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庭害臊归害臊,可看到小姑娘红着小脸搀扶他的样子,怎么看怎么可爱。
茶花吃力扶起郑庭,除了重以外,还有臭。一种说不出来的酸臭,让她连打了好几个喷嚏。
“啊球,啊球,啊球......”
茶花揉了揉鼻子,吃力的扶着郑庭往村子里走去。
茶花也想把人弄到镇上的医馆去瞧,可看他那模样,怕是撑不到镇上,还是先去村里找赤脚大夫看看。
郑庭见自己把小姑娘熏的不行,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他这几天都在山里抓蛇,已经好几天没洗澡了。今天清晨被毒蛇咬伤后,他凭着一股意志力生生爬到大路上的,本来想着爬到镇上医馆,可那毒蛇毒性太重,他刚爬到村口就不行了。
村口路过那么多人,全是驻足观看的,没有一个人想过救他,他以为今天是死定了,没想到出现了个这么好看的小姑娘,还一点不嫌弃他。
茶花吃力把人送到赤脚大夫处,连忙让赤脚大夫给他医治。
“大夫,您快给这位小哥看看,他嘴唇发紫,话也说不出来,不知道是怎么了。”
赤脚大夫见秀才家的娇小姐弄了个小乞丐过来,惊讶道:“这是?”
“这是我在村口发现的,见人还有呼吸,便送来让您看看。”
“是这样啊。”赤脚大夫连忙检查起来,片刻道:“这小伙子想来是被毒蛇咬了,毒性已经在蔓延了,幸好他的伤口在手臂上,他在被咬的第一时间已经把毒血吸出来了,否则怕是早就没命了。”
“啊,被毒蛇咬了,那还有救吗?”茶花紧张道。
“应该没问题。我这边正好有治蛇毒的草药。”
茶花放下心来:“那就好。”
茶花想着还要去县城外祖母家,也不敢多做停留,丢下二两银子,提着包袱回去换身干净衣服。
郑庭此时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小姑娘离去。
茶花在县城住了大半个月,才回到许家村。
特地去问了赤脚大夫那人的情况,得知第二天就离开了,她才放下心来。
茶花没把救郑庭的事放在心上,可郑庭却把她放在了心上。
最近这段日子郑庭总是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不嫌弃他的小姑娘,通过多方旁敲侧击的打听,他才知道那小姑娘名叫茶花,是村里许秀才的千金,因着备受许秀才和秀才娘子的宠爱,她算的上是生活在蜜罐子里长大的,所以大家私下里都叫她娇小姐。
郑庭颓然,这般月亮般的人物,他们之间可谓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郑庭迫使自己不要去想,那不是他该肖想的,可他控制不住自己,小姑娘的身影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
郑庭十七年没进过村子,可为了小姑娘,他破例了,他实在太想见小姑娘了。
郑庭找了一套最好最干净的衣服换上,脸也洗的干干净净。可郑庭心里还是免不了紧张自卑。
他自认为最好最干净的衣服,其实也是破烂不堪的,是别人穿烂了扔了的,他瞧着还能裹身捡来的。
裤,裆依旧是破的。若是以前,郑庭不会在乎,他自由自在习惯了,这么热的天气,穿这样的还凉快。可那日小姑娘害羞不已,闭着眼睛都不敢正眼看他,郑庭第一次有了羞耻感。
家里没有针线,郑庭没办法缝补,且他也不会。想了想,郑庭拿了几根稻草,把破洞的地方给捆起来,虽然穿着咯人很难受,但好在不露了,小姑娘应该不害怕了。
郑庭是在中午最热的时候去瞧的茶花。他十七年没进过村子,不喜欢和村子里的人打交道。那些人见着他都是冷嘲热讽,都是嫌弃,他不愿意和他们有正面冲突。
他只想见见那个小姑娘。
茶花感觉这两天总有人在偷看她,可她仔细一看,又没有人,真是奇了怪了。
这天,茶花吃过午饭正欲去大槐树下乘凉,直接碰到了偷看她的郑庭。
茶花看着眼前骨瘦如柴的人,衣服破破烂烂的,就像是个乞丐似的。最独特的是他那裤子,裤,裆用几根稻草捆起来,怎么看怎么别扭,他到底是怎么走路的?
郑庭见茶花打量着自己,一张脸埋的低低的,紧张的不得了,他只是想偷偷看看她,可没想过会让她发现。
郑庭一颗心跳到了嗓子眼,她会不会嫌弃他,会不会厌恶他......
其实茶花根本就没认出郑庭是那次她救的青年小伙。那青年小伙当时脸脏的很,根本看不清楚。且茶花当时救人只是出于好心,根本就没放在心上,现下见到他,只以为他是个要饭的乞丐。
茶花一直深居简出,没事就闷在屋子里看书练字,对于郑庭,她只是有所耳闻,其他一概不知,根本就不知道他就是山脚下那个众人嫌弃的郑庭。
“你等我一下。”茶花对郑庭笑笑,随即进屋拿了两个馒头。
郑庭一头雾水的等在那里,看到小姑娘笑眯眯拿着两个白面馒头出来,他才反应过来。
“你很久没吃饭了吧,这两个馒头给你,这是我阿娘做的,很好吃的。”茶花笑着把馒头塞进他的怀里。
第115章
郑庭踌躇的看着手里的两个大白馒头, 一时间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好。
茶花也没想着让郑庭说些什么。
“我要去大树下乘凉了,你自便哈。”说着,茶花便往村里的大槐树下走去。
中午的大槐树下有不少人在乘凉, 茶花过去,一个个热情的和她聊天。
郑庭拿着两个白面馒头在暗处偷偷的看着, 见她一张小脸笑的灿烂,郑庭嘴角也跟着上扬。
*
茶花以为不会在遇到小乞丐, 可几天后她又在门口碰到了他。
他见到她好像很局促, 整个人手足无措的很,瘦可见骨的脸上还泛着可疑的红。
依然不变的是他那身衣服, 还有他裤,裆上绑着的几根稻草......
郑庭有种被抓包的羞耻感,他真的只是想来偷偷看看她的, 没想到又被她撞见了。
郑庭朝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茶花把这个笑理解成他饿了, 找她要点吃的。
茶花没说什么, 径直进屋又拿了两个白面馒头给他:“拿去吃吧。”茶花把馒头放在他手上。
郑庭在老鳏夫死后,便是一个人,他几乎没和人打过交道,如今想要解释不是来要吃的,但话到嘴边, 都不知道怎么解释。
郑庭傻乎乎拿着馒头,急的满头大汗,就是说不出个所以然。
茶花道:“小哥,你瞧你有手有脚的, 又那么年轻,去外面找份差事应该不难养活自己。你好好干,总比要饭强。你看你瘦的, 脸上都看不到肉。你以后的路还很长,还要成家立业,若是一直要饭,以后怎么养活自己的妻子和孩子?”
郑庭原以为小姑娘给他馒头,是不嫌弃他。现在看来确实是不嫌弃他,她把他当成乞丐了。可仔细深想,他过的可不就是乞丐的日子。
“我......”郑庭在喜欢的小姑娘面前结巴的很。
茶花也不强求,道:“你先别走,等我一下。”说着,转身快步进了屋子。
郑庭原本不想等了,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腿,干巴巴等了下去。
茶花进去拿了阿爹一条裤子:“这条裤子是我阿爹的。你拿去穿吧。”
茶花脸红扑扑的,不好意思的很。
她毕竟是个闺阁女子,送男子裤子,实在不妥。可看到小乞丐那裤子用稻草绑着,实在看不过眼,这才大胆施为。
郑庭正准备拒绝,可小姑娘还没等他说话,便红着一张小脸跑进屋去了。
郑庭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最终拿着裤子走了。
他本想敲门还裤子,可这样一来会对她名声有损,不合适。
郑庭之后便没去找过小姑娘。
那天她的话说到他心坎里去了,让他伤心难过的同时,也激起了他找活计的心理。
是啊,他这样下去,以后就只能要饭。小姑娘让他找差事,他就找差事。
郑庭在镇上溜达了好几圈,都因为名声不好,不会说话被拒之门外。
将近大半月后,郑庭终于找到了一个在码头搬重活的差事。
郑庭力气大,搬重活对于别人来说是个苦差事,对他来说却是一项生存技能。他分外珍惜这份活计。
一个月后,郑庭终于领到了微薄的薪水,迫不及待买了一身新衣服穿上去见茶花。
可他刚进村子就听到众人的议论声,让他刚升腾起的心悄然落下。
“茶花可真是眼高于顶啊,袁秀才那样好的人品家世她都拒亲,也不知道她想要什么样的!”
“可我听说好像不是这样的!那袁秀才在提亲之前,和许兰花有过一段啊,所以茶花才介意的,那天你没见许兰花一家和秀才一家因为这事儿闹翻了啊。”
“我觉得是茶花小题大做了。袁秀才和许兰花确实有过一段,可袁秀才也承认了,他们之间虽有来往,但是清清白白,且不会纳许兰花进府,茶花嫁过去也不会被膈应,可见袁秀才对她很是用心。这样好的亲事,她就因为这点小事儿给拒了,实在是太可惜。”
“可不是,袁秀才要是看上我女儿,我怕是想也不想就答应,当天就能让他们成亲。那袁秀才可是远近闻名的读书天才啊。以后当官的希望非常大,那茶花嫁过去,以后保不齐就是官夫人了。”
“就算当不了官夫人,当个富家夫人日子也好过的很啊。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也不知道茶花是怎么想的,她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
“人家阿爹是秀才,是远近闻名的夫子,茶花又长的水灵出挑,她的亲事只会更好,绝对不会差的,咱们还是别为人家操心了。”
郑庭听到小姑娘连袁秀才的亲事都拒了,心就像是被一只无形大手狠狠拽住,他呼吸都感觉困难。
那袁秀才他是听说过的,读书极为厉害,人也长的俊俏,家世还极好。这样的人都被小姑娘拒了,那他.......
郑庭无奈苦笑,只感觉身上这身新衣服碍眼的很,看到它,就等于看到了自己的野心,看到了自己的痴心妄想。
郑庭踉踉跄跄的回到自己屋子,暗暗决定以后都不去见小姑娘了,若是在见,他不知道还能不能控制住自己。
那个如明珠闪烁的小姑娘啊,注定不会是他的。
他们之间相差十万八千里,有着难以跨越的鸿沟。
郑庭又去码头搬货了,忍了一个多月,郑庭最终还是败给了心,他想见小姑娘,迫不及待想见。
郑庭又一次偷偷去了,这一次他十分小心,没有让小姑娘发现。
她真的好乖 ,平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待在屋子里看书练字。
幸好现在是夏天,酷暑炎热,小姑娘房间的窗户是打开着的,他这才能通过窗户看到她。
郑庭近乎痴迷的看着埋藏心底的小姑娘,越看,郑庭心里就越苦涩,因为他知道,他们之间是不可能的,永远都不可能,除非出现奇迹。
可是奇迹会出现在他身上吗?显然是不可能的,郑庭对自己有点自知之明。
小姑娘会认字,会写字,学识渊博,知书懂礼,而他呢,大字不识一个,什么都不会,空有一身力气罢了。
郑庭在茶花开始相看人家后,终于痛苦做出决定。他要远离这里,远离小姑娘的一切事物。让他眼睁睁看着小姑娘嫁给别人,他办不到。与其如此,还不如眼不见为净。
郑庭参军了,去边疆杀敌,也许远离她,他就不会那么痛苦了。
临走之前,郑庭又去偷偷看了一眼小姑娘。
这次他没看到小姑娘,许是她在屋里睡觉,窗户关上了。
郑庭失落,但也没办法,他等一会就要进军营,随大部队出发了。
郑庭看着院子里晾着的衣服,一件粉色的肚兜映入眼帘。
郑庭脸色通红。
小姑娘很喜欢穿粉色的,想来这粉色肚兜应该是她的。
郑庭做了有史以来最不要脸的事,把那件粉色肚兜给偷走了。
去了边关,生死未卜,有了这肚兜,也算是有个慰藉了。
茶花下午睡醒去收衣服,才发现自己肚兜不见了。她到处找找没看见,也死心了。
之后没多久,茶花就听说一场大雨把山脚下的房子冲垮了,里面住着个人,生死不知。
茶花觉得那些事情离她很遥远,只是听听,没把这事儿当成一回事。
时间悄然而过,转眼就过了四五年,郑庭从边关荣耀回京,被封了大将军,住上了华丽的府邸,手握大权,风光无限,可他依然不敢查关于小姑娘的消息。
夜深人静时,郑庭把藏了好几年的肚兜拿出来翻看,鲜嫩的粉色早就退了颜色,看着旧旧的,显然是主人时常翻看的缘故,否则不会褪色这般严重。
这么多年了,她肯定已经成亲了吧,也许已经是好几个孩子的阿娘了。
郑庭想起小姑娘甜甜的笑容,她就算是孩子的阿娘了,肯定也特别漂亮。
想到这些,郑庭心里泛起阵阵苦涩。
之前,他配不上她,不敢肖想。
如今,能配上他,可她已为人妇,他还是不敢肖想。
“将军,您如今荣耀回京,皇上放您两个月假期,让您回故乡看看,您看什么时候启程?”侍从道。
郑庭抿唇,本想说不回去了,可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来。
罢了,还是回去看看吧,看看那个小姑娘过的好不好。若是不好,他就回去给她撑腰,就当报恩了。
“准备一下,明日便启程吧。”郑庭道。
“属下领命。”侍从说罢,又道:“将军,皇上赏赐的十个美人如何安顿?今夜您想让哪位美人伺候,属下这就去安排。”
“你们跟随我许久,一个个都还未成家,这十个美人你们看上了谁,就带回去成亲,务必好好待人家。”他这批手下都是他的心腹,跟随他好几年,未曾成家,给他们挺好。
“将军不可啊,这是皇上赏赐下来给您的,怎可......\"
“皇上赏赐给我了,那我就有权做主,立刻按我说的去办。”
“那要不给您留一个!”将军这么多年身边一个女人都没有,就连军营里的军,妓都未用过,也太清心寡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