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秀秀见林振武一言难尽的表情,就知道这小子做饭估计不咋地。
她笑应一声,“成,我听妈的。”
孔春莲更是高兴,一家人坐下来吃饭,她絮叨着安排事情,“一会吃完饭,我和你们爸去把西边那块地翻一下,振武你帮你爸把那些木头收拾利索,秀秀你在家歇歇,你们那屋你看看有什么不合意的,就让振武给动动。”
完全把那屋的自主权交给秀秀。
虽然没有盖新房,可这种能支配一个房间的感觉,还挺不赖,唐秀秀知道,这个年代,林家算是非常开明的。
时代所致,一分钱都恨不能掰开花,家里的一条破布都是资产,家具什么的更是金贵,谁敢随便动,一个弄不好挪动的时候崴了桌子腿,那就是大事。
林振文看他哥一眼,跟着说话,“嫂子,我在家写作业,不会的能问你不?”
林振武咧嘴,皮笑肉不笑,“以前不都问我?”
林振文理直气壮,“嫂子脾气好,不凶人。”
以前有不会的问他哥,总是挨凶,说他又呆又笨的,现在有了别的选择,当然就不用他。
林振武见唐秀秀爱吃土豆丝,又给她夹两筷子,“这还挑上了。”
唐秀秀听的直笑,林家的生活氛围太好,来到这里快一个月,第一次在吃饭的时候感觉到平和。
林振武手脚利索,一个小时的功夫,就把家里木料整理好,他扛着一把铁锹要去地里给林有木两口子帮忙,问唐秀秀,“去玩不?”
林振文说是写作业,有其他小孩来喊,猴一样窜了,林振武怕她在家无聊。
唐秀秀摆手,“不去,等人呢。”
林振武顿时眯眼,“谁!”结婚第一天,她竟然等别人。
唐秀秀乐得咯咯笑,“先声明,不是男的,我等个漂亮女同志。”
林振武刨根问题,“谁啊?”
“大姐呗,昨天说好的,她今天来。”
林振武摸摸鼻子,“大姐就大姐呗,还漂亮女同志。”
说曹操,曹操到,他话音刚落,林丽推门而入,“咋,你姐我不是漂亮女同志?”
“你不昨天才来,今天咋又来。”还霸占他媳妇。
“我想来就来,这是我娘家,你还管你姐?”
“我哪儿敢,你们有啥事?”
“我们有女人的话说,你个大男人知道什么,不是要去地里,赶紧走。”
林振武惹不起,但是他躲得起,“成成成,你们说,我去地里喊爸妈回来。”
“走走走。”林丽赶人,
唐秀秀偷笑,看来恶霸也有怕的人啊。
大姑姐战斗力爆表,必须成为战友,她觉得,今天必要把服装美学给传授到位,必要让大姑姐艳光四射,回到村里大杀四方。
第14章 华丽变身
听着大闺女来了,林有木两口子回家见闺女。
孔春莲还不知道两人的小秘密,见着林丽和唐秀秀在东屋嘀嘀咕咕的,纳闷,“这昨天才来过,你咋又来了。”
林丽哈哈笑,“妈你可别管,我和秀秀有事来着。”
儿媳妇和闺女处的好,孔春莲再没有不高兴的,只是好奇,“咋,你们能有啥事。”
林振武和林父在东屋,林丽也不藏着掖着,晃晃身子,“这不是,一身肥肉,丑死,秀秀说能给我变漂亮来着。”
孔春莲和这个时代的审美一致,埋怨大闺女,“什么丑,谁不说你有福气。”
林丽哎呀一声,“那我也不要这么多福气。”
唐秀秀在一边笑的不行,“大姐,你现在喂孩子呢,等断奶,肯定还瘦。”
林丽倒是知道,“那不还得一段日子,再说,我胖容易,瘦可没那么快,你先把之前说的,再给我好好说说,我先记着。”
不管哪个时代,都不缺爱美女士,唐秀秀昨天只抽着空和她说了一会,比上次可是详细很多,林丽意犹未尽,两人约着今天再见面。
孔春莲摆手,“成,你俩说吧,妈去收拾收拾,一会做晌午饭。”
对着林丽,唐秀秀倾囊相授,主讲怎么扬长避短的穿衣,把林丽说眼睛越来越亮。
“这发型,这么重要啊。”
唐秀秀点头,“那当然啦,大姐,你想,咱们现在的头发,都是直接梳到后面,扎个尾巴或者编个辫子,大脑门露出来,没什么造型,对大脸太不友好,如果把头发放下来呢,前面留一些帘子一档,那自然就显脸小了,或者整个波浪卷,成熟又优雅,大姐,我觉得那个最适合你。”
林丽虽然胖了些,可并不出格,一百四五十斤的样子,她皮肤白状态好,许是营养充足,头发更是柔顺有光泽,这要是整个大波浪,涂个红唇,再来一身得体的衣裳,妥妥能上画报。
爱美是女孩的天性,唐秀秀一肚子的学问,林丽听得认真,连连点头,让她谈性大发,“还有衣服,大姐,你没发现,你虽然胖些,但是很匀称,身材很好,腰细腿长,所以啊,你适合高腰的衣服,比如下摆挺括的黑色半身裙,配上一件白色或者浅色碎花上衣,就很好啊,还有,阔腿裤,就是,腿围宽一些的裤子,现在南方老流行,搭配一些紧身一些的上衣,外面呢,就穿一件大衣,你这个身高,更好看。”
林家人都不矮,林丽一米六五多,让唐秀秀羡慕的不行。
她信手拈来一样,随口几句话,详略得当,就勾勒出一个摩登女郎的模样,听得林丽热血沸腾的,她忍不住了。
“秀秀,咱去县城吧。”
林丽神采飞扬,“你不知道,自从生了老二,这一整年,我是一件衣服都没买过,之前的衣裳都穿不上,都是你姐夫从厂里带来的布头啥的,我凑合着做两件,有些布其实挺好看,就是我也想不出什么款式,你姐夫家不是不让媳妇花钱的人,我婆婆经常劝着我去买几件衣裳,我也去过几回,那衣裳看着好看,穿在我身上那是糟蹋,现在看来,是我不会挑,你说的那些,我从来没看过。”
她拉着唐秀秀的手,“咱去县城,你帮我挑两件衣裳。”
这不就是闺蜜约着逛街嘛,唐秀秀乐的有消遣,“行啊,大姐,我觉着,你可以接着把头发做了,咱今天就来个,从头到尾的华丽变身。”
她伸手划拉,“妹子我保证,让你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百,等回家,保管姐夫都不敢认你。”
把林丽说的咯咯笑,“哎呦,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妮子笑死个人,不怕妹子你笑话,我也存着气气村里那些长舌妇的心,之前,我苗条,长得也算不赖,可自从胖起来,村里好些人,当面说我有福气,可背地里,话里话外我配不上你姐夫,我就想着,打扮打扮让他们看看,我就是胖,也比她们好看!”
唐秀秀很不赞同,“大姐,就是现在,你也漂亮,管谁说呢,不理她们。”
林丽笑起来,“其实我知道,这是没用的置气,我还有个别的想头,我想着,现在政策好了,等孩子大些,我也得找点事干干,这人,还得是有本事才行。”
这话对,唐秀秀想着大姐夫的工作,立马就给出一个主意,“大姐,现在都在改革,个体户层出不穷,就是大姐夫的厂子,我估摸着以后个体户也能拿货,我看你也喜欢穿衣打扮的,以后,说不定可以开个服装店什么的,这衣裳做好,你就自己穿着,给自己做宣传,人家看你穿的好看,自然就买,我觉得,肯定差不了。”
这一句话,更是把林丽的心给整的心潮澎湃,“秀秀,你觉着我行?”
唐秀秀肯定,“指定行。”
这个时代,只要敢想敢干,都不用使力,时代飓风就能把人吹起来,何况大姑姐五官明丽,很适合这个时代即将流行的服装,奔放自由,浪漫热情,她穿在身上的衣服,绝对好卖。
林丽站起来走两步,“我得想想,我得想想。”
她脸上都是激动,转了两圈,索性拉着唐秀秀,“走,先去县城。”
孔春莲原想着做一桌午饭出来,一家人吃呢,就听着闺女要拉着儿媳妇去县城,林振武自然得陪着,林振文回来正好听见,也要去,人一呼啦都跑了。
“这个丫头,打小就风风火火的。”
林有木又在做木工活,看着孩子们结伴走远,他乐呵呵的,“去吧去吧,让娃们玩去,少见大丫头这么开心。”
孔春莲虽然埋怨,可到底也是开心的,“可不,这丫头,别看着能说,可是啊,也能藏事儿,那些不好的,从来也不说,我看着,她和秀秀说话,是真开心,成,让他们小年轻的一起乐呵吧。”
唐秀秀说是带着林丽进行大改造,那就绝对不含糊,先去理发店,亲自指导操作。
“这边,这边再剪短一些,打出层次来。”
“这里,卷不要太大,要有蓬松感。”
“前面要留出来一些,不要中分,对,斜一点,稍微留多一些。”
林振文捏着一根糖葫芦,都忘了吃,眼看着,他嫂子说一句,理发师动作几下,那火钳动来动去的,不一会,他大姐就大变样。
“妈呀,嫂子,你会变戏法吗。”
他大姐,变成他不认的大姐啦。
唐秀秀也没想到,成品比她想的还好,大姐原本头发亮又直,并不是纯黑色,带着点微微的亚麻感觉,扎马尾头发贴着头皮,更显脸圆又大,这么一烫,头发蓬松起来,油亮有光泽,那点亚麻的感觉,更让她发型显得高级起来。
她打个响指,“走,大姐,买衣服去。”
这个时代的裤子,大部分都是简单的直筒版型,所以大部分人思维定势,买衣服不考虑其他,但是对林丽并不友好,她大腿粗,腰身合适的,大腿部分就有些紧,视觉效果很差,不过现在天冷,裙子穿着有些不合时宜,她打算给大姐选阔腿裤。
百货大楼的服装区,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衣裳不少,不过人们的思想到底受局限,有些不能接受这些新潮的东西。
“这花里胡哨的,能行吗?”林丽有些打怵。
唐秀秀拉着她的手,专心挑选款式,“那花花绿绿的,咱们又不买,就买我说的高腰阔腿裤。”
不一会,她就挑出来一件,挺括有型,又选了一件米色的修身毛衣,“姐,你试试。”
售货员原本有些不想拿衣裳,她这个柜台的衣裳,可都是老板从那边倒腾来的新潮货,一般人根本穿不出来,何况那么胖一个人呢,只是因着货不好卖,她倒也没说什么,想着只要试了,不管好不好看的,她都得让这伙人买下来。
可等林丽一出来,她直接傻眼了。
林丽原本头发扎着,一件黑红格子上衣,一件土布裤子,毫无特点,等她出来,唐秀秀把她头绳拿下来,又递过去一件大衣,“大姐,穿上试试。”
林振文惊呆了,“乖乖,大姐,你变的超级好看。”
他抓耳挠腮的,“就像,像那个明星,对,明星!大哥,是不是?”
林振武见唐秀秀一脸神气活现看着他,眼底弥漫笑意,“是。”
唐秀秀拿出口红,再给林丽打个底色,把她朝镜子前一推,“大姐,看看吧。”
林丽看着镜子里的人,一时无言。
她有些不敢认,镜子里,这身衣服实在太完美,高腰黑色阔腿裤不显腿型,毛衣下摆收在腰上,让她看起来腰细腿长,外面罩着一件宽大的毛呢大衣,更显得她纤细很多,女人一头卷发,蓬松自然搭在肩膀,红唇抢眼,让人眼前一亮。
原先的胖,是村里人嘴里的蠢胖,现在,成了贵气与大气。
“天啊。”她喃喃,这真是她吗。
见她呆愣愣的,唐秀秀笑开,轻轻伸手抱她,“大姐,你超美,万众瞩目,艳光四射。”
唐秀秀小露一手,在林振文心里,直接被神化。
“爸妈,你们不知道,嫂子神了,大姐还是大姐,可是我嫂子就像变戏法,剪个头发,换身衣裳,大姐就变得,就变得特别高级的样子!”
晚上吃饭的时候,林振文的嘴就没停下,中心思想就是吹捧她嫂子。
以至于直到睡觉的时候,林振武才能好好和媳妇说几句话。
“这小子,上辈子是哑巴吧,这辈子好找补回来,那么能说。”他愤愤。
唐秀秀发现,林振武很好玩,在外面凶神恶煞,在家里就会有孩子气的一面,“那可是你弟。”
“我没让他闭嘴,就因为他是我弟”,林振武不乐意说他,他想着大姐的笑,“今天大姐很高兴。”
唐秀秀其实很理解,每个女孩都是白天鹅,可是在现实,她们往往像个丑小鸭,要有人去发现她们的美,大姐那么高兴,她自然也受到感染,“我的功劳。”
林振武嗯,“谢谢你。”
让大姐那么开心。
唐秀秀并没有感受到这句话的重量,逛了一天,她有些累,睡前回一句,“一家人嘛,谢什么,大姐开心,我也开心。”
林振武看着她睡颜,“我也开心。”
第二天一早,唐家,唐二顺两口子终于盼到这一天,两人起个大早,就等着两个闺女上门。
刘红翠絮絮叨叨,“你说说,谁兴起来的风俗呢,什么过门头三天不能见娘家人,要没这说法,我早去云云和秀丫头那里,把钱拿回来了。”
谁说不是来着,唐二顺吸一口旱烟,估摸着时间,“行了,也别说了,赶紧泡壶水,放一把大茶叶,一会给女婿喝。”
刘红翠哎一声,倒水的功夫,冷不丁眼皮一跳,心里就一慌,“她爸,你说,这两个丫头的彩礼钱,能拿回来吧。”
唐二顺一嗑烟杆,“胡咧咧什么呢。”
刘红翠立即呸呸呸三声,“我说的不对,我说的不对,指定能拿回来。”
林家,唐秀秀磨磨蹭蹭的,对回门这件事,没有丝毫期盼。
相反,唐云云可是望眼欲穿,嫁人三天,她有种种不习惯,在娘家她算半个宝,这些年,家里的活都是唐秀秀干,她过得轻松,她也知道嫁了人,就不一样,可没想到,会那么不一样,她一肚子话想和刘红翠说。
“胜利哥,今天回门,说好的那彩礼钱,一半是我陪嫁,另一半我拿回去,给我吧。”
赵胜利对着镜子整理自己的衣襟,闻言动作一顿,转身抱着她。
唐云云一羞,“胜利哥,现在白天呢。”
赵胜利摸摸她脸蛋,“知道,想你,就抱抱。”
他柔情蜜意,唐云云哪里能抵抗,心里泡了蜜一样甜。
赵胜利见她一脸娇羞,这才说,“这彩礼钱,今天是拿不回去。”
第15章 一百块钱
唐云云一下就懵了,“啥?胜利哥,啥意思,那可是三十块钱。”
他们家,一年也就能存二三十块钱,三十块钱,够他们家一整年花销。
那可是她家的钱,再好的感情,也不能白白给出去三十块钱,“胜利哥,咱们可是说好的,你家彩礼钱,我们收一半,另一半当陪嫁,过门那天都带来,那是为了两家好看,你也是答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