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的。”阿诚道,“干了之后,桐油的毒性就减轻许多了。而且桐油本就是外用的药物,外用时对人的毒性很小,内服才会中毒的。”
“这样啊……那先不说这个了。”黎锦依然没怎么搞清楚桐油的毒性,但想到别人也都是用刷桐油的竹盆、木桶来打水的,又感觉可能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可怕。
黎锦停顿了一下,道:“那么,把‘太岁’放在陶罐里养怎么样?”
“阿诚觉得不错的。”阿诚道,“陶罐上方,可以再蒙一层布。这样‘太岁’也不用见光了,听说太岁在不见光的阴凉处长得更好。”
“我知道了。阿诚说的很对。”黎锦点点头,“那就先这么养着好了,应该没问题吧?”
阿诚想了想,又说道:“阿诚觉得,可以再切下来一些。看看它被切下来的部分能不能长大,若是能生长的话,就可以像养花一样‘分盆’了。”
“那就……用两个陶罐分开养着吗?”黎锦思索起来。
阿诚道:“也可以用一个陶罐养着,另一块被切下来的,用瓷碗养着。扣起来或用块布盖上就行了,这样处理的话,也便于观察对比。”
黎锦很开心地笑道:“阿诚说的真好!那就这么办吧。”
于是,两人稍作商讨之后,阿诚便动手把“太岁”给切割成了一大一小的两块。
这种事情,也是阿诚出手时做得更好。毕竟,他的手比寻常人灵巧得多,还把本来也很灵巧的黎锦对比得笨手笨脚的。
黎锦注视着被切开的“太岁”,还把小的那片拿在手上,仔细看了看。
小的那块,大小形状像一片横切出来的西瓜厚片。被切开的部分,相比外皮要柔软得多,颜色也比较浅,像一块白水煮过的肥猪肉。
大的那块,大小形状与之前没有多大变化,毕竟也只切割下了约有二十分之一左右的体积而已。
用来养“太岁”的两个容器,黎锦一时也不知道该放在哪里好,便都放在了书房里。
毕竟,书房是黎锦经常会去的地方。放在书房里养的话,就不会因为去的次数少,而冷落了对“太岁”的照看了。
寻常人的书房里,养的是鸟鱼花草;黎锦的书房里,养的却是“太岁”。
虽然养的是这么奇怪的东西,但黎锦对此倒没有什么抵触与不安的感觉。她反而觉得,自己的“宠物”很是别致,还很是自豪呢。
这样稍微花时间折腾了一会儿,便算是处理好了“太岁”的问题吧。
黎锦又思索了一会儿,道:“我去看看葡萄粒烤得怎么样了。”
她便又走过去查看烤炉。
虽然黎锦并没有招呼阿诚一起过来查看,但阿诚又自然地跟了过来。他和黎锦的相处方式,向来是如此的。
一百次里,总有九十八次,阿诚就待在黎锦只要移动视线,就能一眼看到的地方。
站在烤炉前面的时候,黎锦习惯性地又看了一眼阿诚。
阿诚的存在,就算不起到任何作用,也总是能让黎锦觉得轻松和安心。
此时,烤炉里作为燃料填塞的枯枝败叶,已经快要燃尽了。
炉底所余的,几乎只是一些带着红色亮光的灰烬而已。
承受烘烤的铁盘,现在还是很烫的。黎锦在上面垫了厚布,才把它拿出烤炉之外来。
葡萄粒的水分,已经几乎烤干了。当然也不是完全烤干的状态,若是完全烤干的话,葡萄粒就要糊了。
葡萄粒现在的模样,是一种捏起来干燥而柔软,也挤不出果汁的状态。
它此时的颜色,是一种微绿、略带紫色的灰黄色。
看起来很干瘪,而且皱皱巴巴的,与南瓜子差不多大小,但要饱满一些。
试着品尝看看吧。
黎锦慎重地拈起一颗,放进了嘴里。
好甜!
这是一种非常美妙的甜味。黎锦素来是不怎么偏好甜味的,太甜的东西,让她觉得腻烦。
但是,这烤好的“葡萄干”的甜味,却是一股柔和清香的甜味。一点都不齁嗓子,却是非常清爽可口。
黎锦便抓了一把葡萄干,对阿诚道:“阿诚也来尝尝啊。”
“多谢将军。”阿诚也十分慎重小心地、将双手的小指及下方的掌部肌肉合在了一起。他用朝上的掌心,接住了黎锦抓过来的葡萄干。
接住、捧起葡萄干之后,阿诚随即便将右手反扣在左手掌心之上。让手中葡萄干全都集中在左手掌的正中间,之后,才一颗颗地拈起来送进嘴里。
“好甜!真好吃!”阿诚才尝了几颗,便惊讶地赞叹了起来,“将军烤的这些葡萄粒真好吃啊!虽然很甜,但却这么清爽,一点都不腻人……”
“阿诚也叫它‘葡萄干’吧。这也是一种快速自制的葡萄干啊。”黎锦微笑着说道,“西域的天气炎热干燥,依靠太阳就可以直接晒出葡萄干。但京城秋季的温度太低了,而且空气也远没有西域干燥,并不适合用天然方式晒制葡萄干。我想了想,也只能用烘烤的方式,人工快速制作葡萄干了。”
“这太绝妙了。”阿诚道,“将军发明的烤炉,以及制作葡萄干的方式,都简直是‘前无古人’了。”
“不,也许在我之前,已经有人想到这种做法了吧。”黎锦摇摇头,道,“我不知道这种做法,也不代表没有人想到。阿诚你说的,还是夸张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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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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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确实是在独立、几乎无参考的状态下,想到这些做法的呢……”虽然多少有些自傲的心态,但黎锦想了想,又试图维持一些谦虚的气质,便继续说道,“所以,虽然可以认为,这些是我的‘发明’吧,但‘前无古人’就太夸张了。尽管无法去具体调查,但事实应该并非如此吧。”
“可是,这本来就是将军的‘发明’嘛。”阿诚用甜腻得近乎娇憨的声音说道,“所谓的发明,并不一定要与之前有过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吧?对过去存在的事物,进行‘修改’‘完善’的产物,也同样是一种发明啊。比方说,椅子最初是仿照马的形状,做成四条腿的模样嘛。那有人经过研究,去掉了一条腿,改成了三条腿的椅子,这不是依然属于一种发明吗?”
这么一想,阿诚说的话,倒还挺有道理的。
“既然阿诚真心认为是我的发明,那我就这么认下吧。”黎锦笑道,“若是无人所知,便不会有人反驳。这么认定的结果,只要没有影响到别人的话,我们偷偷自己开心一下,也没什么不对吧。好了,那么,我现在有一项属于自己的‘发明’了呢,真不错。”
“是呀,真不错。将军今后一定会有更多的发明出来吧?”阿诚拊掌,又好奇地道,“将军做的这些‘葡萄干’,也是要拿去卖的吗?”
“这个呀……这可不能卖,这么稀有的东西,还是先自己留着吃吧。”黎锦摇摇头,道,“若是当成珍贵的礼物,用来送朋友还差不多。卖了就太可惜了。”
黎锦想到了连琥。如果卖给对方东西,不算带礼物上门的话,之前黎锦基本都是相当于空手去找连琥,这样想想,还挺不好意思的。
下次若是去找连琥的话,就可以把这些葡萄干当成礼物带过去了。
“阿诚之前做的面肥,基本已经发酵成了。”阿诚突然又道,“将军要吃‘寿糕’吗?阿诚现在可以动手做啦。”
“做寿糕好啊。”黎锦微笑道,“若是做寿糕的话,我之前刚烘烤好的‘葡萄干’,现在就正好能用上得了。”
阿诚又道:“将军要做的那种寿糕,做成什么形状的比较好呢?”
“做成鱼形、桃子形的吧。大小不要太大,拳头大小就可以了,再大了既不方便吃,又不容易熟透。”黎锦考虑了一下,又道,“对了阿诚,‘葡萄干’太珍贵了,用来点缀就可以了。是不能用来当馅料的,阿诚不要误会了啊。”
如果用葡萄干当馅料的话,那就只能做几个“寿糕”,便耗尽了。
葡萄干这么珍贵的东西,还是用来当成装饰品吧。
“现在没有牛奶能和面,怎么办呢?”阿诚又想了想,突然道,“有什么能代替牛奶和面的东西吗?”
黎锦愣了,这倒是个问题。
天色已晚,市场虽然还开着,但牛奶应该已经买不到了。
牛羊奶这种东西,非常容易变质。
有购买牛羊奶这种需要的人,都是在早上到中午之间,一段非常短暂的时间里购买的。
黎锦只得遗憾地说道:“那明天再和面吧?”
阿诚点点头,道:“寿糕里不能用葡萄干当馅料,阿诚已经知道了。但如果只有牛奶面团也太单调了吧,将军要不要加些别的东西做馅料呢?”
“好主意。”黎锦想了想,道,“我觉得,用红绿豆沙做馅料感觉可能不错。”
阿诚道:“但是,这两样‘杂豆’,‘紫竹小院’里也并没准备啊。也是明天再买吗?”
“我知道家里没有啊。”黎锦道,“但是,我们可以现在出门再逛逛,买了红绿豆,回家再睡觉啊?我是这么计划的。豆沙这种东西,制作的时间比较长,临时制作的话感觉比较仓促,不如头一天晚上就准备好。”
“原来豆沙的制作时间很长吗?”阿诚点点头,道,“那将军就带着阿诚去吧。将军今天很累了,去市场转转,也刚好可以散心、放松一番。”
黎锦便换了外出的衣服,与阿诚一起又去了市场。
白天开放的市场,基本已经都停止营业了。
但幸好,现在并不是买不到寻常商品的时间。
因为,这时,已经是夜市开启的时间了。
由于天气还不算太冷的关系,夜市商品的种类很多。
而黎锦的打算,又只不过是买些红绿豆回家而已。购买这种东西的粮店,直到酉时中段,一般也都是开放着的。
黎锦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逛过夜市了,一旦意识到这一点,她就忽然很想去领略一番京城夜间繁华太平的景象了。
所以虽然天色已晚,黎锦还是特意去了一趟市场。
因为黎锦只是购买不多的杂豆而已,对方自然是不会赠送布袋一类的包装之物的,所以黎锦便自己带了两三个布袋去。
黎锦打听了一下红豆与绿豆的价钱,才知道原来红豆比绿豆要略贵一些。
【按:红豆,一指相思子(鸡母珠),二指赤小豆。此处为语境与绿豆相对的缘故,以红豆称呼赤小豆。】
红豆一斤六七文钱,绿豆一斤五文钱。
只是买来做豆沙的话,一次买多少杂豆才合适够用,黎锦也不知道。犹豫了一会儿,她决定两种各购买五斤。这些红绿豆,合计价钱近六十文,都装在自带的布袋里。
回家之前,又路过了那家出兑饭庄兼点心铺子,黎锦又看了一遍,只觉得果然还是很中意。若是因故错过的话,感觉实在可惜。
而且,黎锦有一种隐隐约约的预感。
如果能兑下这家商铺的话,日进斗金、盘满钵满也许是夸张,稳赚不赔还是能基本达到的。
所以,为了开高级饭庄,真的需要准备足量的银制餐具吗?这可能是真事儿,不过还是让黎锦仅仅想到就很是心疼,也稍微打击了她开食肆的积极性与信心。
有什么办法能减少这方面的投入成本呢……黎锦步行时一直在想这个问题,但直到回到“紫竹小院”,都没能想出来。
回到“紫竹小院”,进入厨房的时候,黎锦便从布袋中取出了她认为分量适当的绿豆。
这些绿豆很新鲜、品相很好,约有一大碗,都清洗干净了备用。
黎锦把锅放到灶上之后,将洗净的绿豆冷水投入锅中,先煮上一遍。到水沸腾的时候,便可以捞出来,进行下一步了。
从煮锅中捞出绿豆之后,黎锦又把捞出的绿豆装进碗里,再连碗放到蒸锅里,隔水蒸制大约一个时辰左右的时间就差不多了。
绿豆蒸好之后,黎锦也不掀开锅盖,便对阿诚说道:“今天就先做到这些吧,阿诚可以去睡了,我也要睡了。”
阿诚问道:“要不要现在和面揉面啊?”
“不需要这么着急的。”黎锦摇摇头,道:“等明天有了牛奶,再说下一步吧。”
阿诚温顺地点点头,道:“阿诚知道了。”
因为今天折腾着干活的时间实在很长,所以,黎锦一回到自己的房间,就很快睡着了。
第二天,黎锦刚刚卯时初就自然起来了,而且精神状态也还不错,真是个令人振奋的进步。
天色还比较黑,但已经能听到街上的动静。
“刷,刷,刷……”的声音很轻,那是晨起的商家,在自家店门前地面清扫时,发出的声音。
听到这种声音,黎锦犹豫了一下,还是取来了一把扫帚。
她在自己住的屋子里,把所有房间的地面都清扫了一遍。
黎锦感到犹豫的理由,是在想,该不该先吃过早饭,再来打扫呢?
最后黎锦决定,还是不要拖延到那个时间了。等吃完了早饭,还能想起来打扫,或是还有动力去打扫的话,她仔细想想,对此实在没有自信。
也许因为只是扫地的关系,打扫之后,感觉房间里也没变得多干净的样子。
虽然觉得有些失落,但黎锦很快转移了注意力,到厨房里去了。
“早上好,将军。”阿诚已经生好了火,并且在熬制由玉米粉和水煮成的粥。
黎锦不需要掀开锅盖,也能知道是玉米粉熬制的粥。
这是因为,由玉米粒或玉米碴熬制的粥,沸腾时的声音,与玉米粉熬粥时的声音不太一样。
【按:玉米碴应为玉米(米查),音chá,由于ANSI码无法输入本字,只得用同音字代替。】
玉米粉熬制出来的粥,俗名“糊涂”,溶解在水中的形态,非常之黏稠醇厚。因此,它沸腾时的声音,听起来会特别沉闷。
玉米粒、玉米碴,则不怎么容易煮烂,在沸水中溶解的状态,也不够稠厚。因此,听起来声音要稍微清脆、高亢一些。
听得不多的人,可能注意不到其中的区别。但黎锦是听惯了这种声音的,自然一听,就知道锅里煮的是什么了。
“早上好,阿诚~”也许是因为今天起床够早的关系吧,黎锦看到阿诚的时候,总觉得心情格外舒畅。
而且,她现在的精神状态,也颇为神清气爽、神采飞扬。
玉米的香味,从锅里溢了出来,渗入黎锦的嗅觉中。厨房里,好像到处都弥漫着这种独特的清香甜味,令人觉得温暖安心。
但是,仔细闻一闻这种香气,又觉得好像不只是单纯的玉米粉的味道。
也许还掺着别的什么食材吧?是南瓜、山药、番薯……或是其他食材吗?
总而言之,这是极为符合“人间烟火气”的一种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