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萍理所当然的点点头,“对啊。”
宋思泉肃然起敬,看向她的眼神仿佛在说:原来你过得是这种好日子!
周知意面试着一个个应聘者,从身高体重、骨架、长相各方面打着分,合适的便让沈志强收走他们的报名表,等待接下来的试镜。
她看到宋思泉时也很是惊讶,“宋思泉?”
宋思泉面对周知意时有些不自在,毕竟自己的追求之路是被吓跑的,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个逃兵,“好久不见。”
周知意除了惊讶宋思泉会来参加面试选拔,还很惊讶他此时的样子。
严格来说,八五年十一月举办的青春美大赛其实至今满打满算才过去了一年零八个月,但此时的宋思泉已经不同于当初站在舞台上清纯乖巧小奶狗的样子,脸庞圆润了一圈,皮肤好像也变得粗糙多了,还长了几颗痘痘。
周知意惊讶,男人的花期这么短吗?
“你是……”周知意欲言又止,努力用委婉的语气询问道,“你是经历了社会的毒打吗?”
宋思泉没听明白,“什么?”
周知意又换了个说法,“你是现在已经毕业工作了吗?”
“对,”宋思泉老老实实回答道,“我今年六月份才正式毕业,不过去年就已经参与实习工作了,是在一家合资企业,我主要是陪同经理同外国老板洽谈时做翻译。”
说着说着,他忍不住倒起苦水,“经常生意谈着谈着就到了饭局上,我资历浅就要帮忙喝酒,还不如像何萍一样,深耕时装表演这一行……”
原来是喝酒喝太多变丑了,周知意忍不住劝道,“你还是少喝些吧。”
宋思泉叹了口气,“我也不想喝,没办法。”
他看向周知意,眼中有着希冀的光,“你觉得我可以做你男装店的模特吗?”
“额……”周知意尴尬的微微一笑,“我觉得你还有成长的空间,少喝点酒,皮肤管理、身材管理都跟上后,还是有希望进入这一行的。”
韩霓适时义气的站出来,“同志,这个人选需要我们多方商议后才能决定,你先不要急,来,下一个人。”
直到天色黑下来,这场选拔才算是告以结束。
在帮忙参谋的「霓裳」主理人、摄影师沈谦、首席模特何萍、助理设计师沈志强和拥有1.5票的老板周知意的投票商议下,最终选择了一名同样是来新宁打工的北仔,一个叫曾安本的年轻男人,作为男装店的第一个模特。
工作结束后,周知意和何萍回到城中村的住处休息。
江遇遛完狗带着大发、一心和两亿回来,关心的问了一句,“怎么样?模特选好了吗?”
“嗯,选好了。”周知意回答道。
江遇抿了下唇,还是在意,忍不住多问了一句,“什么样的人啊?”
比他长得好吗?比他高吗?
何萍低头憋笑,很有眼力劲的招呼三只狗跟她先进屋,“来跟我回去,阿姐陪你们去玩会儿球……”
夜晚的微风轻轻吹过,周知意却没有回答江遇的问题,反而问道,“你现在谈生意会有酒局吗?”
江遇不明所以,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传呼机的外壳加工是外包给塑料制品厂,有时候是会和那边老板吃顿饭,不过酒一般都是对方喝得更多,我只陪着喝几杯。”
周知意想想也是,做生意难免会有应酬,除非像她这样,衣服从设计稿到实物的所经过的各个流程基本都捏在她手里,三个工厂她是绝对的老板,就算是订面料、纱线,也有二纺厂和方圆布行,她拥有完全的话语权,完全不用考虑这种饭桌商谈。
电器和衣服又不同,从原料、零件到之后的销售,和各方牵扯甚多,江遇只要生意越做越大,未来应酬饭局是少不了的。
周知意抬手抚上他的脸颊,深深的看向这张此时还很俊朗的脸庞,“贷款”惋惜道,“哎,可惜了……”
一想到江遇未来也许有可能也会像宋思泉那样发福、变丑,周知意又摇了摇头,劝道,“能少喝就少喝点吧。”
男人花期真的太短了。
江遇不明所以的点点头,“好,你不喜欢我就尽量少喝点。”
周知意拽着他的衣领,奖励的落下一吻,更加珍惜二十一岁的江遇。
八月初,新宁正是盛夏时分,因男模特选拔而众所周知的「众所周知」男装店终于开业了!
第104章 如鱼得水
1987年的这个八月,一如既往的炎热,时而的暴雨增添几分潮湿,不怎么解暑,空气中仍透着闷热。
比天气更炙热的是人们的热情。
因着之前的全城男模特面试选拔,几乎无人不知「众所周知」男装店,一听说店铺开业了,人们纷纷过来看新鲜,他们倒要看看到底选中的是怎么样的靓仔。
十三行其他服装档口老板看着那家「众所周知」门口男装店甫一开店就如此热闹的场景,纷纷眼含羡慕,真没有哪家店一开业就会如此兴旺,可谁让人老板有本事。真不愧“服装状元”,又能想出各种新颖的服装款式,还能想出这种宣传方式,之前还暗地里嘲笑这女老板开出四十元的时薪招聘男模特真是人傻了的某些人现在觉得自己才真是傻了。
明明“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这个道理人尽皆知,可换位思考,换做是他们还真是没这个魄力舍得这个钱,商人重利,钱就是命根子。
这也是为什么,历史的洪流中,顺势而为做生意、成为个体户的人很多,但真的能游到上游的人却仍然只有少数。
虽然身份还限制在个体户上、却已经与其他人拉开差距的周知意也略有些惊讶,男装店生意之火爆也超出了她的想象。
看着第一天成绩漂亮的账,周知意讶然说道,“我以为虽然看着热闹,但大多数人也只是过来看热闹的,没想到居然卖出去的衣服还不少。”
沈志强拍了拍旁边那方脸青年的肩膀,与有荣焉般自豪说道,“意姐,有老郭在,店里生意绝对差不了的,他这张嘴,只要有人进门,谁也别想空手离开。”
那方脸青年闻言不好意思的抓抓毛刺头,豪爽风趣的说道,“老板你放心,我肯定尽全力工作,为了提成我也要好好干不是吗?”
虽然沈志强称呼他为“老郭”,但其实两人同龄,是同专业的同学、多年的好友。
都是新宁纺织工程学院染织专业毕业的学生,但郭伟不像其他同学那样,从事设计类的工作,一毕业就被各个服装公司聘走,他则是毕业即失业,只找了个版师学徒的工作勉强维持着生活,因着他实在不是设计这块料。
设计这行,其实残酷些讲,最看天赋。
像周知意,去饭店吃个饭就能从大厨引起火花四溅的炫技颠勺动作里找到灵感,设计出惊艳四座、一举拿下全国金剪子设计比赛金奖的时装;像沈志强,再日常不过的折纸都能被他融入到服装中,做出巧妙的设计。
郭伟就完全不行了,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多么独特的设计,整个人的思维仿佛被框住了一般,是整个染织专业最“笨”的学生,连老师提及他时都忍不住叹气,说一句,“这学生就是个木头”。
但脑袋“木”不代表人“木”,相反郭伟这人“活”得很,嘴皮子上下一碰,就能把他没什么新意的设计作业说得天花乱坠,连老师们都会被他带偏,真的认真研究起设计稿上那些僵硬款式上到底有什么“花”。
沈志强并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瞧不上郭伟“只会口花花、脑子笨得不行”,反而成为了和他性格互补的好朋友,在听说周知意头疼男装店店长一职无人合适时,立刻举贤不避亲的推荐了郭伟。
周知意也觉得郭伟挺不错的,第一天实习就当店长居然丝毫不怯,游走在众多看热闹的男人中,一顿忽悠,不是,一顿推荐,他虽然做设计不行,但四年大学也不是白上的,说起服装那叫一个头头是道。
“哇这么热的天,靓仔你还穿西装,不热吗?就算你里面穿的是假领子也热哇,看看这件做了挑空工艺的针织polo领短袖上衣,透气又不失洋气,你信我,包好看的!”
“哥记(哥们儿)别再穿这种一眼假的梵特杰盗版衬衫了,看看我们这款白色衬衫,衬衫胸口的口袋向下翻折一角,露出底下的经典花朵刺绣,下面搭配休闲的水洗牛仔直筒裤,一套拿下只要六十蚊,盗版货三分之一的价格,但品质、设计毫不逊色!”
“阿叔你这件文化衫都穿了多久了,这肩上都破了个洞!出门在外体面是自己给的,男人也要穿靓衣啦,花小钱办大事,你试试这件蓝色条纹古巴领短袖衬衫,你看这件衣服的剪裁设计,穿上绝对像事业有成的男人……”
要说做了四年不擅长的事情,郭伟心中毫无苦闷是假话,他是性格乐观的,但乐观又不是傻乐,直到现在他才终于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心中的郁气变成了如鱼得水般畅快。
周知意拿着男装店第一日的账本,给了郭伟一个赞赏的眼神,“干得不错,我很看好你,再接再励,争取下个月就提早从实习店长转正。”
郭伟志气昂扬,大声应道,“是!”
「众所周知」男装店可谓是开门红,下班后,郭伟揽着沈志强的脖子,豪爽地大手一扬,“走,阿强,我请客,多谢你帮我介绍工作!”
沈志强失笑,“连工资都没发装什么款啊,上个月我设计的一款牛仔衫卖得还不错,得了不少奖金,还是我来请你吧……”
夕阳将两个青年人的身影拉得极长,是独属于年轻人的意气风发。
新宁市的另一处,凤飞酒楼里,江遇夹起一筷子盘子里的炒菜,放进嘴里嚼了嚼,表情不显,心中却默默想着,还真是如潘升所说难吃得很,还不如街边的桂明饭店,高大哥炒得菜比这个好吃多了。
“江老板,别只吃菜啊,来,我把玉冰烧给您满上,这可是前些年全国评酒会上获得’优质奖‘的酒!”恭维的笑容使得他脸上的沟沟壑壑更加明显,说话的这人是收音机厂的付老板,江遇和罗良白最开始推销铝电容时险些被他拒绝,谁能想到风水轮流转,有一天会换做他来向这两个年轻人点头哈腰。
江遇抬手扶了一把他的手,“您不用这么客气,您一直订购我们风雨电子厂的铝电容器,大家是一起赚钱的关系,不必分个高低。”
罗良白反客为主,抢走付老板手里的酒瓶,转头给他满上,带着笑容客气道,“是啊,这么说起来应该是我们给您倒酒才对,感谢您愿意一直用我们给您供货铝电容器。”
话虽说得客气,罗良白却暗暗警惕,这老大哥无事献殷勤,还不知道安得哪门心思。
付老板尴尬的笑笑,搓了搓手,还是决定开门见山,“我这不是有事想求你们嘛,我看你们call机生意做得红火,想向你们取取经,毕竟收音机卖价也不过百元,哪比得上几千元的call机毛利多呢?”
江遇和罗良白对视一眼,两人目光中尽是了然。
果不其然,他们早已经设想到了,都在电子一条街上,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其他电器厂见他们现在生意红火,难免不会眼红。更何况风雨电子厂一开始只是做电子元件,说是电器行业产业链中最底层也不为过,居然一步起飞,做起了传呼机生意,还能和一直霸领这片土地的帕格通讯打起擂台来。
老付也是这么想的,这两个年轻人都能从铝电容一步跨到传呼机的生产制造上,他办了四五年收音机厂,怎么就不能转型,比起电容器,同样是利用无线电传播信号的收音机不是更能转向传呼机?
江遇早已和罗良白商量好应对之策,“您放心,国内传呼机的市场那么大,我们不是吃独食的人。”
付老板顿时一喜,高举起酒杯,“小江你人年轻,但这份魄力和大度了不起啊,来,我敬你一杯。”
江遇陪着将自己杯中的玉冰烧喝完,小小一杯白酒,不过片刻,从脖颈往上的皮肤都泛起潮红,他皮肤白又是容易上脸的体质,看着很是夸张,所以他才能“不胜酒力”的趴到桌上。
正劝了罗良白也喝了一杯的付老板愣住,“小江这就醉了?”
他难以置信的看了看手里的酒瓶,瓶身标签上“29%vol”的字样提示着他,这并不是多么烈的白酒。
罗良白也有些意外,他记得江遇酒量没那么差啊,这简直是“一杯倒”。
本来求人办事,却不想直接把人灌倒了,付老板看着搀扶着江遇的罗良白,有些悻悻,“真不好意思,本来想请你们吃饭的,结果饭也没吃两口……你们怎么过来的?我帮你们叫辆计程车吧?”
“不用,我骑自行车载江遇回去就行,您别操心了。”罗良白哪敢再承他个人情。
付老板讪笑着,“那call机的生产……”
“这事我可拿不了主,毕竟老板不是我。”罗良白扯着江遇的胳膊,将要滑下去的人往上提了提,“您还是改天再问问我们江老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