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药王庄,虽然无法证明药王庄参与谋逆,但是制成噬心之毒的药材之一唯有药王 谷才有,皇上下令药王谷收归国有,不过租给药王庄,换算白银,药王庄一年要上缴给朝延万两,这等於大大削弱了药王庄的势力。
许久,傅明烟只能挤出一句话,「人生无常。」
「武阳侯府的二公子可惜了。」蓝采华幽幽的叹了声气。
「父母不能选择,父母之过,孩子只能承担,还好皇上仁慈,性命终究是保下来了,等过了三代,出现优秀的子嗣,家族要翻身也不难,当然,若是他们不懂得借福,非 要作死不好好过日子,想要重新光耀门楣,这就不可能了。」
蓝采华同意的点点头,人啊,一定要懂得惜福,身分地位已经高人一等了,还不满意 当然只能自寻死路。
「好啦,你还是赶紧绣花。」
傅明烟瞬间僵硬,从昨日到今日,师傅怎麽还在提绣花?
蓝采华没好气的踢了傅明烟一脚,「还发什麽呆,赶紧纳鞋底绣袜子。」
傅明烟只好可能兮兮的抱着箩与针线活缠斗。
傅明烟的针线越做越顺手,不到三日就做出一只袜子,不过她的袜子比荷包还花俏,盛开的牡丹又显丽又张扬,这送给婆婆合适吗?
苦恼的看了半响,傅明烟决定再做一双比较扑素的袜子,可是念头一转,过了好几日 了,莫靖言他们应该进京了,为何还没回来?她做针线活的心思又淡了。
「咚咚……」
傅明烟欢喜的放下竹箩,可是一凑近窗边,双手不由得一颤,心跳猛然加速,怎麽突 然紧张了起来?
「咚……咚……」
深吸一口气,她推开窗子,袋瓜往外头一探,见到一个绝美有若天人的男子站在门 廊的栏杆外,脑海顿时涌上刘禹锡的《赏牡丹》――
庭前芍药妖无格,泡上芙蕖飞偾椤Nㄓ心档ふ婀色,花开时节动京城。
她终於懂了,为何这个男子可以美得让整个京城都动了……明明不是第一次见到他的真面目,但上一次并没有如此强烈的感觉……也许是少了那些花灯扰乱视线,他的美更为纯粹,更为鲜活。
莫靖言勾唇一笑,伸手指着屋顶上面。
怔愣地回过神来,传明烟明白的点点头,然後掩上窗子,跳下软榻套上鞋子,随手拿 了披风穿上,像只放出笼子的乌儿飞出房间,扑进莫靖言的怀里。
莫靖言带着傅明烟登上屋顶,猎猎作响的夜风透着一股寒意,可是窝在莫靖言的怀里 犹如抱着一个火炉,她只觉得很温暖。
傅明烟如痴的看着莫靖言。虽然上一世看过的美男子无数,不管是加工还是未加工, 但那些人跟自个儿一点关系也没有,可眼前这个男人是属於她的……
「看傻了。」若知道他的容貌对她如此有杀伤力,他应该早一点用这张脸接近她,迷 得她神魂头倒。
半晌,傅明烟彷带在说梦话的道:「明明是战场上的杀神,怎能美得如此妖孽?」
「我的容貌跟我是不是战场上的杀神有什麽关系?」
顿了一下,傅明烟摇了摇头,「没关系。」
莫靖言伸手遮住她的眼睛,「我的容貌不重要。」
「当然,若我真的在意容貌,你如何能走进我的心?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她可以理解他的心情,当一个男人生得比女人还美,他的本事再大,也会成为容貌的陪衬,顶着一张平凡的容,人家反而会看见他的才能。
莫靖言欢喜得唇角上扬,放开手,温柔的在她左右眼上落下一吻。
张开眼睛,傅明烟故作苦恼的道:「不过,你怎麽可以生得如此妖孽?」
「……」
傅明烟忍俊不住的咯咯咯的笑了,连忙转移话题,「对了,我爹呢?」
莫靖言故作懊恼的捏了捏她的鼻子,回道:「因为很晚了,伯父索性回了文成侯府,明日皇上赐婚的圣旨到了文成侯府,伯父就会过来接你回文成侯府备嫁。」
傅明烟吓了一跳,「皇上赐婚?」
「你是大功臣,但为了保护你,皇上不方便直接给你赏赐,只能藉着赐婚将赏赐送到 你手上,当然,这跟你应得的相距甚远,不过我知道你不在意。总之,虽然我们成亲 的日子很急促,可是有礼部接手,你会风风光光的嫁给我。」
傅明烟觉得自己好像在作梦,礼部接手她的婚礼……
「我们成亲三日後回南岭,待明年你及笄之前回京,我在京城给你办及笄体,伯父会 从西北回京参加你的及笄礼,至於蓝大夫,若是你能让她跟我们一起回南岭那是最好 ,若她不愿意,明年办完及笄礼,我们可以去云州看她。」
传明烟好一会儿才找到声音,「你都安排好了。」
「道是我的想法,若是你不喜欢,我们可以另外安排,对我来说,只要你开心就好了 其他的不重要。」
「师傅应该愿意跟我去南岭,至少要确定我在南岭住得习惯,她才会放心,不过她不 会一直待在南岭,她喜欢四处游历行留,若是可行,你为师傅安排两个女护卫,方便 她想上哪儿就上哪儿。」
「这事简单,我再另外安排两个丫鬟照顾蓝大夫。」
「若是侍候人的丫鬟那倒不必,若是懂得下厨的丫鬟,师傅会喜欢。」
「好,我来安排。」
莫靖言伸出右手握住她的左手,两人十指交握,他很郑重的道:「烟儿,若我白发苍苍,容颜迟暮,我会依旧如此牵着你的手,倾世温柔。」
傅明烟突然觉得很感动,眼泪无声涌向眼眶,半晌,她点了点头,反过来握住他的手 宣誓道:「我也是,若我白发苍苍,容迟暮,我会依旧如此牵着你的手,倾世温柔 。」
莫靖言靠过去,深深在她的额头上落下一吻,与她今生今世,相依相伴,生老病死, 不离不弃。
后记~ 日常琐事――艾佟
《医门小懒虫》越写头越大,佟会不会写得太复杂了?要不,怎麽写到快要抓狂了?
最近佟一直有个念头,不想写了,天天动脑子,头都白了,能不能换个不要动脑子的轻松差事?可是,佟的体力太差了,不知道能不能做得来体力活的差事?
为了j自个儿的体力好一点,於是佟乖乖的在晚餐後出去外面散步,一开始走个一两 圈就受不了(一两圈就是一两千步),而且走一天还会休息一天,总之,持续力不足 ,可是为了减轻腹部的负担,佟还是强迫自己进行晚餐後的散步,如今可以连着好几 日,且已经增加到四圈,走完之後还会出汗,虽然还不太习惯这种疲憾,但走完之後 感觉很舒服。
无论如何,佟会坚持下去,目标是每日至少六圈,而且持之以恒,佟的体力就不会像 现在这麽差劲,至少跑步跑得动(佟现在的状况是跑不动,跑没几步就想停下来), 别教小外甥女笑话(每次看着佟追着她跑,佟的海中就是会生出一个画面――还以为看到一只猪仔在追小兔子――太难看了)。
佟已经很久不敢量体重了,因为太胖了,根本没勇气面对自个儿的体重,不过最近觉 得应该找个机会量一下,然後看散步几个月之後,体重有没有变轻,身体轻盈一点, 心情可能就会变好,看着电脑可能不会那麽难以忍受,老想眼不见为净。
这篇後记就写到这里,因为佟想不出来要写什麽了,拜了。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