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菲菲脚扭了一下, 悲惨地啊了一声。
沈姜本就被两个人横抱着往车上拖,位置低, 仰面摔下来没什么痛感。
手脚得到解放后,她立马踹开金菲菲,从她手里夺回手机,躲到蒋勋身后。
她气急了, 眼中愤怒喷火,气喘吁吁, 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我要搞死你们!
“马金武!金菲菲!你们两个给我等着!”
她拿起手机拨打电话,马金武和金菲菲眼色霎时大变, 好在被蒋勋及时拦住。
“滚开!”沈姜猛地一巴掌扇他手背,蒋勋不但没走, 反而用力抱紧她的双臂, 不让她打电话。
“沈姜,你冷静点!”
沈姜的咆哮像一串鞭炮, 惊得酒劲中的马金武和金菲菲立马清醒。
两人虽然提前预谋, 可真正促使他们行动的, 是那几杯酒。现在冷风吹来, 沈姜撕心裂肺的咆哮让两人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做了多么荒唐的事。
清醒过后便是无尽等到害怕和后悔。
是的, 后悔。
金菲菲哆哆嗦嗦扶住面包车站起来:“沈姜, 你别这样, 我们没有恶意,我们只是……”
“滚!滚蛋!蒋勋你滚开!”她生气极了,扬言要让她爸搞死他们。
沈姜的父亲早年混过黑,这个她之前就讲过一次,大伙儿只当故事听。
马金武和金菲菲现在回忆起来,才惊觉自己到底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听到沈姜危险的发言,蒋勋哪里敢让她拨打电话。
如果真要追究责任,不止是马金武和金菲菲,以沈姜她爸爱女如命的性格,说不定今天所有在场的人都逃不掉。
“你放开,放开我!混蛋!蒋勋你混蛋!放开我!”
马金武怂地要死,早先什么抱得美人归的幻想霎时如泡沫戳灭。
金菲菲还在企图让沈姜冷静:“都是误会,都是误会,姜姐您别生气,我可以解释的……”
“误会你妈!滚蛋!滚!我要跟你们绝交!滚——”
蒋勋攥紧她的手,牙齿打颤:“绝什么交,连我你也要绝交吗?”
沈姜正在气头上,什么话都说:“你们本来就是一伙儿的!蒋勋,你现在来我面前装什么好人?还不让我打电话,你滚!滚蛋!”
骂完想起什么,沈姜冷笑,忽然镇定了下来。
使劲掰开蒋勋的手,冷眼看他:“其实一开始就是你们的计划吧?他们当坏人,你当好人,谋取我的好感,以为这样我就会喜欢你吗?”
“呸!”
“猪狗不如的东西!滚——”
沈姜的话犹如惊天霹雳,霹得人骨头生痛。
蒋勋浑身力气被抽干,心脏传来一下又一下的钝痛。
“沈姜,我……”
少女毫不留情推开他,拿起手机拨打电话,这次蒋勋没再阻止,马金武和金菲菲见不对劲赶紧溜了。
面包车绝尘而去,被怒火冲上头的一瞬间,沈姜浑身充满了力量,这会儿始作俑者逃跑了,沈姜的力气如抽丝般离开她的身体。
她斜靠在电线杆下,手指哆哆嗦嗦摁下熟悉的电话号码。
回过味来,她是真的害怕了。
但真是见了鬼,平时一打就通的电话,这次死活没人接。
接电话啊,倒是接电话啊!
一连打了五个电话给沈国辉,就是没人接!
沈姜绝望了。
连她爸都不接电话,她霎时感到一阵被全世界抛弃的孤寂感。
微光透过缓慢移动的乌云时隐时现,夜深了,漫长寂静的街道看不见行人,盛世酒吧门口,只有他们两个。
沈姜蹲在地上双手捂脸哭得好伤心,她向来是骄傲的,自信的,蒋勋第一次看她这样,心脏传来的钝痛比方才更加强烈。
他也蹲下,愧疚地揽住她的肩膀:“对不起,我、我真的不知道,晚上金菲菲来了我家一趟,那时候我没接到你的电话,她把我支开,通话记录被删了,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沈姜……”
“滚开!蒋勋,我要跟你绝交,滚!”
出租车两分钟就赶到了酒吧门口,沈姜确认了一边车牌号,拉开车门头也不回地上了车。
望着沈姜决然离开的背影,有一股凉气从脚底板升起,蔓延全身。
蒋勋嘴角浮起一抹苦涩的笑,灰白的嘴唇毫无血色,喉咙酸涩如含了一团碎玻璃渣,很痛,却要忍着满口鲜血生生吞咽。
如果真要细说,这事儿他确实有错,错就错在,当初不该结识这帮家伙,更不该把沈姜介绍给他们!
想到什么,蒋勋拔腿就跑。
彼时马金武正在收拾逃跑的行李,不管最后有没有对沈姜造成实质性的伤害,总归这个梁子是结下了,现在不走以后走不走得了真不好说。
马金武前脚刚进屋没两分钟,后脚蒋勋就追到了门口。
砰砰砰——
他用力砸门,马金武无动于衷,收拾行李的速度加快。
谁料蒋勋居然翻窗户进来了!这他妈是六楼!
“你他妈的!你他妈的怎么敢!”
马金武还看清眼前人,铁坨一样的拳头劈头盖脸砸下来。
“你他妈不知道老子喜欢她吗?”
第一拳砸在他的面门,打得马金武眼冒金星,不知今夕何夕。
第二拳往他胸口招呼,招招狠厉,招招不致命,打得他蜷缩在地,痛苦哀嚎。
偏偏马金武是个不见棺材不落泪的家伙,不敢得罪沈姜,还不敢得罪蒋勋这个没爹没妈的野种吗?
不蒸馒头争口气,马金武快痛死了还要试图激怒他。
“我知道啊!你喜欢她怎么了,我就不能上她?”
蒋勋一巴掌扇爆他的脸:“老子喜欢的人,你也敢?”
马金武一口唾沫喷他脸上:“呸!我艹!别他妈以为自己就是老大,你他妈没来之前老子才是老大!”
蒋勋其实不是荣市本地人,他是荣市下辖的一个小县城,县城里某个村的农村人,前年蒋勋的父母得了重病,一家人迫不得已来到大城市治病,结果存款花光了也没能救活他的父母。
父母去世后,蒋勋没回老家,成了荣市城中村赫赫有名的刺头儿。
与马金武几个也是不打不相识,只是没想到蒋勋最后居然被大伙儿默契地当成了“老大”。
说来真是可笑。
蒋勋顿了一下,语气低沉:“我没想过抢你的位置。”
马金武哈哈笑起来:“是,你清高,你没抢,大家都默认,所以你很得意是吧!”
空气陷入窒息的死寂。
蒋勋打累了,拎起人高马大的马金武像拎小鸡仔一样轻松。
随手扔到墙角,鞋底狠狠在他脸上磋磨。
“马金武,今天的事,你最好让老天保佑沈姜不跟你计较,不然的话……”
马金武心脏大跳,鼻孔都流血了还佯装镇定:“她能怎么的?她要是敢把这事儿闹大,我就告诉她妈,她跟我们混一起,她也吃不了兜着走!”
江荟珠对沈姜如何严格,这事儿没少听沈姜提起,马金武也是看准了这点,知道大小姐怕她妈,不会让家里人知道。
蒋勋冷幽幽注视他,声音低得如深渊回响:“沈姜大不了被骂一顿,你可是差点侵犯了她女儿,你觉得她能放过你?”
他的目光冷森森,薄唇抿出毫无温度的弧度。
“马金武,好自为之。”
“艹!蒋勋!王八蛋都他妈是你的错!”
……
夜风呼啸,滑过耳畔带来刺骨的疼。
沈姜没关窗,任由冰冷的风裹挟着灰尘扑在脸上,她闭眼,深呼吸,空气里到处都是烟熏的味道。
睁开眼,才发现车子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城中村的小吃街,十点钟,夜市摊最繁华热闹的时间。
她冷冷看着眼前景色一点一点后退,最后视线恢复黑暗,又来到了渺无人烟的居民区。
深夜的巷子是空旷而安静的,一道熟悉的男音打破寂静。
“沈姜,沈姜!”少年踉跄地在黑夜里摸索,一声声的呼唤没人回答他。
此刻他好恨自己是个瞎子,恨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寒风呼啸,他双手双脚冻成冰块却毫无知觉,一遍又一遍地呼唤,一次又一次地求助,逮着个人就问:“你好,麻烦能带我去盛世酒吧吗?”
“自己看导航吧,盛世酒吧太远了,这么晚没法带你去。”
最近电信诈骗和各种诈骗层出不穷,大半夜的带路绝对是危险的差事,几乎没有傻瓜会同意。
周鸣耀的盲人导航也不是随便都能导的,需要眼睛看得见的人提前把路线输入,然后他再按照快捷键打开,所以现在这样的情况他没办法让导航带他到酒吧。
一晃而过的画面让沈姜心大跳,才想起来她去酒吧的时候完全把周鸣耀忘记了。
“停车!停车!”沈姜马不停蹄打开车门下了车:“师傅你先走吧,我这边有点事!抱歉啊等会儿会给你打赏。”
司机脱口而出的“无语”两个字随着沈姜说的打赏重新闭嘴。
汽车扬长而去,空旷安静的小巷只剩少年踉跄的步伐和少女急切的跑动声。
周鸣耀敏锐地注意到脚步声,像找到了救命稻草,抓住她激动地问:“你好,麻烦您能带我去盛世酒吧吗?我妹妹在那里遇到了危险,我必须找到她!麻烦您,求您带我过去……”
他近乎卑微的祈求,听得沈姜鼻尖一酸,不知怎的,心口好像堵了一块冰,怎么也化不了。
“瞎子!谁是你妹妹!”沈姜咬着牙骂他,攥住少年的手腕。
他手臂的温度凉地吓人,寒冬腊月,这人到底在外面晃悠了多久!
她咬牙切齿,每一个字从都齿缝里挤出:“周鸣耀,我看你不是瞎子,你是傻子!”
“沈姜?”少年起先愣了一秒,反应过来后用力抓紧她的手腕,不可置信道:“沈姜!”
确认了到眼前人就是她,周鸣耀几乎想也没想,行动比大脑先决定,他颤抖着双臂将她抱紧,二十公分的身高差使得他必须躬下腰,他的下巴撑在她的肩窝,不用刻意加重呼吸就能嗅到她的味道。
他显然被吓到了,手臂没有停止颤抖,一遍又一遍重复“沈姜”两个字。
沈姜感觉耳朵上有湿湿热热的水痕,不知是他的汗,还是泪。
他哭了?
他会哭吗?
如果哭了,又是为什么呢?
他为什么要抱她呢,是害怕吗,是后悔?还是……
她想不明白,心霎时变得沉甸甸,像装满了水球,晃一下便觉得喘不过气。
凉风拂来,他身上的气息很干净,沈姜深深吸了一口,有种莫名其妙的安心感。
沈姜像哄孩子一样轻轻拍打他的背,不止是手,他的衣服也凝结了一层寒霜,落在她的掌心,沁人心脾的凉。
直到月光耗尽,少年的身体在拥抱中回暖,才恍若梦醒。
“你没事吧?你真的没事吗?”他双手颤抖,连声音也是颤的,即使光线昏暗,也能看见他水迹斑斑的面颊。
沈姜就没见过表情管理失败的他,在她面前,周鸣耀向来的从容淡然的,即使被她挖苦,也永远一副如沐春风的笑。
鼻尖被风吹得一阵酸涩。
沈姜语气如风,柔得能盛满水:“没事,有事我还能站在你面前吗?”
寒风寂寂,周鸣耀觉得他的世界一瞬间如春花绽放,那双美丽如星星的眼睛再次蓄满了晶莹。
橘黄的灯光下,沈姜抬头看见了他眼底的水润。
那一瞬间,沈姜觉得自己简直罪大恶极。
第29章 提二十九个灯
“没事就好, 没事就好。”
周鸣耀重重松了口气,才意识到自己手脚冰凉,后背又热地湿了一大片。
他忽然失落垂头, 带着浓重鼻音:“对不起。”
沈姜被他气笑:“你又没错,你说什么对不起?”
“对不起, 沈姜, 对不起。”对不起之前对你那样冷漠,对你那样避之不及, 伤害到了你,真的对不起。
“你没有对不起我,是我……对不起你。”这是第一次,沈姜在他面前示弱, 真正意义上的一句道歉。
不止是为了今天自己的鲁莽,更是为了从前对他的捉弄。
对上他灼热的“视线”, 沈姜不自然别过脸,不愿再谈。
“走吧, 你的盲杖呢?”
少年失落地说:“掉了。”
“掉了?掉哪儿了?”
周鸣耀没有目标地左右扭头:“在附近,我找不到它。”
沈姜抽离被他禁锢住的手臂, 撩开头发弯腰在漆黑的小巷子里找了一圈, 最后在一条干涸的小沟里找到了。
盲杖顶部的小手套没掉,她用橡皮筋绑了四层, 轻易不会脱落。
拍拍毛绒手套沾着的灰尘, 递了过去。
接过盲杖, 周鸣耀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挫败感。
沈姜牵着他的手腕带着人往巷外走, 周鸣耀一路沉默, 沉默到只听得见两个人不同频的步调, 很久以后才问。
“我、我都说了有危险, 为什么还是去了?”
是不相信他吗?不相信一个瞎子的话,还是说,她压根不在乎他的话。
沈姜回头扫他一眼,很快收回目光,漫不经心道:“哦,我没去,就是到处散了个步。”
周鸣耀当然不信她这话:“你找到他们了吗?”
“没有。”沈姜放开了他,双手插衣兜:“以后也不会再找了。”
语调是轻松的,态度也是诚恳的。
周鸣耀信了。
路灯将一高一矮两道影子照得冗长,秋风阵阵。
“沈姜,你以后,不跟他们做朋友了吗?”
马路旁的小秋菊,被风卷起一地碎片。
沈姜的心也如花瓣,零落成泥。
“他们……本来就不是我的朋友。”
不同频的人从一开始就不该在一起,第一次感到不舒服的时候其实就该重新审视这些“朋友们”,也不至于发生今天的事。
以后,便各走各的道吧。
夜虫叽叽,皓月横亘在天上
两人漫无目的地走着,沈姜不太熟悉城中村的路线,乱糟糟的走了一段路,到最后完全不知走到了哪里。
点开导航才发现,居然走到夜宵摊这边来了。
于是转身,按照导航前往博园路,之前总在那里偶遇他,他的家应该就在附近。
周鸣耀亦步亦趋跟在她身边,因为要用盲杖找路,所以不敢走太快,又因为想追上她,免不得走得急切,一个没注意踉跄着往前栽。
沈姜眼疾手快扶住他,叹道:“急什么,我又不会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