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声音来得又高又急,穿过了半个一楼大堂,听在众人耳中,与场上的氛围显得异常不和谐。众人一愕,纷纷震讶转过头去。
第70章 搅局
随着那道声音渐渐落下, 台下的人流慢慢主动让开一条道路,现出了方才那道声音的来源。
定了定,很快一道人影穿过人流, 径步走到高台之前。
那只是一个衣着光鲜的小公子, 锦衣绸履,白玉腰带, 气质非凡,看似年龄不大, 大抵也不过方才及冠的模样, 面容清俊白皙, 眉眼间颇透着几分女孩子气的清爽。他个子不大高,但浑身透出的气质却孤高而矜傲,站在高台之下, 目光静静看向那悬于众人之前的几首诗词。
立在他的侧后方,沈长歌的目光落在他身上,悄声打量。
视线从几则诗词上慢慢滑过,小公子的目光最终定在临霜所作的那一首上, 唇角轻扬起一丝蔑哂。
默了默,他步子一跃便要上台,被随后的一个小厮给一把抓住, 低声劝道:“公子,我看还是别——”
“怕什么。”他回头丢了一句,而后不由分说,拗开了他的手, 大步一跨迈上高台。
“厌厌无情笔,片片画琉璃;绻绻云落日,翩翩孤鸟意。”
他静声将临霜所写的诗文念了一遍,而后思索般略一沉吟,脸上忽现出一抹讥诮的笑意,道:“这诗用词蕴意还可,然而笔触也未免太温婉小气了些,一看便只是小女儿家所作,以这诗做魁首,这闲逸楼里,可是真没了有才之人了?”
“你……”临霜闻言脸色微变。
他这话说得毫不客气,除却将临霜明里讽刺一番,暗中又将闲逸楼奚落了个遍。饶是向来好客热络的掌柜,闻声脸上的笑容也微微凝住了,然而他见这人一身贵重装扮,想来也定是那家豪门大户的贵胄公子,不敢擅惹,只得忍着气意含笑道:
“这位公子何出此言?元夕诗会,本就是本楼为大家所设的娱乐项目,意非在拼诗比韵,而在陶冶情操,以诗会友。这位姑娘所作的诗文乃今日全场最佳,自然当为魁首的。”
“全场最佳?”那小公子听了却是一笑,手中的折扇一展摇了一摇,道:“谁说这是全场最佳的?倘若我可作出比她更佳的诗句,那这头奖的紫珠,是否就能为我所有了?”
她话音一落,台下的观众们却赫然一怔,接着泛起一阵议论声来。
这闲逸楼开办元夕诗会多年,掌柜似也未曾经历过这般的局面,一听也不由怔住了,立在原地愣了一愣,才期期艾艾地开了口:“啊……这……可是这位公子,您先前并非报名参与,按规矩,怎可突然夺这魁首?”
“那有什么。”小公子却毫不在意,“唰”一下合了折扇,面向了一旁的临霜,“她不是魁首么?我若是强过她,那么不就说明我才是最佳?那么这魁首,自当该是我不是么?”
他的语气傲岸而轻挑,一边说着,一边又用折扇飞快地挑了下临霜的下巴,颇有些轻谑调戏的味道。
临霜又何时见过这般的人?不由一怔,飞快地退开一步,整张脸都刹时涨红了,“你——”
台下的沈长歌目光微暗,垂在身侧的手悄无声息地蜷了蜷。
见她这般模样,那小公子谑哂了一声,自袖中取出一则纸卷,倏地一甩,“还请诸位一评,我和她,究竟谁更胜一筹些!”
说着,纸卷铺开在众人面前。
便见那足有半人之高的纸卷之上,以草书字写下寥寥数句,笔触苍劲,游云惊龙,深浓的笔墨几乎洇透了纸页。仔细一望,那龙蛇飞动的书法所连成的便是一首五律诗句,流水行云——
金乌染霓裳,入镜映成双。
此间好颜色,不负寓鸿章!
静刹半秒,台下徒然震起一阵哗响。
“此间好颜色,不负寓鸿章……”
“好句!好诗啊!”
“这当真是大气恢弘,全场最佳……”
……
临霜心头顿跳,目光凝在她那一张纸卷之上,脸上的血色刹时褪得干干净净。
沈长歌眉宇一蹙,目光从那诗上逐渐滑开,有些担忧地看着临霜。
那闲逸楼的掌柜也不禁有些震讶,心中仔仔细细将那几句诗句品读了少晌,脸上也不禁有了些动容之色,直朝着一旁的店小二不住点头。
等到这一阵议论有了些许弱下的趋势,小公子才傲然一笑,对着掌柜轻轻一揖,又朝着台下众人定言道:“就请各位来说一说,今日这魁首,该当是谁?”
“是‘金乌染霓裳’!”台下立即有人高喊。
“对!‘金乌染霓裳’!”
“对!对!”
……
逐渐的下面的呼声愈来愈高,整个大堂的气氛也愈加的火热,小公子听罢,轻轻一哂,回头瞟了眼临霜,似挑衅般轻扬一笑,道:“对不住了,这魁首是我的了,紫珠,也是我的了!”
言罢他倨傲转回目光,径步走到那高台最上,向两边的小二挥挥手,便要将那紫珠取下。
临霜不甘地咬了咬唇,胸口漫漫化开一片失望。
“等一下。”——
然而还未等他将紫珠取下来。
另一道冽音却忽地止住所有呼声,亦止住了他的动作。
众人诧异。小公子同样一怔,愕然转过头去。
就见人群之中,一个面庞冷峻的青衫少年默默步上台——
如小公子方才一般,他沉稳的步伐与挺直的背脊透露出笃定与自信,却并无他方才的挑衅傲慢。他静静走上高台,目光只是向他瞥了一瞥,然后慢慢走到临霜身边。
看见他上台,临霜隐隐有些发怔。心中惊讶的同时,又恍然漫了一缕安定暖流,低低开了开口,“少爷……”
“没事。”
伸手轻拍了下她的臂膀,沈长歌弯了弯唇角。背过身,脸上的笑容又似乎一瞬突然消失了,看向不远处的小公子。
向前了两步,沈长歌定声开口:“‘金乌染霓裳,入镜映成双’,的确好句。世人写诗,皆习惯以飘渺之词喻物,以使得诗词文句看起来优美漂亮,而其实内中空洞平伐,毫无意义。你以霓裳喻霞云,以镜面喻江面,但若去了这些艳丽的饰词,敢问你这诗句中,可还有任何引人之处?”
小公子一愣。
台下的众人也有些惊讶,纷纷不说话了,仰着头目视着台上。
临霜心中一动,没有再看小公子,转而凝视着沈长歌的身影。
他这一言,无疑是将这一首词句彻头彻尾批驳了个遍,且话语浅白直接,一针见血,丝毫不留回面。小公子似乎也未曾想到,愣了少顷反应过神来,忽地皱眉疾步走过来。
“你是谁啊?!”
“这和你无关。”沈长歌面部表情,话语淡淡,“我来,只是想告诉你,在我看来,你这诗,当不得魁首,那紫珠,也不该为你所有。”
小公子呼吸一滞,眉宇倏然厉了,冷笑,“笑话!”
沉沉缓了一口气,小公子声冷道:“形诗作文,除了韵脚,本就讲究的以形喻物,深露浅藏!自然要以形词饰之,什么空洞平伐?毫无意义?这恐怕不过是你们这些写不出漂亮形词之人来刻意诟病的说辞吧!”
“是么?”沈长歌眉宇微挑,却似乎似乎不曾动气,反而眉睫一敛轻轻笑了,“这究竟是我刻意诟病的说辞,还是如你这般文采平平,只会以形词粉饰其句的借口之辞?”
“你——”小公子气结,双手猝然紧攥成拳。
“公子!”那伴他而来的随从见状也连忙步上台,抚慰着她的胸背为其顺气。
……
说着说着便几乎吵起来,闲逸楼的掌柜在一旁尴尬观望,想劝,却根本插不上话来。先是一个衣着名贵的小公子,再是一位气质超凡的翩翩少年,这状况在往年的诗会上还从未有过,他头一回见,根本不知该如何是好。
台下的观众也似乎觉得新奇,七嘴八舌地议论,逐渐便连下面都因诗句的“饰词”一说纷纷站成两派,争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
站在沈长歌的身后,临霜心急如焚。
她分外担忧此刻如遇熟人,若将沈长歌认出,对其名声怕有所损。她想打断,可是在一边僵滞了好半天,却根本说不上一句话来。
“罢了。”好一会儿,沈长歌终于轻叹了一口气,脸色如旧云淡风轻,“这样吧,若是我可以不加那些形词饰词,便可做出优于你的诗词,这魁首,可为我所属?”
小公子闻言一怔,眉头紧皱,“这魁首已是我的!怎能为你所属?”
沈长歌淡漠一哂,道:“你既已是魁首,那么只要我强过你,自然说明我比你优异,那么这魁首,自当为我所属,不是么?”
他以他的原话驳他,直说得他喉间一涩,半天没能说出话来。
沈长歌却已不愿再搭理他,轻讽地笑了一下,自顾转身向桌案边走去。
第71章 胜出
备笔, 斟水,研墨,蘸墨。
礼貌朝着店小二要了一页宣纸, 沈长歌将纸静静铺好, 以镇尺抚平,而后信手执笔, 落笔成墨,笔走龙蛇。
台下的众人雅雀无音, 纷纷抬着头, 定定注视着那道淡定清隽的青色身影。
沈长歌面容淡定, 背脊挺直,左手半负于身后,右手执笔落墨, 目光默默落在纸上,他似乎完全不曾发觉众人的注视,神态容色如旧淡然,挥笔成诗。
便连那矜傲自高的小公子都似乎有些怔住, 虽紧盯的目光里仍有些愤愤,却逐渐有些凝固。
沈长歌写得很快,几乎没过小半柱香, 他便已撂笔起身,将镇尺拿开,轻拂起纸页吹了吹墨。等到那纸上的墨迹几乎已干透,将纸页交给小公子。
小公子微怔, 将信将疑地接过了,垂眸一望,视线方才停了两秒,竟赫地一瞬愕住了,又立即抬起头看向他。
他这反应有些奇异,也同时更令人忍不住好奇,掌柜探着脖子凑过去,想要看那纸上究竟写了什么。即便是临霜,也忍不住伸着脸瞧上一瞧,直到被身前的沈长歌偏头一望,方才又讪讪地又缩回了他身后。
咬牙僵了片刻,小公子滞涩半晌,倏地一撇手,将那一页纸撇开了,正巧轻悄飘在高台前。
台下的观众早已心痒难耐,见状立刻一拥上前,争先恐后地观看。
就见那张雪白宣纸之上,几行书挥洒自如,诗意盎然:
暮云迢迢奔落日,落日沉沉余暮云。
孤鹜不辩天与水,遥是楚天落黄昏。
字句形意浅白通俗,文笔简练,意蕴优美。
很快的,台下再次惊奇一阵喧潮。
盯着小公子越来越僵白的脸,沈长歌面色冷淡,“这般,你可认输了?”
小公子说不出话,紧瞪着他的目光依旧恁般灼灼愤懑,却隐约有了点自恨的不甘。
不予再理睬他,沈长歌回身看了看临霜,手臂半环在她身后悄声一引,引她走到那置放紫珠的小台前。
这一次的魁首自然再毋庸置疑,掌柜笑呵呵地步上台前,高声宣告着这一次元夕诗会的夺魁之笔,惹得台下一阵掌声雷鸣。沈长歌淡定地轻一颔首,而后接过了那枚店小二递来的,被锦盒包裹的精致紫珠。
他只略略看了一看,将锦盒一阖利落收起了,低声唤了一下临霜,向着高台下走去。
“喂!”那小公子却似乎分外不甘心,一时不忍,又出声把他叫住。
沈长歌脚步一停,回头看他,面无表情。
愤懑盯了他一会儿,小公子抿了抿唇,开口:“你……你到底是谁啊?”他的声音较刚刚有些低落,少了原先的矜傲。
看了他一眼,沈长歌没有回答,定了定,带着临霜,转身走下去。
·
一下了高台,临霜立即低着脸嚅声开口,“少爷,奴婢……奴婢技不如人,劳烦少爷了,奴婢谢少爷。”
她低低地说了这几句,转而脸上又有了一些骄傲,抬起头对他盈盈一笑,道:“不过,的确还是少爷厉害,当为这魁首!”
“你只是练得太少。”沈长歌见状轻轻笑了,手臂带着她向门口处一引,并肩伴她慢慢朝着门口走去。
“我曾经刚学诗文对韵时,被要求每天一首诗文词韵,如若写不出,可要被太傅打掌心的。看那人的衣着,想来也是哪个富家子弟,必然也读过不少书。你未曾接受过正经的练习便可有如今的水平,已经非常难得,不必在意。”
“是这样吗……”临霜低低自语,回想到方才那小公子的矜傲摸样,心下不由总有一些欣羡。那小公子看年岁,适才也只同她大不了多少,可是却不管是神态还是信心,与她都可谓有着天壤般的差距。
她也真的,很想有机会读书的……
似乎看出她心中所想,沈长歌偏头凝视,见她一直低埋着头,唇角不经意微勾,戏谑般开了口,“你若也想读书也好啊,今后我也让你每天行诗作文,如若写不出,就打掌心,怎么样?”
“……啊?”临霜一愣,呆呆抬头眨了眨眼,立刻摆手,“啊不不不……少爷,还是不要了……”
沈长歌低低一笑,脚步停了一停,“对了。”
临霜跟着他停下,不解地看他。
“这个给你。”就见他伸出手,将那个置着紫珠的锦盒递到她的面前,轻轻道。
临霜愣怔了一秒,看了看锦盒,又抬头看了看他,却不曾接过,讷讷开口,“可是少爷……这是你赢下的。”
“这也是我送你的。”他神情平和,顿了顿,径直执起她的手,将锦盒放在她的手中。
他轻哂道:“这珠子确实很漂亮,但我拿着没用,你拿着吧,用它来镶支珠钗,或是其他什么首饰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