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了饭,何曼让俞澈阳陪着蒋菡到院子外转转,散散步消消食。
正好俞澈阳觉得家里闷得很,也想出去透透气。
他没有拒绝何曼,但也不是答应,自顾自地走出家门。
蒋菡自然不会错过这个得不偿失的机会,她多想和俞澈阳单独相处。
他们蒋家与俞家,算得上是世交,自家的公司在生意上也有往来,不过实际上他们蒋家还是比不上俞家,而她与俞澈阳,是名副其实的青梅竹马。
她从小便喜欢俞澈阳,但她从没说过,因为她了解俞澈阳,在他没对自己有任何想法之前,她就只需要保持现状,做好他朋友的身份。她出国多年,就是为了变成更好的自己,能与他相配,骄傲地站在他的身边。
这次回国,她再也不走了。她已经有了打算,要牢牢抓住机会,早日与俞澈阳在一起。这第一步,就是要了解俞澈阳身边的人,亲朋好友,都要给他们留下好印象。
院子外,俞澈阳走在泳池边,目视着前方,一言不发。
蒋菡跟在他的后面,脑子里不停思考,该聊些什么话题。
突然,她指着泳池,说:“嘿,俞澈阳,还记着这里么?小时候我们经常在这里游泳,那时你可坏了,老是将水泼我一脸。”
顺着手指,俞澈阳视线转移。
淡淡地说:“嗯。”
第26章 邀约
蒋菡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费着心思说了这一句不短不长的话,想着至少能勾起俞澈阳小时候的一点回忆,好让接下来的话题能够自然些,也便于培养培养感情。
可他怎么说呢?
连一句话都不是,就一个字!
未免有点太冷漠了。她记得俞澈阳小时候和她不是这样的。
她18岁出的国,距今已有八年,难道这八年,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感情改变那么多吗?
眼眶有些热,她将不良的情绪咽下肚子,假意生气道:“喂,好歹我们也是朋友,你这反应也太冷漠了吧?”
俞澈阳侧眼凝望,呵笑了一声。
他没回答蒋菡的问题,而是问:“什么时候回来的?”
看来自己在他心里还是有些分量的,这会的问题不就是证明吗?
蒋菡展颜笑道:“前些天回来的。”
“有什么打算么?”
“我在国外学的服装设计,回来也应该是从事这个行业,打算自己开一个工作室吧。不过,我刚回来,先好好玩一段时间再想工作的事。”
蒋菡的语气轻松自在,她把俞澈阳放在心上,对自己的发展计划无保留地倾诉而出。
当然,除了对他的。
“是该玩玩。”
说完这句话,俞澈阳在泳池边的躺椅坐下。
蒋菡跟随其后,现在她为了假装保持距离,定不会与俞澈阳坐的太近,毕竟万一让他反感了,便得不偿失了。
她在另一张躺椅坐下,说:“对了,我刚回来的这几天,出去逛了一下,发现真的是变化很大。我犯了攀岩瘾,还想去攀岩,但那家熟悉的攀岩馆找都找不到了。诶,你还记得么?就是我们高考前总爱去的那家。”
其实对于攀岩,她原本不是非常喜欢这种带着危险性的运动,是因为俞澈阳喜欢,她也跟着去了,后来就真的喜欢上了。
“早不开了。你要是想,改天让秦穆宇带你去家,不比之前的差。”
怎么说呢,她兜一圈,就是为了想找个借口约他出去逛逛,可瞅瞅他这说的啥?
她放弃了这个想法,又说:“行。说来也是,秦穆宇那家伙和孟麒哥还好吗?我突然回来,还没和他们见面过。不然我们找个机会一起聚聚?”
说起来,秦穆宇、孟麒二人是俞澈阳的发小,而蒋菡又和俞澈阳是青梅竹马,这层关系,使得蒋菡和秦穆宇他们也认识,小时候一起玩,交情还不错。
“有时间再说吧。”
见他没拒绝,蒋菡喜上眉梢,认为自己的进展还不错。
今晚的月亮格外的好看,散发的月光照亮了周边的黑,也有着些许的光分到了地面。
刚才在室内,为了在俞澈阳的家人面前保持一个较好的形象,她没有刻意地过多去看俞澈阳的脸。
这会借着月光和室外灯,她才注意到了俞澈阳的颧骨处有一道约莫一寸的伤疤。
他是寸头,结合他五官,就算是多了一道伤疤也没什么,还增添了几分的野性和痞帅。
蒋菡皱了皱眉,心想自己不在国内的时候俞澈阳都干了什么,怎么会让脸上留了伤疤,以他的身手,这不应该。
她忍不住问:“你脸上怎么会多了一道伤疤?”,又假装嘲笑,“不会是和别人打架打不过吧?”
不说还好,一说俞澈阳就又联想到了她。
他默想,怎么可能打不过呢,不过是为了护住个小没良心的罢了。
到了嘴边,他却说:“打不过,年纪大了。”
蒋菡:???
——
向萦月计划回G市的前一天,一个相熟且关系不错的人约她出去见了一面。
他叫辛易丞,算是向萦月的大学学长。他比向萦月大一级,是医学院的一个高材生,毕业后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名临床医生。
在大一的时候,向萦月参加学校社团认识的他,因为两人的性格接近,都在同一个社团,一来二去便成为了朋友,而且辛易丞作为学长,帮了向萦月很多,向萦月不是不懂感激的人,她把辛易丞当成好朋友,也在力所能及的时候帮他忙。
两人的关系,只是很单纯的友谊关系,但在许诗艺的眼里看来,这两人简直是天合之作。
辛易丞性格又好,成绩也好,家境也不错,为人有礼谦逊,长得更是温润如玉,念大学的时候,不少女生视之为男神,想追都追不上。
许诗艺早就看出了辛易丞对向萦月的感情不简单,她有悄悄和向萦月说过,但向萦月一再和许诗艺强调,他们两个只是朋友,辛易丞对她的感觉和她的一样,仅此而已。
其实向萦月也有过怀疑,因为辛易丞对她真的很好,有时候真的好到甚至让她误以为超出了朋友的界限。
但她很快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她和俞澈阳的那件事,让她彻底清醒了。
朋友就是朋友,向萦月对辛易丞没有任何别的想法,而辛易丞,她想也是。
她回G市的打算,辛易丞是在前几天才知道的。
因为太忙,他很想找时间来问向萦月为什么突然会有这个决定,明明在S市工作得好好的。连续加班了几天,才换回了一个休息的机会,将精力养足后,他赶在了向萦月回G市的前一天,把她约了出来。
约定的地点是一家高级餐厅,辛易丞怕向萦月不自在,没有选在包厢。
他早到了半个小时,为自己做好心理准备。
辛易丞对向萦月是可以说是一见钟情。
从在社团看到她时起,辛易丞便很确定,自己一直想要寻找的那个她,就应该是长这样的。
在他的眼中,向萦月长得很古代那些个大家闺秀的小姐,在她的脸上,好像永远都不会出现过于悲观的表情,她的微笑常常挂在脸上,嘴角附近的梨涡为她的容颜加了分。
如今工作了,更为出落,清丽淡雅,柔美怜人。
六年的相处,他再确定不过,自己没有喜欢错人。
他多次想表白,想知道向萦月对他的心意。他尝试从向萦月的好朋友许诗艺下手,可得到的答案却是她只把他当做朋友。
如果贸然告白,他害怕会拉开了自己和她的距离。朋友,那就暂且只当朋友吧。
他以为,自己多年的默默守候,终有一天会打动她,他也会寻找一个恰当的时机找她告白。
可不曾想到,她居然要走了。
辛易丞难以接受,更想问清楚是为什么。如若不行,他现在就和她表白,希望把她留在S市。
他知道向萦月是G市人,也多多少少知道她的家庭状况,心疼之余还有着担心。
她要是回去了,那她那个贪婪的舅舅再来找她 ,那她该怎么办……
想着想着,便出了神。
直到向萦月坐在了他的对面,喊了他几声,他才堪堪回神。
“怎么了,学长?”向萦月问。
辛易丞收起情绪,微笑:“没事,饿了吗?先点餐吧。”
说着,又喊来服务员,把桌面上菜单递给了向萦月。
与学长相识六年,他时时刻刻都是那么体贴。
向萦月笑着接过,点了餐后,把菜单还给了他。
辛易丞点的很快,他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向萦月为何要做这样的决定。
“萦月,你之前说要回G市,这是真的吗?”
向萦月一脸坦然:“是的学长。”
他表情复杂,有点不敢相信,但语气里还是保持着冷静和温柔,他问:“能告诉我为什么做这个决定吗?”
对上辛易丞的眼神,向萦月有些郑重道:“学长,你也知道的,自从我当了咖啡师,自己开一家蛋糕店的想法就越来越强烈了,现在我有这个能力了,就想回去试试。”
她的目光坚定,找不出任何开玩笑的痕迹。
他不解,又说:“你可以在S市开啊,你的朋友都在这边,况且你在S市生活了六年,目前的了解肯定比G市的还要多,为何还要贸然回去?”
辛易丞说的这些问题,向萦月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就已经考虑过了,她并不怕解决这些问题。
“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准备,我不怕。”
如此执着,想必也动摇不了向萦月回去的心。
他试图挽留,道:“那小雨怎么办?她会很想你的。”
说起小雨,那个活泼又可爱的小女孩,每次去看她,总会黏在她的身上,喊着月月姐姐,让她抱。
这个女孩,时时刻刻都能触动到她内心的柔软。
向萦月低眉一笑,转而又说:“我不忙的时候一定回来看她,到时学长可要抽出时间陪我一起,小雨想起我的时候,也会想起学长的。”
就连小雨也留不住她么?
辛易丞真的不想向萦月走,还在尝试,“既然如此,那你回去之后,你那个舅舅再找上你该怎么办?我不在你身边,你一个人可以吗?”
提起苏国启,向萦月眼神一黯,但还是义无反顾地回答:“我可以的,他再来,我就报警。”
一连串的几个问题,已经暴露了辛易丞的目的。
向萦月看向他,用着感激的口吻说道:“谢谢你学长,我知道你在为我担心,但你相信我,我可以的。还有,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
劝说无望,辛易丞在考虑是否要真的要对她表白,挽留下她。
就在他下决心做出决定的时候,向萦月却说:
“我们永远都会是朋友,对吗?”
第27章 回到G市
辛易丞愣住,向萦月的这一句话,无疑是将他做好的所有心理准备全然没了用处。
“我喜欢你。”这句话戛然定在嘴边,怎么也说不出来。
他自嘲一笑,低着头,似是嘲笑自己的无能。
几时几刻,自己才能鼓起勇气,勇敢地对她说一句喜欢?
“当然,我们是好朋友。”
这句话说出来,辛易丞能明显感觉到,自己心中的苦涩。
———
回G市的那一天,是程啡送她们去的火车站。
在路上的时候,程啡骂骂咧咧了一路,整个车内都充满了程啡的怨气。
“你们两个,私自做的什么决定,还回G市,就是不把我当朋友,以后老死不相往来呗!”
两年前的一次缘分,让程啡和向萦月许诗艺二人结缘,性格合拍,话题投机,三人很快就玩到了一起。
程啡因此建了个群,群名叫三人姐妹团。
没错,程啡性别男,爱好男,也就是0。
许诗艺笑嘻嘻的,在后排搭上程啡的肩膀,假正经道:“程啡,不然你跟了小爷我,小爷带你吃香喝辣的!”
向萦月在后头偷笑。
程啡“哼”了一声,不理她,谁让她自己回G市还要带上向萦月,害他没了徒弟不止,店里还缺了一位咖啡师。
虽然他知道这是向萦月自己的想法,她想要回G市开店,作为朋友他肯定支持她,但他就是生气嘛!一下子两位好友都不在一个城市了,心情不好也正常。
他转头对向萦月说:“阿萦,记得开业那天要喊我过去喔,你开业,怎么能少了我呢,好歹我也算给你提供了经验。”
向萦月不可置否,点头道:“一定会的,你可记得要来。”
三人说说笑笑,一直到了火车站外面,程啡进不去,只能在外边和她们告别。
“拜拜你们两位,记得回来看我。”
程啡丧着脸,简单的道别被他弄成了生离死别般。
“诶!程啡,就不能是你过来看我们吗?!G市和S市那么近,这不是想来就来的吗?”许诗艺无语住了。
这一说,程啡又恍然大悟,尴尬地摸了摸头,“哈哈哈,说得也是,我都忘了。哼,不管,反正你们不能忘了我!”
明明程啡比她们两人都大,此时却跟个小孩子似的,像极了癞皮狗。
向萦月只能安慰道:“你那么可爱我们怎么会忘了你呢?是吧,诗艺?”
说着眼神示意许诗艺。
许诗艺了然,倏然道:“当然,我们小啡啡谁啊,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的好吧!”
程啡有被安慰到了。
时间也差不多了,没再多说,两人让程啡回去,随后踏上了归途的列车。
在高铁上的时间很短,一个小时不到,两人就安全的到达了G市。
看着车来车往的G市,一片繁华,喧喧闹闹。
向萦月有些感慨,这几年生活在S市,虽偶尔回来看看俞致礼夫妇,还有清明节拜祭自己的父母,但也只是在火车站、墓地和俞家三个地方往返,根本没有关注过这些年G市的变化。
她对G市的印象,似乎只停留在了六年前。
今日的G市,今非昔比,当初只是一个普通的省会,而如今成为了全国赫赫有名的一线城市。
谁能想到,仅仅六年,这个城市激发出了它潜力,以极其迅猛的发展力,推动了经济的发展。这无异于归功众多企业的领头之力,引来了许多有志青年,齐力带动整个城市。
这也是向萦月要回G市开店的主要原因。
她并没有像程啡那样有着优越的家庭,背后有丰富的资金支持。她只是一个普通人,除了实现自己的梦想,她还要考虑现实。
以她的情况,如果开一家蛋糕店不考虑盈利,那根本是不可能的。
还有一个,她是G市人,就算是父母双亡,他们也都埋葬在这里,她始终都是要回来的,都要面对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