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上门,里面的水雾还没有完全散开,全是那股柑橘调的清香。
馨香温软,像泡泡似的填充满他的内心。
他洗澡很快,出来时比赛还没结束。
她依旧保持着他进去前的那个坐姿,全神贯注,丝毫没察觉到他的靠近。
“2比0了啊。”
她吓了一跳,肩膀往后缩。
迎面扑来清淡的沐浴露香气,她来不及躲,吸了个彻底,胸膛轰然炸开般的胀。
“你不在他们运气就好了。”
接下来的十几分钟相安无事,房间里只充斥着电视里的呐喊欢呼。
偶尔窗外打落的雨声穿插进来。
夜格外悠长。
全场比赛的哨声吹响时,她舒了口气,神色却有些落寞,直到镜头切到演播室,她都一动不动。
他也静坐着,一手撑脑袋,不知道是醒着还是睡着了。
“比赛结束了,你走吧。”
“你还喜欢我吗?”
喉头艰涩滑动了两下,她回答得很平静。
“沈觉,我们都长大了。
很多时候,不能用喜不喜欢来裁决问题的走向。”
“那你告诉我,要怎么办?”
他换了个坐姿,使自己面向她。
衣料在黑暗中摩擦,窸窸窣窣。
她忽然哭了,眼泪不知不觉就溢满了整张脸。
“我不知道,但我只知道我们回不去了,你别逼我好吗?”
他心碎着爱抚她的黑发,颤抖着用温和的语气对她说:“我没逼你,只是你总是这么倔,总是把我推开,这样怎么会知道结果?”
“我们不是一定非要回到过去,我们可以往前看。”
“沈觉,我这些年过得很好,你不用悔恨,我不怪你了,真的。”
偶然有一束光投射过来,她白皙脸上的泪痕破碎如镜,眼睛红彤彤的,缩成一团,让人忍不住情动。
他扣着她的脑袋送上前,第一下很重地亲吻她冰凉的唇。
带着算不清的爱恨。
她往后挣了两下,他就把人禁锢在怀里越发的紧,铁了心不再迁就纵容她。
彼此错乱的呼吸纠缠在一起,她浑身战栗,承受着他时重时轻的吻。
感受到她逐渐在自己的身下化为一滩水,他的脑中炸开无数烟花,拖着她的身体倒在沙发。
她边抽泣边接受他唇舌的临摹勾勒,氧气已经不够用了。
几乎忘却了技巧,本能搅弄。
情迷意乱中,两个人的心跳都轰隆作响,每一下都剧烈撞击着胸腔。
鼻端是幽兰芬香和失去韵律的气流呼吸。
他用掌轻抚着她的脸,用尽耐心,极尽缠绵。
亲到最后,满室旖旎,空气浑浊,电视里还在外放的声音逐渐恢复清晰。
她的双手还攀在他紧实的肩头,睁开一双迷蒙的眼,她无法看清贴在面前的一张脸。
“亲够了没有?”
他把脸埋在芬香的发间,不厌其烦地吸吮她修长白皙的秀颈。
“没亲够可以再亲吗?”
……
“不要脸。”
他脸皮厚得可以,“脸没你重要。”
第11章 消失
宋阮又洗了一次澡。
可恶的是这个男人只占用了这间浴室几分钟,里面的水雾氤氲就全是他的味道。
出来时,他还没走。
电视已经被关掉,他坐在沙发那里看手机,似乎是在回消息。
她没理会他,掀被上床。
他忍不住抬眼看过去,见她跟没事人一样,心中苦闷。
“你们接下来的行程是什么?”
收起手机,他走过去两手撑在床沿,俯身凝视她。
强大的一片阴影落下来,把她世界罩得只剩方寸。
“不知道,你问詹醒去。”
她犹豫了一下,说完就有些后悔。
昨晚她告诉詹醒她不会再继续跟他们走下去,如果沈觉真去问了,詹醒会不会把这个消息告诉他。
他的眼睛一下阴霾很重,唇线抿得绷紧。
“你和他才认识多久,就敢和他们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旅游。”
后面的话戛然而止,他脑海突然蹦出和侄女粒多的对方。
正经女孩谁会和一大群不认识的大老爷儿们去穷乡僻壤骑行。
所以他一直觉得陈娇失恋了就来骑行,目的性太强,依依妖妖的不是什么好鸟。
他对她的确也没感觉,甚至有些烦。
可此刻他有些如鲠在咽。
人类的本质是双标。
她不甘示弱回击:“鸟不拉屎的地方你也来,身边还跟着穷追猛打的艺术漂亮女生。”
空气寂静了一瞬,他忽然笑了。
昏黄光晕下,他的五官变得格外柔和。
“不来怎么遇到你。”
“我和陈娇没半毛钱关系。”
“我和詹醒也没一分钱关系。”
比他的比拟程度更甚。
“嗯。”
他捏了捏她柔软的手,怎么都不舍得放开,低头时,眉眼含笑。
并不如外人所说的那样冷硬不近人情。
她后知后觉,张了张嘴,懊恼撅了厥还微微红肿的唇。
“管你和谁有没有关系,都和我没关系。”
他垂着脑袋,轻柔着有一下没一下捏她的手指。
像把玩,又像在审视。
以前他倒没怎么注意她的手。
骨节分明,白细长直,食指上的创可贴也丝毫不影响一双柔荑赏心悦目的美。
他许久没有出声,她反倒觉得不自在,被握着的手心温度渐渐攀升。
“告诉我,这些年都在弹钢琴吗?”
她正要抽手时,忽然听见他低低的问。
“我也要吃饭的啊,不然早饿死了。”
语气尽量放轻松,她心底始终对他保留一层薄膜,不愿在此刻提及太多。
殊不知,在他那里,她已经没有秘密。
“靳光崇当年给了你二十万,你又取走了你爸账户里将近一半的积蓄。
这十年,够用吗?”
窗外的雨早停了,偶有残露敲打窗棂,世界原来可以如此安静。
她没有用力,轻易从他宽大的掌心里挣脱出来。
“不够。学钢琴很费钱,我又不愿意干别的,还要上学,总不能连初中毕业证都没有。”
说到一半,又像是说完了,她变得沉默。
忽然,她抬头,逆光望进他深色的眼底。
“你还叫他靳光崇吗?”
他短暂错愕了一下,随即失笑,嘴角是苦涩的。
大概还没从她简单一句话就概括了这十年的淡然缓过来。
“我出来前,他结婚了。我舅妈很漂亮,是他初恋。”
宋阮第一次这么认真听他说话,仿佛体内有什么东西正在慢慢地、抽丝剥茧般地消逝。
他下巴又生出厚重的青影,深邃的眼眶里装满阴晦。
她忽然伸手去碰了碰,被胡渣刺到,指尖颤了颤。
“我想睡了。”
“嗯,你睡,我陪你。”
他闭眼握住她的手,放在腮边,专注感受,唇时有时无地擦过。
昏昏欲睡的时候,她睁着迷蒙的眼睛,低低说了句。
“靳光崇给我钱是我问他要的,没有足够的钱我活不下去。
他也愿意给我,不是因为我要勒索他,也不是因为他要给我赔偿。”
“嗯,我知道。”
静默很久,均匀绵长的呼吸传来时,他用指腹轻拭掉她眼角那抹晶莹。
他对靳光崇的芥蒂,从她不声不响离开柳景那刻起就无声消弭了。
婚礼结束那天,靳光崇却告诉他:
“我一直没告诉你,她离开前,我给了她二十万。她说她会去到一个新的地方,活下去,需要钱。”
“之所以瞒着你,是觉得告诉了你也没有意义。因为我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他忍住心里强烈躁动的情绪,质问他:“那为什么现在又告诉我?”
“因为你祝我新婚快乐,我知道了你还把我当最亲的舅舅。”
*
次日清晨,天气转晴,空气舒爽,凛冽的风夹杂丝丝柔绵水雾。
心旷神怡。
一大早,酒店就门庭若市,被困在这里两天的背包客都迫不及待再次上路。
沈觉接到公司的电话。
催促他回去参加一个重要项目。
他斟酌片刻,应下了。
刚放下手机,他揉了揉高挺的山根,门铃响了。
心中扬起波澜,几乎是带着难言的惊喜,脚步都不自觉轻快。
途径玄关时,他扭头对镜子里看了一眼,确认胡子已经刮干净,衣领是平整的。
明明还是风华正茂的年纪,他却像干涸许久的一潭枯水,忽然唤起了生机。
急不可耐,比急躁的年纪更像一个毛头小子。
打开门,他嘴角噙着笑意却凝住了。
“有事?”他颔首示意,唇微不可察地沉下去。
詹醒面色淡淡,回了个礼,不紧不慢开口:“刚在楼下碰到秦建,他们催你出发。”
沈觉蹙眉,对他说话的感觉不是很好。
两个大男人相对而站,气氛一时有些诡异。
就在沈觉的耐心快要耗尽时,詹醒忽然说:“接下来我们就不一起走了,旅途顺利。”
他说话时,眼睛是盯着沈觉。
“詹先生是特意来和我道别的?”
压下心里一丝不好的预感,沈觉忽然笑了笑,痞痞的。
詹醒似乎有些不适应这样的沈觉,觉得眉心一痛。
他的眸光暗沉,似乎在克制着什么。
“宋阮走了。”
指尖一僵,藏在旁人看不见的位置。
沈觉的五指几乎是挤到一起,泛起不正常的白。
但他面上依旧随意,挑了挑眉。
“怎么,詹先生的驴友不告而别,就来找我要人,这什么道理……”
“沈觉,你别装了。”
“你和宋阮以前就认识。”
气压瞬间变得很低,无声的屏障随着詹醒的两句话轰然坍塌。
沈觉微微仰起下颌,充满雄性的脖子上血管凸显。
他的舌沿着口腔里转了圈,所过之处尽是灼人的温度。
而上面似乎还残留着的香气,成了酿成滔天大火的燃料。
“妒嫉吗?我和她不仅以前就认识,现在还在纠缠不清。”
詹醒愣了愣,没预料到沈觉会是这种态度。
“你很自豪,想说她是为了躲避你才离开的?”
“这就不是詹先生要关心的事了。”说完,他就要关门。
詹醒抬手抵住了将要合上的门,声音压得很低。
“她真的没和你说她要去哪里?”
这副姿态,倒有些灰败的低声下气。
沈觉蹙眉,怒火在体内横冲直撞,几乎就要爆发。
他头一回发现自己心眼这么小,根本受不了另一个人男人为了她竟然可以这么失魂落魄。
“滚,你没资格质问老子。”
詹醒抬眼,看着他忽然自嘲一笑。
“她一走,谁也别想找到她了。”
沈觉是被这句话彻底中伤的。
詹醒走后,他沉默坐在沙发许久,久到中午的太阳在浩瀚蓝天灼灼燃烧。
地上碎成两半的手机还在发烫,在被承受这番疾风暴雨前,沈觉无数次用它拨打同一个号码,得到的都是机械冰冷女声的回应。
号码是昨天晚上球赛结束,趁她去洗澡的时候他打过去趁机存下来的。
詹醒也试图拨打过,得到的是一视同仁的绝情。
不过想想也正常,她独身远行,怎么可能留一个真实的号码给才认识几天的男人。
可他呢?
他连詹醒他们都不如。
因为如果不是他偷偷存下她的号码,她根本不会给他留下任何可以找到她的痕迹。
可是为什么?
沈觉想不明白,觉得脑袋要胀痛炸。
明明前一天晚上,他们也有过足够温情的时候。
话也几乎说开了,但她还是这么决绝无情,一如十年前。
胸膛被窜动的气流顶破,他平生第一次产生了杀人的念头,不同于年少时期挥拳对待周意帆的猥琐色狼。
宋阮让他,永远恨意灭顶,永远悔恨交加。
一想到又和她断绝了瓜葛。
不过茫茫众生里拼尽全力也抓不住的尘缘。
他伤痕累累的心又轰坠下来,只剩疮痍。
<hr size="1">作者有话要说:
开始走回忆
第12章 迟到
宋阮又迟到了。
程云眼风一扫,首先看见一个纤薄身影慢悠悠走过去。
“对,就站在那里,你太白了,看起来不健康,得多晒晒太阳才行,不然怎么应对繁重的初三课业。”
宋阮是整个初三年级里最白的女生。
大概是因为城市的娇养。
而留在县城里上学的多数是农民的子女,她们的皮肤多少有些粗糙。
这年头,谁家稍微有点条件,都会拼了命把自己家孩子往市里的学校送。
去了就不回来了。
从小学到初中,再从初中念到高中。
倒也有像宋阮这样的“奇葩”,从市里重点中学转回了县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