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叶筝刚炒好两个素菜,张薇便带着买好的两斤肉上门。
叶筝接过肉道谢让她随便坐,张薇将她从食堂买来的馒头也递给叶筝。
“你怎么还买馒头?”叶筝接过装馒头的饭盒,疑惑地问。食堂的馒头做得很压手,拿在手里沉甸甸的,叶筝赶忙将饭盒放到桌上。
“我习惯吃红烧肉就馒头。”张薇解释道,而且她上门吃饭什么都不带,总觉的不太好,所以她按照自己的习惯买了五个馒头。
看到叶筝疑惑地眼神,她才反应过来自己做了傻事,一般人吃红烧肉都习惯配米饭。
“我是不是应该买米饭?”张薇有些懊恼,这五个馒头花了她一斤粮票呢,没想到买错了。
看出张薇的懊恼,叶筝笑着安慰他:“没事,可以留着晚上吃,中午我蒸米饭了,你喜欢吃馒头可以吃。”
说完,她拎着肉走到灶台旁,张薇买来的这块红烧肉很漂亮,分层清晰,一看就是质量上乘的下五花,用来做红烧肉刚刚好。不过她今天不准备将肉全都做成红烧肉,她从一整块肉上割出半斤的量留出来。
剩下的肉用清水冲洗一遍,放到案台上切成小块,用沸水去除血沫后盛出来。接下来是炒糖色,冰糖放入油润过的铁锅里,慢慢炒化成焦糖色,加入热水再盛出来。
五花肉平铺在干净的锅底,用小火慢慢煸出油脂,倒出来的荤油可以留着炒菜。
等在一旁的张薇看着叶筝不停向锅里加各种的东西,心想这怎么跟她老爹做的不一样,不过看叶筝这做饭时信手拈来的样子,应该是比她老爹厨艺好,她便默默看着。
所有的材料都加入锅里后,叶筝盖上锅盖让它们慢慢炖煮,转身看了一旁炉子上的米饭,觉得差不多熟了,便从炉子上端下来闷着。
这时,何音玩饿了回来找吃的,刚到家附近就闻到一股特别香的味道。
“妈妈,你煮肉肉了。”何音还没灶台高,她循着味道扒在灶台边上,仰着头问叶筝。
“灶台这里很危险,站远一点儿,今天给你做了红烧肉吃,开不开心?”叶筝低下头看音音一眼,让她离灶台远一点儿,避免被烫到。
何音小朋友乖乖向后退很远,甜甜地说:“开心。”
“你黑娃哥哥呢?你们不是一起出去的吗?”
何音捧着脸,仰着头说:“他回家了,刚刚快到我们家转弯的时候,他就说要回家吃饭。”
叶筝本想让何音去找黑娃来吃午饭,一想起以钱燕对黑娃的管教,肯定不会同意让黑娃来吃饭,便想着留几块儿肉让何音下午出去玩的时候带给他吃。
半小时后,叶筝打开锅盖,汤汁已经差不多被收干了,剩下的汤汁浓稠,肉块上挂满了汤汁,香甜的味道在空气中漫延。
叶筝不停搅动着锅里的红烧肉,直至肉汁更加浓稠,更加有光泽感,她迅速将肉块盛出来一半,盛满一个整个盘子,剩下的用锅盖盖好放到一边。
“去拿你的小碗,要吃饭了。”叶筝低头看见眼巴巴盯着盘子的何音,微笑着说道。
叶筝端着红烧肉端到桌上,张薇将桌上的无关物品清空,只留下她拿来的盛着五个大馒头的饭盒,然后又跑去帮叶筝拿饭菜。
何戎青这时候还没回来,叶筝已经习惯他中午有时会很晚下工,拿出一个空盘子将饭菜都分出来一部分留给他吃,中午就不用等他回来吃饭了。
三人坐在饭桌上,叶筝看到一大一小都盯着红烧肉不舍得挪开眼睛。
红烧肉的摆盘很随意,却丝毫不影响这盘菜的美感,方块儿状的肉层层叠叠在盘子像小山一样,红色油亮的汤汁挂在肉块的缝隙,肉块被染成漂亮的琥珀色。
好多肉啊!
张薇和何音心里想,何音小脑瓜现在只想着这么漂亮的肉肉一定很好吃,而张薇却想着叶筝太大方,光这一盘肉就差不多有两斤了,居然全做成红烧肉,比她那杀猪的老爹还舍得。
“不给大妹夫留点儿?”张薇虽然对红烧肉很心动,但是也很不好意思,她也没做什么就被请客吃大肉。
“不用,我给他留了。”叶筝心想留了一半呢,很够意思了,如果不是肉票就是何戎青提供的,她都舍不得留那么多。
叶筝给何音、张薇分别夹了一块儿肉,催促道:“快吃吧,一会儿凉了就不好吃了。”
说完,她给自己也夹了一块儿肥瘦相间、色泽红润的肉。
她切的肉大小刚好适合整块儿塞进嘴里,叶筝也没浪费这个特点,夹起一整块儿肉塞进嘴里。
肉和肉汁一起在她的舌头上炸开时,叶筝知道这道红烧肉做的格外成功,甚至比她以前做过的红烧肉更好,虽然调味上有些调味料缺少而美中不足,肉质补足了这方面的差距。
不得不说的一点儿就是,这个时代的肉质是真的好。
再看旁边,何音小朋友吃的头也不抬,张薇更是就着三块肉吃了半个馒头。
“叶筝,你这红烧肉做得太好吃了,比国营饭店的还好吃!”张薇吞下一块儿肉后,抬头对叶筝道。
张薇有限的词汇,也不知道该怎么夸,只能说:“比我老爹做的好吃一百倍!”
叶筝听到这么实诚的夸奖都笑了。
“那你多吃一点儿。”
第35章 蘑菇
◎在哪◎
正午过半,何戎青顶着大太阳走在农场的小路上,此时田间已经看不见什么人影。
现在临近春耕,农场现在主要任务就是将休息了一个冬天的土地翻一遍,为将要到来的春耕做准备。
何戎青活动酸痛的肩膀,从前他从来不觉得有什么东西能难倒他只要认真研究分析总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事实也是如此,通过观察那些经验丰富的老农,他很快就掌握了各种农具的使用技巧,可惜学会并不代表马上就能获得老农的经验和体力,更何况她还要帮老师分担一部分任务。
老师这次病好之后身体大不如前,对这些耗费体力的事情有些力不从心,他自然不能让老师太累,只能自己做更多的事。
最后的结果就是今天他格外疲惫,他一向不习惯在人前展示自己的脆弱,回到家时已经调整了好自己的状态。
叶筝午饭后陪何音玩了一会儿,小朋友就有些困了,她刚把小朋友哄睡,转身就看到何戎青回来。
“你终于回来了,锅里给你留了午饭,应该还没凉,你洗洗赶快吃吧。”
叶筝多看了几秒何戎青的脚上的布鞋,黑色的布鞋上沾满了泥土,这在何戎青身上是不多见的。
根她这些天的了解,何戎青无疑是很讲究的人,即使是去下地,他也每天都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当然也可能是他只有白衬衫这一种上衣,叶筝没见过何戎青洗衣服,但白衬衫能一直那么干净,他必定是每天都洗的。
即使是从地里干活回来,他也是一身干净,干净到他仿佛不是去地里干农活,而是去闲逛了一圈。
所以今天看到何戎青鞋子上的泥土时,叶筝有些惊讶,不过她很快便出门去热剩下的红烧肉。
她将大部分红烧肉装进饭盒里,这是一会儿要给钱老师他们带去的,上次收了他们的钱票,这还是叶筝第一次正式送硬菜,恩,前两次从何戎青嘴里省出来的不算。
叶筝还在锅里留了一些红烧肉给何戎青打牙祭,她把剩下的红烧肉重新加热。
热好后,叶筝转头看到何戎青还在洗手,这不符合他的速度啊。
抱着看看何戎青今天怎么这么反常的心思,叶筝走近何戎青,发现他看着自己的手心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何戎青也是洗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的手掌上张了一排水泡,每只手上四个相当对称。
他按压每个水疱,感觉并不疼,只是对于要不要挑破它们,何戎青有些犹豫,水疱现在不疼不痒也不会影响他的活动,挑破了反而可能影响他干活。
叶筝走近后也看到了何戎青手上的水疱,水疱是红色的,只是看到叶筝就觉得疼,曾经她参加体育活动的时候,器材使用不当也磨出个这样的水疱,后来不小心弄破了疼了好几天。
她知道何戎青下午还要继续干活,所以怎么处理这些水疱就比较为难,她想起行李里似乎有一双棉手套,叶筝当时觉得没用就压箱底了。
叶筝去屋里把手套找出来,回到门前何戎青已经在盛饭了。
叶筝把手套递过去,说:“家里带来一双手套你下午戴着吧。”
何戎青结果手套,垂眸看着桌上还冒着热气的红烧肉,低声说了句:“谢谢。”
“恩,还有饭盒里有红烧肉,你吃完饭给钱老师他们送去。”
“恩,我知道了。”何戎青低声回答完,便埋头开始吃饭。红烧肉的味道很好,吃完仿佛一身的疲惫都被缓解了。
吃完后,他握紧被他放在桌上的棉手套,带上盛红烧肉的饭盒向外走,直到出门前他的脚步停了停。
“我去送红烧肉了,饭盒晚上再拿回来。”说完,他加快脚步出门
叶筝正在做手工,她听到抬起头愣了愣,何戎青早已经出门。
不知道为什么,每年清明前后都会下雨,今年也不例外,忙着春耕的农场人也能借机喘口气。
听着门外滴滴答答的雨声,叶筝将做好的竹盒子整齐地摆在窗台上,里面是她买回来的香料。
竹盒子比她想象中的难做,想要严丝合缝防止香料兽潮发霉,做起开更加费工夫,成功后获得的成就感也是翻倍的。
叶筝对自己的作品很满意,甚至觉得自己技艺更上一层楼了:“过段时间我再研究一下怎么做柜子,家里还是要有两个装东西的柜子,不然太乱了。”
下雨天,何戎青也没办法出门,他在一旁翻着一本厚厚的理论书,听到叶筝的话,他抬起头环顾屋内所有陈设,所有东西都被安置得井井有条,不知道乱在哪里。
他把这话记在心里,低下头继续看书。
很快清明节到了,农场正式放假,大家能回家的都回家扫墓去了,叶筝连个一起做青团的人都找不到。
叶筝只好自己一个人去采艾叶,失去小伙伴的何音眼巴巴的看着她,眼神里写满了想去。叶筝看到小朋友可怜巴巴的模样心里大呼可爱,然后拒绝了她的请求。
不是叶筝不愿意带个小尾巴,下了几天的雨,外面比较湿滑,带小朋友外出有些危险,为了小朋友的安全她只能忍痛拒绝,只好辛苦何音跟爸爸一起看理论书籍了。
雨后的空气格外清新,走在山林间空气里充满了植物的清香。
叶筝目标明确,只想采摘一些艾草的嫩叶用来做青团。
她选择的山据钱燕说是艾草最多的区域,很快就收集到了足够的艾草。
在树林里枯木上,叶筝还发现了不少野生香菇,这让她很惊喜,野生菌菇的香味充足,用来做菜再合适不过了。
而且自己采蘑菇哎,这种发现大自然的馈赠带来的惊喜感是非常上头,一时间她有些沉迷于采蘑菇,不知不觉越走越深。
等叶筝采够蘑菇,想要休息一下时,发现周围的环境有些昏暗,她抬起头环顾四周,发现自己在一片密林里,四周都是高十米以上的大树,只有些许的空隙可以看到天空。
她这是在哪儿啊?
作者有话说:
要入v了,应该很短一篇,争取这个月完结,谢谢支持~
新文预收《全村都想养废我(七零)》《七零咸鱼日常》求收藏~
不幸猝死的江鱼幸运地穿成了七十年代的一个全村团宠。
因为江鱼那对村民口中绝世好人的父母,村民对她无比的好。
在七十年代,江鱼不仅顿顿有荤腥,每天固定两个鸡蛋,村民轮流打扫家里卫生,到了年龄甚至把全村的小伙子拉出来给江鱼挑选。
这么看开局看起来不错吧。
偏偏这是一篇七零男主逆袭文,文中男主通过努力评先进,进工厂,考大学,开放后下海成了首富。
而江鱼只是个脑残女配,她看不上那些乡村小伙,一心想要男主入赘,兢兢业业做男主前进路上的绊脚石,把自己能给的都给男主了,自己最后众叛亲离。
刚穿来的江鱼心想,原主这是多想不开啊,偏偏要去碰男主这个晦气的东西。
于是,江鱼躺平了。
男主下地,她睡觉。
男主种树,她乘凉。
男主谈恋爱,她捣乱。
男主下海,她囤房。
躺了几年之后,改革开放到了,江鱼心想咸鱼这么多年,要不翻个身吧。
她刚提出一个构想,村里小伙伴们就把后面的事情都做好了。
江鱼这个咸鱼刚扑腾了一下,又躺回去了。
江鱼惊觉她被全村养废了啊,手握众品牌原始股的她想了想又安然的躺了回去。
……
柳羌昀对于江鱼的骚扰烦不烦,他在京城有个白月光初恋,下乡后又遇到了朱砂痣知青,心里正摇摆不定,哪里看得上小小土村花。
直到有一天,江鱼说看不上他了,他不信,在发现江鱼总是偷偷盯着他看后,更加瞧不上江鱼了。
只是,他在村里的优待全都没了,分到的食物少了,分到的活却难了,打算进工厂的事也黄了。
他只好忍辱去找江鱼说自己愿意入赘。
江鱼:你应该去照照镜子……
柳羌昀:什么?
江鱼:看看你配吗?
第36章 找到
◎第一更◎
采蘑菇的时候, 叶筝全心全意找蘑菇,几乎段枯木上都能找到两三朵蘑菇,不断收获的惊喜让她忘记了身体的疲惫, 现在停下了只觉得腿也软, 腰也痛,现在只想赶快回家躺床上休息。
只是谁能告诉她, 她现在在哪啊,今天虽然不下雨但是个阴天,根据太阳辨认方向的办法排除, 她一路上不知道换了几个方向,回头的方法排除。
叶筝努力回忆, 她采艾草的地方是个矮坡,而现在她所在的地方是个块平地, 她到底走出去多远啊。
密林里光线昏暗, 气温也更低一些, 因为前几天降温下雨, 叶筝特地把找出来毛衣穿上,现在她并没感觉有多冷,但再晚一些就不一定了。
她抬手看一眼手表, 现在已经四点多, 她必须赶快找到辨认方向的方法。感谢她的好记忆从脑海中找出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通过树冠辨认方向的办法。
她终于找到北了!
找准农场的方向, 密林间的路也很难走, 时不时出现断树枯枝阻挡道路,叶筝都有些怀疑自己是怎么畅通无阻的走到这里的。
因为叶筝离开前跟何音说她去采到艾草就马上就回,回来后给她做青团吃, 两个多小时后叶筝还没回来, 何音就问何戎青妈妈怎么还没回来。
何戎青看一眼时间四点半, 还不算晚,说不定叶筝还有什么其他事要做,便带着何音继续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