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无痕:“……”
他做不到,他真的没有这么无耻,他是要脸的。
贺兰松行根本没有理他,他只听到了一句话,那就是明珠喊他“爹爹”了,他被认可了!
贺兰松行立刻握住了女儿的小手,察觉到她手掌冰凉的时候,心里微微一颤,随即沉了下去,但也没有立刻追问,而是问道:“先去吃饭?”
明珠点了点头,对着他抿唇一笑。
老父亲的心,顿时软的一塌糊涂,周边所有人都已经完全进入不到他的眼里了,只看得到明珠如花般的笑靥。
纪无痕赶紧跟上,这可是他的主场。
风写月也连忙跟了上去,耷拉着脑袋,无精打采的样子,得罪了老丈人,这可怎么办是好?
西岭雪安慰似的拍了拍他的肩膀:“人生在世,磨难多的是,要看开点。实在不行,就放弃吧。天涯何处无芳草,是吧?”
风写月:“QAQ……”
他好喜欢明珠的呀,才不要放弃!
风写月立刻就又打起精神,也厚着脸皮跟了过去。
看到都是自己喜欢吃的菜,明珠的眼眸一下子就亮了起来,转头看向纪无痕:“你做的?”
“嗯,快来尝尝,合不合口味。”纪无痕拿过来小板凳,让她坐下,又主动递上筷子,将几个特意做给她的菜放到了跟前。
风写月的小脸又皱了起来,阴森森盯着纪无痕,狗东西,居然背着他学会了做菜?!谁不会似的!明天他就去学!不,今天就开始!
纪无痕懒得鸟他,全程都在喂食明珠,看到她吃的差不多了,又适时递上甜点:“再尝尝这个?”
明珠认真尝了一口,欢欣雀跃:“甜的!”
贺兰松行立刻记在了心里――明珠喜欢甜的吃食。
西岭雪觉得,风写月这个小傻子,估计是没戏了。不过作为娘家人,她也不乐意纪无痕轻轻松松就能娶到明珠,自然得,给他增加一些难度。回头等贺兰氏的堂兄们都到了,大家再一起商量个法子。
纪无痕没来由地感觉到了一阵冷意,一抬头正对上风写月幽怨又不甘的眼神,倒也没在意,反而挑衅地笑了一下,更加惹得的对方怒目而视。
明珠吃了贺兰松行夹过来的菜,对着他又笑了一下。
老父亲手一抖,将剩下的半盘菜一筷子夹了起来,全都薅到了明珠碗里,极力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快吃,多吃点。”
明珠愣了一下,很为难:“可是,我吃饱了呀。”
纪无痕主动接了过来:“给我吧,明珠胃口小,吃多了会不舒服。”
明珠转头看他,甜甜一笑。果然,纪无痕就是最懂事的!她也不想浪费粮食的呀。
,多不尊重辛苦的种田人。
“咔嚓”一声,老父亲没忍住,将筷子给捏断了。
纪重韵连忙递了新的过去,要笑不笑:“这筷子是我用山上的竹子做的,是不是烤的有点过头,太脆了?”
贺兰松行立刻回过神来,抿了抿唇:“抱歉。”
“郡王客气了,快些吃吧,都要凉了。”纪重韵又端了一杯温水给明珠,“吃不下了就喝口水,不要撑坏了。”
明珠点头:“谢谢姨姨。”
风写月后知后觉,他又错过了什么?不行,纪无痕这狗比又献殷勤了,他也不能落下。
“明珠,我帮你把蜂蜜水喝了吧?免得撑了。”
众人:“……”
哪里来的小傻子?!
明珠也被梗住了,不过想到风写月的智商,她也不是不能原谅,而且他还帮自己骂过方盈玉,明珠便主动分了一半给他:“想喝你就说嘛,我又不是那么小气的人。”
风写月笑的就更傻了:“明珠对我真好~”说完,还挑衅地看了纪无痕一眼,满眼得意,不能更幼稚,让人难以直视。
老父亲再次捏断了一双筷子,双目阴沉。
纪重韵:“……”看来吃完饭得先去烤制筷子了,要不然,明天大家就得像野人一样,用手抓了。
明珠吃饱了,便坐在那里认真观察她的亲爹。
昨晚夜色有些暗,她只看得出来,这人非常好看,跟纪无痕一个级别的,让人一见倾心,哪怕他满头白发,也丝毫影响不了他的颜值和气质。
现在看的仔细些,两个人之间,确实是有不少相似之处的,只不过眼睛不太像,乍一看去,就不会让人想到,他们有什么血缘关系。但看多了,对两个人都熟悉了之后,就会有种莫名的熟悉感,不论见到两人之中的哪个,都会觉得,似曾相识。
之前她也听说过,关于其他三境一城的诸多事宜,尤其是东郡。无他,东郡贺兰氏,专出美人儿。而美貌,显然是最稀有的资源,无论在哪个世界无论什么时代。
她父亲的颜值,据说又是其中的佼佼者,难怪如此惊艳!
贺兰松行一抬眼,正对上明珠清澈的目光,这才想起来,还没有跟她说过家里的境况,以及当年她走失的真相。
“明珠,跟爹爹去走一走,好不好?”
明珠犹豫了一下,看向纪无痕。
对方也正看过来,微微一笑:“明珠不是一直想知道,父母都是什么样子的吗?多跟爹爹相处,明珠就知道了。”
明珠点头:“好。”
老父亲再次咬牙切齿,恨不能立刻就回到东郡,将这些别有图谋的狗东西,都拦截在外头!牵着明珠的小手,贺兰松行带她去了前面竹林。
安静,有些话也好说。
“明珠生在九月,等回到东郡,刚好是十七岁生辰了。”贺兰松行感慨了一声。
他不擅长这种谈话,尤其是分离十多年的女儿,虽然心里想着,要万般宠爱要补偿她,要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都给她,但要谈心,说些温情的话,他却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还是纪无痕给他写了个草稿,让他对照着背了下来,才有了今日的开场白。看在这份稿件的份儿上,他把今早的事情先记下来,回头再清算。
明珠愣了一下,月份倒是对得上,她在夏侯府的生辰,也一直是九月。但是,不是说她十八岁了吗?夏侯荻业连她的真实年纪都隐瞒了?
第38章
看到她的神情, 贺兰松行很想扯点阴谋论,但又怕吓到明珠,还是实话实说了:“你走失的时候,也是九月。”
明珠出生的时候, 还是个健康的小孩儿, 但是一过完周岁, 突然就开始异骨外显, 意思就是, 她的异骨生长太快,太强大了,婴儿的小身体, 没办法承受这么强大的力量, 所以会排斥,这也是身体自保的一种手段。
“后来你母亲找来了许多名医,为你医治,最终得出的解决办法是,将异骨用药物包裹, 限制其生长,并且游离出来,直到你长到十岁, 能够承受异骨的力量, 再次融合进去。”
异骨离体,人就会死,尤其是还没有多少生命力, 像蚂蚁一样弱小的婴孩。那时候亡妻为了爱女, 几乎操碎了心。
贺兰松行握紧了明珠的手, 将往事吞咽回去, 至少现在,他不能被那些痛苦压垮。而且,还不容易找到了明珠,他自然,要更努力地活着,照顾好她。
――说回前言,光是限制异骨生长,就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
明珠终于能够像个正常的小孩子一样时,家里人都非常高兴,却没想到,明珠身怀异骨的消息,竟然不小心被透露了出去,导致一伙儿马匪富贵险中求,早早盯上了明珠……
“纪无痕跟明珠说过的,你身上的异骨名为万象,对吧?”
明珠点头:“他说很珍贵,有很多人都想要。不过,他也说会帮我融合进骨头里面,以后,就没人能够取得走了,眼馋也没用。”
说起这件事,明珠眼见地快活了不少,眉飞色舞。
贺兰松行也忍不住跟着笑起来,点头应道:“确实如此。万象珍贵之处就在于,主人无法融合它的时候,若是取出,就能移植于本来就已经形成了武骨的人身上,他们已经有不低的修为,足以承受万象的强大生命力。而且――”
贺兰松行站定,低头看着仍是天真的女儿,表情却变得严肃起来。
明珠也忍不住紧张起来,眨巴着大眼睛看他。
“所有异骨,均可吞噬别人修为。若是以后明珠有了孩子,他也身怀异骨,一定一定,不能走漏消息。”
明珠愣了愣,随即后知后觉,也就明白了父亲的意思:“那,方盈玉想要我的异骨,是想走捷径,一步登天吗?”
“必然如此。”贺兰松行点头。
原来是这样!
明珠又问:“只有异骨万象,可以移植对吗?”
“是。”贺兰松行知道她想问什么,“人性难测,一个可以一步登天的捷径,很少有人能够克制的住,尤其是,心怀野心之人。”
明珠点点头,表示明白了。这样说来,万象反而是最不会构成威胁的异骨,因为万象的主人,几乎都无法修行,光是保命,就已经耗尽心力。
明珠突然叹了一口气:“我怎么这么像是一个短命炮灰呢?”配置都是顶配,但都是自己享受不到的福利。
“别胡说!明珠的寿元一定会长长久久。”贺兰松行握着她的手,连忙转换了话题,“等回了东郡,明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
他听纪无痕提过,夏侯府对明珠管束很严格,几乎不让她外出,说是为了安全考虑,毕竟明珠长得太招人眼了。
贺兰松行嗤之以鼻,当场就骂了一句:“废物。”
这若是在东郡,每天一个哥哥陪着明珠出门游玩,他倒要看看,有哪个不长眼的,敢凑上来!
明珠果然很高兴,立刻追问道:“哪里都可以去吗?可以骑马去吗?”
贺兰松行点头:“可以。咱们东郡还有异兽,也可以骑行,到时候明珠坐在它背上,会跑的更快。”
明珠顿时一蹦三尺高:“谢谢爹爹!”
四境皆有自己的异兽,但她只听说过,从未见过。南国的异兽是海兽,据传一声长啸便可杀死数万修为在武境三阶之下的人,所以常年居住在深海之中,非战时不能出海,也只有夏侯铮风可以驱使。明珠连海都没见过,何况是深海之中的异兽?
贺兰松行也笑了起来,又问:“明珠想不想去山下镇子上看看?过几日咱们就该回家了,下次再来,大概要很久之后了。”
明珠摇了摇头:“不要了,等以后吧。”
她知道朱武和罗文进必然还没有放弃,她不想因为这些小事,毁掉她回家的好心情,也让父亲为这些不必要的人心烦。
贺兰松行再次说道:“爹爹对上夏侯铮风,还有几分把握,明珠不必担心。”
明珠摇头,叹气:“大哥哥才不会做那样没礼貌的事情,南国讨厌的人多了去了,可也不是大哥哥能管的了的呀。”
贺兰松行听她为夏侯铮风辩解,眸中微微透露着不快。夏侯铮风可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是纪无痕特意交代了这一点,这会儿他已经忍不住反驳了回去,甚至可能迫不及待就要去找夏侯铮风,揍他一顿了。
那样,明珠会很难过吧?
贺兰松行克制了自己,问道:“那,明珠最讨厌谁?”
明珠撇嘴:“没呀,我为什么要讨厌他们?讨厌不需要费脑子关注吗?我才不要!”
贺兰松行一下子就笑了起来:“对,咱们明珠才不要把时间精力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知道自己不是被抛弃的,无论是之前还是以后,她都被身边的人爱着,明珠心里突然松了一大口气。被坏人盯上,也不是家里人的错呀。
贺兰松行却没跟她说,他一直觉得很蹊跷,夏侯荻业为何会去那种地方?
那个马匪窝点,十分隐蔽,要不然也不至于明珠失踪后,派出去几千人马,整整一个月,却丝毫无所获。一直到半年后,他们才找到了窝点,然而那时候,马匪都已经死光了,只剩下尸骨,明珠也毫无踪迹,现场只找得到她鞋子上的一颗夜明珠。
说完这些,父女两人便开始往回走。
明珠确实体虚的很,走了不过才小半个时辰,她就已经一脸“一步都不想动了”的表情。
贺兰松行心疼她,便立刻掉头往回走。
纪无痕已经殷勤地等在那里了,给明珠说道:“坐这里,铺了软垫。”
风写月再次被震惊到了,这也能争宠?!狗东西果然太不要脸了!
看到贺兰松行回来,西岭雪立刻就把夏侯铮风的动向告知了他:“看样子,是来道歉讲和的。”
贺兰松行沉默片刻:“我不擅长处理此种事宜,想办法让他去东郡。”
“恐怕难。夏侯铮风这么快做出反应,就是为了在南国境内解决这件事。”
不然,一旦他们离开,就不是简单的赔礼道歉以及救命之恩可以说和的了。所以说,夏侯铮风从来都是最聪明看的最清楚也最势利的那个人。要不是因为夏侯荻业被骗,他始终没有察觉到明珠身怀异骨万象,可能,这份救命之恩,早就被呈在了东郡的案桌上。
而明珠,也可能早就已经回家了。
可惜――
西岭雪很快将这些不切实际的幻想抛之脑后,建议道:“不若问问纪无痕?此人心术非同一般,要不然,也难以从夏侯府之中,将明珠带出来。”
贺兰松行皱着眉,很是为难,最终勉强同意:“行吧,我去问问他。”
他当然不愿意屈就,这不就相当于主动给纪无痕递个梯子过去,让他继续嚣张地缠在明珠身边?但是家里最聪明的人,一时半刻也不能赶到这里来,论心机和智谋,他远不是夏侯铮风的对手,那几个侄子也一样。贺兰松行对此倒是很有自知之明。
此时,纪无痕正在跟风写月大打出手。
两个人从初见就不对付,看鼻子看眼都觉得对方仿佛有大病。
风写月骂骂咧咧:“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夏侯荻业那个狗东西对我说谎,你早就看出来是吧?为什么不告诉我?是不是就想着我被骗走了,你就好跟明珠独处?!我告诉你,门儿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