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喜欢吃中国菜,晚上的时候我给他做了几道 ,他吃起来的样子兴奋得很傻, 像你一样。
鉴于这封信不会被你看到。
阿昭, 我很想你。
第二封
来瑞士的第二天,苏黎世爆发了几十年一遇的寒潮, 风很大, 我隔壁的屋顶被掀开了。
南延的天气似乎不错, 你在干嘛?多穿点衣服。
我很想你。
第三封
去了学校, QS前百的学校也不过这样。
今天有父亲的遗物被寄过来,里面有一个小发卡,狱警说他很宝贝这个发卡, 是想要出狱后送给你的。却又觉得监狱里的东西送给你不吉利,所以藏在了枕头下。
阿昭, 没有我的世界一切还顺利吗?
我很想你。
第四封
我在回国的飞机上。
阿昭,我后悔了。
大概是对我懦弱的报应, 来瑞士的每一晚我都在做噩梦,记不清梦见了什么,只是每次惊醒, 发现我已经再也不能抱着你的时候, 心里都会抽痛。
生理学上这是一种心脏系统的拉扯, 但我知道,那是我的神经系统在想你。
什么才是为了你好呢?我仍然没有找到答案,如果就像阿姨所说,我肮脏的血液不该沾惹你清澈的灵魂,我会带着你朝向深不见底的泥淖里,那我应该像现在这样一辈子不再见你。
可我终究自私,我还是无法接受看不到你。
哪怕真的是深坑呢,我愿意在底下托举着你,直到淤泥吞噬我、埋葬我……
所以让我勇敢一次,再自私一次。
我想见你。
想拥抱你。
第五封
看到你身边出现了新的朋友,很为你开心。
虽然没有看到他的脸,但你脸上的笑容是不会作假的,我很欣慰有人能照顾你。
临走前我去了你以前常吃的那家板面店,虽然不知道你以后还会不会去,但你下次去的时候,还能吃到最大的鸡腿。
阿昭,
第六封
本不想再写了,但今天遇到一些不好的事,想来想去还是只能和你讲讲。
我和他们的差距还是太大了,我需要耗费很大的精力才能勉强合格。你是不是不会为我骄傲了?其实我一直很羡慕你,不管发生什么事,上一秒垂头丧气,下一秒立刻可以恢复到元气满满。所以我离开后,你很快就没事了,对吧。
这样挺好的。
在写下这些的时候,窗外放起了烟花,不知在庆祝什么。
你说,有的时候,人类很需要这样片刻的奢侈,我想这一刻应该就是。
南延今天有烟花吗?
想你。
第十一封
意大利室友搬走了,他说他马上要结婚了,要去和未婚妻同居一段时间。
他告诉我,每天回家的时候有人在家等着的感觉,是世界上最绝顶的幸福。
我难以控制地想象了一下回家后发现你在的画面。
但开门的时候,家里空荡荡的。
阿昭,今夜的风也很大,很想你。
第三十五封
今天课程的一个女教授身上很有你的影子,带着满身侠气,率真直爽。
我记得小时候你说,你的梦想是做行侠仗义的女侠客,看到谁被欺负就救谁。实在不行,做杀人不眨眼的女魔头,看谁不顺眼就砍谁。
我说了句,杀人不眨眼,眼睛会不会干啊。
那天你好久都没搭理我哈哈。
你现在在做侠女吗?李昭同学,照顾好自己。
很想你。
第四十八封
如果我死在昨夜的瑞士大街,你会怀念我吗?大概不会,因为我不会让你知道我死去的消息。
如果不能给你带来快乐 ,至少不能再让你难过了。
昭昭,没有听到你的声音很遗憾。
但也挺好的,说明你已经在过新的生活了。
第一百零三封
今天我在这里的第一篇论文发表,原本想在致谢里写你的名字,但想想又没放上去。
既然开始了新的生活,那就不要再背负上我的命运了。
很想你。
第一百五十八封
被邀请参加一个合唱节目。想起你以前听到喜欢的歌和吃到喜欢的东西时,都会不自主的晃脑袋。看到你摇头晃脑的样子我就很开心,可我笑的时候你就会生气,怪我是不是在嘲笑你五音不全。
怎么会呢,阿昭拥有全世界最美的声音。
很想听听你的声音。
第两百封
偷偷又回国了一次,当然,还是没有见到你。
托人打听了一下,听说你去了罗马,以前看电影罗马假日的时候你就对那个地方很向往,我做过攻略,却没来得及陪你一起去。
不过还好,你还是去了喜欢的地方。
很高兴你能做自己喜欢的事。
阿昭,去西班牙广场吃冰淇淋了吗?甜不甜。
第两百七十二封
几日前和学校的心理学教授交流,他说我似乎不知道怎么处理亲密关系。
他的话好像是对的,我说我不懂该怎么去爱一个人。
他却摇头,说我在用本能去爱。
阿昭。
第三百五十三封
很久没写了,最近学业更忙了,每天总有做不完的事。
教授很赏识我,推荐我去了医院实习,接下来很久都没有空和你聊天了。
听说你换工作了,恭喜啊。
新的开始就是新的希望,祝一切顺利。
第三百五十六封
路上遇到了一只很小的流浪狗,我记得你以前收养过一只小流浪狗,后来被它原来的主人要回去了,你伤心了很久。
我后来知道后其实偷偷帮你去看过,那只小狗已经死了,说是淋了雨没有及时擦干生病死掉了,它的主人把它扔在了一个沟渠里,我没有找到,我在那个沟渠旁边给小狗盖了一座很小的坟,听说有人埋葬的小狗才能找到去天堂的路,希望这个小土堆能起到作用。
说到这只小流浪狗,我太忙了,没有空去养它,我把它送到了宠物医院,希望有好心人可以收养。
第三百五十七封
我把小狗带回家了,它的心脏有很大的问题,目前没有人领养。
我想我每天应该能抽出一些时间陪它吧。
它很乖,可以听懂我的话,会坐下和握手,和你的小狗一样,爪子上有个小斑点。
对了,我给它取名叫发财,和你的小狗一个名字。
第三百七十八封
发财前几天去世了,还是心脏病。其实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但回家发现它的尸体的时候,还是无法接受。
我把它埋在了房子后面一棵大树下,我告诉它,如果见到了你的小狗,就告诉它你很在意它,把它送回去不是你的本意。
它应该能听到。
第三百七十九封
我也许永远无法拥有任何生命陪伴。
第三百八十封
我很想念你,阿昭。
第三百八十一封
我提交了回国的申请。
不论如何,我都想要再努力一次。
生命太短暂了,我不想在遗憾中渡过。不论你怎么选,我都该再争取一次,对不对?
听说几天后瑞士大雪,离开前,再去一次你之前说过的瑞吉山,说来也很好笑,我在这里四年多了,这是我第一次去,不知道景色如何。
第三千封
我想大概就是这样了。
最后一次梦见你,你笑得依旧是没心没肺的明媚。
这世界上有很多裴仅,但只此一个李昭。
你明媚、坚强、所向披靡,永远伫立在时光里,朝向阳光的方向。
阿昭,我很感谢你曾经来到过我的生命。
曾经在我贫瘠的土地上灿烂盛放。
阿昭,我很想念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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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 我又爱上你了!》文案
本文又名:惊!我前男友的现女友竟然是我!
见面前,唐枫干了一大杯二锅头给自己壮胆
当她终于鼓足勇气准备和李行告白的时候,李行抢先一步说:“我有女朋友了。”
他拿出合影,女生和她长得一模一样……但,是长发
而她已经短发很多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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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岁的时候,唐枫家中变故,她从饭来张口的小公主摇身一变成为需要一天打三份工的小吗喽
吗喽就吗喽咯,她rock&喽!
唐枫勤恳打工,有饭吃有地住,每天感觉也挺好——
如果不是穿着开衩到腿根的裙子戴着假发,在车展遇到多年前被她狠狠甩掉的竹马初恋前男友的话
那天李行霸气十足地把她从一名咸猪手男人手底下带走,说:“这是我女朋友。”
唐枫一路埋着头,她厚重的假睫毛挡住了大半的视线,这让李行身上熟悉的味道更加清晰
李行是她如今破败疲惫的人生中唯一的自尊停放处
如果可以的话,她希望自己永远是李行记忆里的小公主,哪怕一辈子都不会再见
于是她硬着头皮,面不改色说:“你好顾客,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叫唐娇娇。”
李行盯了她许久,然后说:“好。”“那我可以追你吗?唐娇娇小姐。”
——
“我好像又爱上你了。”
“我从未停止爱你。”“我永远的公主。”
第67章 ◇姐姐
(姐姐视角)
我很羡慕我妹。
我妹有种很神奇的力量, 她无须怎么努力(当然,她的所谓努力也总是伴随着稀稀拉拉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需要等待, 到了那个时机, 幸运就会很自然地砸到她头上。
她总说自己不喜欢这样, 觉得像是被命运拉扯着往前走,她毫无招架之力一样。
但谁又不是呢。
谁不是在一次又一次努力又失败再爬起来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
而且,不是所有人的结果导向都是好的, 大部分人的人生都是在起落落落落中度过, 所以我说我很羡慕我妹。
她的每一个“落”都会伴随一个更盛大的“起”,如果是炒股的人, 应该能更明白我的心情, 试问谁手里握着这么一个永远会升起来的股, 能忍住不半夜笑出声来啊。
我羡慕我妹的地方有很多, 细讲的话怕是一本小说也装不下,举个简单的例子吧。
她在我满书桌塞满情书的年纪,披着家里的床单拿着刀削的小棍站在小区花园的一个破石墙上扮女侠, 追着小男生跑到人家家里去骂对方小流氓。
我举这个例子不是在凡尔赛,因为我自小到大就知道, 被那群大脑都没发育完全的男孩追求或者喜欢,并不是一件光荣的事。
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 来自一个寄读的转校生。
他的父母在A城做生意,没有时间照顾他,所以把他暂时送到小县城的我们这里读半年小学。
那我的那个年代, 小县城的孩子远没有那么早熟, 他们对于女孩子的喜欢还只停留在偷偷揪一下小女孩的辫子, 藏一下小女孩的作业本这方面(这也是我妹追着小男生骂到家门口的理由之一)。
而来自A城的转校生同学,不仅带来了奥特曼立体雕刻的自动铅笔盒,还有他全新的示爱方式——礼物+情书。
从转校生入学的第二天开始,每天早上我的书桌里都会出现一盒新鲜的牛奶和一张卡片,上面写着:李格同学,你很漂亮。
没有署名。
我每次都会把牛奶带回家,给我五岁的小妹妹李昭喝,我合理认为她后来身体倍儿棒有这些鲜牛奶至少一半的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