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饶目光落在少女白皙的脖颈上,那根黑色细绳还系在上面,唇角往上弯了下,心情变得极好。
黎央察觉到他在看什么,正巧也想和他说这个:“你这个玉佩很贵吧,我想了想,我不能收,还是给你吧。”
她没法心安理得收下他这么贵重的礼物,说完双手够到脖子后,就要去解。
“不贵,就两三百块钱。”他漫不经心的语气道。
黎央动作一顿,在女孩儿怀疑的眸光中,秦饶半点不心虚,懒洋洋地一扯唇,把谎话扯得镇定自若:“这玉佩是几年前我在一个景区买的,要是真值十几万,我会随便送人吗?我是有钱,又不是傻。”
听起来还真有道理,黎央有些信了。
秦饶扬了下眉,话说得霸道,带上了点儿强买强卖的意思:“礼物送出去哪还有再收回来的,你不想要就直接扔了。”
黎央咬唇犹豫片刻,没再解那绳子,这玉佩做工精致,她挺喜欢的。
如果只是几百块钱,她收下也没关系,以后有机会可以还个差不多价钱的回去。
“你快把外套穿上吧,天气冷,你别冻病了。”她看着他一身单薄的卫衣,忍不住关切道。
秦饶打了一个多小时球,浑身是热的,根本没有冷的感觉,但还是把矿泉水递给黎央:“帮忙拿一下。”
然后很听她话的穿上羽绒服。
黎央把手里还剩半瓶的矿泉水还给他,秦饶拧开盖子,扬起的那截手腕上冷白细长,现着淡青色血管。
他仰头,下颚扯出一条流畅锋利的线条,喉结凸起,一上一下有规律地滚动,喘息声微重。
在这大晚上,只有他们俩的操场莫名有几分暧昧的感觉。
黎央看得脸颊一热,也不知是为什么,就是不好意思再盯着他看了。
她把脑袋偏向另一边。
暖黄路灯下,小姑娘染着绯色的脸颊还挺明显的,秦饶想笑,怕她惹得更不好意思,心里却不受控地想。
这么容易害羞的,那以后不得天天脸成小番茄。
“请问一下。”一道温润男声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安静。
黎央视线里出现一双擦得锃亮的皮鞋,她抬起头,对方是个五十多岁的男人,看着却不显老态,打扮得十分讲究。
上身灰色西装,搭着条酒红色暗纹领带,外面还套着件敞开的大衣,整个人看上去成熟稳重,还有股儒雅的学术气。
他身旁还站着个女人,和他差不多年纪,应该是他的妻子,穿着也很得体,一身驼色呢子外套,只不过眼尾皱纹很深,一脸愁容。
“叔叔,有什么事吗?”她礼貌询问。
男人看见她脸时明显地愣了几秒,那女人同样如此,眼神一下变得十分复杂矛盾,参杂着惊喜与厌恶。
出于教养和某些原因,男人快速调整过来:“小姑娘,请问校长室怎么走?”
“穿过这个操场往前走,有栋红色的楼,那是逸夫楼,校长室就在逸夫楼三楼左拐最里面那间。”黎央详细说道。
“哦好的,谢谢你啊。”男人还想从黎央脸上看清什么,但她已经被一旁的少年拉走了。
走出校门口。
“别随便和陌生人说话,小心被人贩子拐去了。”秦饶往日神色里的散漫不见,一脸严肃。
黎央有一点无语:“我又不是小孩子了,再说了,那是学校。”
秦饶“啧”了声反问:“学校里就没坏人了?”
不管是那男人还是那女人,都在看到她时眼神都变得古里古怪的。。
走到公交站台时,黎央想起个事,在长椅上坐下,拉开出包拉链拿出三本笔记本。
“给。”她朝他递去。
三个笔记本封面都是嫩粉色,分别是卡通草莓,卡通小兔子,卡通小熊,和秦饶那一身桀骜冷冽的气场十分不符。
但因为是她递的,秦饶很自然地接过,翻开的时候顺口问了句:“什么啊这是?”
“我以前整理的笔记,你不是语文和英语有点偏科吗?这个对你应该会有点用。”
她这两天考试都带在书包里,也犹豫着要不要给他,就像梁嘉澍说的,高考对秦饶不重要,就算他考不好也能轻松出国读个好大学。
她不知道他会不会觉得她多此一举。
可他都在练字了,那就说明他还是有些在意卷面成绩的吧?
秦饶翻着笔记本,由此看出小姑娘学习得十分用心,每个板块的知识点整理得很详细,条理清晰,字迹也清秀端正,亮色的荧光笔把重点都勾画了。
“你把你的笔记本给我了,你复习时怎么办啊?”他低头看向她。
“我把它们全部复印了一份。”黎央抱着书包,仰着脸和他对视。
“那你怎么不把复印的那份给我?”秦饶顺口问道。
“复印的是黑白色的,荧光笔勾画的地方显得不清楚,用订书机定着还容易散,没有本子看得方便。”
所以就把笔记本给他,复印的自己留下了。秦饶听得心口发软。
天空呈现出铅灰色,要下雨的样子,少女抱着个鹅黄色的小书包坐站台前的椅子上,整个人看着小小的一只。
背后一片亮着的led广告牌,她被笼在光里,安安静静的,乖巧仰着小脸看他,纤浓睫毛下一双乌润的瞳仁像琥珀一样纯粹清透。
秦饶站在她身前,低了低了头,看着她那双漂亮极了的眼睛,胸腔里震出一声低笑:“你以后要考哪个地方的大学啊?”
黎央愣愣的啊了声,诚实地回答:“我还没想好。”
她才高二,离高考还有一年半的时间,现在想上哪个地方的大学于她有点遥远。
而他今年高三,还四个月就要高考了,考哪个大学才是他现在就要想的事。
“也对,你离高考还远,那麻烦你从现在开始想一想。”
刮起了风,秦饶站在她身前,将冷意替她抵挡了大半,黎央还没明白为什么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蓦地又朝她弯下腰。
两人对视的距离突然拉短,近得她甚至能数清楚他有几根眼睫,还在他黑不见底的瞳孔里看见了自己。
耳边响起他的声音,黎央不知是不是自己听错了,少年低哑的嗓音里头一回带了认真的请求意味。
“至少等我高考完了,告诉我一声行吧?”
第二十一章
开学测第二天评讲试卷, 上午最后一节,政治老师讲得唾沫横飞,教室的同学和饥饿做斗争。
离下课还有几分钟。
黎央正在记笔记, 桌上推来一张小纸条, 是夏露浓写的:央央我们中午去外面吃吧?
还在寒假放假期间,学校食堂只开了几个窗口, 味道都不怎么样。
黎央拿着笔正要回一个好,教室的前门被敲了两下,政治老师过去开门, 看见站在外面的校长连忙客气地问:“校长您有什么事吗?”
“我找黎央同学,麻烦李老师把她喊出来一下。”
黎央坐在教室前排, 没等政治老师传达就已经听到了校长的话,她一下想到那次期中考后, 班主任徐文华也是上课上到一半喊她出去。
那次她差点挨了一个耳光。
“黎央, 你出来一下。”政治老师对她道。
黎央心里不安, 但还是走了出去, 教室外的走廊不仅站着校长,还有昨晚她在操场碰见的那个男人。
男人对她露出温和的笑,仿佛认识很久般亲昵地喊出她的小名:“央央。”
黎央茫然看向他。
“那我和央央说会儿话, 等有空再和你聚。”男人对校长道, 两人显然是认识的关系。
“好, 那你们先聊。”校长笑了笑, 很体谅地走开了,空荡的走廊只剩下她和这个只见过一次的男人。
“央央,我是……”付祈文看着眼前的女孩儿, 喉咙哽了下, 将那个称呼艰难地说出口:“我是你爸爸。”
怕她不信, 付祈文拿出一张照片给她,泛黄的旧照片里,尚且年轻的男人和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在樱花树下挽手,姿态亲密。
那个女孩儿就是当年还在读大学的黎衫。
“央央,这么多年没见,我有些话想和你说。我定了附近餐厅的包间,我们一块儿吃个午饭行吗?”他姿态放得很低,小心翼翼地询问她。
有这张照片作证,再加上他和校长的关系,黎央对他的话信了七八分,她不想让同学见到他,抿着唇沉默许久,最终点了下头。
付祈文常年在国外生活,刚回来没有车,在学校外拦了辆出租,十几分钟后两人来到一家富有格调的高档中餐厅。
“央央你看看你想吃什么?”付祈文脸上带着讨好的笑,把菜单拿给她。
“我不用,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黎央绷着脸,表现得疏离。
“行,那我先来点。”付祈文看着菜单把上面的特色招牌菜都点了一遍,“暂时就这些,有需要我们再加。”
他把餐单还给服务生,从桌子下拿出一个很大的纸袋。
“这些年没能陪在你身边爸爸很抱歉,但你的生日我始终记得,这些礼物都是你生日那天我给你买的。”
黎央看见袋子里的东西:芭比娃娃,蕾丝公主裙,精致的钻石皇冠,还有好些小女孩看了一定喜欢的东西。
每一样都很漂亮,五六岁的她会憧憬地望着橱窗里的这些移不开眼,然而她已经长大了。
“我早就不玩洋娃娃,不戴发卡,这条公主裙再好看我也穿不下了。”黎央看向男人,目光坦荡:“叔叔,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
她不是多精明的性格,可也不迟钝,怎么会隔了十七年才想起来要认她,甚至还是携着妻子一起来找她呢?
付祈礼文的心被那声“叔叔”的称呼刺了下,又在少女清澈干净,又洞察了些什么的目光中生出窘迫难堪的情绪。
接下来的话他羞于启齿,可又不得不说:“你哥哥半年前被诊断出肾衰竭,需要换一个肾,我和他妈妈年纪都大了,肾功能已经不那么健全了。所以,所以……”
黎央听到这里心里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她仍看着这个男人,付祈礼动了动唇,声音不自觉低了下去,艰难地把后面的话说完——
“我希望央央你能去配型,救你哥哥一命。”
黎央刚就猜到了他要说什么,可亲耳听到他说出来,心里还是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荒谬和可笑感,她深吸了一口气,把一切难过的情绪压到心底,尽量让自己声音平静。
“叔叔,这十七年我从来没有见过你,你口中的哥哥,我也根本不知道他的存在,更不可能对他有什么感情。你和他对我来说完全是两个陌生人,现在你让我给他捐出一个自己的肾,你觉得可能吗?”
付祈礼也知道自己的这个请求很过分,到底是读书人,基本的三观还有,他脸禁不住羞愧红了起来。
半年前他的儿子肾出了问题,一直接受透析治疗,但这不是长远之计,妻子想起了十七年前他的那段荒唐往事。
几番辗转打听,他们找到了黎央的学校,也是很巧,校长还是他昔日的同窗好友。
“央央我知道都是我的错,我会补偿你的。我听说这些年你妈妈对你并不好,你之后可以和我一起去美国,我在美国一所很好的大学教书,我能为你申请到那所学校。”
“我不需要,下午还要上课,我先走了。”黎央从座椅上站起来,话说得决绝:“你也不用再去学校找我了,我不会答应的。”
“等等,央央你别走!”付祈文情急之下拦住了她的去路。
眼前的少女生得漂亮动人,眉眼还有几分像他。付祈文听那位校长朋友说,她的成绩很好,性格乖巧文静。
哪怕从小没有父亲,母亲不闻不问,她也靠着自己也长成了最优秀的模样。而这样一个优秀的小姑娘,是他的女儿,身体里流着和他相同的血脉。
十几年没见,昨晚见到她的第一眼付祈文就感觉到亲切和喜欢。就算……就算她不愿意捐出一个肾,他也很想认回这个女儿。
“央央,捐不捐肾是你自愿的事,我不逼迫你,但你能喊我一声爸爸吗?我先前答应的事都愿意为你做到,我能带你出国,在国外念很好的大学……”
付祈文话没说完,门被人怒气冲冲地推开,门板砸在墙上,发出砰的一声闷响。
看清来人是谁后,付祈文满眼的震惊错愕,又浮上一层深重的愧疚。
“小衫你、怎么来了?”
黎衫曾经有多爱慕这个男人,如今就有多恨他。
她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从小父母偏心哥哥,给她的关爱也只是从手指缝里挤出来的一点,少得可怜。
父母给她的每一笔花销都是精打细算过的,要不是哥哥愿意打工给她挣学费,她当年连大学都上不了。
日常开支她得自己赚,黎衫找了份家教,辅导的那个小男孩就是付祈文的儿子。
大概男人多少都有救风尘的情结,一个男人的同情是很容易转化为恋爱的。补完课要是下大雨,付祈文会主动开车送她回学校,她生病时,他给她买药买粥,关怀备至。
黎衫长得漂亮,大学里追她的男生不少,付祈文比她年长十多岁,但人帅气又儒雅,还比学校那些愣头青多了几分成熟,从小缺爱的黎衫很难不为这样的男人心动。
在又一次下着暴雨的夜晚,付祈文照常开车送她回去,黎衫解开安全带没下车,而是主动吻了上去。
二十岁的女孩儿,鲜活得像初初绽开的玫瑰,身体玲珑有致。夏天的衣服又薄,她贴上来的那一刻,男人的理智被本能的欲望吞没。
然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
黎衫一整个夏天沉浸在恋爱的甜蜜里,付祈文也是,甚至因为偷偷摸摸,更多了几分新鲜的刺激感。
但是尝了有毒的禁果,总要付出代价,黎衫意外怀孕了,肚子一天天大起来,学校是没法再去了。
付祈文不得不和妻子坦白。
黎衫期待着他和他妻子离婚,然后娶她,男人说过爱他,也说过对妻子早就没了感情。
然而她最终等到的是人去楼空,他给她留下一笔钱就和妻子儿子出国了。
身体体质不好,黎衫不能打掉这个孩子,又因为整个孕期她情绪波动太大,生产的过程也并不顺利,大出血,以后再也不能要孩子了。
黎衫恨死了眼前的这个男人,冷笑着,咬牙切齿质问:“你还有脸问我怎么在这儿?我倒想问问你,你怎么还有脸回来,认女儿,你这辈子都别想!你死了都别想听她叫你一声爸爸!”
“还有你!”黎衫转头瞪着黎央,她一来时就听到付祈文要带黎央去美国的话。
她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这个女儿,如今更是直接迁怒到黎央身上。
“我是没给你吃的还是没给你穿的了,啊?这么多年没给你生活费吗?他管过你吗,连要都不想要你,结果一回来你就跟个小狗一样巴巴地凑了上去?!你骨头怎么那么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