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庭现在深得许子涛和许氏的信任,完全没把他当外人。
殊不知就是这个内人,把他们的女儿无声无息的拐走了。
茶花听到阿娘说不去,原本还准备喊小桃的,现下也不喊小桃了。
开玩笑,好不容易和将军独处,她怎么能错过。
郑庭倒是不知道茶花的小心思,只是今日娇小姐打扮的格外娇俏好看。
哪怕他天天看,今日都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月牙白的长裙上绣了几朵黄色的雏菊,配上她如雪的肌肤和精致的五官,简直让人移不开眼。
他以前一直觉得娇小姐穿粉色好看,如今第一次见她穿白色的衣服,没想到更适合她,清丽动人,清新干净,就像他摘的野百合一般,甚至比那百合更加娇美。
茶花见将军直勾勾盯着她看,唇角微微上扬。
她十五岁之前,五官没有完全长开,是那种娇憨可爱型的,穿粉色衣服好看,可到了十六岁后,五官渐渐长开,素色的衣服更适合她。
上辈子她就很喜欢穿清新淡雅的衣服。
刚重生回来,没有银钱置办新衣服,最近抄书挣了不少银子,故而才做了一身。
今天是她第一次穿。效果和她想象的一样好。
茶花收拾打扮好,知会了许氏一声,便和郑庭一起去镇上了。
自从郑庭上次和许子涛一起坐过牛车以后,路过村子的牛车也载他了。
就算不看在郑庭的面上,也要看在许子涛的面上。毕竟郑庭现在不仅住在许子涛家,更深受许子涛器重,这些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间传遍了十里八村。
郑庭和茶花虽然是坐一辆牛车,但男女有别,茶花挨着几个婶子坐,郑庭挨着几个男子坐。
一路上,牛车上的几个婶子都在夸茶花好看,知书懂礼什么的,话里话外都透着交好之意。
毕竟茶花是秀才千金,这种身份她们可不上赶着交好?
茶花也笑着和她们说话,丝毫让人挑不出错处。
没一会儿,牛车就晃晃悠悠到了镇子口。
茶花和郑庭给了车钱,下了车。
到了镇上,茶花就带着郑庭前往三味书舍,一路上茶花都感觉郑庭在紧张。
紧抿着唇,一板一眼的跟在她后面。
茶花哭笑不得,但也理解他现在的感受。她第一次去卖书的时候,也有这种感觉。
“相公,别紧张,你要相信自己。”
郑庭面容严肃的点点头:“嗯。”
茶花见他还是紧绷着,也不知道说什么了。
到了三味书舍,茶花和掌柜熟络的打了招呼,然后开始介绍郑庭。郑庭第一次来这种地方,还有些生涩,只是淡淡和掌柜聊了两句。
掌柜看了郑庭抄写的东西,道:“这字算是可以,两百文吧。”这书籍的字数也算不得多,两百文已经算是很公道的价格了。
茶花心里预估的价格也在两百文之间,听到掌柜这么说,转头看问郑庭:“你觉得怎么样?”
郑庭当然觉得好,他从来没想过第一次抄书能卖到两百文,对他来说已经是天文数字了。
但心里是这么想的,面上却不骄不躁,点头道:“可以。”
“那好。”掌柜立刻就拿了两百文出来。
郑庭捧着铜板出了三味书舍,还感觉在梦里似的。
想他上半年还在为一日三餐奔波发愁,下半年不仅有了个如花似玉的媳妇,还读上了书,更抄书挣了钱,可不就是跟做梦似的。
茶花见郑庭高兴的傻了,整个人死死盯着手里的铜板,跟没见过钱似的,真真是哭笑不得。
茶花的笑声惊醒了郑庭,他看着手里的两百文,还没捂热,就直接递给了茶花:“拿去买些你自己喜欢的东西。”
他知道上次给她的那些钱,她都没花在她自己身上,基本上都用来给他买纸练字了,估计现在也剩下不了多少。
如今他挣钱了,自然是想让她买喜欢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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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们,初吻初吻。
第55章
茶花怎么也没想到郑庭会把两百文全部给她。
“这.....你自己拿着就是啊, 我自己有钱的。”她抄书的银钱是他的三倍之多,怎么都比他有钱多了。
不过对于他的态度,茶花心里暖暖的。
她的将军啊,不论何时何地, 率先想到的永远是她。
“相公, 你自己留着用。”茶花压低声音道,大街上她也怕喊‘相公’让熟人听到。
“没事, 我没有什么可买的, 你拿去吧。”郑庭觉得自己就是个糙男人, 如今在许家有吃有喝的,日子已经很好了,不需要再乱花钱。
“还说没什么买的,我瞧着你就该再添一套衣服。”茶花打量着他的穿着,他浑身上下拿的出手的就是上次给他买的青碧色的短打,其他衣服基本上全是补丁。
茶花虽然有私房钱,但也不敢明目张胆给他添置, 毕竟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 若是她做的太明显, 阿爹阿娘难保不会发现。
上次给他买鞋,她都是想了好久的借口。
如今他挣钱了, 能光明正大的买衣服,茶花怎么可能要他的钱。
“没事。那些衣服还能穿。”郑庭对于穿着真没什么要求, 他想着娇小姐能吃好穿好就行,至于他就是个糙男人,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
“不行,今天咋得去添置一套新衣服。”茶花一锤定音。
郑庭道:“真不用。花那冤枉钱干嘛。”
茶花听的不乐意了:“这怎么能叫花冤枉钱呢!走,今天你得听我的。”像他这样的想法, 难怪当初第一次见他,他就跟个要饭的叫花子似的。
“哎。”郑庭无奈叹了口气,只好跟着茶花走。
茶花带郑庭去了卖络子的铺子,她和老板娘认识,买衣服也能便宜些 。
“茶花,这位是?”老板娘好奇的看着郑庭,这人眼生,瞧着没来过。
“这个......”茶花还得想想:“这个我喊郑大哥。”
“哦。”老板娘点头。
茶花冲老板娘笑了笑,随即对郑庭道:“郑大哥,这些衣服可有看中的?”
郑庭瞧了瞧,问老板娘道:“哪套衣服最便宜?”
老板娘没想到郑庭会这样问。在她印象里,茶花家是富庶人家,这茶花喊大哥的人,不该买便宜衣服吧?
郑庭见老板娘没搭腔,又问道:“老板娘,你这里哪套衣服最便宜?”
“哦,这边的衣服价格都还不错。”老板娘连忙回过神来,指了指挂在最下面一排的麻布短打。
“多少钱?”郑庭问道。
茶花见那些麻布衣服都是庄稼人下地干活穿的,哪里适合将军,连忙道:“郑大哥,你买那种衣服干嘛?咱们不要那样的。”
郑庭没有回答茶花的话,而是继续问老板娘:“那麻布短打多少钱?”
老板娘道:“三十文一套。”
“成,那来一套。”郑庭当即就准备掏铜板。
茶花见此,还想继续劝,郑庭道:“我就喜欢这种衣服,穿着凉快。”他一个糙男人,有衣服穿就行了,干嘛非要挑那么好的。有那闲钱,还不如存着干点别的。
茶花见郑庭固执的很,八成是劝不住了,哎,算了,由他去吧。
郑庭付了钱,两人一前一后的出了铺子,郑庭陡然想到什么:“茶花,你先在这里等我一下,我还有点东西没买。”
“什么东西啊?”茶花好奇。
“没什么!”郑庭准备进去。
“我陪你进去吧。”茶花见郑庭又要进铺子,还以为他要买什么东西,想着进去帮着他挑选一番。
“不用,我很快就好,你站在这里别动。”说罢,郑庭不等茶花回应,径直进了铺子。
老板娘见郑庭去而复返,一脸好奇:“小伙子,你还要买什么东西吗?”
郑庭脸色怪异,站在柜台前踌躇着半天没说话。
老板娘忍不住重复问道:“小伙子,你是要买什么东西吗?”
郑庭神情尴尬,干咳了两声:“你这里有卖裤衩的吗?”他要不是怕娇小姐在外面等久了,还真有些说不出口。这老板娘毕竟是个女的,他一个男的还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买过裤衩那玩意儿。
虽然家里现在也有两条,但是终归是粉色的,他还是想穿点正常颜色的。
一个糙男人穿粉色的,他在书塾上茅房都要遮遮掩掩的,真是不得劲。
“有的。你过来这边选一下吧。”老板娘道。
“不用选了,你直接给我拿两条就行。”只要能穿就行:“对了,要最便宜的那种。”
老板娘:“........”
“最便宜的那种也是棉布的。”
“嗯,可以。”
“那你要什么颜色的?”老板娘也听出郑庭声音里的急促了,利索问道。
“只要不是娘们穿的颜色就行。”郑庭对这方面一点不挑。
“好吧。”老板娘嘴角抽了抽,连忙去给他拿了两条蓝色的裤衩:“一共二十文。”
二十文?这么贵!郑庭只是在心里想想,面上没有表现出来。
连忙付了钱,提着东西出去了。
茶花见郑庭许久没出来,都想要进去了,但想着之前他不想让她进去,她还是耐着性子在外面等。
每个人都有私人空间,她尊重他。
“好了?”茶花问道。
郑庭点头:“好了。”随即把手里剩下的铜板都递给她:“我没有别的东西要买了,这些铜板你拿着吧。”
茶花:“........”
“对了,还要买点肉回去。”郑庭想着上次娇小姐挣钱了,给家里人买了东西,还割了些肉回去,他如今也挣银子了,自然也要表示一下。
只是他不能给许夫子和师娘额外买东西了,除去买肉的银钱,怕是没多少钱了,还是先紧着娇小姐用吧,等他以后挣钱多了,再亲自给他们二老买礼物表示感谢。
“行。”买肉茶花不拒绝。毕竟都是大家一起吃的,而且这也是郑庭的一番心意。
两人说定,径直往菜市场走去。
“来三斤大肥肉。”郑庭豪气云天。
大肥肉是时下最好的肉,也是卖的最贵的,要十七文一斤,郑庭这算的上大手笔了。
但茶花可不愿意吃大肥肉,腻人的很:“咋们还是买五花肉吧,然后在买些骨头回去炖汤,大肥肉吃着太腻了。”
“大肥肉吃了长身体啊。”郑庭道。
“可是我都吃不下去,怎么长身体啊?”茶花道。
“那好吧,听你的。”娇小姐喜欢什么那就买什么。
最后两人买了三斤五花肉,两斤筒骨,花了五十九文,老板想把铜板凑个整数,又割了一小块肉放一起,一共六十文。
买好肉,茶花就准备回去了。
郑庭一直跟在她后面,快到镇子口的时候,暗戳戳问道:“你什么都不买吗?”
茶花瞧着他那样子,真是哭笑不得,好像她不花点他的钱,他心里不痛快似的。
不过心里蛮感动的,将军就是这么个实性子:“好,我买。我想吃冰糖葫芦了,我去买一串冰糖葫芦。你要不要?”
郑庭摇头:“不要。”那种娘们和小娃娃吃的东西,他不要。
茶花和郑庭回到家已经快中午了,今天休息,一家人都在家,茶花连忙把肉送到厨房准备弄来吃了。
三斤的五花肉,许氏当即决定做成红烧肉。
没办法,五花肉做成红烧肉是最好吃的,而且也是许氏最拿手的一道菜。
“怎么今天买这么多肉?”许氏好奇。
茶花笑:“今天郑大哥抄的书挣银子了,这些肉和骨头都是他买的。”
“挣了多少钱?”许氏好奇。她是知道郑庭今天去镇上干啥的,只是不知道能卖多少钱。
茶花笑道:“整整两百文呢。”
许氏闻言,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天哪,两百文?”虽然两百文不算多,和茶花比起来还差的很远,但郑庭是谁,他十八岁之前没碰过书,练习写字以来撑死也就三个月。
这么短的时间,就能抄书卖钱,而且第一次就能卖两百文,这哪里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就因如此,许氏才这么吃惊。
“是啊,两百文。我都佩服郑庭,想我练了数十年的字,才卖七百文呢。”
“郑庭那小子,确实了不得啊。若他从小就有人教,如今的成就估计不比那袁明差 。”许氏感慨道。
“肯定比那袁明厉害。”上辈子将军都能凭借自己的努力坐上大将军的位置,岂是他一个袁明可以比拟的。
“那你夸张了。”许氏不以为然,要知道袁明已经是十里八村最年轻的童生了,他在县城都颇负盛名,很多书塾里的夫子都对他赞不绝口,就连她家男人也对他很是看好,觉得他有大出息,至少秀才功名是妥妥的。
这样的袁明,无疑是非常优秀的。不然当初她也不会有意和袁家结亲。若不是袁明那小子花花肠子太多,如今怕是都和茶花定亲了,成了她的准女婿。
茶花努努嘴:“反正我觉得郑庭那骨子拼劲和韧劲不得了,就算现在起步,以后也不见得比袁明差,您没瞧见阿爹现在对他多重视吗?”以前都是郑庭主动去找阿爹请教功课,如今阿爹隔三差五就会主动问询郑庭一番,相当在意。
许氏说不过茶花,笑道:“成成成,你说的都是对的,行了吧。”她没把茶花的话放在心上,还以为茶花是因为不喜袁明的缘故才故意抬高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