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不喜欢呢。
在那四年里,周庭昀无数次梦到明昭身穿婚纱,笑意盈盈地喊他哥哥,说她找到了相伴一生的人。
他也无数次牵起她的手,放在别人掌心。
于是每次从梦中醒来,心中滋生的阴霾便扩大一分。
到如今,已经无法轻易驱散。
“宝宝,是很喜欢。”他说。
-
现在领证的流程越来越简单迅速,结婚证很快拿到手,周庭昀将其妥善收好。
得逞的明昭问他不是不想结吗,锁保险箱干嘛呀,后悔了明天可以拿去离,被他掐着脸亲下来,呜呜说不出话。
原本在周庭昀的观念里,这一纸证书其实并未被赋予太过重大的意义。
至少对他来说,埋在身体里的红线才永远不会断。
但现在却不一样。
明昭抿着唇笑,小声说他变态。
“不是吗,”周庭昀低头亲亲她的鼻尖,“这样的话,就算你以后谈恋爱,分手,结婚,离婚……”
“宝宝,无论如何,你都没办法不认我,和我彻底分割。”
外面在下雨,连绵不绝的细丝灰而温柔,轻轻地笼罩着整个世界。
他的话,让明昭一颗心也浸没潮湿雨水中。
于是她凑上前吻他,认真道,“现在也一样。”
所有色彩融化在朦胧水幕,就像雨滴融在一条河流。
周庭昀垂着眼睛,看她微微颤动的睫毛,脸颊浅淡的粉,皮肤下细细的血管脉络。
他想起《圣经》里,亚当说夏娃是他的骨中骨,肉中肉。
连接他们的,是比爱情更坚固的东西。
于是温柔静谧的绵绵雨声里,她听到他说。
“嗯,我爱你。”
-正文完-
第120章 番外:养昭日记(一)
养好一个宝宝,这其实并不是七岁男孩应该思考的事情。
明昭出生时,由于车祸刺激,比预产日期提早了一个月,只有4.5斤。
他守在保温箱边,连呼吸都不敢太大声。
太小了。
他不知道人原来可以这么小,皱巴巴的脸,看起来丑丑的,好可怜。
早产儿非常脆弱,需要精心呵护,但明筝产后没有休息多久,明昭安稳从保温箱出来后,她就匆匆飞往国外。
照顾明昭的差事便交给了林姨。
周庭昀跟在林姨身后,围着小宝宝打转。
明昭这时候很乖巧,不哭不闹,只是盯着周庭昀看。
直到周庭昀无意识说她丑。
一瞬间,哭声震得阿姨们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周庭昀六神无主愧疚难安。
他当时其实没有具体概念,只是想到什么说什么。
哭声让他知道自已犯了大错,但是明昭已经不想搭理他,白天一靠近就哭,只有晚上睡着才敢去看她。
看着她闭着眼睡得香香的样子,想起白天她对着林姨笑眯眯,却不肯他接近。
他觉得又酸又难受,更责怪自已。
医生说过早产儿最好少哭闹,他却让她哭成这样。
失眠好多天,后来哄好人,明昭终于肯对他笑,圆溜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像弯弯的月牙。
好可爱。
他霎时间觉得天都晴了,内心好像有上万只白鸽飞舞。
于是,守护妹妹的笑容成为了他心目中头等大事。
他开始更加积极,坚持要跟着林姨学习怎么换尿布,调试水温洗澡,冲泡奶粉,以及拍奶嗝避免婴儿吐奶。
周庭昀学习能力从小就得以窥见,上手非常快。
掐着点换尿布喂奶,晚上都守着摇篮寸步不离,最后干脆将其摆在自已床边,时时刻刻都想盯着她瞧。
林姨本以为这只是小男孩一时兴起,过不了多久,就会因为太累而放弃。
毕竟照顾婴儿这件事,对成年人而言都是极大的考验,需要时刻紧绷精神,日夜颠倒地守候,半点都松懈不得。
结果没想到,他一直持续到了明昭四五个月大的时候,热情和专注也丝毫没有减少。
这个时期的婴儿,其实处于比较难带的状态。
第一颗牙萌出,长牙的难受感觉让明昭食欲不振,哭闹不停,夜醒增多。
还喜欢到处乱咬。
她最钟爱的磨牙神器,是周庭昀的手指。
周庭昀对此毫无怨言,还每天都把手洗得很干净,主动去缓解她出牙的不适。
明昭不肯喝奶,他比谁都有耐心,一点点哄着喂,试图让她喝下一些。
她却并不配合,小手一挥,将奶瓶打翻在地,刚刚喂进去的奶也全吐在了周庭昀的身上。
周庭昀顾不上整理自已,焦虑着急她饿肚子,赶紧重新泡好奶粉,一边拿着娃娃逗她开心,一边看准时机将奶嘴再次送到明昭嘴边,
轻声细语哄了好久,才好不容易喂进去。
等她喝完,立刻轻轻将她抱起来,小心翼翼地拍奶嗝。
晚上睡觉,林姨担心他身体吃不消,想抱走明昭照顾,让他能好好休息。
奈何明昭一和周庭昀分开,就张着嘴哇哇大哭。
周庭昀赶紧把人抱回来。
回到他怀里,她哭声便渐渐停了,又抓着他的手指,放嘴里傻乐。
林姨满眼无奈,周庭昀反而心情出奇的好,拿棉柔巾轻轻擦她嘴角的口水,随后调整了一下姿势,让明昭舒舒服服地抱着他的手,安然入睡。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午后,阳光透过落地窗,轻柔地笼罩金纱。
明昭坐在柔软的地毯上,周围堆满了各式各样的芭比娃娃,突然磕磕巴巴开口。
“哥、哥哥。”
没有人刻意教她。
林姨听到这声呼唤,先是愣住,随后脸上满是惊喜,激动地快步走到明昭身边,蹲下身子,眼睛里满是笑意与宠溺。
嘴里不停夸赞她小公主太聪明啦,鼓励她再喊一次。
“哥哥。”
这次更清晰。
周庭昀指尖被明昭软软的手握住,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只剩下那声甜甜的“哥哥”。
耳根红,眼眶也微微泛红。
他很难形容那种感觉。
充盈的,温暖的。
好像蝴蝶降临在他掌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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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年龄增长,明昭的所有事渐渐都由周庭昀一手包揽。
扎辫子,穿衣服,穿袜子,穿鞋。
辫子不能每天都一样,衣服要穿公主裙,袜子和鞋子必须根据公主裙搭配。
明筝虽然常年不在家,但是钱没少打,每个月都有数目可观的零花钱。
明昭的零花钱周庭昀帮她存了起来,而周庭昀自已的零花钱除了学习用品,剩下的全部用来给她买漂亮裙子。
有个月买得有点多了,剩下的钱不够买新出的款式。
他看到小明昭想要又忍住眼泪,一副可怜巴巴失落的表情,不好受极了,第一次做出离经叛道的事――
给同班的富家少爷代写作业,跑腿打杂。
家族之间同样有鄙视链,新钱和老钱便是不可逾越的鸿沟。
明筝是新兴财富力量的标志性人物,周庭昀自然成为了家底深厚的大少爷们鄙夷与不屑的对象。
有能够肆意使唤,羞辱他的机会,他们怎会轻易放过。
于是周庭昀接单量爆满。
他们爱面子,出手非常阔绰,而且对他们来说,砸钱不仅仅是交易手段,更是彰显自身优越,贬低他人的侮辱行径。
于是通常直接甩卡,或者扔钞票在他桌上,嘴里还嘲讽他这种新冒头的是暴发户,肯定是以前穷怕了没见过世面,一下子就把钱败光。
周庭昀并不在意,白天跑腿,晚上熬夜,做了大半个月,终于攒到足够的钱。
裙子买回来,明昭喜欢得不得了,抱着都不肯撒手,眼底亮晶晶的满是欢喜。
迫不及待换好后,第一件事就是软乎乎扑到他身上,在他脸颊甜甜地吧唧一口。
那时年仅十四岁的周庭昀已经懂得隐藏情绪,他表面还算冷静,内心却已经下定决心。
未来一定要自已赚很多很多钱,给她买更多漂亮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