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我真不是来救赎反派的啊——甜甜的瓜【完结+番外】
时间:2024-10-27 14:42:34

  “他在哪里?”
  陆景明猛打方向盘。
  “在哪里……在哪里……”
  沈熹头晕的几乎要炸掉。
  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努力回想那个模糊不清的梦境。
  “在……”
  一块深蓝色路牌倏地划过脑海。
  “十支路!!”
  “李寒星在十支路!!”
第167章 哥哥,我来接你回家了
  陆景明一路风驰电掣的开到了十支路,两侧景物飞快倒退,只剩残影。
  倏地,汽车突然停下,刺耳的刹车声在同一时刻响起。
  由于惯性,沈熹身体向前倒了倒,又被安全带及时拉回去。
  她扶住抽疼的额角,用力摇了摇头,正想要去看前方状况。
  耳边却听见陆景明的厉喝:
  “闭眼!”
  沈熹下意识闭上眼。
  “怎么了?”她问。
  身侧的人沉默两秒,嗓音低沉:
  “……不管发生什么,都不要睁开眼,在车上等我。”
  紧接着,是车门解锁的声音。
  沈熹意识到了什么,睫毛颤抖了一下,“李寒星,李寒星是不是在前面?”
  陆景明动作停顿了一下,握住她哆嗦的手,只重复道:
  “听话,不要看。”
  沈熹用力甩开他的手,睁开朦胧泪眼。
  车灯雪亮,她得以清晰的看见前方路面,瞳孔猛地一缩。
  那是漫天的大雪。
  这片惨白到好似褪了色的世界里,一个人影孤零零躺在地上,半身染血。
  他俊美的侧脸正对着她,脸色惨白,毫无生气。
  红色……到处都是红色……
  好多血……
  李寒星流了好多血……
  沈熹大脑有瞬间的空白。
  下一秒,她飞快推开车门,哭着向他跑去,步子迈的跌跌撞撞。
  “李寒星——!!!”
  “哥哥——!!!”
  “哥——!!!”
  那短短的一截路,在此时长的仿佛没有尽头。
  她拼命奔跑,脚下一滑,重重摔倒在地上,半张脸埋进雪中,眼泪几乎凝结成冰。
  李寒星就在一步之遥,狭长双眼紧紧闭着,胸膛几乎没有起伏。
  咫尺间的血液不断刺激着她紧绷的神经。
  熟悉的眩晕感涌上脑海。
  天旋地转中,她攥紧身下白雪,喃喃:
  “没关系,你不会有事的,我这找人来救你,你一定不会有事……”
  她努力维持最后的理智,拿出手机,拨出120的电话。
  电话很快接通。
  “喂,这里是十支路路口,我哥哥,我哥哥他——”
  她哽咽了一下,继续说道:
  “他流了很多血,可是我看不见他的伤口在哪里,他浑身都是血,他,他就要死了……”
  说到最后,她再也撑不住,失声痛哭。
  蓦地,青年紧闭的眼微微睁开一点缝隙。
  他转了转眸子,看向满脸泪痕的沈熹,苍白的唇微微翕动。
  嗓音破碎在寒风里,细细的,好似一根脆弱的线,风稍大便会断掉。
  “……熹……熹,别哭。”
  沈熹哭声一顿。
  她睁大发红的眼看他,脸上燃起一丝希冀,呜咽着用力点头:
  “好,我不哭,我不哭,哥,我来接你回家了,我们回家……”
  李寒星费力牵动嘴角,对她轻轻笑了笑。
  “我妹妹,一直,一直都是……最乖的小孩。”
  沈熹拼命摇头,“不,我一点都不乖,总是故意惹你生气,和你打架,还坑你的零花钱……”
  “可是,”她踉跄着走到他身边,眼泪大颗大颗的滴到他脸上,“可是我以后什么都听你的。”
  “你不要睡,不要睡好不好?”
  李寒星静静凝着她,眉目温柔。
  忽的,他吃力的对她伸出手,张开一直紧握的手心。
  那上面躺着一把玉梳。
  是上好的凝脂美玉。
  只可惜碎成了两半。
  “对,对不起,哥哥再也……再也,没机会给你……”
  一句话还未说完,他沾了几片雪花的长睫倾覆而下,缓缓遮住眼瞳。
  如同熟睡。
  沈熹接住他颓然垂落的手。
  那两片残玉一前一后跌进血泊,漾起一圈涟漪。
  冬寒夜冷,天地无声。
  她脑子里的那根弦,猝然绷断。
  有什么东西逐渐松动。
  陌生的记忆碎片,流星般划过脑海。
  同样的大雪天,同样有一个人倒在她面前。
  同样是……李寒星。
  过去与现在重叠,让她几乎分不清虚幻与现实。
  追上来的陆景明一把搀起她,声线沉稳:
  “冷静,深呼吸。”
  闻言,沈熹回过神来,狠狠收拢手心。
  修剪整齐的指甲几乎陷进肉里。
  “……我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晕倒的。”
  陆景明俯身凑近李寒星的胸膛,又试了试他鼻端,松了很大一口气,对她道:
  “还有呼吸和心跳,救护车就要到了,一定会没事的。”
  “来不及的,救护车来不及的。”
  沈熹满脸惊惶,用力抓着他的胳膊,“我们现在就要送他去医院!”
  看了眼时间,陆景明也咬咬牙:
  “好,我们送他去医院。”
  他小心背起李寒星的身体,将其放在车后座。
  沈熹追了两步,突然又折回来,弯腰从血泊中捡起那两片残玉。
  她带着它们一起上了后座,紧紧守在李寒星身边。
  陆景明启动车子,往最近的医院驶去,速度比来时只快不慢。
  雪仍在不知疲倦的落着。
  很快,那一地猩红被苍茫白色掩盖,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
  玉器店的楼顶。
  “她哭得真好看啊。”
  金发青年斜靠于座椅扶手上,修长双腿交叠。
  那双轻佻的凤眼淌满笑意。
  “和我设想的一样,不——”
  “比我设想的还要好看。”
  穿中山装的玉器店经理替他撑着伞,语气没什么波澜:
  “少爷,是否要以绝后患?”
  金发青年瞥向身旁另外两人,含笑问道:
  “你们觉得呢?”
  那是一名外表只有七八岁大的小孩,和三十上下的女人。
  听到这句话,两人脸色同时一白,忙不迭的开口:
  “这次是我们办事不力,没有按照原计划亲手杀了他,出了这种意外……请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金发青年把玩着手里的玉梳,没说话。
  楼顶一时安静下去。
  冷汗一点一点浸湿两人后背。
  良久,他终于开口:
  “用不着,这小警察翻不起什么浪。”
  两人抬起衣袖擦擦额头的冷汗,具都松了口气。
  “不过,我对她妹妹很感兴趣。”
  金发青年柔声道:
  “来风城这一趟能遇见她,倒是意外之喜了。”
  小孩心思急转,立马谄媚道:
  “既然少爷喜欢,我这就去把她骗过来送给您玩。”
  青年微微一笑,“不,那多没意思,我想到一个更有趣的。”
  他施施然站起来,活动了下脖颈。
  “她喜欢那个陆景明是吧?”
  经理恭敬回道:
  “是的,资料上说,他们两人彼此喜欢,正在相爱。”
  “你说,”青年侧目睇着他,“她最喜欢的人,被自己的哥哥亲手抓进监狱里,会是什么场面?”
  经理沉吟:
  “她会难过。”
  “那——”
  青年伸了个懒腰,“要是陆景明为了保护她,而死在她面前呢?”
  经理毫不犹豫:
  “她会痛不欲生。”
  “啧,不论是哪一个,都很好玩的样子啊。”
第168章 他还在天桥下和叫花子抢饭吃
  医院,抢救室外。
  沈熹坐在长椅上,紧紧攥着碎掉的玉梳,一直在发抖。
  手上猩红一片,指尖鲜血粘稠。
  那是李寒星的血。
  全是李寒星的血。
  流的那么多,那么烫……
  她脸色惨白。
  陆景明用力按住她的肩膀,“沈熹,看着我!”
  沈熹恍惚抬眼,对上他满是担忧的双眸。
  “不要慌,你哥哥他会没事的。”
  陆景明抱住她,安抚的拍拍她的背,“别怕,别怕。”
  “医生说他是出了车祸。”她声音很轻,“他应该是为了给我取梳子才出意外的……”
  剩下的话她没有说完,肩头猛地瑟缩一下,眼泪夺眶而出。
  “不要多想,这件事和你没关系。”
  陆景明拔高了一点声音,“他会没事的。”
  沈熹抽泣一声,小声重复他的话,像是说给自己听:
  “他会没事的,一定会没事。”
  陆景明握住她满是血污的手,端详着她白纸一样的脸色,“我们去洗手好不好?”
  沈熹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去,我要在这里等李寒星,他还在抢救。”
  他耐心哄道:
  “你手上有血,要是等会儿叔叔阿姨看见,会被吓到。”
  “乖,我就在这里替你守着,哪也不去。”
  沈熹思索了一会儿,神情终于松动:
  “……好,我去洗手,很快就回来。”
  说完,她站起来,脚步虚浮的向洗手间走去。
  刚迈出一步,眼前骤然一黑,没了知觉。
  “沈熹!”
  *
  李寒星做了很长很长的一个梦。
  梦里,他父母依旧是警察,常常忙得脚不沾地,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
  从会走路开始,一年十二个月,有十一个月是爷爷奶奶带着他。
  好在,李家祖辈经商,留下了丰厚的家底。
  再加上爷爷奶奶的隔代亲,他也算是养尊处优长大的。
  然后就长成了一个叛逆少年。
  尤其是小学毕业后,他的叛逆值一度飙升。
  具体表现为——
  李小少爷停在四合院里的十八台不同款机车,与那头无比嚣张的红发。
  以及烂到家的成绩表、收服小弟时脸上落下的伤。
  和班主任按沓算的投诉电话。
  爷爷奶奶仍然很乐观,“没事,小孩儿性格活泼点是好事。”
  直到某一天,终于有空来见儿子的李爸爸和李妈妈走进门。
  他们看着眼前这个十分精神的儿子,久久说不出话。
  李妈妈问:“你头发一直都这样?”
  十二岁的李寒星:“不是啊。”
  李妈妈刚觉着有点盼头,紧接着,又听见他含蓄的声音:
  “其实,我主要看心情决定发色,心情好就红色,不好就银色,一般般的话,就绿色。”
  李妈妈:“……”
  她连夜提着李寒星进了本市最大的理发店。
  “把这玩意儿给我剃了。”
  理发师询问:“平头?”
  她很冷酷:“光头。”
  在小升初的这个暑假,十二岁的李寒星解锁了全新的发型。
  他的叛逆值,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他夜不归宿,他离家出走,他还在天桥下和叫花子抢饭吃。
  他的反侦察天赋也在这时被激发的淋漓尽致。
  整整一个月,李家愣是次次扑个空。
  众人找他快要找疯了。
  甚至放话,只要他能回去,红橙黄绿青蓝紫随便他染。
  即使是这样,李寒星也不肯妥协。
  呵,他要通过这种方式,祭奠他那些逝去的头发。
  起码在头发没长回原来的长度时,他是不会回去的。
  就这样,暑假快要结束。
  叫花子也终于靠讨饭付清了别墅的尾款。
  临走前,他把自己破了个角的碗留给了李寒星。
  李寒星觉得,自己某种程度上,也算是承接了他的衣钵。
  他感动的当场对着那个碗磕了三个响头。
  某一天,大暴雨。
  他带着那个破碗照常蹲在街边,头晕眼花的拧着衣服上的雨水。
  最近事业不太景气,他已经两天没吃饭。
  现在的状态就是——
  不管是人是狗,都想上去咬一口试试咸淡。
  好巧不巧,有个小屁孩蹲在了他旁边避雨。
  粉嘟嘟的脸,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
  穿了身浅蓝色的公主裙,踩着黑色小皮鞋。
  跟个洋娃娃似的。
  看着就很好吃。
  ——李寒星指的是她手上的烤鸡腿。
  他没想太多,对她敲敲自己的破碗:
  “你好,打劫。”
  洋娃娃愣了下,“啥米?”
  李寒星凶巴巴:“识相的,就把你嘴里的鸡腿交出来。”
  她反应过来了,很震惊的样子:
  “咦,你臭不要脸,怎么可以这样?”
  说完,她站起来,也不管外面还在下雨,飞快跑了。
  李寒星有些遗憾,但也懒得追,继续物色下一个抢劫目标。
  大不了失败了被打一顿。
  正要动手时,小屁孩又冒着雨回来了。
  手上还多了一个刚买的鸡腿。
  “喏,给你。”
  她把刚买的鸡腿放在他锃亮的破碗里。
  李寒星不明所以的看着她。
  她歪歪脑袋,小手推了推他:
  “吃呀,这个可好吃啦,我刚买到的,没有我的口水嗷。”
  ……所以刚刚的臭不要脸,指的是他想吃她吃过的鸡腿,这件事而已。
  李寒星觉得,这个小孩儿,貌似不太聪明的样子。
  但这不妨碍他欺负她。
  他咬了口鸡腿,声音含糊不清:
  “以后你每天都得给我买个鸡腿。”
  小屁孩蹲在他旁边,正埋头啃着自己的鸡腿,听见他的话,有点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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