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记得他每周都会来买一只手串,然后静静坐在旁边看她串珠——是个十足的怪人。
这一次亦如此。
少年生得虽不算俊美,却清瘦而干净,闻言,静静垂眼看她。
半晌,抬手摘去了她发梢不小心沾上的落叶。
“我会解决。”
他说。
她却并不知道他具体是怎么“解决”的。
只知道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再出现,而那群人也没再来找过她的麻烦,甚至收保护费、每每都有意跳开她。
直到两个月后。
她才又一次看见他。
只不过这次,他不再是跟在别人身后亦步亦趋的小弟,而是一群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
一群人乌泱泱涌来她的小摊,少年伸出手,如旧让她做一只珠串,而后坐在小板凳上——长手长脚无处伸展,但他仍是乖乖坐着,看她串珠、打绳结。
只是,等手串做好,他却不接。
兀自给了两倍的钱放在摊上,又轻声说:“送给你的。”
随即转身离去。
从此,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
他每周都来,每周却都只待那么一会儿。
一整条街上,人人都知她是他的女人——那年代女人的名声最重,他却总含糊不给个说法。她气恼间,泼辣的劲上来——也许亦有几分羞怯,于是有日,终于是按捺不住地找上门去。
那少年独自一人住间破烂公寓。
大清早,睡眼惺忪给她开门。
她却不绕弯子,站在门口,开门见山便问他:“你什么意思?”
“什么什么意思。”
“你是不是——”
“喜欢你?”
“……”
陈之华抢了她的“台词”。
见她愣住,却又突然笑了。
这还是她第一次看见他笑。
他笑起来,不似平日里的冷冷清清还带点匪气,反倒有些可爱——也许是因那两颗笑起来才冒尖的、小小的虎牙。她看得有些回不过神来。
“是。”
而后却听见他说:“……所以你跟了我吧,阿玉。”
八十年代的边境小城,龙蛇混杂。
各种思潮、学派在明面上碰撞,桌布底下,则是底层的地盘拼杀。
陈之华出身贫家,少时受惯了穷的苦,因此格外敢拼,没三年,便闯出了些名头。
而黄玉之所以知道他闯出了名堂——则是因为到后来,她无论走到哪。
路边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青年,大多都会过来跟她打声招呼,规规矩矩喊声“华嫂”。
她由起初的不知所措到后来的淡然以对,陈之华见得多了,每每笑着把她搂在怀里,说她天生就是做阿嫂的料,说等他赚更多钱,就过来她家里正式提亲。
“我要买楼、买地,让你除了做阿嫂,还做富贵婆。”
他说。
“阿玉,从你跟了我那一天起,我就发过誓,只要有我一口饭吃,我绝不让你喝粥。”
然而。
天似乎总不遂人愿。
那之后没多久,陈之华便因组织械斗,被人举报故意伤害罪而被捕入狱。
她惶惶不可终日,想联系他又没有门道,只等到他托人传信给她,要她等他三年。
她是一心想等的。
家里人却等不起——因她还有个弟弟,弟弟需要娶妻的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