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红第一个说道:“我娘新给我做了一条续了棉花的红色裙子,外面套一件红色的呢子大衣。”
顾谦道:“军装。”
李卫国一样。
轮到沈青,她懵住了,完了,这几天太忙了,忘了衣服的事儿了。
见状,沈红主动道:“我有多的呢子大衣可以借给你穿,不过不是大红的,是粉红的。”
哪有结婚穿粉红的,又不是解放前的小妾!
沈母瞪了眼心大的闺女,笑着道:“小青也装军装,陈麦有一套新的,我前几天给借来了,她俩身形差不多,不用改就能用。”
“那行。”沈红点点头。
着装好了,接着就是证婚人了。
“你们大队长咋样?”沈大伯问道。
沈青看了眼沈红,她居然没有吭声,要是没有记错的话,在书里办酒席的时候,她可是特意请了给她和顾谦做媒的厂长夫人当了主婚人和证婚人的。
沈红都不吭声,其他人更没有意见了。
接下来就是最后一项了,酒席。
厨师、菜肉什么的沈大伯全都准备好了,都在院子里的雪堆里冻着呢,至于厨师,现成的沈母在那坐着,有她在,哪儿还用得着再请厨师。
当然,光沈母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沈大伯还在村里请了十多个的做饭手艺好的婶子,等过了中午,她们就会过来准备了。
“我们两家一起办酒席,肯定不能寒酸了,我想的是,咱自己一队的肯定都得请,剩下的三个队,还有亲戚啥的,小飞已经写了名单给我,按照两家的名单,一桌坐二十个人,一共开二十桌子,我们两家谁的院子也摆不下,干脆就别折腾了,全部都在大队食堂吃,等会儿我跟老二把菜肉啥的也给你送食堂去,你带着人就在食堂里做。”沈大伯又看向沈大伯娘,“我听小飞说食堂堆得乱七八糟都是东西,你等会儿端上盆子,拿上麻布,叫几个妇女收拾收拾,到时候也方便。”
关乎自家闺女,沈大伯娘立刻应了。
那食堂还是大炼钢时期吃大锅饭修建的,等到五九年□□开始,大队里拿不出粮食来,只能关了食堂。
后来就充当粮仓、全大队开会的地方。
因着工具房腾给男知青了,现在工具也放在里面。
不过有一点特别方便,就是当年做的那些桌子长条凳都还好着呢,擦干净就能用了。
锅灶也都有,但是盘碗筷没有,当初大锅饭的时候,大家都是带着碗去的。
“盘子不用担心,我都给买上了,按着一桌子十二个盘子算的,我还弄了不少的三合面,跟几个小队长借了食品厂的钥匙,到时候做一部分烤饼,做一部分的面包,等会儿说完我把单子给你。”沈大伯大方的很,也确实很疼这个闺女。
听到这话,众人连连点头,就连沈父也觉得大哥总算是靠谱一次了。
“对了,还有结婚要用的脸盆、毛巾、棉被啥的,老二你都给准备没?不够从我这里匀些也行,我给小红都是一对儿一对儿的买的。”沈大伯也是让人带的,最近太忙了,也忘了提醒老二了。
沈父摆摆手,“买了,也是成对买的。”
结婚嘛,可不就是成双成对的,讨一个吉利。
该说的都说完了,沈大伯又问四个当事人,“你们呢,还有啥想说的?”
“没有了。”四个人摇摇头。
“那行,吃过中饭就贴‘喜’字吧。”沈大伯扭头从炕柜里拿出一沓子‘喜’字,分成两摞,“小红你和顾谦贴咱家的,小青你和李卫国贴你家的,都知道咋帖,帖哪儿吧?”
“知道。”不就是门、窗户这些公认的地方嘛,要是有多的,还可以在床头、暖瓶、桌子上贴,她在电视剧里都看到过。
“那行,我该说的都说完了,任务也都分配下去了,都开始吧。”沈大伯端起一杯水灌进喉咙里,说的他嗓子里冒烟。
“大伯辛苦了。”沈青扯扯李卫国的袖子,两人一前以后的说了。
当然,有了李卫国‘赞助’的两千三百块钱,她现在也是手握巨款的有钱人了,倒是不用沈大伯替她出资了,不过眼下不是说这个的时候,等办完酒席,由沈父沈母去谈比较合适。
沈大伯娘端着木盆、拿着一大块抹布率先出了门,沈母和沈父,还有两个堂哥把院子雪堆里的肉扒拉出来,沈青回家喊了大哥,又去二队长家里借了板车。
第六十七章 强盗逻辑
顾谦和李卫国帮着把肉、菜装上板车拉到食堂去, 又帮着打扫卫生、洗菜剁肉。
沈青带着豆子回家贴‘囍’字,到家门口就看到陈麦、二妮和春芳已经等着了。
“你们咋来了?”沈青昨儿个还听她们说要提前搓汤圆,因为明儿个要给酒席帮忙, 腾不出时间来。
“汤圆搓完了,想着你这里肯定事儿多的很,过来给你帮忙啊。”陈麦跺跺脚, “快点开门,我脚要冻掉了。”
“那行,你们帮我贴‘囍’吧。”进了屋,沈青拿出一沓子‘囍’, 四个人不到五分钟就贴完了, 看了会儿效果,沈青问道, “来的时候咋没把大妮姐喊上,她在村里也没啥朋友了。”
大妮姐比她们大五岁, 她的同龄人几乎都出嫁了,村子里剩下的姑娘都比她小,玩不到一块儿去。
“我去叫了, 大妮姐不来, 她说自己是寡妇, 这样大喜的日子不好上门的。”二妮解释道, “对了小青, 你知道吗,魏琳也要办酒席了。”
“啊?”沈青挑眉, “啥时候啊?之前听魏叔魏家婶子的意思是不着急啊, 要把魏琳留到二十岁, 顺便再考察考察王进宇的不是吗?”
“不知道。”被大家盯着, 二妮有些不好意思的红了脸,“我是听吴桂玉跟我爹说的,吴桂玉,吴桂玉猜魏琳可能那啥了。”
“啥啊?”沈青听她说一半不说了,急忙问道,小村子八卦太少了,她现在连魏琳的八卦都想听了,“你快说。”
二妮支吾着说不出口,最后拍拍肚子,沈青脱口而出,“吃撑了!”
春芳无语的看了眼沈青,她啥都不懂就这么嫁人真的好吗?
“怀孕吧。”陈麦不是很确定的道。
主要是沈青说的太斩钉截铁了,她反而不确定自己的答案了,可是吃撑了用不着结婚吧?
二妮也是一言难尽的看着沈青,“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吃饱了撑的,闲着没事儿干。”沈青说完挠挠头,“我觉得陈麦说的对,十有八九魏琳跟王进宇滚过了,弄出人命了,不然魏叔不可能同意的,对了,魏叔同意了吗?”
“不知道,都是吴桂玉说的,我从大年初一之后就没怎么见过魏琳了。”二妮摇摇头,“如果真是弄出人命了——这个人命,用的太形象了——魏叔就不得不同意了。”
“魏叔就算同意肯定也得被魏琳这糟心闺女气个半死!”春芳没好气的道,“养出这么个闺女,真是倒霉!”
“你这么生气干啥,你该不会还惦记着那条金鱼吧?”陈麦狐疑道。
想当初,知青第一天来的时候,王金鱼作为里面最能看得过眼小白脸,得到了村里姑娘们一致的喜欢,哪怕在王金鱼明确表示追求沈青的时候,村子还是有不少的姑娘不死心,暗地里跟王金鱼偶遇、追求。
陈麦、春芳属于前一种情况,一开始有好感,但是出于朋友对象不可戏的原则,她们也放下了心思。
后来沈青跟王金鱼划清界限,陈麦和春芳不是没有又起心思,但是吧,又被魏琳捷足先登了。
但,终究是有过‘案底’的,加之王金鱼的那张小白脸还是很能骗小姑娘的,不怪陈麦怀疑。
“呸!”春芳狠狠拧了陈麦一把,“我以前是喜欢王金鱼,但还不至于抢别人的男人,何况,我现在也是有对象的人!我是在替沈青生气!”
“不是,你说清楚,我可不生气,我为啥生气,这事儿跟你啥关系?”沈青懵住了。
“我听我娘说了,你不是跟李卫国处对象了嘛,李卫国可是副团长,人虽然长得不好看,但是能力强、工资高,人还憨厚老实,身体也壮实,我爹娘他们这些老一辈的人最喜欢这种人了,不像是王金鱼,咱们是喜欢,但是爹娘不喜欢啊,觉得干不了活儿,挣不了钱。”
“魏叔、魏婶子他们其实一开始就不太看得上王金鱼,但是魏琳喜欢嘛,拗不过闺女,就想着大不了往后拖,回头找个借口把两人分开就是了。”
“但你这里不是横空冒出来一个李卫国嘛,条件又这么好,关键是你的条件不好,比不上魏琳是肯定的吧,结果你的对象比魏琳的还要好,魏家婶子跟(沈家)婶子一向不对付,自然不甘心魏琳的对象比不过你的,就想着让魏琳分了,找个比李卫国更好的。”
“可能是不小心在魏琳面前流露出这个意思,或是被魏琳知道了,偏偏魏琳呢,对王金玉死心塌地的,非他不嫁,这不急了,想着跟王金鱼要是有了孩子,她爹娘还能拦着吗?”
春芳摊摊手,恨铁不成钢的看着沈青,你居然还有闲心听人八卦,先想想你自己吧,“这是我娘说的,具体是不是真的就不知道了……但是,这个事情,要是真的话,你就要被魏婶子恨上了!”
“不是,我没听出这里面关小青啥事儿啊?”二妮挠着头。
“要不是沈青找了个好对象,魏婶子能嫉妒吗,她不嫉妒能让魏琳知道吗,魏琳不知道能铤而走险弄出人命吗!”春芳翻个白眼,“我也不是故意扫兴,但是你得做好准备,魏叔毕竟是在公社上班,魏家婶子一向霸道惯了,就怕她明天故意给你使绊子……这话是我娘让我带给你的,说是魏婶子就这么她抱怨,她让我提醒你一下,小心点。”
特么这强盗逻辑!
沈青第一次有无言以对的时候。
“那可咋办?到时候酒席上多少人呢,要是真闹腾起来就麻烦了。”二妮搓着衣角,比当事人还担心。
“怕啥,魏叔还活着呢,哪里轮得到魏家婶子兴风作浪……你放心,到时候我拼了这条命也给你拦着魏家婶子,不让她进屋。”陈麦很是不客气,别人顾忌着她魏家,她是定点不带顾忌的,谁家还没个当兵的,谁家还没个当官儿的!
沈青失笑,“那我可真是谢谢你了。”
“不客气。”陈麦胸脯拍的哐哐响,“你结婚这么大的事儿,我是不会让人破坏的。”
说起魏家婶子,没有人不头疼的,因着魏叔工作好,魏家婶子娘家又得力,可以说她是村里最有身份的妇女了,就连妇女主任也得听她的,所以人有些霸道、从不接受反驳,关键是特豁的出去脸面,为了达成目的可以不要脸的,偏偏心眼跟针尖似得,谁要是在她家门前拿走一块石头,她就得拿回两块。
这样人,按理来说这样的人家一定会受到整个大队的人排斥的,但跟魏家婶子正好相反的是,魏叔为人热忱,喜欢乐于助人,品德高尚,交由广泛,就没有跟他处不好的人。
而最最妙的是,魏家婶子到了魏叔那里就蔫儿了,大声话都不敢说,要是魏叔不在她是只凶恶的大老虎的话,那么魏叔在的话,她就成了一直温顺的小猫咪。
所以,大家说归说,其实并不是很担心,沈青好歹是大队会计的亲妹妹,魏叔一定会回来吃酒席的,到时候魏家婶子再嫉妒也得憋着。
二妮也赞同的点点头,“忘了还有魏叔了,果然这世上一物降一物。”
沈青叹口气,“我也算是无妄之灾了。”
“可不就是,魏琳也真是不怕死。”陈麦忍不住抱怨道,“以前跟我吵架的时候总喜欢跑我爹跟前哭、告状,现在倒是胆子大的很。”
沈青指尖在炕桌上点了几下,顿住,她其实不觉得魏琳那个脑子能想得出来‘奉子成婚’的招儿来,倒像是王金鱼弄出来的。
知青想要回城太难了,王金鱼的家庭条件也不是太好的样子,他想要回城更是遥遥无期,偏偏又身体瘦弱吃不得苦,干活儿连邓翠玉、方白彤这些女孩子都比不上,人本身有点小聪明,长得也不错,可不就想走‘捷径’。
不管是沈青,还是魏琳,就是这个‘捷径’。
娶了沈青,活儿有人帮忙干不说,还有个大队会计的大舅子,在队里不管干啥都有人给面子,都会照顾着来,啥好事儿也会先紧着来,最重要的是,公社每年都有几个回城的名单,而沈飞,他算账又快又好在整个公社都是出了名的,在公社书记那里也是挂了名的,算是略有薄面那种,如果沈飞愿意出力,回城至少有百分之七十的可能。
这也是当初王金鱼没有选择陈麦,而是选择沈青的原因。
退而求其次选择了魏琳也是因为魏叔是公社干事,虽然不如沈飞在公社书记跟前有面子,但是魏家后台硬,愿意帮忙的话,其实也有机会拿到回城名额。
她觉得,魏琳没有那个脑子,顶多跟魏叔魏家婶子闹腾,能想出‘奉子成婚’的十有八九就是王金鱼。
当然,她就在心里想想,木已成舟,没必要再去凭添波澜。
“好了,不说他们了,不过明天大家还是要注意下。”陈麦说道,“还有啥要做的吗?”
“没事儿就去食堂帮忙吧,我还剩下一点润肤水没有弄完。”主要是甘油需要提纯,另外就是,她明儿个肯定要化妆啊,家里只有护肤的,没有化妆的,她还得抽时间做个口红、粉底液、卸妆水,还得弄个面膜贴贴。
她既然已经决定结婚,自然不会出现临时后悔这样的情绪,她要做,就要以最好的状态出现。
“不是,你明儿个就要结婚了,今天你还有心情弄这些?”陈麦不敢置信的看着她。
“不然呢,要干嘛?”预先排练一下?
又不是表演节目。
陈麦嘟囔道:“总感觉你结婚可真随便。”
“小青,小青——”是沈红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