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佬成为女配(快穿)——明夏一生
时间:2021-12-03 10:03:46

  孟姜觉得脑浆子都沸腾了,她几辈子没见过这种泼妇。曾经历过无数城府极深的人,她从来不带头疼的。但见到孟老太这种泼妇,才觉得心机深沉的人其实挺好的,至少大家就算想弄死对方,还是会保留着脸面。要么不打,要么将人打死,绝对没有这种赖赖唧唧的时刻。
  “都特么的给我停。”孟姜怒吼一声,然后飞身一脚将孟老太和她手中的锄头一起踹道了墙角。
  也是巧了,孟老太的脑袋撞到了锄头上,瞬间血就流了出来。
  孟姜:“……”她不是故意的,真的!“今天是老太太生日,这是红光满面、吉星高照的好兆头!”
  众人:“……”就很无语。
  孟大姐孟花站出来打圆场,“小宝,你赶紧背着咱娘去卫生所看看,用纱布止血才行。”又看看孟姜,“你也是,怎么这么不小心,毛手毛脚的,还不赶紧回公社去,省得在这里碍眼。”
  孟姜看大姐冲着她一直使眼色,眼皮都快抽筋了,强忍着笑点头,“好的,好的。”她知道大姐这是维护她,不想让她为难。
  孟小宝跳起来指着孟姜鼻子,“你差点杀死我妈,你赔钱。”
  孟老头此时也从屋里走了出来,眼神不善道:“你个贱货,还不赶紧拿出钱来。”
  这一家子,还真是钻进钱眼里了,拿闺女当什么人了?嘴里不干不净的。孟姜冲着孟老太喊道:“你老公和你儿子眼里只又钱,你伤心不伤心?”
  孟老太眼皮子跳了几下,坚决不睁开眼,她想法和他俩一致,孟姜必须拿钱,讹也要讹钱出来。
  孟姜冷笑,“钱吧,我还真带了一百块来的,专门跟同事们借的,就为了给老太太做个像模像样的整寿。”
  听她提起这么多钱,众人都倒吸了一口冷气,可太多了!
  孟姜又接着道:“可惜,路上遇到了李家大队的癞子,他全部抢走了,他还说是孟小宝让他抢的。”
  孟小宝一听,气得咬牙切齿:“这个烂人,让他抢人,他抢钱干啥,这可是我们老孟家的!”
  孟姜:“呵呵”。
  老孟家闺女和女婿:“……”这,这是人干事?
 
 
第52章 
  “我就奇怪癞子为何时间把握的那么准, 原来是咱们家里有内鬼,你们的心可真歹毒。”孟姜凌厉眼神扫了孟老头、孟老太一眼。
  原主的悲哀是由很多方面造成的,但这两个混蛋是根源。生而不养, 甚至生闺女是为了卖钱,这种人就不该活在世上。
  但孟姜可不想脏了自己的手, 更不想让他们痛痛快快死去。不是眼中只有儿子吗,那就让他们看着儿子成为废物, 一家子生不如死吧。
  孟姜走近了孟小宝几步, 蛊惑道:“一百块钱, 那可是十张大团结。你想想, 若是你能夺回来,哪怕每天放在耳朵边听钱与钱摩擦的声音, 是不是每天都过得赛神仙?”
  孟小宝一想到枕头边有十张大团结,身上的伤都立刻好了的感觉。他眼神一狠,癞子先不仁, 别怪他不义。
  孟姜见他这蠢样子,“嗤--”的一声笑了起来,挥挥手, “我走了, 送你们一百块全当还这些年的养育之恩。以后要再敢招惹我,让你们一个个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然后用食指一一点过这几个人渣的额头,点的他们来了一个趔趄。
  她冲着几个姐姐喊:“还不走?这样的父母, 是想被他们卖第二次?不是我危言耸听,若是孟小宝没钱娶媳妇,那两个老家伙能把你们弄回家再卖第二次。”
  几个姐姐还在犹豫,姐夫们可不干了。本来就瞧不上老丈人一家子,再亲眼见到这家人能让癞子强/奸自家女儿来卖钱, 可真是恶心透顶了。于是,拉着家人就走。
  孟大姐长叹一口气,“走吧。”人心都是肉长的,她们的心再向着娘家,也被戳成筛子了。
  孟姜拉着大姐走到一旁,“姐,我很快就结婚了。”
  孟大姐十分讶惊,紧紧握住孟姜的手,“是谁家小子?我都没听你说过?姜啊,咱们女人命苦,嫁人就跟重新投一次胎似的。之前嫁给老宋家那是没办法,现在你自己能掌控了,可长好了眼,不能随随便便嫁了。你虽然是二婚,可这条件挑个老实可靠的小伙子足够了,坚决不能委屈自己,更不能当人家后娘。”
  大姐这思路在这年代很正常,女人再漂亮再能干,一旦沾上二婚的边那就基本完蛋,不是嫁个老光棍,就是给人养孩子去。
  看大姐担心,孟姜心里也是一暖,她笑道:“是一个军人,比我但三岁,因为当兵耽误了婚姻大事,所以是头婚。人长得好看,性子也本分,错不了。”
  “他已经跟部队打结婚申请了,只要部队审批下来,我们就领证,到时候请几位姐姐吃喜酒。等办完喜事,我们就一起去南边,开始新日子。”
  孟大姐喜得合不拢嘴,拍拍孟姜的胳膊,“军人可是香饽饽,而且有军队管着,出不了格,好样的!定了日子通知我,咱们姐几个都给你充门面去。你们去南边挺好,比在这乡下听一堆老娘们嚼舌根子强多了。你去了南边,想着多写信报平安,咱们都挂念你呢。”
  她从篮子里掏出四块钱,悄声道:“这是之前我们四个当姐姐的偷偷凑的,想着你在城里花销大,帮帮你。咱家人都不会说话,但心里都记着你呢。”
  孟姜抱抱大姐,“姐,这钱我不能要。你们要实在想给,到时候算份子钱吧。”见孟大姐要推脱,她小声道:“快收好了,别让别人看出来,惹来麻烦。”
  看着不远处一直望着她们的三个姐姐,一个个穿得补丁摞补丁,只比乞丐略强点而已,而且一个个上有婆婆下有孩子,能偷偷攒下一块钱的私房,还不定费了多少心思和功夫。
  孟姜拉着大姐走到几个姐姐面前,她一一抱了个遍,惹得她们浑身不自在。乡下人,夫妻都没有几个抱抱的。
  孟姜打开随身带着的包袱,从里面拿出五块青色白花的细布,每人一块塞到手中,“这是孝敬姐姐们的,这花色你们穿着正好看。可不能给了旁人,等我结婚的时候你们都要穿着这个来,不然我不依。”
  几个姐姐本来正在推辞,因为这带碎花的细布很珍贵,一听小妹要结婚,都忘了这茬子。
  姐妹几个又说了一会话,便各回各家了。这年头,大家都还要下地挣工分,没工夫一直扯闲篇。
  孟姜骑车回到粮站,在门口竟然见到了原女主文静,她一个人安安静静站在大树底下,像是等什么人。
  孟姜自认和女主不熟,一面之缘都没有打过招呼,于是便装作陌生人,径直往院子里走去。
  只是她刚走没多远,便听到后面一个娇娇柔柔的声音喊道:“孟姜同志,孟姜同志您稍等。”
  孟姜:“……”之前她作为一个受苦受难小寡妇,这位文静同志可是从来没正眼看过她的。
  出于礼貌,孟姜还是微笑着回头,装作不认识道:“您是?”
  文静稍微有点受打击,因为她身材高挑、肌肤雪白,所以从小到大走到哪里都是焦点,哪怕只是一面之缘,也都将她记得牢牢的。
  可这位小寡妇,竟然不记得她了,还真是有点不舒服。但想到孟姜原来那种精神状态,文静觉得她没认出自己也情有可原吧。
  文静微笑着自我介绍,“我是李村大队的知青文静,我来自海城,是大队长女儿李莲的好朋友。上次我去她家里做客,见过您。”
  孟姜点头,“你这么一说,我好想有点印象,然后呢?”不怪她不热情,实在是对方是女主,她只是炮灰,双方之间壁太厚,没有交往的必要。
  “……”文静勉强保持住了微笑,“我很佩服你,觉得你的经历是新时代女性觉醒之路,想采访你,想把你的事情写成故事往海城投稿。”
  投稿不投稿那都另说,但孟姜觉得,这女主与人拉近乎的能力可是一如既往。她可不敢和女主扯上关系,她只想离男女主远远的,过好自己的小日子。
  “很抱歉,我不想公开自己的经历。文静同志,若是没有其他事情,我就回宿舍了。”孟姜转身就要走。
  文静紧追了两步,“孟姜同志,就算不写稿子,但我们依然可以做朋友呀。”
  孟姜突然停下脚步,好奇道:“是不是李莲现在不太搭理你了?”
  文静微笑彻底僵住,眼睁睁看着孟姜进了院子……
  她恨恨地跺脚,心道:乡下女人都可恶!李莲也不知道发什么疯,指责她背叛了她们的友情,插足她和张科之间的爱情。
  文静特别难过,她和张科只是好朋友呀,同样来自大城市,共同话题多一些而已,怎么就上升到爱情了?
  本来她因为和李莲的关系,她一直都是分配的轻省活。现在可好,李大队长竟然公报私仇,让她天天跟着一群妇女干重活!
  她受不了,想要另寻出路,这才想到了孟姜,谁料出师不利,真是烦透了。
  而孟姜则嘴角带笑,她倒不是喜欢看人倒霉,而是看不上莲里莲气的女人和男人。这一对白莲花打着朋友的名头,行着恋人的事实,恶心谁呢?
  还好,李大队长夫妻都是聪明人,将自家女儿给解脱出来。
  到了傍晚,孟姜往大门口一瞧,又看到了余默跟电线杆子一样,笔直笔直地杵在那里。
  门卫王大爷笑话孟姜,“嘿,你对象又来了,看看这站姿,都成了咱们粮站的一道风景线。年轻真好,天天雷打不动压马路。”
  孟姜笑了,“王大爷,我替您值会班,您先和大妈一起压压马路去。”
  王大爷大笑,“老喽,压不动喽。”
  见孟姜乐呵呵的模样,余默嘴角也忍不住上翘,“孟姜同志,我上午将报告打了,估计最迟一星期也该有回信了,咱们先把婚礼要用的东西置办起来吧。”
  孟姜白了他一眼,“还叫孟姜同志,以后叫我阿姜。”
  “阿姜,阿姜……”余默成了复读机,虽然声音不大,但也够傻了。
  孟姜怀疑,自己可能真的嫁给了一个傻子。没办法,上午头脑发热,被这男人的美貌冲昏了头脑,只能受着了。
  两人慢慢溜达到公园,走到一个无人处,余默半蹲了下来,眼睛亮晶晶看着孟姜。
  “?”孟姜十分疑惑,“你腿疼?”
  余默指指自己的额头,“这里疼。”
  孟姜明白了,心里想笑得要死,却还是努力忍笑,“哦,额头疼?”用手胡噜了一下,“胡噜胡噜就好了。”
  余默两个腮略微鼓了鼓,“要像上午那样亲亲才管用。”跟个要糖吃的傻子一样可爱。
  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笑了出来,“一天只能一次,不能多给。”
  余默想了想,“那我明天一早先来见你一次成不成?保准不耽误你上班。”软软的香香的吻,他等不到第二天的傍晚!
  孟姜被他这孩子样给气乐了,抬手给他额头上来了一个手崩栗子,“不行,我可是热爱岗位的好员工,拒绝一早被打扰。”
  给了一巴掌,还要给一个甜枣才行,孟姜打开自己的小布包,从里面掏出一个饭盒递到余默面前,“炸肉丸子,特意给你做的。”
  外焦里嫩的四喜丸子,这可是御厨手艺,当初被孟姜心血来潮扔进了空间。谁能想到,它的使命竟然是用来哄男人玩呢!
  余默吃到第一口,就被丸子征服了,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丸子。他虽然想全部吞下去,却还是要将好东西留给媳妇,将丸子夹到孟姜嘴边,“很好吃,以后这些好东西都不要给我留,自己吃了养好身体更重要。我底子好,咱家以后好吃的都紧着你才行。”
  孟姜笑望着余默,坚持一人一口将丸子给干掉了。她不稀罕肉丸,但她挺稀罕这个男人。话不多,但人挺甜的。
  吃完后,孟姜佯装生气撒娇,“吃了一嘴油,油乎乎不舒服啦。”
  余默赶紧拿出一块手帕想要给孟姜擦嘴,还解释道:“崭新的,很干净。”他特意拿的,就想着总有用的机会,竟然很快用到了。
  孟姜推开手帕,将嘴凑到余默面前,两个腮帮子各来了一口,笑嘻嘻道:“擦干净了。”亲完赶紧跑人。
  余默:“……”就很想将人逮回来,做点恶霸想做的事情!
 
 
第53章 
  都说婚前是最忙碌的, 但孟姜的生活并没有什么变化,只是见了余默叔叔和婶婶两次面,去了一趟市里逛供销社、照结婚照而已。
  哦对了, 每天还多了一项玩亲亲的游戏。老男人一旦开窍,和老房子着火是一样的道理, 挡都挡不住。
  而余默则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要将县城的房子重新粉刷一遍, 要变着法子各种采购。钱和票他有, 但地方供应太少, 买不到想要的东西。
  家具大件不买, 反正买了也带不走。但他想给孟姜买两件呢子大衣,买两条布拉吉, 买两双皮鞋,还要买擦脸油,然而小城市并不好买。
  虽然他不懂, 但他这些年走南闯北去过很多大城市,也见过其他女人穿着。当时不在意,现在却觉得, 自己媳妇模样好、性格好、能力好, 总之哪里都好,不能比别的女人吃穿住用差了。
  他要努力做到最好!于是为了采购这些东西,给海城、京城的好友都写了信, 总之时髦的东西多多益善,他有钱。
  孟姜本来劝他意思意思置办点得了,反正以后到了军队也用不上。但他每天打了鸡血的样子,觉得又好笑又心疼,随他去得了。
  日子过得很快, 等余默结婚申请批复一到,两人立刻当天领了结婚证,第二天就办了婚礼。
  这年代婚礼最忌讳大操大办,在主/席头像面前,两人宣誓结婚,婚礼就此完成了。全程没有聚餐,没有爆竹庆祝,只有双方亲友、同事和亲戚聚在一起,说说祝福的话,吃吃糖喝喝茶而已。
  孟姜穿了一件红色布拉吉,脚蹬红色高跟鞋,已经是最靓最惹人艳羡的新娘子了。对比上辈子穿过的长达百米的华丽宫装,和头上戴着的几十斤重的凤冠,孟姜觉得这个年代的婚礼就是结个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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