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吃惊地望着地上已经被敲地七零八落的步足,蜘蛛肉原来是这么好吃的存在吗?
果然越丑的东西越是美味。
身旁的邬云双抱着一块沾着大团肉块的碎片啃着,嘴巴塞得鼓鼓囊囊的,一下下颤动,像极了小仓鼠。
他想要伸手去戳戳她的脸,但是又觉得这个举动过于亲密。
可是心里又痒痒的,于是坏心骤起。
“又又,如果我们被妖怪吃掉了,你觉得它会更喜欢谁的肉?”
要是别的女孩子,这样的奇怪对话肯定是不适宜的。
但是没关系,他的未婚妻是邬云双。
所以她完全不觉得奇怪,甚至认真思考了下,“肯定是喜欢我的,你的肉上很多伤疤硌牙。”
“答案对了,但是推导过程是错的。”墨朔笑了下,凑到她身边说,“你难道没听过这个说法吗?越是丑陋的食材越是好吃。”
“有这个说法吗?”她边嚼边思考着,“难怪你那么喜欢吃田鸡皮……”
“你在骂我丑!”她忽然反应过来,气呼呼地就要扑上去。
墨朔笑起来,往后仰着身子,捏住她的手腕就轻松制住了她的动作。
“又又,要不要再烤干一些?”他岔开话题,“我觉得黏着壳,有韧性的部分比较好吃。”
“是吗?”
这只蜘蛛腿实在太大了,虽然足够美味,但是总吃同一种味道也会觉得有些腻。
于是邬云双采用了他的建议,两人将蜘蛛腿翻了个,让完整的一面对着火,继续烤制。
因为上层的壳已经被敲开了,很快香味飘了出来。
第54章 距离宫门1853步
与刚才的香味不太一样,这次是刚才被果香盖住的肉香先传来,是那种独属于肉类醇厚、伴随油脂的香味。
两人都流着口水,甚至等不及将蜘蛛腿搬下来,直接用树枝当做筷子,站在火堆前拣起肉直接吃。
被敲开的蜘蛛腿壳变成了别致的器具,因为受热不均,边缘处还是半凝固状态,呈现浓郁的绿色,正中央是紧实的肉,表皮上有层淡淡的绿色,仿佛蟹柳那样。
邬云双的筷子功比墨朔强多了,硬是在他下手之前,先抢到一块。
蜘蛛腿烤制后肉质非常鲜嫩,用筷子能够轻松地撕扯下一块,中间还闪着油光,肉纤维清晰可见。
她吹了两口后,便迫不及待地放入嘴中,然后被烫地呜呜直叫。
墨朔刚才是故意让她先吃的,毕竟谁也不知道蜘蛛肉要如何烹制才好吃,他要做第二个吃蜘蛛肉的人,如果不好吃他就不吃了。
现在看她那副模样,眉头紧蹙,小嘴被塞得满满的,呜呜叫着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该不会很难吃吧?
“又又怎么了?”他凑上前,帮她拍了拍背部,“不好吃的话就吐掉。”
邬云双拼命摇了摇头,又用筷子指着蜘蛛腿。
墨朔这才谨慎地捡起一小块,大概只有小拇指那么大的碎渣,他先放在眼前看了半天。
肉块有点像是高档的螃蟹腿肉,纹理清晰,伴随着阵阵白气散发出诱人的香味,闻起来比虾、蟹还要鲜。
他闭着眼睛,猛地塞进嘴里。
滚烫、鲜甜、Q弹有嚼劲。
与之前入口即化的口感完全不同,像是肉质紧实的海鲜,咬下去里边的汁水渗透出来,为肉类原本的鲜甜又加了一层果香。
墨朔出身在沿海,自幼吃过无数海鲜,总是习惯配上作料增加海鲜的味觉层次。
而蜘蛛腿肉的味道恰到好处,鲜甜但不会过于寡淡,果香也不会喧宾夺主,肉质与汁水相得益彰,令人回味无穷。
简直了!
如果用《中华小当家》来形容的话,他现在嘴里应该圣光绽放,足以照亮整个山林。
如果用《食戟之灵》来形容的话,他现在已经嗨到升天了,爆衣到只剩下大裤衩。
“很好吃吧?哼,那些人还说我吃蜘蛛是妖怪。”邬云双凑上来,“朔哥哥,你觉得我是妖怪吗?”
“当然不是。”墨朔斜撇了她一眼。
邬云双怎么会是妖怪,她是定时炸弹,是隐藏boss。
“朔哥哥你真好!”邬云双得到了认同,格外愉悦。
她哼着小曲,从包袱里摸出之前在林间收集的辣椒、麻椒和孜然,用石头碾碎,撒在了香喷喷的蜘蛛腿肉上。
风裹挟着香料与肉香飘向墨朔,呛地他打了个喷嚏。
“阿嚏!”他砸吧砸吧嘴,肉质的味道变了,“啊啊啊啊啊!你往里边放了什么?这个味道刚刚好啊,不需要再加调料了!食材的原味都被你毁了,暴殄天物!”
“没有辣椒莫得味道。”邬云双捡起一块沾满调味料的肉块塞入嘴中,“你尝尝嘛,不辣的。”
墨朔沾了一点掺着辣椒粉末的半凝固汤汁,小心地舔了下,立刻被辣味呛地咳嗽不止。
他不停地打着喷嚏,面红耳赤,额头全是虚汗。
邬云双看他那副狼狈的样子,笑起来,“朔哥哥,你什么时候不能吃辣啦?你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以前明明不是这样的——
如同魔咒在耳边响起。
墨朔立刻重新拿起筷子,硬撑着又捡起一块布满辣椒粉的肉块,鼓起勇气往嘴里塞。
“谁说我不能吃辣,我只是呛到了……”好辣,他感觉眼泪都要出来了。
这场蜘蛛宴席持续到了深夜,篝火的烈焰才渐渐熄灭,袅袅白烟升到了半空中。
两人吃得极饱,半躺在地上,拍着圆鼓鼓的、如同皮球般的大肚腩。
这下不止邬云双,连墨朔也被人们视为妖怪了,但是他们敢怒不敢言,毕竟小将军有百步穿杨的神功。
邬云双晚上吃得开心,没怎么注意到旁人对她的不满,墨朔却一清二楚。
比如到晚上就寝的时间,他们原本要睡的那两个树杈居然被人砍断了。
墨朔先发现的,不过他没有告诉邬云双,而是站在她面前,挡住她的视线。
“又又,你这样还能爬得上树吗?”墨朔指了指她的大肚腩。
“这有什么。”邬云双扬起下巴,“朔哥哥你肯定又不记得了,小时候可是我先教会你爬树的。虽然你武功比我好,但是爬树方面,你可得叫我一声师父。”
反正朔哥哥失忆了,她便面不改色地撒谎,非要在各方面都压他一头。
墨朔环抱着手臂,闪到旁边,一副看好戏的架势,“那你开始吧。”
邬云双站在树旁,伸出手想要扒住树皮,结果手还没碰到,圆鼓鼓的肚腩倒是先贴了上去。
她像是个长了手的气球,拼命在那里晃动着小短手,可是肚子都被挤扁了,手还没摸到树。
墨朔都快忍不住笑了。
“算了,我们今天睡在树下。”他走上前,揪住她的领子,“我怕你再努力点,等下要飞走了。”
“那好吧。”邬云双缩回小短手,努力摸到衣襟的下摆,将自己蹭乱的衣襟拉下来,“但是我真的很擅长爬树!”
“我知道。”墨朔找了块相对干净点的地方,靠着树坐下,“我家又又最擅长爬树,简直和小猫一样。”
“嗯嗯!”邬云双放心了,也坐在墨朔身旁。
两人望着天上的明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很快便沉入了梦乡。
每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到营地,负责守夜的人便会依次叫醒沉睡的众人,分发食物与装备,筹划今日的队列。
一切准备就绪后,众人才开始缓慢又谨慎地向山顶进发。
然而今天居然没人叫醒墨朔和邬云双,明明他们就睡在树下,人来人往的,却无一人愿意举手之劳,叫醒他们。
墨朔是被一阵嘈杂声吵醒的,睁开眼看到天光大亮,意识到两人都起迟了,连忙推了推身旁缩成团的邬云双,喊她起床。
不过他很快就意识到,今天有些特殊。
平日这时候早就出发了,现在队列都还未集合,乌泱泱的人群全聚在不远处,围成了厚厚的人墙,应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两人收拾妥当后,邬云双架不住满心的好奇,拉着墨朔挤过去看。
她个头矮,原地蹦了几下,跳得再高也看不到里边发生了什么。
不过身材娇小也有好处,她低下头像条灵活的小鱼挤进去,左钻右突便游到了人群的缝隙中。
“挤什么挤?”堵在外侧的壮汉满脸横肉,看着就不好惹。
可是他转头看到邬云双和墨朔之后,立刻露出惊恐的表情,往后退了一大步,让开了路。
邬云双并没注意到壮汉的异常,一头扎进人堆。
墨朔猜想壮汉对他们的恐惧是因为昨晚吃蜘蛛的行为,不过他还是留了个心眼,不动声色地观察着。
他发现随着他们的到来,人群中渐渐传来窃窃私语,声音压得极低,故意避开他们,但是他依旧听到了他和邬云双的名字。
他们所到之处,人群会主动分开一条路,仿佛走在前的是恶霸老虎,他是跟在后的大尾巴狐狸。
娇小猛虎没费吹灰之力,就轻松地走到了人群的最前面。
原来大家是围在一块巨石旁。
石头上长着随处可见的青苔、藤蔓,没什么稀奇的。
红色的液体点点滴滴坠下来,滴在树叶上,压弯了叶面,树叶弹回去又接到新的一滴。
邬云双顺着血迹抬头往上看。
昨晚那个戏弄她的醉汉此时就仰躺在巨石上方,脖子卡在石头边缘,脑袋悬空垂下来。
双眼已经被剜去,空洞的眼窝中插满了盛开的鲜花。
鲜花应该是才被采摘下来的,勤劳的蜜蜂围着花蕊采蜜,与缠绕在尸体旁的苍蝇时不时撞在一起。
鲜血顺着眼窝处倒流,死状惨烈。
可是除了眼睛被剜去,男人身上再无其他伤口,衣服干净整洁,连昨晚在地上打滚粘上的污泥都不见了。
实在让人想不通他到底因何而亡。
虽然营地经常死人,但是多半是被林中的怪物所害,被啃得只剩下骨头。
见多了森森白骨,这种齐整、与鲜花相伴的死亡反而让人觉得恐怖。
几乎所有人都将视线锁定在墨朔和邬云双身上,昨晚醉汉与他们产生过争执,说不定就是他们下的毒手。
营地内部死了人,连太傅也坐不住了,他被人搀扶着,拄着拐杖缓缓走过来,驱散了人群。
“我相信你的为人。”太傅拍着墨朔的肩头,“交给老夫吧,我一定会查明真相,还你一个清白。”
墨朔拱手称谢。
可是眉头依旧紧锁,倒不是因为被当成了嫌疑犯。
而是那个明显死于谋杀的死者,和他一样,都是穿越者。
人群逐渐散去,连邬云双都被小皇子拉走了,他还驻足在石块前,细细观察着。
肩膀被人拍了下。
墨朔回过头,是个陌生的男性面孔。
看着应该也就二十岁左右,微长的刘海几乎盖住了眼睛,个子不矮,但是他习惯性佝偻着背,所以比墨朔还低半个头,显得唯唯诺诺。
他鬼鬼祟祟地观察了下四周,声音小得几乎听不见,“你……也是穿越者吧?”
也许是为了增强信任感,他主动自报家门,“我叫林余昔,从现代穿越过来的。”
第55章 距离宫门2332步
又是穿越者,这次直接找上门来了。
墨朔怀疑是上次那个驾驭鲨鱼的女人说出去的,但是好在她只是猜测,并没有实际证据,所以他决定装聋作哑。
“你说什么?”他转过身,一脸惊诧地看着眼前的男人,“穿什么?我不懂你的意思。”
以为是找错了人,林余昔的气势明显软了一截,颤巍巍地收回手,身体不协调地缩成一团。
“对……对不起。”他紧张到结巴,“我认错人了,刚才的话……你就当……就当我脑子有恶疾……”
“莫朔!”远处又传来一声呼喊。
墨朔微微侧头,看到林余昔身后还有位少年,正快步走过来。
年龄看着与自己差不多,黑色长袍下是月白丝绸长衫,书生扮相,他注意到墨朔的视线,主动与他招手。
“真想不到会在这里相遇。”少年走到墨朔半米前停下,勾唇轻笑,像是老朋友见面般伸出手,想要与他握手。
墨朔没有搭理他,少年以为他是没认出来,于是用另只手圈在眼上,比划出眼镜的模样,“啊,我忘了,穿越过来后我的视力恢复了,没戴眼镜,你可能认不出来,我是隔壁班的季文轩啊。”
实际墨朔早就认出来了,可是并不想与他相认,看着他伸出的——代表友谊的右手,墨朔蹙紧眉头。
他们算不上朋友,顶多是面熟的陌生人。
季文轩与墨朔同一所高中,是隔壁班的班长,年级第一,学习体育人缘俱佳的三好学生,也就是所谓的隔壁家的小孩,老师家长口中的优等生。
墨朔之所以会认识他,是因为经常语文不及格被叫去办公室,而他的语文老师刚好是隔壁班的班主任,季文轩常常在办公室协助工作。
两人没有说过一句话,但是彼此知道名字、班级,知道一个是优等生,一个是成绩不上不下的平庸之才。
在原有世界从来不会打招呼、有交流的陌生人,穿越到了异世界后,竟然产生了微妙的、类似他乡遇故知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