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们回忆起这事儿之后又挨个唾弃了赵明月一顿,直接就把本来就受了大刺激的赵明月刺激的快要疯了。
队里的人是怎么对赵明月霍瑜是不在乎的,反正那些天之后她家里又来了几批客人,都是两眼放光的问她是怎么发现特务,怎么敢去抓特务的,末了一个个的还竖起大拇指来夸霍瑜真勇敢,让霍瑜尴尬的差点上班都不想去了。还好裴凛机灵把裴承昭拉了过来,这才让那些过来串门子给霍瑜吹彩虹屁的人散了。
当晚霍瑜就做了梦,穿着漂亮布拉吉的原主出现在她的梦里,她一出现直接就先跟霍瑜深深的鞠了个躬,然后霍瑜就听了一脑袋关于原主的故事。
这个故事也很老套,一时间霍瑜都分不清到底是霍锦绣的故事老套一些还是陈瑜的故事老套一些。
霍锦绣的故事是富家女恋上凤凰男,结果凤凰男出轨特务还害死了她。
陈瑜的故事是一个天真的带着傻气的姑娘被亲爹后妈算计,最后继姐一家踩着她们一家的尸骨上位的故事,而且故事的最后,那个傻姑娘重生了。
重生后的傻姑娘想着要报仇,她重生的太晚,回来的时候亲妈已经死了,亲弟弟也被下了毒看着就活不长了,她都做好了跟那恶心的一家子玉石俱焚的打算了,结果她殉职了的亲妈找上门来了。
后面的故事霍瑜就自己知道了,她唯一不知道的是原来陈瑜是自己自愿把身体让给她的,因为陈瑜觉得,作为一个人参精,霍瑜干掉李妍等人的希望比自己干掉他们的希望更大,而且李妍还有上线,想要抓到李妍的上线,凭她自己是不可能的。于是陈瑜思考了一天之后,主动把身体让给了霍瑜。
要说陈瑜爱国爱的可以自己去死,那陈瑜自己也觉得是太假了一些,她只不过觉得让霍瑜来做这些事情确实是要比自己来更简单的多。至少霍瑜是人参精,妖精怎么也会些法术,而她只能想着和李妍她们同归于尽。
她虽然把身体让了出来,但是却一直没有离开,她想要亲眼看着那些作恶的人得到报应。
直到那些人的报应来临那天,陈瑜才笑着和霍瑜道了谢,笑容明媚肆意,然后她朝霍瑜摆了摆手,消失在了霍瑜的梦里。
霍瑜知道,陈瑜是彻底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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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瑜走后的几天霍瑜看到霍瑾和霍琅时都会想起她,想起梦里陈瑜跟自己说的话,她说自己其实很想再跟霍瑾撒撒娇,想要抱一抱霍琅这个小弟弟。
可惜她没机会了。
在她做出选择的时候就已经没机会了。
霍瑜不会对陈瑜的选择做出反驳或者是其它的什么,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选择,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罢了。陈瑜觉得自己没有办法把李妍苏明远那些人全都抓出来让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所以她选择了放弃生命让霍瑜代替她来做这件事。谁也不能说她这种做法是错的,霍瑜想,如果她是陈瑜,有机会的会她会自己上,没机会的话她也会跟陈瑜一样选择让做得到的人去做。
她们这些做妖精的,都是爱憎分明睚眦必报,而陈瑜是人类,可受了那么多的苦,她的性子和霍瑜也差不离了。
不过霍瑜也不是那种多愁善感的性子,她惋惜了陈瑜两天之后又恢复了正常,平时该吃吃该喝喝,为了把自己情绪不对头那两天没吃好的肉补回来,她还特地拜托裴凌和裴凝帮她带了个猪脚回来,当天晚上就做了个海带炖猪脚,自家连带着裴家剩下的四个小孩儿一起七个人痛痛快快的吃了一顿。
裴凌兄妹几个自从爹娘去区里上班,大哥去部队训练去了之后四个人经常都会跑到霍瑜家里来吃饭。也不空手来,每次来都带着口粮带着菜,还给霍琅带零食,最后下厨的一般还是裴凌。他手艺好,吃的霍瑾特别满足,满足的让他都在考虑是不是该给裴凛和霍瑜做个助攻。
毕竟做弟弟的手艺都那么好了,做大哥的应该也不会差吧?要是裴凛成了自己的妹婿,那别的不说,至少他妹妹以后吃饭就简单省事了呀。
都不用她来做!
霍瑾的立场动摇了两秒——。
要不,要不,下次就给裴凛放放水吧,而且他都去部队里了,一年到头也难得回来一次,自己要是不放放水,说不定他妹妹以后开窍了就要喜欢上别的男人了。
霍瑾仔细想了想,比起别的男人来,那还是裴凛好一些的。
裴凛长得好,会干家务,跟那些酱油瓶子倒了都不会扶一下,觉得家务活儿就应该是女人干的男人来说简直是天差地别。
裴凛自身条件好,人也有出息,将来霍瑜要是跟裴凛结婚了,那霍瑜也不会吃苦。
这么一算,好像还真的是裴凛挺好的。
霍瑾的想法在邮递员敲开他家门让他签收了信之后戛然而止。
贴着邮票的信封上的字笔走龙蛇,每一笔都带着凌厉的气势。霍瑾忍不住赞了一声‘好字’,然后看见收件人那里写的是他妹妹的名字,而寄件人——是裴凛。
霍瑾的脸一瞬间就黑了下来。
他觉得,以裴凛的脸皮,他不用放水也是可以的。
都隔得那么远了,还能写信过来,他就说裴凛是觊觎他可爱乖巧听话懂事的妹妹。
呸!
这心眼多的像筛子的猪。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文里的霍瑾的工资,我是在网上查《军官薪金标准及补贴比例》,然后关于霍瑜的工资,我是查的制衣,鞋肥皂工人工资标准,有兴趣的小天使们可以去网上看一看。
第104章 、
火车站内,霍瑾背着行李上车前还在对霍瑜耐心叮嘱:“你和小琅两个人在乡下要注意安全知不知道,要是有什么问题就要第一时间去找支书和大队长他们求救,不然就去报警,千万不能硬碰硬。”
霍瑜牵着霍琅乖巧点头:“嗯,好。”
“还有裴凛。”说到裴凛时霍瑾的脸色还有些臭,他叹了一口气:“裴凛已经去部队去了,将来说不定还会遇到别的姑娘,我也不知道他对你的感情怎么样,可要是如果他有一天喜欢上别的姑娘了,你千万不要伤心。”
“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男人到处是,到时候哥哥在你找优秀的青年。”
霍瑜:“……。”
她觉得她哥在收到了裴凛的信之后就有些魔怔了。
“我这都是经验之谈,小瑜你别不当回事儿。”要知道他也是在感情路上受过挫折的人!
“我知道了哥,你赶紧上车了,车子都要出发了。”再让霍瑾说下去,他大概都能脑补到自己将来和裴凛在一起结了婚,然后裴凛看上了更优秀的姑娘抛弃了她,然后她整天拖着个娃儿以泪洗面的场景了。
一个大男人,怎么心里也有那么多戏。
这时乘务员吹着哨子催促还没上车的乘客赶紧上车,霍瑾把要说的话憋了回去,他弯腰揉了揉霍琅的小脑袋:“小琅,哥哥走了,你在家里要听姐姐的话知不知道?”
“知道。”霍琅认真点头:“我会听话的。”
“真乖。”霍瑾夸赞了一声,然后收回手看着霍瑜:“我走了,等到了首都再给你打电话报信。”
他这次回部队要先去首都看霍锦旭,然后再去还是看霍锦良一家,最后才南下回部队。哪怕现在火车车速慢,但青城县离首都也不算是太远,第一站选在首都才是最合适的,比先去海市再折回首都最后南下方便的多。不过这也是因为首都和海市的交通都很便利车辆也多,不然他还真得先去海市再转到首都,最后南下回部队。
霍瑜抬起手挥了挥:“去吧去吧,车子要开了。”
赶紧走吧,再不走她都要被霍瑾说的真的以为自己和裴凛有一腿了。
霍瑾笑了一声,拎着行李就往车上走,手还跟着挥了挥:“我上车了,你们回去吧。”
霍瑜和霍琅站在原地没动,不多时就透过车窗看到了已经坐在座位上放好了行李的霍瑾,她和霍琅同时朝霍瑾挥挥手,后者向他们露出一抹笑来,一口白牙在阳光下泛着光。
‘呜呜呜’——。
火车鸣笛了,笛音一落就车子就‘哐哧哐哧’朝前驶去,车子里的霍瑾也朝她们挥手,不多时便看不见火车的身影了。
“哥哥走了。”霍琅放下手仰着头看着霍瑜:“姐姐,哥哥什么时候再来?”
“不知道哥哥什么时候才有假期了,要有了假期哥哥才有时间来看我们。”霍瑜也跟着摸了摸霍琅的头,他人小头发也又嫩又细又滑,摸起来很舒服:“上一回大表哥和四表哥过来,也是我和你一起送他们离开的。”
“啊?”霍琅有些困惑的挠了挠小脑袋:“我不记得了。”
“那你肯定是不记得了的,那个时候你才半岁,就这么一点点大。”霍瑜拿手比划了一下:“那时候你还要我们抱着呢。”
霍琅都惊呆了,他呆愣愣的看着霍瑜比划的长度:“好小啊。”
“对啊,就一点点,明明只能喝奶吃糊糊,但是天天都想着要上桌吃饭。”
霍琅:“……。”
他不好意思的低下头拿鞋子蹭了蹭地板,倒是没有怀疑霍瑜是骗他,主要是因为他现在也挺馋的,遇到什么好吃的就想要上桌。
看他害羞的都快把自己埋进土里去了,霍瑜也就没有再逗他了。她把霍琅捞起来抱在怀里:“走,咱们去给你凛哥哥寄信寄包裹,然后姐姐带你去百货商店买衣服买糖糖,再带你去国营饭店吃饭。”
她今天是特地请了一天假出来的,除了要送霍瑾之外也是想要带着霍琅出来走一走。霍琅虽然是个才两岁的小豆丁,但是他比同龄的孩子都要聪明,而且将来她也是要带着霍琅去首都的,霍瑜不想霍琅到了首都之后在那些见识多的孩子面前自卑。
现在的人都是有鄙视链的,条件好的看不起条件差的,大城市的看不起小城市的,小城市的看不起乡下来的。像霍琅这样的就是属于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到了首都说不准会被人排挤。
霍瑜自己也不是没条件,在条件允许可以支持的情况下,她还是想要给霍琅最好的。霍琅没爹没妈,但霍瑜不想就因为这个让他自卑,没爹没妈,但有哥哥姐姐,有舅舅舅妈,霍琅一样可以比那些父母俱在的人过的更好。
听霍瑜说要带他去买衣服买糖糖,霍琅兴奋的搂住霍瑜的脖子,拿自己嫩呼呼的小脸蛋去蹭霍瑜的脸:“姐姐也买。”
“咱们先去看看,要是有喜欢的姐姐再买。”霍瑜自己不缺衣服穿,而且这个时候的衣服款式她都不怎么喜欢,比起买成衣她更倾向于买了布料回去自己做。
她现在也是个手工达人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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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瑜抱着霍琅先去邮局寄了包裹和信,然后带着霍琅一起去百货商店。
百货商店霍琅来的少,主要是霍瑜平时都要上班自己也来的少。不过许久没来了百货商店也没怎么变模样,柜台啊架子还是以前那些,货品也没有什么新鲜的,都是那些常卖的东西。
霍瑜抱着霍琅先到了买衣服买布料的柜台,霍琅兴致勃勃的看了一圈,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失落了下来:“没有小琅的衣服好看。”
柜台上就挂了一身霍琅能穿的衣服,海魂衫配军绿色裤子,霍瑜看了一眼,确实是还没有霍琅平时穿的好看。
霍琅的衣服要么就是裴凝帮着做的,要么就是霍家两个舅妈在海市和南方买的新颖鲜艳又时髦的,还有就是霍瑜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他人虽然不大,但是衣服确实是挺多的,就拿队里的人来说,成年姑娘都未必有霍琅一个还在长身体的小豆丁的衣服来的多。
而且霍琅喜欢颜色鲜艳,款式好看的衣服,像是海魂衫和军绿色裤子要是给别的小孩子那他们肯定是会高兴的撒欢,觉得除了军装之外就没有比这更气派的衣服了。但是霍琅漂亮的好衣服穿得多,哪怕是黑色白色军绿色灰色都能让裴凝给他做出花来,这百货商店挂着的这套衣服——他还真的是看不上眼。
霍瑜也看不上眼,她问售货员:“给两岁的小孩儿穿的成衣除了这套之外还有其它的吗?”
“没有了。”售货员摇了一下头:“这是我们这里卖的最好的了,而且这种两三岁的小孩子长得快,很少有人愿意来我们这里买成衣给那么小的孩子穿。”
现在的小孩子穿衣服都是捡前头哥哥姐姐穿过的旧衣服穿,一个轮一个,轮到最后衣服实在是破的不能穿的,那破衣服还能用来做尿布,塞枕头,或者是破布头拼床单拼枕巾。
这套衣服她们这里拢共就来了五套,四套都卖出去了,这是最后一套。可别小看这么一套小衣服,这价格可不低,一套衣服十二块钱还得要票。好多人看着这衣服心动的,一听这价格都打了退堂鼓。
霍瑜倒是掏的出这钱,但是她看不上这衣裳。她叹了一口气跟霍琅打商量:“要不咱们买布料回去自己做吧。”
霍琅点了一下头,又跟霍瑜提要求:“要小凝姐姐做,她做的好看。”
别看他人小,可他知道的多,他的衣服有姐姐做的也有小凝姐姐做的,姐姐做的衣服好看,可小凝姐姐做的比姐姐做的更好看,她喜欢小凝姐姐做的衣服。
“如果是小凝姐姐帮你做的话,那你的糖糖就要给小凝姐姐了哦,咱们不能让小凝姐姐白干活。”
“好。”霍琅爽快的答应了。
他有钱钱的,他的钱钱也可以买糖糖,到时候他不仅有糖糖,还有漂亮的衣服穿。
霍瑜见他答应的那么爽快也没说什么,和霍琅商量了一下之后就买了一块白色的的确良。倒不是霍瑜抠不愿意掏钱多买,而是因为县里的百货商店有的布料颜色真的是有限,而霍琅也不爱穿黑色,蓝色,灰色的衣服,霍瑜就更不喜欢了,她每次买布料也是遇到了有喜欢的好看的颜色才会买一些。
不过也没有关系,等过个两三年市面上就会有鲜艳的颜色了,到时候想穿什么颜色都可以。
其实霍瑜也不知道霍琅到底是像谁,他爱漂亮,爱臭美,有的时候也是个小戏精。霍瑜没和霍锦绣和陈建明相处过,也不知道她们的性格是不是和霍琅一样,还是霍琅因为早产,又因为接收了太多的灵力,导致性格突变了?
霍瑜的目光落在霍琅穿着小布鞋的脚上:“姐姐再给你买双小凉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