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宠千娇在八零[年代]——大漠风铃
时间:2022-05-26 07:40:49

  如果他们想要重新养狗,就只能从小狗养起,直接养大狗是养不熟的,也不会有人家把养好的大狗给他们。
  梁晓敏知道这侄子没救了,心想彩礼跟礼金这么大两笔,可不能便宜了那臭丫头。
  等明天他们出去登记的时候,她就偷偷进屋把钱拿走——她就不信他们随身把这么多钱带身上,万一弄丢了可不是开玩笑的!
  她再次往外看,见陈默已经回了房间,于是又悄悄摸了过去,想从门缝里偷偷看一下,这小夫妻会把钱藏哪儿。
  结果,等她仔细一看,原先布满裂缝、跟摆设没两样的破门,变成了厚实崭新的木板,连门锁都是新的!
  这侄子,拿他们当贼防呢!
  梁晓敏接连被打击到,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
  这会儿都差不多到点睡觉了,陈默当然不能让她吵着媳妇,快步走过去把门一拉,皱着眉板着脸,看着伯娘那种讨厌的嘴脸。
  董思思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
  “伯娘,说到底,你不就是看不起我以前是地主分子吗?那好啊,明天我去找你们下沙的大队长评评理,快过年了,上头也很关心咱们这些刚摘了帽子的,到底过得好不好。”
  梁晓敏:“……”
  董思思早就料到梁晓敏不会那么老实了,不往这女人头上扣帽子,往后都清净不了。而且她后面还有更重要的计划,现在怎么都要让这女人把气憋回去。
  梁晓敏现在一听到董思思的声音就来气,每次这丫头说话,就能气得她半死!她气大地说:“董思思,一码归一码,你扯什么地主分子,跟这有什么关系?”
  董思思也走了出来,看着她,轻轻笑了笑,温声细语地说:“我说有,就是有。所以伯娘,大晚上的,回去睡觉吧,不然你再闹,今晚就是你最后一个安稳觉。”
  伯娘又惊又怒地看着她:这臭丫头,在威胁她!
  董思思一张小脸清纯又无辜,任是谁见了她,都不会想到,刚才那些话竟然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
  她像是没了骨头的美女蛇一样,靠在陈默身上。
  梁晓敏看着眼前两人,忽然觉得这两人还真是绝配!
  一只狐狸精,一只白眼狼!
  *
  大帽子扣下来,梁晓敏秒怂,再次夹起尾巴走了。
  董思思打了个呵欠,朝陈默抱怨说:“你是不是傻?就站在这里由着她骂?下次不许这样,吵死了,把睡觉的情绪都破坏了。”
  陈默一脸愧疚,马上说:“下次不会了。”
  董思思哼了一声:“睡觉。”
  她走到床边,回头看着陈默:“我习惯了一个人睡,你睡床还是睡地铺,让你先选。”
  “什、什么?”陈默懵了,有点不知所措,“可是……可是……”
  少女坐在床沿上,双手撑在身侧,修长的天鹅颈和肩膀处,凹出一个精致漂亮的肩窝。她微微歪着头,眼里映着跳跃的烛火,浮着柔和的光,纯洁又无辜:“可是什么?”
  陈默一下子就说不出话了,低下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局促地说:“我睡地铺。”
  董思思走过去,踮起脚尖,只需要微微仰着脸,就能刚好对上男人垂下的目光。
  可她还是不喜欢这样,于是勾着他的脖子,引得他弯下腰。
  “陈默,你原本过着被你伯父一家压榨的生活。他们不关心你,甚至不拿你当人看,所以你才会连续十几天飘在海上,劳累生病。”
  “如果不是我,你现在不会有命站在这里,也不会知道要反抗你伯父一家,更不会认识到,自己并不比你村里其他人低一等。”
  董思思的手一下一下地抚着男人的后脑,像从前揉那只宠物缅因猫一样,慢慢地问:“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和你去登记领结婚证吗?”
  陈默的喉结动了动,沙着声问:“为什么?”
  董思思笑了笑,说:“在大医院,手术需要家属签字。”
  “如果我们不领证,你的家属是你伯父一家,我的家属是叔婶一家。你猜,如果我们发生什么意外,他们是巴不得我们死,还是会出钱出力把我们送到医院抢救?”
  陈默闷声说:“他们会巴不得我们死。”
  董思思点点头,奖励般地揉了揉他有点扎手的短发:“答对了。”
  她接着说:“陈默,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且愿意在你的手术同意书上签字,反之同理。”
  陈默一下子就明白了。
  “我说过,我救了你,你的命就要归我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命,包括了你的人,你的一切。所以陈默,你是我的,但我不是你的。”
  “我们还没有领证,我现在给你一个反悔的机会:如果你不愿意,那么我们之间到此为止,彩礼归你,嫁妆归我,以后各走各路。”
  董思思顿了顿,最后看着认真地看着男人,问:“陈默,你愿意吗?”
 
 
第12章 
  “愿意!”陈默急切地说,见董思思眼里飞快地闪过惊讶,以为自己声音太大吓到了她,又马上放低了声音,“我、我愿意的……”
  他知道的,他配不上她。
  她不但给了他性命,还让他第一次认识自己,知道自己不是什么狼眼煞星。他甚至有了自信,因为那双原本代表不详的狼眼,原来是世界上最罕有的瞳色。
  就在下午的时候,她就已经把嫁妆钱都交给了他,也不要求摆酒席,而且还愿意挽着他的手。
  他到底还在奢求什么呢?她明明已经那样好,而她虽然一直说要他报答她,但他除了给她做过饭吃之外,还为她做过什么呢?
  这样一想,陈默就有点沮丧,理智上知道自己不配,不该拖累这姑娘,可他心底却又有个声音,想要抓住这一缕温柔的阳光。
  见过光明之后,他不想再回到从前那种灰暗的日子。
  陈默看着董思思,坚定地说:“我会努力的。”
  意料中的回答,连反应都跟她预想的差不多。这男人真的好单纯,董思思还从来没遇见过这样的。
  不管是生意场上,还是家族内斗,她对人从来都毫不手软,因为她知道其他人虎视眈眈,等着她出错,将她从位置上拖下来。
  而眼前这男人,因为她的话既煎熬又纠结,不敢开口留她,又不舍得放手。
  她将这些看得一清二楚,觉得自己也许是受这悠闲的环境影响,居然有点良心发现,反思自己将心理战术用到这男人身上,是不是太过分了。
  可董大小姐是不会认错的,于是她摸了摸他的头:“乖。”
  陈默感受着头顶那只柔软的小手,脑里有点晕乎,脸上发热,却又隐隐觉得哪里有点不对。
  他想啊想,等董思思已经回到床边时,他终于想起来了,他平时揉旺福狗头的时候,好像也是这么个手法……
  陈默抬起头,却看到一片雪白的颜色。
  少女脱下外衣,露出里面的吊带睡裙,光洁的雪肤在烛火下,泛着珍珠一样的光泽。她单膝抵在被子上,另一个脚尖还踮在拖鞋上,双手撑着席子,身段凹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陈默忽然觉得有点热,鼻管干燥得发烫。
  董思思躺下盖好被子:“熄灯。”
  陈默马上应了一声,飞快地把灯熄了。
  男人在黑暗中看着少女的背影,舔了舔干燥的嘴角。
  她可真好看啊,对他还这么好。
  陈默又想到了她的神秘,甚至怀疑,她其实是下凡来渡劫的仙女。
  这么一想,他又开始丧了,但忽然又想到,牛郎和织女不也能在一起吗?嗯,只要他努力,他也可以的!
  于是,一整夜,陈默都在“我不配”和“我可以的”之间来回撕扯,人生二十二年以来第一次失眠。
  *
  第二天,董思思睡到将近七点,才在陈默的轻声叫唤下醒来。
  这还是她穿越以来的头一回,往常都是六点钟准时被广播吵醒的,董思思很久没睡得这么舒服了,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她窝在被子里,整个人仍是懒洋洋的,根本不想动,打了个呵欠,说:“奇怪,今天广播停了吗?”
  陈默老实地说:“我把咱们广播箱子的线拔松了。”
  家家户户门外都有一个小音箱,用来听广播的,陈默把线拔松了,自然也就不响了。
  陈默咳了一声:“思思,今天我们要先去县里拍照,然后再带着照片去公社办结婚,八点钟出发差不多了。”
  这年代还没有数码相机和照片打印,拍照都是胶卷相机,拍完后在暗房里洗照片,一般是过几天才能拿,当天拍当天拿是属于加急服务,要另外的价钱。
  陈默这么说,就是该起床的意思了。董思思伸了个拦腰,把手伸出被子外,又缩回被子,皱着眉抱怨:“好冷,你替我把衣服拿过来。”
  她的衣服都是陈默收拾的,陈默当然知道哪些衣服放在哪里,问了一下她想穿哪件袄子或大衣,拿出来后,又红着脸强行镇定地拿出贴身衣物。
  董思思接过之后,直接在被窝里换衣服,陈默站在旁边,目光都不知道该往哪儿放,只好低头盯着地板,动都不敢动一下,像是要盯出一个洞来。
  耳边传来布料摩擦的沙沙声,陈默发现自己的脑子不受控制地开始乱想,昨晚少女凹着背跪在被子上的身影,不停地在脑海里回放。
  陈默:“……”
  他慌慌张张地转过身:“我、我去拿热水进来给你刷牙洗脸!”
  说着,男人逃也似地跑了出去,留下一头雾水的董思思。她抓了抓头发,心想她刚才也没怎么他吧,这看着怎么好像她要吃了他一样?
  *
  昨晚梁晓敏把东西都收起来,一副要“惩罚”反叛侄子、给侄媳妇下马威的架势,但毫无效果,陈默今天一早起来就用小灶熬好了粥,端进房间里来。
  董思思洗漱过之后,吃完早餐,正要跟陈默出门。
  对门的梁晓敏听到声响,这才赶出来冷嘲热讽:“哎呀,我就没见过哪家媳妇儿这么懒的,起得晚就算了,还要男人伺候,没个女人样。”
  那狼崽子说不准骂他媳妇,她可没说名字,但谁听了都懂。
  董思思回过头,轻飘飘地扫了梁晓敏一眼。
  打蛇打七寸,女人嘛,就算是到了中年,也一样在意自己的脸和身材。
  董思思目光落到梁晓敏心口,掩着唇轻轻一笑:“‘女人样’?什么叫‘女人样’?做牛做马没被人疼过,不知道的以为是你男人的老妈子呢,三十几岁就已经快垂到肚子了,真难看。”
  梁晓敏阴阳怪气的笑容一窒,都是女人,马上就反应到董思思是什么意思,又想起自家男人前些天刚好也嫌弃了几句,梁晓敏一张脸涨得通红:“你、你……”
  然后她又听见这臭丫头娇声娇气地朝那傻侄子撒娇:“陈默,这里离渡头好远,走过去好累的。”
  接着,她就看见陈默在董思思跟前蹲下:“我背你。”
  看着这对小夫妻,梁晓敏想到了自己男人,哪怕是刚结婚那会儿,她男人也从来没对她这么好过!
  别说像董思思这样平时都十指不沾阳春水,渴了有人倒水,饿了有人做饭,梁晓敏记得很清楚,自己当年就是刚生完儿子,第二天就要下床伺候公婆一家,半夜起身喂儿子,她男人还嫌她吵到他睡觉。
  梁晓敏越想越气,既心酸又妒忌,而陈默已经背着董思思出门了,连一个多余的眼神都没再给过她。
  *
  水路发达,人们很多都是划船去城里,渔民们早上出海,捕鱼后直接划到县城里,下午三点左右回程。
  除了鱼之外,有时还有各种从山里得来的野货,也会一并拿去卖。
  陈默最近上山砍木头时,挖到不少冬笋,留了一些给媳妇和自己吃,其他的今天顺道去县里卖。
  两人先去相馆拍照,给了加急钱还需要等几个小时,于是他们要在县里留一个上午。
  陈默背着一大袋冬笋,跟董思思去了天海国营饭店,让她先坐着,他去找饭店经理陆和平。
  饭店每天都要收购各种食物,而陈默是捕鱼好手,人又老实,交的鱼个大肥美,要是碰上饭店忙不过来,还帮忙把鱼给处理好,刀工干净利索,所以经理和厨师们都很喜欢这小伙子,优先收他卖的货。
  只是今天不巧,在陈默来之前,饭店刚收了一批冬笋,陆和平见他还带了媳妇过来,更加不好意思了:“这样吧,小陈,你去隔壁石湾宾馆那儿,就说是我介绍过来交冬笋,他们会收的。”
  陈默知道,平时陆和平优先收他的鱼,已经是很大的关照了,多少人想给国营饭店交鱼交菜,饭店都不收,所以他仍是很感激陆和平:“谢谢陆经理,我这就过去一趟。”
  于是,董思思留在这边等陈默,陈默背着冬笋出去跑一趟。她点了两碗糖水,让服务员先上一碗,剩下一碗等陈默回来再上。
  这边她正吃着,饭店外面忽然一阵纷乱的人声,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围了许多人。
  这样会影响饭店营业,陆和平出去看了一下,没多久后一脸凝重,快步地往董思思那边走:“小陈媳妇,小陈他碰到麻烦了。”
  *
  与此同时,天海饭店外的马路被围得水泄不通,人群中,一辆三轮车侧翻,汽水瓶子散了一地,一名四十来岁的大叔痛苦地躺在地上,刚吐了一口血,嘴角的血迹在脸上糊开,显得触目惊心。
  陈默皱着眉,半蹲在地上,伸出的双手还没收回来,僵在空中,衣袖上甚至还被大叔的血溅到。
  “那躺在地上的不是李老板吗?”
  “是的咧,踩三轮的时候拐弯太急,翻车咧,这小伙子好心想扶李老板,但力气太大了,把李老板捏吐血了。”
  “太扯了吧,怎么可能捏吐血?别是李老板自己原来有什么毛病。”
  “哎呀,这……李老板还刚开了个汽水经销部,赚了大钱,怎么就出了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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