荼靡无法,转而投入玉阙的藏书之中。
这一回,她收获颇丰。
她边翻边想,怪不得南海仙翁明明有了通天鉴,却还要大费周章地搜罗这些多书籍来。这些书籍虽然翻找起来麻烦,却不会受那什么靖厄天尊的约束,动不动这个不提那个不提。关于辰元珠的事,有记载的地方确实不多,只在一些天庭典籍上有只言片语,但它牵扯出来的事,足以让荼靡惊诧。
如昊海所言,辰元珠是女娲神力所化。
此物神通广大,可重造天地,扭转乾坤。能力越大,也自然越是危险。为了确保此物用在正道,避免落入心怀不轨之徒手中,女娲自创了一片隐界,将辰元珠藏匿其中。
这隐界,有个专门的名字,叫做清墟。
如女娲这等上古神祇变化出来的隐界,远非凡人和当下的神仙们能力可及。唯一能够指路的。就是经纬司南。
当年靖厄天尊作乱的时候,曾经想到了辰元珠。
由于辰元珠非同小可,天庭一向不敢小觑,将能找到辰元珠的经纬司南交由青女保管。
青女进入太虚之后,看管青女道宫的,是紫英仙人。
靖厄带领着一众厄逆偷袭道宫,紫英仙人奋起抵抗。虽然天庭增兵及时,靖厄没有得逞,但经纬司南却在混战之时碎裂,落入凡间。而紫英仙人也被指勾结靖厄,没有保护好经纬司南,致使其落入凡间。
那些指责的人认为,如果厄逆将所有的碎片收集起来,就无异于将这等神器交给了厄逆。
而面对诸多猜疑和指责,紫英没有辩解,而是一夜之间消失不见,成了天庭中最大的谜团。
——“……在我看来,她并非靖厄天尊同道,更不会参与反叛,祸害生灵……”
——“……我当年也曾为她奔走,希望能还她清白。可有许多被天庭抓捕的厄逆言之凿凿,指认紫英白靖厄天尊同谋。她亦从不辩解,被人指认之后,就遁走下界,直至被天兵追捕无处藏身,最后自尽于东海之上。”
南海仙翁的话犹在耳畔。
荼靡的心撞着胸口,心绪起伏。
*
再回到自在居,堂上仍有几个酒客在闲扯谈天,昊海却不见了。
“他吃了些酒,就到客房里去歇息了。”阿娆说,“他还说,你若要找他,就去地字第三间。”
一个魔头,非要装作凡人的样子,喝点酒就要醉。荼靡腹诽着,往客舍走去。
地字第三间,是个单间的厢房,不大,专门租给那些好不容易来到伏龙村,上山无门,却又舍不得走的修士们。
门没有闩,荼靡推门进去,就见昊海正躺在榻上假寐。
听到动静,他稍稍睁眼,看到荼靡,毫不意外。
“来了。”他微笑,“还不到两日。”
“你一直在等我。”
“我到这岛上来,就是为了见你的,不等你等谁。”昊海的声音温柔,不知道的,兴许会以为他在哄情人欢心。
他从榻上起身,外衣松松披着,长袖飘逸,闲适慵懒。
“想喝什么?茶还是酒?”
荼靡没答话,只看着他:“你来这里的事,我不会告诉师父。你走吧。”
昊海回头看她一眼,从茶壶里倒了一杯茶,放在她面前。
“哦?”他说,“为何?”
“道理我先前都说过了。”荼靡道。
“可你还是下山来,亲口告知我。”昊海不紧不慢道,“想来,你到玉阙去过了。”
荼靡不否认:“去过了。”
“那辰元珠,你不感兴趣?”
“那是用来扭转乾坤的神器,我要来何用。”荼靡道。
“对于一件能扭转乾坤的神器,世间还有何事它办不到。”昊海看着荼靡,目光深远,“你心中也有长久无法排解的心结,不是么?”
荼靡面无表情:“你想说什么?”
“辰元珠扭转乾坤,乃是对于天地而言;对于我等生灵,它亦有许多用处。比如,能使已经消失的人起死回生,又比如,能让元神回溯时光,到自己想去的任何时候。”昊海看着荼靡,“你莫非全然不心动么?”
荼靡与昊海对视,少顷,唇角微不可见地弯了弯。
这昊海虽然有过讹他的前科,但据她的调查,此番他露面,迄今为止,没有说谎。
她到陆地上去打听了一番,魔族虽然因为白凛的出现,伤亡惨重,败走了去,不过这笔账,如今又叠加算到了昊海的头上。
如今地江湖上,对昊海究竟是生是死众说纷纭。那个被称为“姑姑”的萼罗,竟然没有被杀,而是感到事情不对的时候抽身逃了出去。如今她正到处活动,发疯一般搜寻昊海的踪迹,发誓要给自己的徒子徒孙们报仇。
也就是说,如果昊海不能全然遮掩魂相,那么他被找到是迟早的事。
事到如今,他确实只能来找荼靡。
“你能当上魔君,确实有些本事。”她说。
“过誉。”昊海毫不谦虚,“我不过是擅长与人交易罢了。”
“你怎知我需要辰元珠?”她说。
“雷胆虽是灵物,寻常人却不会去收集,一来危险,一来无用。”昊海道,“故而收集它的人,动机无一例外十分有趣。至于你,只须知道你从哪里来,便可弄清楚你要雷胆何用。阿娆说,你取了不止一次,可见通天鉴并未满足你,那么世间能帮你的,便只有辰元珠了。”
听着这振振有词的解释,荼靡翻个白眼。
阿娆也不知道收了他多少钱。
第三十章 沈戢
“如此说来,你能帮我找到它?”荼靡道。
“只要你帮我隐藏,我便能帮你找到它。”昊海道,“只消将经纬司南的碎块找到,再将其复原。”
“你能怎么找?”荼靡道。
“自是借助阿娆的百闻瓶。”昊海道,“貉族虽有百闻瓶,可以它们的法术,百闻瓶百分之一的用处都未发挥出来。”
说着,他有些自得:“我却可以。这门生意。你取司南,阿娆收钱,我么,只求一片白玉芰,在这仙岛上包吃包住。”
荼靡冷笑:“仙岛是什么地方,你一个无路可走的魔头,只用一用百闻瓶,便想得我的白玉芰,还想在仙岛上包吃包住,做梦。”
“那你待如何?”
“加一条。”荼靡不紧不慢道,“你须听凭我调遣,不得违抗。如若不愿,就滚出仙岛别再回来。”
昊海愣了愣,也终于不再装得彬彬有礼,露出冷笑。
“听凭你调遣?”他说,“你不如直接让我给你做仆人算了。”
荼靡无所谓:“你若是愿意,我并无意见。你既然来求我,让我帮你留在仙山,就要听我的。”
“信不信我这就到南海仙翁面前去告发你。”
“你去好了。”荼靡无所畏惧,“若进不得山门,我带你进去。”
昊海无言以对。
这话也就说说罢了,他知道,自己如果有胆跑到南海仙翁面前,他今日之内就会有幸被锁上天庭,在阳钧真人面前痛哭流涕,悔不该当初。
荼靡也不多废话,起身就要走。
还没到门前,昊海身形一动,已经瞬间拦在了她的面前。
“我愿,不过我要立契画押。”他深吸口气,俊朗的脸强行平静下来,再度露出彬彬有礼的笑容,“你前不久才跟白凛做了差不多的事,这等道理,应当不会陌生。”
契书在阿娆的见证下写好,二人按下手印,各执一份。
阿娆凑过来,看了看契书上的落款,皱起眉头:“沈戢?”
“本名,好听么?”
昊海,不,沈戢将自己的契书收入袖中。而后,他看向荼靡,伸出手来。
荼靡也不含糊,从白玉芰上取下一片花瓣,交给他。
沈戢随即将那花瓣仔细打量,只见它乍看与凡间的寻常白荷花瓣无异,却白得晶莹如玉,轻如羽毛,放到阳光下,几乎能被穿透。
“这般灵物,竟是自动认了你?”沈戢好奇道,“我听说,连上神也使不动它……”
话没说完,那花瓣倏而凌空飘起,化作一片光,将沈戢包裹在其中。
他的面容扭曲起来,捂着脸,痛苦万分地倒在地上。
荼靡和阿娆皆是一惊,正要上前,却听沈戢喝道:“别过来!”
二人站住,不明所以。
只见沈戢蜷缩着身体,双手青筋暴起,十指生生将地砖抓出沟壑俩。未几,他“哇”一声,突然吐出一口血。
那是一口黑血,落在地上即似烧灼般沸腾,而后化作青烟,袅袅消散。
而沈戢则软倒下去,喘着粗气,仿佛终于得到了解脱。
看到他的面容,荼靡和阿娆又是一愣。
那不是昊海的脸,也不是先前那道士的脸,而是又成了他们从未见过的陌生人。
只不过这一次,他生得端正清俊,长眉秀目,十分好看。
看到她们错愕地盯着自己,沈戢艰难地坐起来,用袖子拭了拭嘴唇,唇角露出笑意。
“这便是我的本相。”他的声音仍然虚弱,却透着得意,“喜欢么?”
*
凡间的修真之人,无人不想来伏龙仙山碰一碰运气,即便一而再再而三失败,进不得山门,许多人也并不甘心,便想在伏龙村里留下来。
可惜,伏龙村并非想留就能留的。
凡间生灵,无论法术修炼到多么高深,都要吃喝拉撒。就算是以苦行为修炼之法的人,断食一个月或许还能撑,再往后,却是无法了。
南海仙翁在伏龙仙山周围设下了法咒,方圆百里之内,无论是天上飞的,地上走的,还是水里游的,所有活物都不能伤害。故而无论是伏龙村里的村民还是渔民还是开客舍的曹福,就算是要吃鱼,也要从百里之外捕捞进来。渔民们尚好说,本就靠海吃海,出百里之外捕鱼并不困难,可那些外来之人就麻烦了。
仙山远离陆地,茫茫大海本就是天然的屏障,加上四周的罡风法阵,就算是能御风飞行的修士也无法穿越。
所以,无论人还是米面粮油日用百货,绝大多数用物都只能乘船从海外运来。
于是,伏龙村里物价奇高。
住上一晚吃上一顿,乃十倍于别处。且这岛上,到处都是会些法术的人,若谁想用变化之术弄加钱来使诈,下一瞬就会被人丢到海里去。
修仙之人,大多不宽裕。就算有家赀万贯的人,也不可能在这里长久地住下去。
能留在这仙岛之上的外人,可谓凤毛麟角。
幸好,曹福正在招跑堂。
在伏龙村,曹福是个异类。
他出身修真世家,虽没有真出过羽化的神仙,但被称为赛神仙的高人却有一箩筐。他们家甚至还自成了一个门派,以家乡莱州为名,称为东莱门。
曹福自幼跟着家人,自然也是学了不少的道术。但曹福却志不在此,对什么长生不老也毫无兴趣。一心只想开店挣钱,甚至不惜与家中翻脸。
他那创业之路也是坎坷不断,四处辗转,几乎把本钱蚀光,直到机缘巧合,他来到了伏龙村。
在这个地方,几乎每个外乡人都在想如何留下来。只有曹福,一心想着如何挣钱。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先是在村里开了一家酒肆,再后来,开了客舍,生意越来越红火,成了伏龙村里最热闹的去处。
曹福跟荼靡的关系不错。
荼靡从小嘴馋,常常从山上偷溜下来,到他店里买小食吃。也是因此,亲自从山上下来捉人的南海仙翁也时常光临。
这事传开之后,自在居成了那些想跟仙翁偶遇的修士们最喜欢来的地方,换句话说,曹福能在伏龙村里扎下根来,生意兴隆,荼靡有莫大的功劳。
也是因此,当年荼靡将阿娆介绍到曹福这里来做跑堂,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第三十一章 应聘
不过对于沈戢,曹福看了他一眼,却露出犹疑之色。
他将荼靡拉到一旁,道:“你说,这是你的朋友?”
“正是。”
曹福狐疑道:“你日日在山上修道,这朋友是何处交的?我日日在这岛上,也不曾见这么一号人。”
荼靡问:“怎么了?曹掌柜莫非觉得他是坏人?”
“倒也不是,就是觉得怪。”曹福朝沈戢那边瞥一眼,道,“此人年纪不小,修道怎么说也有上百年,可那魂相怎这般干净,一点看不出来路。”
曹福家学里最擅长的就是看相算命,看人向来准得很。
荼靡也看一眼沈戢,不解:“何谓魂相干净?”
“人有二相,一为皮相,一为魂相;皮相为表,魂相为本。比如阿娆,她虽是个女子模样,但在我眼中,她那魂相就是一只貉,无所遁形。”曹福道,“对人而言,皮相乃天生而成,最大的改变不过生老病死。魂相却不一样。人生于世,乃有七情六欲。贪嗔痴皆,善恶悲喜,都会在魂相上留下痕迹。故而许多人年纪大些,皮相和魂相乃判若两人,就算相似,也总还是有些差别。这沈戢却不一样,似他这般皮相魂相全然一致的人,我这辈子乃是第一次见。”
原来如此,荼靡了然。
其实,曹福到底还是走了眼。沈戢的年纪,少说也有上千岁了。
这自是白玉芰的功劳。
沈戢毕竟做过魔头,若说七情六欲善恶悲喜都会改变魂相,那么这魔头的魂相大约早已不是面目全非可形容。故而在曹福这样的人眼里,无论沈戢变成什么样,也能一眼就能看出来。
所以,他才需要白玉芰帮他遮掩魂相。
不过此法到底也不是毫无代价。走火入魔之人,体内已有魔毒,白玉芰生自正道灵根,入其灵魂,如冰水浇火,猛药除病,竟一下逼出了许多魔毒来,险些要了沈戢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