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了市里的福利院,自愿成为一名孤儿。
硬是去亲戚家讨人嫌不仅没必要,也离他的目标太远。如果想要一切重新开始, 那么以前的一切都要抛弃。
没有其他的衣服,一身校服洗得发白,尽管如此,在简陋的福利院, 在一群每天都要哭泣掉眼泪的孩子里,他依然淡定地干活、读书。
因为最干净, 最出挑, 人缘也最好, 很快就有了想要收养他的人。
普通的夫妻,看起来善良也淳朴, 许诺会让他去上学,会像亲儿子一样待他, 陆黎没有接受。
虽然经历了那些,他很想快速拥有属于一个家的温暖,让他不用这么时刻保持紧张和警惕, 可是想到那个被丢到垃圾桶里的小书包,想到那个看起来不知所措的小女孩,陆黎依然拒绝。
去做义工,跟着院长往出跑,凭借超强的学习能力和应变能力,虽然年纪不大,但是也俨然是一个小秘书的模样。
然后他见到了他的目标。
很有声望的一个人,一个商人。
虽然父亲一直坚持清贫,坚持做个好人,可是在那样的熏陶下,陆黎反而从小就不觉得清贫能保持人性不被污染。
清贫才会成为别人的猎物,除非对任何事情都无欲无求。只要有想要得到的东西,哪怕非常廉价,也要有钱。
不然就会成为被人利用的对象。
如果父亲有钱,本可以不必和时百亿合作。或者他不想做出成绩,清贫能满足他对人生的所有期待。因为有欲望,又无法自己满足自己,所以付出惨痛的代价,他不能重蹈覆辙。
努力就有回报。目标人物决定领养他,但是有条件,要出国。
不确定是十年还是八年,陆黎只知道,就只有这一个机会,错过了不确定下一次是什么时候。
没有一点犹豫,他答应了。本来以为一切都在自己的预料之中,没想到他还是太天真。
陆黎以为是自己的表现最好,对方才会做出这样的决定,他以为对方是他的猎物,没想到他自己才是猎物本身。
在收养他之前,目标人物已经把他的底细都调查清楚,知道他有这样的身世,对比他现在的冷静,才产生了收养的想法。
加上父亲是博士,他的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智商总不会太差,这一切构成了这样的结果。
这是目标人物的原话。
第一次坐上外壳黑亮的轿车,是因为要离开这个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在车上,他的养父对他说,如果他表现够好,会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表现好包括,听从命令,服从安排,忘掉姓名,绝不会回来找时百亿报仇。
“复仇是最蠢的事情,你自以为自己在做了不起的事情,其实是耗费了你全部的能量去在最不值得的人身上。”
“如果十年以后,你依然想要报仇,只能说明你只配一直生活在这个小地方,阴暗地记恨别人,一点都没有成长。”
“那个时候,我会拿走你得到的一切。”
陆黎答应了他。
时至今日,他也不觉得自己有违承诺。
他没有报仇,是那些人自己作践自己,仅此而已。
第一次出国,第一次看到城堡和高楼,第一次知道吃饭要有餐桌礼仪,那也并不怯懦。
穿着破烂的校服走在陌生人中间,陆黎依然可以扬起下巴,尽管说着自学来的,并不标准的问候语言,也可以淡定自如。
他不怕。
要怕就在知道父亲跳楼的时候怕了,要怕就在看到人群围攻着房子的时候怕了,既然那些时候都没有害怕,那么现在,无论如何,也要咬着牙坚持下去。
一年以后,他已经成为了学校里最受欢迎的华人,也成了最受养父期待的孩子。
他彻底忘掉了自己本来的名字,也忘记了父亲和母亲的脸,只是那个小小的女孩……他发誓一定会回来,夺走她。
时间和对那段温存记忆的渴望让那个名字对于他的意义变得不一样。
从前只是像爱护一个弱小的动物一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那种思念就变得病态。
得到了养父的认可,经过几年的铺垫,终于得到了一个回国久住的机会。然后他认识了商子情,所有人都说他们很配,在工作上可以相互帮助,商子情投来的目光他并非看不懂。
只是,他关于情感的一切,都留在十三岁那年,留在了那个女孩子身上。
陆黎自己也说不清楚这是什么情感,大概是,林冉是他的第一次。
第一次,无法抗拒地被靠近,被依赖。
他从那些相处里,第一次得到情感上的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