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语速匀缓,眼神却带着轻蔑,慢悠悠地说:“你并不特别,你和来逛青楼的男人都一样,给我一种很庸俗的感觉,附庸风雅,评价女人,给别人分出三六九等,喜欢满足自己救人于水火中的英雄情结。”
“其实你想当救世主,你的内心深处一直都只在乎你自己一个人,你想要怜悯别人然后为自己的怜悯而感动,你想要获得心理上的优越感。”
“拖良家下水是为了支配她们的身体,劝妓从良则是为了享受支配她们精神的快感。”
“毕公子,我完全不想了解你,我只觉得你每一句话都拙劣而别有用心,我懒得跟你闲聊。比起跟你聊天,我更愿意去听楼下的醉汉说疯话,至少他们的话里还会带点真情实感。”
随着她话音落下,毕袁思脸上的笑容也一点点消失。
他几次欲言又止地张嘴想要反驳,最后却只是涨红了脸,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正好一个时辰到了,老鸨派人来请毕袁思离开。
毕袁思最后还是勉强维持住了体面,神情复杂地注视李春昼片刻,丢下一句“抱歉,是我唐突了”以后,主动跟着龟公离开了房间。
李春昼与齐乐远对视一眼,不慌不忙地抱起地上的小土鸡,神色平静地抚摸着他的羽毛。
齐乐远打字问:【干嘛这么生气,你之前没有遇到过这种傻缺吗?】
李春昼撇了撇嘴,气闷地说:“哼,我就是看他不爽!”
***
这天直到日影沉寂,李春昼才送走最后一位客人,终于清闲下来。
她抱着丽丽回到小院里时,正巧看到明香瘫坐在地上,池红冷淡地站在她旁边。
明香浑身脱力,脸上的神情极为恐惧,两人旁边还倒着一个摔坏的鸟笼。
李春昼走过去,好奇地问:“怎么啦?发生什么事了?”
“没什么,就是她把鸟笼弄坏了而已。”
池红微微侧头,看向李春昼,在等她说出如何处置。
李春昼拎起鸟笼看了看,好几处都留下了划痕,一看就是不止一次地摔在地上造成的。
她一手提着鸟笼,一手托着小土鸡丽丽,比划了一下,感觉塞不进去,于是放弃了把丽丽装进去带着的想法。
李春昼放下笼子,又仰头问池红:“那只傻鸟呢?”
李春昼养过一只鹦哥儿,是二皇子府中那只五彩鹦鹉下的崽,几个月大的时候被带到春华楼里。
从来不会学人说话,整天只知道吃,眼看就要胖成一个球了,李春昼便让池红一天只喂它一点食物,控制食量。
这只哑巴鹦哥挨了饿,就悄悄飞回二皇子府走亲戚,去自己妈妈那里蹭吃蹭喝,偷吃粮食。
它的妈妈,那只五彩鹦鹉,是梁长风很喜欢的一只鸟,能说会道,很机灵,在府里被养得油光水滑。
鹦鹉妈妈从来舍不得赶走哑巴鹦鹉,二皇子偶然间碰见这幅“母慈子孝”的场面,也并未多言,只是忍不住挑眉笑笑,隔天来见李春昼的时候当个趣事儿讲给她听。
从那以后哑巴鹦鹉就两个地方来回飞,二皇子府中也常备着一份它的粮食。
那傻鸟会自己开锁,这笼子早就用不着了,要不是今天拿出来,李春昼都快把它给忘了。
她四周环顾一圈,没看到李折旋,问了问池红,她也说没见到,于是李春昼再次看向地上小声啜泣的明香,无奈道:“不要哭了,一个鸟笼而已……池红你看着办吧。”
李春昼的意思是让池红再去买个新的,但是明香听了这话,彻底误会了,她神色更加惶恐,小声啜泣也变成了放声大哭,膝行着向前,一把抱住李春昼的大腿,嚎啕道:“姑娘不要杀我!求求你了!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想死呜呜呜……”
李春昼:?
李春昼并不知道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明香却觉得池红眼里那股明明确确的杀意自己不可能认错,第六感告诉她,池红估计就是春华楼中那个杀人的凶煞。
明香豁出来接近李春昼,本来是想抱大腿的,结果现在大腿没有抱成,反倒自己一条小命也要葬送在这里了。
明香越想,心里越觉得难受后悔,她本来就胆小内向,原本没必要跟池红起争执,但是昨天被几个玩家一劝,居然真的鬼使神差地按他们的说法做了,现在想想,明香都觉得自己真是中邪了。
当然,也可能是离开副本的诱惑对她来说实在太大了。
明香渐渐收住了大起大伏的情绪,心想反正自己在这个捧高踩低、人吃人的世界也活不下去了,与其捏着鼻子接客,还不如被凶煞杀掉,死了还能少受点罪。
明香慢慢睁开眼睛,准备引颈受戮,直面死亡,视线聚焦以后却发现李春昼和池红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她。
第28章
明香颤巍巍地问:“怎……怎么了?”
李春昼伸出手一指,示意她往后看。
明香往身后一看,发现自己原本浅色的衣裙已经被染红,落下一片触目惊心的血迹。
明香顿时脸色涨红,神色难堪,心里涌现出一股往往只出现在现实世界中的尴尬。
她来癸水了。
池红拉着明香的一只胳膊,把她拽了起来,轻松得就像拎起一只小鸡崽一样。
明香心里一片恐惧,其中又掺杂着难堪和绝望,她后悔了,后悔故意摔坏笼子,也后悔在池红面前故意撒谎,因为刚才李春昼过来之前,池红冷淡地注视着她的视线,真的好像在看一个死人一样……
豆大的眼泪再次从她眼眶里滚落下来,明香心想,不管怎么说,来着癸水被杀死也太悲惨了。
癸水,或者说月经,很长一段时间里被看做是不吉利的东西,就连明香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些地方的寺庙都会立起牌子,禁止处于经期的女性进入寺院、跪拜神明。
如果家里有人去世,葬礼是不允许经期女性参加的,按照他们那儿的习俗,来月经的时候身上“不干净”,所以阿婆死的时候,明香就没有见到她下葬。
虽然死亡无法避免,可是明香依旧想要死得体面一点。
可是这根本不是她能控制的东西,在夏天宽松的亵裤下,鲜血沿着明香的腿留下来,鲜血点在小院里的青石板砖上。
明香喉咙里发出了小声的呜咽声,她觉得自己弄脏了地面,池红肯定会更加生气了,那么自己想要轻松地死去估计也不可能了。
……也许会像死在楼里的那个玩家一样,痛苦地死在池红刀下。
池红一言不发地拎着明香离开,来到厢房里,李春昼慢一步跟进来,手里拿着几条月事带。
大梁使用得最广泛的月事带样式多是用布条将棉花或草木灰用布条包裹住,两头再用细线系在腰间。
这些布条并不是用完就扔的,大部分人都是用完之后洗一洗继续使用。
有钱些的人家会用纸来替代草木灰,外面继续用布条包裹,这种往往使用过一次就会扔掉,有钱人家的女子月事带才可以随时更换,贫穷人家可能一条月事带要用一辈子。
月事带往往不在东西市售卖,只能靠自己或者家里的女性亲属亲手缝制,所以每个人用的月事带多多少少都有些区别,像李春昼手里拿着的这几条,不仅面料用了丝绸,花纹也绣得精致繁琐。
当李春昼把月事带塞进明香手里时,明香下意识脱口而出一句:“好漂亮……”
“是吧!”李春昼得意洋洋地扬起下巴,身边很多人不理解她为什么要在这种东西上花这么多功夫。
但是李春昼偏偏很喜欢,现在看明香也说漂亮,她一下子高兴起来,“你真有眼光!”
见明香依旧傻傻站着不多,池红又拎起李春昼,两个人走到屏风外。
“换上。”池红对屏风后面的明香言简意赅地说。
齐乐远跟在池红身边自觉地走出去,打字道:【做女人真麻烦,幸好我不是女人。】
“是哦,”李春昼点点头,“丽丽是母鸡。”
齐乐远:……
两个人在外面待了好久,明香迟迟没有走出来,李春昼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看向池红,问:“她是不是不会用啊?”
池红也顿了片刻,然后她走到屏风后面,教明香怎么把它垫在隐私之处。
明香手忙脚乱地随着她的指令动作,反倒越来越系不好,她刚刚脱下被鲜血染红的亵裤和下裙,上衣垂到大腿处,挡住了臀部和隐私部位。
因为劫后余生的虚脱感,明香的腿还微微颤抖着,池红却以为她是因为脱了衣服被冻得发抖,于是干脆接过了月事带的细线,帮明香将其系在腰上。
池红冰冷的手触碰在明香温热的皮肤上,明香的脸颊依然因为羞耻而微微泛红,眼泪却止不住地滚下来,她一遍一遍地抬起手去擦,却始终擦不干净。
明香换好了衣服,又跟在池红身后走出来。
红豆刚洗完衣服回来,她手脚麻利,性格爽朗,跟池红相处得也不错,昨天刚回来,就很自然地干起活来。
李春昼看着红豆胳膊肘里夹着的木盆,还有那摞得像小山一样的衣服,尽管在前面一百多次轮回里已经知道红豆做事勤快,李春昼依旧忍不住感慨:“红豆,你真是太厉害了!
李春昼朝她竖起大拇指,绕着红豆转来转去,池红站在旁边看了她们一眼,神情微不可见地柔和下来,她转身用簸箕盛了土,打扫地上的血迹。
明香捡起破笼子无所适从地站在那里,像个找不到邮寄地点的空信封,她一边恨不得把自己藏进角落里,一边用羡慕的目光注视着神采飞扬的李春昼。
明香忽然想,李春昼身上真正吸引别人注意力的地方其实不是美貌,而是美貌给她带来的松弛感和自信。
因为从小享受着美貌红利长大,周围人又给了她数不清的赞美和善意,才养出了李春昼这种开朗而满不在乎的性格。
李春昼和谷绶膊灰谎,她没有拧巴的性格,也少有敏感自卑的小心思,不管是在谁面前,李春昼都可以自然而然地撒娇,每个动作每个神情都毫不扭捏,放肆爽朗地大笑,对人亲近又理所当然,所以她就像一张网,用自身连接起周围人之间的关系。
美貌或许令人眼前一亮,但这种自洽而张扬的姿态是更为吸引人的东西。
可惜这样的性格需要足够的爱来滋养,相貌普通的女孩子,大都很难得到这样的条件。
明香从小就羡慕这种自信又大方的女生,因为她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而且出生的时候也不合时宜,她有两个姐姐,都在很小的时候被送走了。
明香之所以能被生下来,是因为父母托了关系花了钱的镇上医院里的医生,医生说这一胎是个男孩,她才被留了下来。
而她作为第三个女儿出生以后,父母自然是失望的,这种失望和愤怒的感情,毫无疑问地被迁怒到明香身上。
别说足够的爱,明香甚至没有得到过足够让她体面生长的家庭条件。
没人教导她怎样走过磕磕碰碰的人生,明香便生长出了畏缩胆怯的性格,不论遇到什么事,第一个想法就是缩回壳里躲起来。
她对自己的两个姐姐印象不深,毕竟很小的时候就分开了,可是刚才池红帮她系上月事带的时候,明香却无可抑制地想起了自己的两个姐姐。
――记忆中面目模糊的,好不容易来到世界上却不被父母期待的,我的姐姐。
悲伤像潮水一样,淹没了明香的心脏,她望着不远处其乐融融的三个人,眼泪依旧一颗一颗掉着,明香慌张地擦去脸上的泪水,说不出话来。
***
二皇子昨天说过今天会来春华楼,二皇子很少失约,可是直到天黑,李春昼都迟迟没有见到他。
李春昼不了解宫内的现状,也不了解梁长风为什么改变了主意。
在第三次被李春昼心不在焉地薅掉羽毛后,齐乐远终于沉不住气了,噼里啪啦地打字:【小姑娘,你到底怎么了?】
“你叫我春娘就好,”李春昼回过神来,安抚性地揉了揉齐乐远被拔掉羽毛的地方,心不在焉地说:“我很想见见那个‘管理员’。”
齐乐远迟疑地说:“你要见他?为什么我感觉你好像很期待?”
“有吗?”李春昼眨了眨眼睛,眉眼弯弯地说:“我只是好奇那个向皇上进言城中有妖祟的方士究竟是“外乡人”,还是跟我一样拥有前几次轮回记忆的人而已……丽丽你收到其他玩家的回复了吗?”
【还真忘了看了,我马上看看。】齐乐远说着打开聊天频道,翻到两人上次看到的洪武很有信心地说“香梅就是凶手”的地方。
【古财】(客商):“你要是闲得没事干就去找太医看看脑子@洪武”
【洪武】(翰林院):“你怎么这么说话,我的推测不对吗?大梁人口本来就少,我可是翻了户部好几年户籍,唯一一个老家是闽南地区的龙凤胎,还跟春华楼有关系的人就只有香梅一个!”
【籍和】(籍家五公子):“……”
【成颖初】(妓女):“明白你想帮忙的心是好的,但是推理这种工作可能确实不适合你。”
【严清泽】(客商):“诶,今天的邸报上面内容有更新吗?”
【阿平】(乞丐):“有的有的。”
【阿平】(乞丐):【图片】
齐乐远没有细看图片中的文言文,而是直接下划到琳琅的翻译:
【好了,现在该说说二十年前那个案子了,死者家中有刚过而立之年的妻子和一对龙凤胎儿女,案子发生一年之后,双胞胎中的女孩落水淹死了,后来那名妇人也死于非命,此案是典型的密室杀人案,猎奇的地方在于死者的头颅被人从头上切割下来,想必我不说,诸位应该也很清楚,无头尸案的原因无非几类,一是为了替换死者的身份;二是凶手要通过斩首来达到处决的心理目的;三是出于极度的爱或者恨;四是出于分割尸体的目的割下死者头颅,以便于搬运、收纳或藏匿;五是为了利用人头实施某种诡计,比如为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六是为了隐藏死者头上残留的某些痕迹……诸位觉得这场二十年前的无头悬案,它出现的原因是哪一种呢?】
齐乐远读到这里,在心里默默皱了皱眉头,光是阅读文字他都能想象出来凶手写下这句话时得意而挑衅的样子,这种玩弄人命的轻浮态度真是莫名让人感到不爽。
到此还没完,下面还有一段话:【其实我也并非不能理解你们为什么不愿意在这个连环杀人案上浪费时间,二十年中死于此案的十八条人命里有一半是妓女、戏子等名气大,身份却卑贱至极的人,所以案子不是没有办法查,只是诸位大人都在装聋作哑罢了。】
第29章
【严清泽】(客商):“龙凤胎!跟咱们的线索对上了!”
【小石头】(太监):“看来这两个案子确实有关系。”
【尤如容】(仵作):“不过这线索给的,简直就是隔靴搔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