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知青去种地——雁起卿【完结】
时间:2024-11-11 14:38:56

  ​《穿成知青去种地》作者:雁起卿
  姜棉突然间得到一个空间,她以为是末世快来了,战战兢兢地囤物资。不料一场意外,却穿到了上世纪的七十年代,一个快要下乡的知青身上。
  不就是种地么,抡起锄头干就是了。
  庄清梵重生了,回到了家里出事前,经过布局,祖父和外公都安排到乡下避难了,他也找了个地方下乡。
  在乡下,苦于自己的厨艺,他和好友找了两位女同志搭伙。
  初次见面。
  庄清梵:这位新来的女同志,原来是个插秧堪比小鸡啄米的快手怪,可以合作。
  姜棉:这男知青长得倒是挺帅的,就是脑子不太行。选了一块百里挑一的“剃手”秧田,合不合作就看我同伴高不高兴。
  一段时间后。
  姜棉:我想要一个排水管,我能凭空变出来,但没办法跟人解释。
  庄清梵:没关系,我用竹子一样可以做到你想要的效果。
  姜棉:我还想要一台打稻机。
  庄清梵:我用木头给你做。
  再后来。
  姜棉:田螺先生,今天有空不?有大工程了!
  庄清梵:……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年代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姜棉,庄清梵 ┃ 配角:楚婴,谢东和 ┃ 其它:铃木生产队一众人
  一句话简介:既然成了知青就努力种地
  立意:低调做人,努力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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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穿越了?
  [不就是末世,是穿越啊]
  “心肠真歹毒,连个孤女的东西都要抢,还说是亲戚呢。”
  “他们算什么亲戚?一家见利起意的小人罢了,听说都出了不止五服了。”
  “姜大爷好好的时候三天两头地来打秋风,姜大爷一生病,一次也没见他们上门来看看。现在姜大爷走了,只留下一个孤女,想着可能有便宜占吧,这不,就又粘上来了。”
  “谁说不是呢?白眼狼都没那么毒。”
  “还真不把自己当人了,一点值钱的东西都要搜刮走。”
  “丧良心的东西,这不是要逼死人家小姑娘么?”
  ……
  “别瞎咧咧,说我们抢东西,谁看见了?”
  “我们没有推她,是她自己摔的,跟我们没关系。”
  ……
  在不断的指责声中,也夹杂着一些辩解的声音,奈何群众的力量实在太强大,无力的强辩瞬间被淹没。
  “不是你是谁?我都看见你推了棉丫头了,还敢狡辩。”
  ……
  “为了抢东西,连人都打晕了,这么恶毒,就该拉去批/斗。”
  “这种人,只是批/斗便宜他了,就该抓去关起来。”
  人群里有那机灵又热心的小孩,听到这里,猛然转身钻出人群,吱溜一下就跑开了。
  除了被碰到的人骂了句“哪家的熊孩子”,没几个人注意到这看似寻常的动作。
  七嘴八舌批判的声音还在继续,句句指向被围在人群中间三个人,只是三个人的双手都被扭向后背绑住了。
  一个四五十岁的妇女,顶着一双三角眼,身体不能动了,眼珠子还在乱转; 一个十八九岁的男青年,那流里流气的神色,硬生生地破坏了那副好皮囊; 还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模样还算清秀,不过那鼻孔朝天的样子,倨傲的不行。看那面相表情,这三位无疑是一家子。
  人群包围圈里另一边的地上有位大妈半蹲在地上,手肘半曲地轻托着一个约估十五六岁的女孩儿。另一只手的大拇指使劲掐着女孩的人中,意图把她弄醒。
  女孩儿紧闭着双目,额头上隆起一个大大的青紫色的肿包,肿包上面隐隐有几缕血丝渗出。脸色青白,没有一丝醒过来的迹象。
  大妈和女孩的脚边,倒卧着一辆九成新的自行车。
  “阿棉,阿棉,你怎么了?”突然一双白嫩纤细的手,吃力地扒开人群,一个同样十五六岁的穿着绿色外衣的少女吃力地挤到女孩身边,急急地问。
  “为了这辆自行车,被这狠心肠的推倒磕晕了。你是她什么人?我看这肿包可大可小,人也晕着,要赶快送医院才是。”身边的好心人解释道。
  “我是阿棉的好朋友。谢谢大家帮忙抓住这坏人,能否再帮我一个忙,我想送阿棉去医院。感谢大家。”
  少女说话慢声细语的,道明自己和昏迷女孩儿的关系后,不断声地向周围的人道谢,一边努力想扶起那昏迷的女孩。
  奈何少女的力气不够,下盘又不稳,差点就双双倒地。慌得大妈赶紧又把女孩接过去了。
  少女松了手,眼巴巴的蹲在大妈旁边,那模样有点手脚无措。
  “我去找找看有没有马车,医院离这里可不近。”又一个热心的人钻了出去。
  少女红着脸又赶紧道谢,心中对好朋友的愧疚又加了一分,伸手轻轻去抚她头上那凸起的青包。
  “嘶”的一声,从昏迷中的人的口中发出,同时那顶着肿包的脑袋也轻轻的动了动,只是眼睛仍然紧闭着。
  “阿棉,你醒醒,能听到我说话吗?”温柔又急切的声音,又轻轻地响起。
  姜棉感到脑袋一阵阵钝钝地疼,脑子里仿佛一盘浆糊。
  其实周围的一切声音,她都有听到,只是她的脑子乱的很,还有点懵逼,仿佛置身于云里雾里。一时之间无法控制意识让自己醒过来,只能一边听人们说话一边理清脑子里那些纷至沓来的陌生记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纷乱的脑袋终于有了一点头绪。
  真是有一句国骂差一点脱口而出。姜棉在心里微微叹了一口气。
  她一直以为自己会遭遇的是末世,鬼知道却是穿越呀。
  而且是倒退着穿,穿到了出生在50年代末,十六岁就魂消在七十年代一个同样叫姜棉的女孩身上。
  姜棉整理了原身的记忆,一边消化整理,一边叹服。
  不得不说,这真是一个超级牛气的女孩。
  可惜的是,因为亲人一个个地离世,让她丧失了在这世上继续生活下去的动力。在和那三个白眼狼的撕扯中,不小心一个倒地的磕碰,偏偏正好磕上一个石头,小姑娘就灵魂出窍了。而自己就恰好碰上了这个时刻,灵魂不受控制地被拉扯到这具躯体上,在和小姑娘的魂体擦肩而过的瞬间被强行塞进了一团记忆。
  看来自己穿到这个身体来应该也是小姑娘的手笔。
  只是她为什么能这么牛呢?还有让自己穿到这副身体,小姑娘要付出什么代价,这些都不得而知。
  那团被强塞来的记忆里有着这一具身体前16年的记忆。
  不过既然自己穿越到她的身上,虽然是被动的,但也算是受了女孩的恩惠,否则自己可能魂魄都已经消散了。
  其他的先别说,当务之急,先处理眼前的事情吧。就算不是为了女孩,也要为了自己给以后的生活着想。原主为设下这个局花费了不少劲,这戏不继续唱下去,就有点可惜了。
  姜棉强撑着慢慢地睁开了眼。
  乍一入眼,就看见一位脸色苍白,满脸关切的绿衣少女正眼瞪瞪地看着自己。
  姜棉知道,这是原身的好朋友兼同学,叫周悦安。
  周悦安,原身最要好的一个朋友。她生来就身带弱症,平时不能做剧烈运动,情绪也不敢有大点的起伏,就怕一不小心小命就交待了。幸运的是她的家境不错,也是家里唯一的女孩子,父母兄长都是心思端正、爱护家人的人,不会因为她是女孩就轻视她,更不会因为她身体不好就嫌弃。只会对她更加上心,让这病弱的少女被呵护宠爱着长大。
  至于两人的相识,算是路见不平一声吼。
  三年前的一天放学后,周悦安被几个小混子逼进了一条小巷,差点心脏病突发,幸好原主路过,抄起石头要跟人拼命似的冲过去,小混子被她这气势惊到了,转头跑了。两人聊过之后发现竟是同校同级的校友,只不过不在同一个班,又都不是喜欢交际的性子,彼此并不认识。
  相识之后周悦安通过父亲的关系,把自己调到了原主所在的班。这两人便越走越近,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
  周悦安以及她的父母,也是在原主成了孤女之后差不多成了她的半个家人。
  在这个特殊的年代,为了自保或上位,夫妻、兄弟、父子、师生如此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随时反目,相互举报、揭发。
  原主能够得到周悦安以及其家人那样的对待。姜棉在心里为原主高兴,也为自己庆幸。对于这份莫大的善意,姜棉抱着极大的敬意,想着看以后找机会再回报一二。
  看着面前这张病弱苍白的脸,姜棉压着痛意笑了笑,轻轻的握了握女孩的手,表示自己并无大碍。接着向刚才扶着她那位热心的大妈以及周围的人都道了谢。最后转向那三位被摁住的人,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然后声音悲切,缓缓道来:
  “我爷爷还在的时候,他们就经常来我家,借米借面,不过这些也都没有还过。
  我爷爷说我们家还过得去,也没跟他们计较。他们有时候也会来借自行车,不过自行车一般借了都会很快就还。
  等我爷爷走了之后,他们又来借,我当时也没多想,就借了,然后就一直没看到他们来还。我就去问一问,他们就推三推四的,就是不肯还。直到前一阵子我爸的战友来了,带着我上他们家,这才把车拿回来。”
  “今天他们一家人一起上门,开始是借面粉,我给了面粉,一会又要面碱,我进屋去找面碱,等我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他们往院外走。我觉得事情有点奇怪,一回屋子,就发现我家里的东西被动过了,一找才发现,不止是钱,还有父母以前戴的手表都不见了。就急忙出来,原来他们不知道什么时候偷偷配了一把车钥匙,把我的自行车也偷了,我跟他们理论,他们上来就推我。”
  姜棉的话音一落,讨伐的声音马上四起。
  “真恶毒啊,这不是把人往绝路上逼吗?就没见过这么贪心的。这人啊,还是要留点底线好。”
  “说的是,这么狠,就不怕报应么?”
  ……
  “你个小贱货,别胡咧咧,你说我偷东西,有谁看见吗了?我还说你偷我的自行车呢。”那中年妇女不甘心被落罪名,马上嚷嚷起来。
  “就是,又不是只有你们家有手表,那手表是我和我哥的,一人一块。怎么到了你嘴里就变成你的了?”那少女扯了扯自己被摁住的胳膊,没扯动,气呼呼地跟她妈一个调调地叫了起来。
  姜棉扯了扯嘴角。在心里哼了一声,不怕你讲证据,要的就是你讲证据。
  原主用心准备了那么久,虽然只是一个将将16岁的少女的脑袋想出来的计策,但用来对付这三个又贪又懒的蠢货。
  足够了。
  这场戏,就由她来代原主唱下去。
  “你去看看就知道是谁说谎,”姜棉指了指那倒卧在地的自行车,从口袋里面掏出早就准备好的一个小本本,“看清楚了,这是我们家的自行车证,你去看看车上的编号,是不是和我手中的这个本子的一模一样?”
  姜棉这话一出,那三人脸色一下突变。他们自己家没有自行车,把自行车有证这回事给忘了。
  “至于手表,你说那是你们兄妹的。翻开手表底下的盖子看一看,看你还敢不敢说那话?那是我父母结婚的时候买的,我爸买回来之后就在上面都刻了字的。女式表刻了一个‘战’字,那是我爸的名字;男式表刻了一个‘闻’字,那是我妈的名字。”姜棉看着那一家三口的脸色变来变去,淡定地扔出了第二个炸弹。
  取证的事不用姜棉出手,自有热心人主动帮忙把一切办得妥妥当当的。
  自行车的事情还能狡辩一下,毕竟亲戚之间借个车是很平常的事,而且也没有外人看到他们偷自行车,要是他们一口咬定是借的,也不太好办。但手表就不同了,手表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在他们的口袋里被翻出来的。而且这两块手表代表的意义不一样,不可能是被送出去的。
  姜棉轻轻抚摸着那两块交到自己手中情侣表,看也没看那一家三口一眼,低垂着眼睑,继续翻找原身的记忆,准备再加一把火,既然炸了,就要炸透了。
  “他们还拿了我的钱,一共286块,用一块白底蓝花的手帕包着。那手帕是我外婆以前帮我做的,右下角刺了一个小小的‘棉’字。不过偷了东西的人都心虚,可能手帕被扔了也说不定。”
  其实姜棉猜测他们不太可能把那手帕扔掉,毕竟那手帕是新的,料子还很不错,做工又好。
  原身外婆出品的东西,从来就没有不好的。不管是自用还是送人都挺不错的。
  以那一家三口贪小便宜又爱财的品性,这么好看的东西不可能扔了。但为了以防万一,还是把这点提了出来。
  娘仨众目睽睽之下再一次被翻口袋,包着钱的手帕是在儿子的身上翻到的。手帕里只有186块,但又在他的另一个口袋里搜出了100块。
  手帕的颜色没错,刺字一样,钱的总数也对上了。没人去怀疑姜棉说谎,只怕会怀疑小偷狡猾,偷到手后把钱分开装了。这一切都在说明,偷窃盗之事铁证如山。
  “哥,你怎么这样?你不是说只有186块吗?连我和娘你都骗!”看到那两沓钞票,旁人还没说什么,盗贼的妹妹已经先跳起来了。
  “她说谎,那手帕里面明明只有186块。另100块是我的。”
  “哥,你什么时候会存钱了?我怎么不知道?”
  猪队友啊,真是猪队友,枉费原主还花心思想出那么多招准备对付他们。其实根本不用别人出手,迟早有一天他们都能自己把自己人给坑死。
  “我的事干嘛要跟你说?我怎么就不能存钱了?”
  “从小到大,到了你手里的钱,从来不会超过三两天就会全花光。你能存下钱?我看就是你背着我和娘偷偷藏起了那100块!”
  “我没有。那手帕里包着的只有186块,你和娘都数过的!”
  “我看就是你给我们数之前藏起来的,本来已经说好了的,自行车归娘,手表你和我各一个,钱给86块给娘,剩下100块你我各一半。你偷偷昧下100块,你就有150块了。你看上了方蓉那个小妖精了是不是,都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她不是个好货,你还想着买那块手表去讨好她!你都偷偷去百货大楼看了三遍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
  “你别胡说八道,那100块是我的,跟你没关系,我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那你说你怎么会有100块钱?”
  “我前两天从姜棉家里拿的!”
  “你们两个傻蛋都给我闭嘴!”
  兄妹倆相互插了半天刀,作为老娘的终于出声了。
  刚才不是她不想出声,而是不能。看热闹的,从来都不嫌事儿大,而且现在看的还是同一个窝里的狗咬狗。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的手帕是万能的,包得了钱,堵得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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