊沉默一下,随即突然笑了出来,说:“我们本来就是竞争者,有什么真感情呢。他对付我,我回去,一样也要对付他。”
甄明珠看他这个样子,倒是觉得小花猫变成了大老虎的错觉,不过一转眼,还是一个小花猫。
她说:“那你什么时候走啊?”
元俊:“……被撵了。”
甄明珠:“你也不能一辈子在我这里。”
元俊:“尽快吧,我稍微好转,就走。”
他其实也知道,虽然这里千好万好,但是总归要回去的。
他说:“不知,我能否在外而做个标记?这样如若真是有我的人,会顺着线索找到我。想来我失踪这五六日,他们已经急疯了。”
甄明珠:“行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