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原是画中人
真相距离她似乎近了一大步,可以说她得偿夙愿的的赢了一次,但馥汀兰担心的是我。
如今看,不管陈思源是谁,他或是隐藏着什么巨大的秘密,却没有害我之心,她怕只怕她太过于精明的揭开一切,会有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引来什么祸事。我年纪尚小,如今被她养得娇惯,甚至害怕见人,她确也不指望我有什么活络的性子,只要健健康康就好。现如今她带着我避在花城里,一切刚有些起色,想想十几年里,陈思源从未有过害我之心,如今如父如兄,感情深厚,又将这么私密的事情带着我去做,显而是对我真心相待。而馥汀兰一直在养精蓄锐,壮大自己手中有朝一日博弈的筹码,然而能有所对决,绝不是现在,况陈思源期间帮了不少忙,她不是放任,也不是逃避,只是现在她的全部都只是我,尤现在还分不清陈思源的本源,一切还尚在猜测,若一味只想探究真相,恐怕不仅会伤及到我,也会前功尽弃。倘她若有个意外,留下一个还不能自立的我,最终只是落得寂寥空落,她无法拿我去赌上用那样未知的后果。
馥汀兰思来想去,一夜未睡,最终将我做的小玩意儿上面系了个蝴蝶结,像珍藏女儿特殊礼物那样摆在了书房的架子上,她虽在做戏,但实则也确觉宽慰,毕竟我在慢慢长大。
此番馥汀兰的做法,陈思源自然是不懂,他心里也是万般纠结。他看不清楚馥汀兰究竟是真的未看出什么来,还是故作姿态,这个成长了百年的阿兰确是长大了,稳重了,而当他看到我做的歪歪扭扭的那小玩意儿被她当宝贝一样供起了,每每看去,好似还带着赞许的神色,他便当真以为自己又一次糊弄了过去。
可叹可叹,八月的清秋之气就这样过去了,无论缭绕着迷雾里透出的是什么,日子都又平淡如水的过着。
早晚清冷的气息令我打了个喷嚏,我正坐在课堂里,听得下课铃,我与同学们前前后后的踱出教室。
出了学校门,我便看见陈思源每天如一的在同一地点等着,他穿着整齐的西装,头发做得很板正,还在鼻子上跨了一幅金边眼镜,样子又成熟稳重了许多,靠在车身上,伸开双臂对我投来老父亲般的微笑,我一个开心便会撞进他的怀里,甚至错觉我们的关系是长幼,而非兄妹。
“哥,我是不是很乖,一直坚持了半个月没有缺席,终于到周末啦。”我懒洋洋的被他塞进副驾驶,撒娇撒痴的吃着他已经准备好的零食。
“我们家奶糖最乖,走,带你去耍。”陈思源拿了件外套披在我的身上,露出欣慰的神色,很适宜门口接送学生的家长身份。
我与馥汀兰长得一张脸越发相似,想来让他看到昔日恋人青梅重现,定是种莫大的抚慰。可是对我来说,起初我虽有些奇怪,并未觉得自己与馥汀兰如此相近有何干系,我大约觉得母女长的这般像是人之常理,可是自从馥汀兰去视察了手工窑,丘先生看她愣了许久,我便也开始关注起这件事。
见过馥汀兰后,而后每每我去玩,邱先生常与我打听馥汀兰的事,并感慨着,“我还从来没见过这么年轻的妈妈,不过你们长的还真是一模一样,或者说与这陈先生如若不说,还以为是青梅竹马。”
我见正在喝茶的陈思源手顿了一顿,低头润了口嗓子,十分不自在,完全是一副被五雷轰顶的模样。半晌,他不动声色的抬头望着我,嘴唇微微动着,却没做声,转着茶杯,继续抿了口。
我竖起一双耳朵切切听着,全然目瞪口呆,确曾听过青梅竹马这个词汇,尘时,常被人说过我与白良,但是大抵说的是同辈人吧,我对于青梅竹马是这样理解的,可从未想过要陈思源与馥汀兰攀上这段子亲的因果,陈思源是馥汀兰养大的孩子,怎么说也是不对的,这件事定要回去问问馥汀兰的,我愣在一处,“啊?”
几个小师傅也跟着起哄,“没错,馥芮白与她妈妈还真是像,不说还以为是姐妹。”
想得同学们的妈妈都各自带着岁月的痕迹,有的已经落满沧桑,我们家馥汀兰年轻美貌,我脸皮红了红,这是作为女儿无比荣耀的事情,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毕竟夸赞她的时候也是在夸我样貌美好。
陈思源打断了众人的谈话,眼色很不好的递给了丘先生。
丘先生只当他是害羞,便呵呵了两声,眼风里飘出了激动,“馥先生,真如画中人,若画中确有这么一个人,想必也没有她那般美貌,我见过这样一张画,是我祖上留下来的。”
如若他们知道了馥汀兰年龄一大把,面容却还是年轻时,还不下得半死。而丘苍夷提起这庄子事,似乎也并非偶然。自上次陈思源对他说起永生的事,虽说他已是核心人员,却未再听陈思源提过任何有关于永生的细枝末节,或者说他还是做着原有的工作,开发瓷器,他除此对于陈思源的布局一无所知,让他怎能不私下寻思。
另日,丘先生果然捧着一幅画卷来,大概三尺不止,他说,这件事须从他爷爷的年代讲起。
说起那一年,丘姓大师为馥家秘密做事,丘苍夷的爷爷丘恒不仅做得一手好瓷器,还画得一手好画,他经常出入馥家是以画师的名义,馥汀兰曾经拜他为师傅习画,也是他最得意的门生。馥汀兰一直想亲手画一幅自画像作为新婚礼物送给沈安之,可是当时没有办法自己作画,她便让师傅先为自己画过一幅,然后她再照着临摹,于是这幅画像后被丘恒作为收藏,便流传到了后人手中,虚虚晃晃百余年,也是蹊跷。
这些都是无巧不成书的机缘,可天命为此,这幅画便赤裸裸的晾在了我们大家面前,你们说像不像闲来无事编纂的那些旧时画本子。
据说丘恒一直对于馥家的事耿耿于怀,逝前还特意将馥家的往事说给后人听,尤其并遗憾当年馥家遭遇的变故,他也守口如瓶没有将那些馥家给他的真传传给任何人,只将自己原有的手艺传给了丘姓直系后代。幸而没有明明白白记载,后人囫囵吞枣的忘记了馥家姓氏,也模糊掉了很多细节,否则这次一并和盘托出,这沧海便不再是沧海,桑田也便不再是桑田,无论怎样补来补去,馥汀兰都无法呆在这个城市,事情便又闹大了。
闹腾了半日,我自然是听得故事般感觉有趣,而陈思源一贯神色深沉,我隐约间有这么一些印象,他轻轻抚摸画中的女子,泪水似乎挂了他的眼,说不清楚是鼻头发酸,还是我看错了些什么,突然他干笑两声,“这长辈的故事都是这么离奇,原来还真有几分相似。”
“是啊,馥先生绝不是普通人,是有着仙气的大福之人啊!”丘先生认认真真的感慨着,陈思源也便昧着良心找了个借口搪塞,将我支去了旁屋耍,认认真真的给他们布置起工作来。
一宝村太过清寒,雾蒙蒙的氤得半座山,走时,我明明看见陈思源手中捏着那副画,将画金贵的放在后备箱的储物空间里,看着我眨巴眨巴的眼睛,他的笑意从眼角铺到眉梢,做了一个嘘的手势,“叫你久等了,乖,带你回家。”
我使劲儿点着头,“放心吧,我不会跟妈妈说的。”
第七十七章 幻灭
陈思源将丘苍夷用的很好,且不说有没有芯片的牵扯,他本就是隐士山门,家风纯正,信守方面自不必担心。丘先生将瓷器手工作坊打理得很妥帖,个把光景扩成了大厂,而陈思源要求的大货几乎每半年才会秘密开一次窑,无比低调,至于其他时间便只是生成一些高端的品牌骨瓷,故做高调,久而久之,在外的名声打得响当当的,而陈思源也神不知鬼不觉积累了一些神笔之韵的“藏品”,待命而藏。
时不时有一些参观者特意过来膜拜,陈思源均不动声色的推辞所有人的一腔好意,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更不会有人知道馥汀兰。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丝毫未有什么推陈出新,果然,丘苍夷的名声大作,而陈思源以传世集团的当家家主身份因循守旧的拓展着传统业务。
说起来这已经是三年后的事情了。
院中有一颗老树,仿佛几百年就那样立着,这匆匆华年而过,除了它与馥汀兰无甚改变,一切都在变着,我已从豆蔻年华初长成翩翩少女,融入了这里的生活,依旧年少无知。
这日,大致周末的傍晚,我洗完澡,发上还有些滴水,清着脸穿着一条素色的连衣睡裙,披着黑丝绒般的长发从屋内走到院子里,脚下一个趔趄摔倒在地,那砂石硬得狠,让我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这时,陈思源在背后抱住了我,将我拉起,并很快站在一侧恭恭敬敬的批过一件衣服,说道,“馥先生,您这样会着凉的。”
我任由他披上外衣,却忍不住扑哧笑,拉长声调,笑嘻嘻道,“好说好说,思源,将我扶进屋去。”
他竟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委实好笑!
当我将脸抬起,他尴尬的看了我半日,愣愣道,“我们家奶糖竟然长着么大了,你这头发……也长了这么长了……”
一向我眼里陈思源是个沉稳的人,做事有丁有卯,他活到这个岁数,虽历了种种憾事,却也第一次让我看到这般慌张,新鲜得很。
我摸着鼻子拉过他的衣袖,将那张颠倒众生的绝美小脸凑上去,“哈哈,笑死我了,哥,你竟然也分不清我们的脸……”说这话时,他微有汗颜,慌慌的踩了我的脚,我笑声讷讷,嘟着嘴哼道,“嗯哼,开个玩笑嘛……”
陈思源尽显慌得一匹,适时的尴尬令他齐刷刷的站在了更远的位置,令我油然而生一股丢人之感。
当年我便是将将过了十七岁,身高几乎成人,也开始错落有型,我当时一点也不明白,此时的宽慰和玩笑,对陈思源皮囊下的沈安之来说确是一种负担,尤其是我的外貌愈发的接近于馥汀兰。哪想得我木讷讷的,脸皮竟比同龄女子厚上许多,我又向前蹭了蹭,他便又向后退去。
花城这个时候已经星河璀璨,夜色下,他不动声色的红了红耳根子,如同摆脱一个包袱,转过身去向屋里快步走去,淡淡道,“天晚了,快回屋里歇息吧。”
却不想这个时候馥汀兰站在了门口,将将挡住了他,正用冰冷冰冷的眸注视着我。
我瞧见她的眼风,心中一颤,莫不是不待见我的眼神?
馥汀兰的淡我每日都见,但是如这般冰冷我委实没有见过,吓得我空把一腔喜悦生生憋回肚里去。
殊不知,此番情景令馥汀兰汹涌翻滚。
我,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的女儿,顶着与她昔日完全相同的脸;他,一个令她几度猜测也分不清,或者说不愿揭开真相,复杂到她不知道该如何处之泰然复杂身份的养子,何时已经长到这么大,长大到了她害怕的程度。她脑子几乎乱成一团糊糊,却不得不端着馥汀兰固有的架子。
陈思源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低下了头,也不解释,看着他们的样子我犹生委屈,尤其对于青春叛逆期的女子,突然就在心里很想不开,口中含糊道,“不过是与哥开个玩笑罢了,小题大做……”说完我故意在她面前撩了一下头发,学着她高傲的样子,样子也着实气人。
树上的木兰花花瓣随风飘落,散在我长长的黑发上,陈思源看看我,又看向馥汀兰。在夜色下,馥汀兰一双眼瞧着我,心理一阵恶寒,愣了许久,大概也是第一次意识到,我竟与她几乎毫发无差,她终于认识到我与她如此相像大概是一件极其严重的事,心中不自觉荡出几分莫名的恐惧,那眼神却让我再次解读为“厌恶”。
这样的误解,也就让我认为她是嫌弃我的,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想来我那天的激动是淤积了很久的怨,虽然后来每每想起也觉莫名,但从不觉得自己有哪里错了。
我很尴尬,咬着唇杵在原地,突尔,拘起眉间,小题大做起来,“你难道就那么怕我与你样子很像吗?就那么不喜欢我!”
馥汀兰僵硬的神色凝在面皮上,勉强平静的看着我,一时无法挥去脑海里那些难以相像的画面。大概是胸口很闷,拇指套着那巨大的扳指,不自觉的转动着,却不说话。
本以为我的出生,是仁慈的老天爷看她活得苦做给她的一个人情,殊不知,这才是馥汀兰内心真正的劫,一张如此接近自己的脸,一个世上仅存的血亲,彼时她无能又无知的只能无端猜测,等待时间校验,何其可悲。
我脑中如被一饼铜锣拍中,刹时有一股血涌了起来,只有汹涌,没有思想,从容得大吼着,“我做错了什么?让你这样嫌弃我,从小到大,你抱都不愿抱我,你就是个妖精,我可不想做你的替身……”
单纯的人说话句句都是道路,做事随心,不喜用脑子,自然也充不了大度和体面,尤其如对着一块巨冰,我心头的一把邪火半天也浇不下去,话音未落,却见她的右手挥到了半空中。
就在要落在我半边脸上时,她那手纤细而白皙的手指突然停在了距离我只有一公分的位置。我能清楚的感觉到那掌风,如果落在我的脸上,定是不轻。
而后那巴掌落在了陈思源的脸上,陈思源嘴角瞬时流下一行血印,却依旧恭恭敬敬站在她身侧,一语不发。
“我做错了什么?我恨你,馥汀兰!”我自顾自的说开了,像是在宣泄着什么,而后哭着转身跑向自己的房间,一路迷迷瞪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