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兰听到这个消息,第一时间回来跟自家男人咬牙切齿地说:“我就说裴秀没把钱都给我们吧!这个小贱人,竟然敢拿着我们的钱去顿顿吃肉。”
高满才也理所当然地觉得裴秀和儿子领证后,裴秀的钱就是高家的钱,他蹙眉说:“真是顿顿买肉?是不是有人见不得咱们家好,故意挑拨离间?”
刘凤兰非常肯定地说:“就是顿顿吃肉!刚才我亲眼看到她买了两斤肉还有一根筒骨,我站在她跟前,想看看她怎么解释,她竟然用那种……那种……反正就是很嫌弃那种眼神看我!她怎么敢!”
高满才用力敲了敲烟筒,对刘凤兰说:“明天你去跟裴秀通个气,给她两天时间,她要是再不回来,以后就别想再进我们高家的门。”
高灵装猪食的桶一扔,“爸妈,干嘛还让她回来!我跟你们说过多少次了,我大哥以后是干大事当大官的人,裴秀会成为大哥官途顺利的绊脚石。得赶紧让他们离婚,减少损失!大哥大学毕业后就能娶个大学生,能进大机关,不能让裴秀这个村姑把大哥耽误了。”
刚从外面回来的高兵白了高灵一眼,“把裴秀赶走,谁做饭?你吗?你做的饭,猪都不吃。”
高灵毫不退让,“吃吃吃,就知道吃!怪不得上辈子那么没出息!”
“说的好像你上辈子就有出息似的!既然你上辈子有出息,怎么也跟我一样投胎到农村的穷鬼家庭,没投到省城当千金小姐。”显然高兵并不知道高灵所说的“上辈子”是什么意思。
邻居从高家路过,听到高灵姐弟俩吵架又摔东西,以及高满才怒斥都没让姐弟俩停下来的声音,纷纷露出一言难尽的表情。
裴秀离开高家几天,高家就鸡飞狗跳成这样啦?
高灵当然没能阻止父母的决定,第二天一早,刘凤兰趾高气扬地来到裴秀家里。
在门口来回走了几回,都没等到裴秀开门。不是说这小贱人每天一大早就起来去菜市场的肉摊买最好的肉吗?今天怎么还没出来?该不会是钱花完了吧?
想到这里,刘凤兰咬牙切齿,哪里还记得出门前高满才的那些叮嘱,她直接拿起之前偷偷配的裴秀家的大门钥匙开门,心里暗暗后悔之前太听老头子的话,没早点拿钥匙来开门找钱。
门怎么打不开?老张头配钥匙的技术越来越不行了!刘凤兰用力拧钥匙,还是没打开。
刘凤兰刚想抬脚踹门,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
有人路过。
可不能让人知道她主动来请裴秀回去。刘凤兰躲起来。
晚上,月光下的落夕镇,一个扛着梯子的人影,鬼鬼祟祟地避开行人,最终停在裴秀家的围墙旁边。
如果有人在这附近,就会看到一个人完全小偷行径地贼头贼脑爬上裴秀家的围墙。
爬到顶,贼侧身,坐在墙上,准备把梯子搬上来,再挪到墙内。
贼刚要把梯子放下来,突然发出一阵犹如见鬼般的恐惧呼叫声。
先是梯子掉下来,然后贼摔到梯子上。
惊恐的呼喊声终止,取而代之的是痛苦的呼喊。
第二天,落夕镇河边洗衣服的妇女们眉飞色舞地谈论出了大学生的高家的八卦。
“你们听说了吧,昨晚高亮他妈想趁裴秀不在家,去她家里偷钱,结果从墙上掉下来,胳膊和腿都摔断了。送到镇卫生院,人家说不能耽误,得马上送市里的医院去治,要不然以后可能成为瘸子。结果送到医院,没钱交医药费,高亮他爸心疼钱,让医生稍微包扎处理就行。”
“啊?不会吧?高亮妈竟然偷裴秀的钱?高家没钱看病?不是说裴秀拿了三千块钱出来,高亮才跟她去领结婚证吗?”
“这有什么想不通的,刘凤兰那么势利的人,竟然同意大学生儿子娶裴秀,不就是惦记裴秀过去三年赚来的辛苦钱吗?高家没钱看病,也没啥奇怪的,高亮比谁算得都精,之前裴秀的三千块,肯定大部分都落他口袋里了。
“我也觉得是这样!刘凤兰两口子之前估计是想先从裴秀口袋里扒拉一部分钱出来给高亮在城里吃香喝辣,充当上等人,他们在家里慢慢把裴秀剩下的钱掏光。”
“没想到裴秀也是个有脾气的,在他们家受了一个月的气,再也忍不住,回家了。高家人看到裴秀回来后,顿顿吃肉,肯定觉得裴秀花的是他们的钱。趁着裴秀不在家,半夜去偷钱,没想到裴秀养了只会看家护院的好狗。”
“……”
落夕镇的热闹,裴秀不得而知,因为此时的她已经在陵城住了一个晚上。
招待所的条件实在一言难尽,昨晚和蚊子斗争了大半夜,睡得一点也不好。裴秀坐起来,看着墙体有一半露出砖头的房间,非常不适应。
这个年代,确实是处处有商机,她只要稍微努力一点,原来的房子车子,她想再次拥有并不难,可她不是很想奋斗啊,就想享受原来外卖到家门口的便利生活,而不是住这种连卫生间都是公用的招待所。
哎!
沮丧了一分钟,裴秀再次抬起头,说服自己即来之则安之。没准这个世界里的她,会比以前幸运一点呢。
比如昨天,她竟然不知道现在住招待所还要介绍信,差点沦落街头的时候,又遇到火车上坐她旁边的帅哥,他似乎是送一个长辈来住招待所。
也不知道招待所的服务员是看他长得俊,还是因为他浑身上下绝非普通家庭出身的做派,之前对她横眉冷对的表情,瞬间笑得跟朵菊花一样。
为了不露宿街头,裴秀也只能不要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