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都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就算不是价值连城的,御赐的东西随便丢在外面也是杀头的罪过。
每一件东西都不能扔。
可,哪里有那么大的府邸来放的下这么多的家当呢?
“去城南的那个院子,不必拘于礼节,本宫和觅乐冕儿住在一起就成。”
长公主明慧淡淡的开口。
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薄怒,带着几分的宠辱不惊来。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自己更可靠。
她在城南的宅子虽不比国公府,也不比公主府,但那是属于她自己的宅子。
她想,她以后都是如此了。
“可……”
贴身丫鬟欲言又止,想要说话,却又止住了。
她紧张的神色并没有逃得过长公主明慧的眼睛。
“说。”
仅仅只是一个字,没有半分波澜,却让跟着她多年的贴身丫鬟瑟瑟发抖了两下。
“城南的宅子……被陛下收回去了。”
贴身丫鬟说出口的时候,自己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按理来说,御赐之物给了就是给了。
那宅子从前也是先帝赐给长公主明慧的,陛下说收走就收走,着实有些让人摸不到头脑。
显而易见的是,随意的收走御赐之物,着实有些让长公主明慧的脸面上说不过去。
“去城北那套。”
长公主明慧脸色僵硬了一下,但也只是一瞬间。
“城北那套……也是被陛下收回去了。”
另外一个小厮也小声的开口。
长公主明慧目光略过了地上跪着的几位小厮和丫鬟。
没有再问自己其它的宅子如何。
按照太子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应当也是被收回去了。
呵呵。
说来也是,长公主明慧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拜先皇和当今的圣上所赐。
她什么也没有,只是一个看起来端庄大气的公主,负责让人家敬畏,然后利用自己发挥出来笼络朝臣的作用。
仅此而已。
当所有的赏赐都收回去之后,她就真的什么也没有了,就算是她身上的衣服,那也是赏赐的锦缎所制。
“为何……如此逼本宫,本宫也是皇族后裔,为何不能,为何不能如小煜那般,肆意潇洒。”
长公主明慧轻声呢喃。
蛰伏了几十年的雄心壮志在这一刻被无限的放大。
也许,她从一开始的选择就是对的。
无论她以前,将来,还是以后做了什么,都是应该的。
因为,她本来就没有得到她应该得到的,没有像几位皇子一样有自己的可以主宰的人生。
“去国公府吧!”
长公主明慧无悲无喜的叹了一口气,看不出来什么神色。
身为公主,屈居于人家屋檐下,本就是一种耻辱。
历朝历代,每位公主都会有自己的府邸,府邸便是公主今生安顿的地方,招的驸马也是来公主府住下。
如今,身为长公主的她,去住已经逝去驸马的家,这本身已经谈不上侮辱了,比侮辱更甚。
指甲已经深深的嵌入血肉,流出了鲜血淋漓的血液。
“是!”
几位丫鬟小厮互相看了一眼,应了一声之后,就连忙站起来去收拾东西去了。
说起来,自从成亲之后,长公主明慧还从来没有去过国公府呢!
每到节日,都是国公府的人来长公主府团聚。
这天,真的是要变了。
长公主明慧不再理会身后府邸的聒噪,而是去换了一身普通的衣服,悄无声息的从侧门出去了。
连小厮丫鬟都没有带。
一身普通的衣服,看起来像是长公主府不起眼的小丫鬟。
没有几个人会在意她的行踪。
一路急行,脚下的速度不自觉的加快。
从远处看像是一个丫鬟在匆匆给主人置办什么东西。
但有眼力的人就能看出来,这是一个有功夫在身上的女子。
可偏偏,人人都知晓,长公主明慧端庄大气,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不会功夫。
一直到了丞相府邸的门口,长公主明慧这才走了进去。
她只是让守卫的门卫看了一个信物,便轻而易举的进入了丞相府。
虽然进去的时候非常的熟练,但长公主明慧也是第一次过来,还不认路,随便看了一眼,便朝着最奢华的方向走了过去。
这是第一次,第一次暴露自己的身份。
长公主明慧嘴角微微勾起,如果顾南生知道自己就是那个人,他会是什么表情呢?
到时候,他还会在宴会上,只对那一个异性郡主行礼,而忽略自己这个经历三十多年风雨的――夜首领。
而长公主明慧却不知,当她从长公主府出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一个黑影跟在她的身后了。
另一边。
风老爷子兴致勃勃的回了破庙,告诉了风民城自己找到了风家的铺子。
风民城一刻钟也没有耽搁,换上了自己补丁最少的衣服,甚至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乱糟糟的头发。
弄出了自己认为自己曾经最帅气的时刻,一瘸一拐的朝着风家的铺子走了过去。
没让别人跟着。
风老爷子暂时还不能去风家的铺子,怕被风南书看到,会起疑心的。
而风老婆子和风小莲一直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跟着肯定会坏事。
这可是决定全家命运的重要时刻,一定不能坏了事。
无论如何,一定成功,否则以后的生活比从前在土里刨食的风民生还不如!
看着风民城一瘸一拐的背影,风老爷子,风老婆子和风小莲,都一脸憧憬的想象着自己未来的日子。
仆人丫鬟遍地,到处都是随从,每个人见了都叫他们老人夫人小姐……
风民城因为腿部残疾的关系,走路的速度慢了一些,但也是用了普通时间的一半,很快就到了他亲爹说的那个倾城之颜的铺子。
第286章 ,再见亲兄弟。
风民城根本就不需要打听倾城之颜是具体哪家门面,远远的就能看到风老爷子群形容的人山人海。
根本看不到牌匾,但风民城已经笃定了。
那就是风老爷子说的那个所谓的生意火爆的铺子。
风民城下意识的加快了脚步,几乎快要忘了自己的腿是有伤的,也忘记了每走一步的疼痛。
突然。
风民城猛地止住了脚步,脸上由兴奋的表情,也变得瞬间惊恐了起来。
远处,一对身穿锦衣的男女正在朝着倾城之颜走了过去。
那位男子的面容,是深刻在他的脑海里的。
腿又开始钻心的疼痛了起来。
他好像又回到了那个被成为噩梦的晚上。
明明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利,按理来说,他应该可以借着贵人的光,好好的收拾一下风民生。
没有想到,那两位贵人都折在了那位男子的手中。
后来,他也知道了男子的身份,是太子。
未来的皇帝。
一想到这里,风民城就悔不当初,早知如此,就该把风民生当做自己的亲兄弟,这样他将来就算不参加科考,也一定可以成为传说中的官老爷。
风民城畏惧的看了一眼辰煜,转身离去。
毫不迟疑。
他现在也不考虑这么多了,就只想找到自己那个亲兄弟,将来有肉吃有美女就成!
同时,心里又骂了一声自己的亲爹。
什么破脑子,姓风的人这么多,怎么就偏偏认为这风姓的老爷就是他那个亲兄弟了!
真是一个废物!
风民城脸上有些阴霾,想起来那两个老不死的在路上半死不活,又倚老卖老的模样。
就想给他俩弄死。
如果不是因为那个所谓的亲兄弟是那两老不死的骨肉,他一定不再带着这两个累赘的。
“听说了么?从前的太傅大人现在又悬赏找民间大夫了!”
“听说了!他不是一直都在找么!总想找到一个医术高明的大夫给自已唯一的儿子孙子看腿!”
“听说他儿子和孙子的腿是被太子殿下打断的,所有京城有头有脸的大夫,都不敢出手诊治,这可是会得罪太子殿下的!”
“那可不是!不过虽然太傅大人不是太傅大人了,他家里的家业也足够后代衣食无忧了。”
“反正人家又不像这个臭乞丐一样,需要亲自下地走!人家走路可有专门的人抬轿子呢!”
……
路边路过的两人正好说到风南书,也恰好看到走路都走不稳的风民城。
顺势不忘挖苦一番。
反正人家是乞丐,乞丐什么的,最没有尊严了。
路上的乞丐也就有两种,一种是猥琐的乞丐,一种是无比寒颤又猥琐的乞丐。
“请问,你刚刚说的从前的太傅大人,他家里的府邸在什么地方?”
风民城忍着心中的怒气,露出了一副讨好的笑容。
这笑容无比的掐媚,心里都快被自己恶心死了。
“你这个臭乞丐问这个问题干啥?是听说人家风大人心肠好,所以想去要饭吧?”
路人一脸鄙夷的看了一眼风民城,又看了一眼他的短腿,更加觉得这个可怜的人一定可恨。
不然,这么惨的一个人,应该会被很多人同情,但他在看到风民城的时候并不觉得同情。
甚至想踹他一脚,给他一巴掌。
想来,肯定是一个心坏透了的人。
“是,我已经三天没有吃饭了,所以想去吃口热饭。”
风民城依旧是笑眯眯的说话,但眼睛已经落在了那个人的脸上。
已经把这个人的面容记在了心里。
只要两家他有机会东山再起,他一定会把自己的尊严找回来!
“去吧!穿过这两条街道,看起来最不显眼的风府就是风大人的府邸,你运气好,这个时辰恰好会有人在门口施粥!”
路人指了一个方向,就像是和小狗说话的态度一样。
风民城眸子闪了闪,连声谢谢都没有说,大步的朝着路人指的方向走了。
他想,他知道那座府邸。
他和家里人也经常去喝免费的粥。
只不过那座府邸一看就不是官老爷的府邸,所以才从来没有怀疑过那风府就是风南书的府邸。
按理来说,他的府邸应该非常奢华的。
其实,风民城猜的也对,先帝确实也赐给他一座很大的府邸。
只不过这么多年来,他太过于清廉,并没有收多少贿赂。
只靠着俸禄和封赏来养活家里人。
儿子和孙子的腿断了,让他不得不花费大价钱保住他们的腿。
上好的人参鹿茸,有多少买多少。
这些都是靠银子砸的,所以干脆换了一个小的府邸。
府邸虽然换了,但家里场面施粥的行为并没有消失。
反而更加勤快了一些。
风民城气喘吁吁的跑到了一个施粥大棚前,一眼就看到了那口冒着热气的大锅。
顺着大锅往上看,他终于看到了平常从来没有看到的牌匾。
风府。
他终于找到了。
风民城再次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没有去领粥,而是找了一个地方,席地而坐。
目光死死的盯着风府的大门。
因为风大人曾经交代过,一定不能赶跑路边的乞丐。
所以,风民城就算是坐在大门口,也没有人理会他。
两个时辰后。
天渐渐的暗淡了下来。
就连天空中的飞鸟都归巢和自家的孩子团聚了。
风民城却没有一点困意,依旧在静静的等。
他把自己现在所体会到的苦归咎于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终于,风民城在腿脚都开始变得没有任何知觉的时候,看到了一顶小轿子从里面出来了。
恰好一阵凉风袭来。
风民城打了一个哆嗦,把身上的破衣服裹了裹,同时也看到了帘子下方的那张脸。
是风正年!
他的那个亲兄弟!
再看到这位贵人,风民城激动的眼泪都快下来了,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美食美人环绕在身侧的场景。
兄弟之间的感情果然不是一两句话说清楚的。
最起码,他看到风正年比看到风民生亲。
风民城猛地站起来,健步如飞,疼了很久的腿都不疼了,只顾着去追那顶小轿子了。
“兄……风贵人,好久不见。”
风民城一开口就止住了,想到这里这么多人,连忙改了口。
第287章 ,好地方
风正年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衣衫褴褛的乞丐。
看了好半天,也没有认出来对方到底是谁。
只是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
风民城身上的臭味儿着实醍醐灌顶,让他有些撑不住。
“是兄弟我啊!我是风民城,从前我们二人在凤阳县里一起喝酒,你忘了么?”
风民城终于喊出来了兄弟两个字,只不过非常的隐晦,对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用这个称呼。
即使如此,他心里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风家如今没落了,但风南书毕竟还是风南书,他曾经是太傅大人,家里肯定有很多的资产。
甚至风民城觉得风南书如此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遮盖自己奢侈的事实。
“风民城,是你!”
风正年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自己被敲断腿的过往。
如果不是他命硬,得罪了太子殿下,一定会死的,不管他爹是谁,都比不过太子的爹是当今圣上。
风正年下意识的攥紧了拳头,还看了一眼周围。
如果不是风民城领着他和儿子,他和儿子也不会恰好对上风民城的死对头加兄弟风民生。
因为有他们的煽风点火,所以自己才得罪了太子殿下。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原来风民生的闺女,是未来的太子妃,还被封为了锦绣郡主。
早知如此,当初他真的不应该出现在凤阳县的。
如今好了,儿子不但不能娶王家唯一的大小姐,甚至连从前的荣耀都不再了。
也幸好,风南书桃李满天下,也不至于落魄到和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
“没想到贵人还记得我!”
风民城被幸福冲昏了头脑,差点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把两人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事情说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