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与你——阿淳
时间:2018-08-11 09:46:03

  他话音刚落,林蔓茜立马从地上“嗖”地爬起来,抱着自己不停跺脚,
  “啊,冷死了冷死了,方圆啊快给我送点温暖。”
  但是以往机灵的助理这会儿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林蔓茜跺了半天脚,也没召唤出一个影子来。
  正当她实在冻的不行打算自力更生去找件衣服时,肩上突然一沉,一件厚重的黑色羽绒服套在了自己身上。
  她转回头,就看见了裴一俊朗的脸。
  少年冲她弯弯唇,解释道,
  “这是新的。”
  林蔓茜连忙摆手,
  “我不介意这个啦。”
  但是她还是想把自己身上的羽绒服脱下来,
  “可你把衣服给我了,你自己怎么办?”
  裴一身上也还穿着戏服,虽然比她的舞裙是厚点,但也多不了几块布料,而且刚才导演拍了好几条,他就在大殿门口站了近二十分钟,夜风一吹,什么暖气机都不管用,可比她冷多了。
  只不过少年往后退了两步,
  “我没事,经纪人已经去拿衣服了,就两分钟的事儿。”
  他的唇角露出浅浅的梨涡,语气温和而绅士,
  “但是女孩子不能冻着。”
  哎呦。
  小小年纪,说话一套一套的,可真会撩。
  林蔓茜就没再拒绝,弯弯眉,
  “谢谢呀。”
  她把手伸进长长的袖子,又努力弯下腰去拉拉链。
  其实林蔓茜不算矮,但因为裴一太高,羽绒服又是长款,所以套在她身上,就像小孩儿穿着大人的衣服似的,看上去十足费劲。
  裴一好人做到底,干脆伸出手来,帮她拉上了拉链。
  于是女生再次抬起头,灯光下眉眼璨然,
  “谢谢呀。”
  他就挑挑眉,正要开口,却突然察觉到有些不对,视线一偏。
  果然,左边一台摄像机不知何时竟转过来对着他们拍。
  察觉到裴一的视线,摄像机后面的工作人员探出一个脑袋,尴尬地挠挠头,
  “你们不用管我,不用管我,我就拍个花絮。”
  ……
  其实本来今天拍的那么久,摄像师都累的不行,哪还有心情拍花絮,但刚才那一幕实在太过美好,他一个没忍住,就把机器给转回来了。
  说起来他也觉得真是奇妙。
  《久卫》这部戏,算是大男主戏,剧里所有女性角色戏份都不多,更别说林蔓茜这个女三号了,在剧组里的时间零零散散加起来也就两个星期左右,但偏偏就跟裴一处好了关系。
  跟裴一处好了关系,那只要稍微互动一下,又或者稍微接济一下,就可以带来一大波热度。
  这可不是开玩笑的。
  之前还有个公众号这么说过呢,娱乐圈的人气,可以分为四个等级:
  背景板。普通艺人。流量艺人。裴一。
  裴一的流量真的堪称恐怖,虽然微博粉丝数乍一看不是最多,但他出道才不到一年的时间啊,团队好像也压根没怎么买粉,很多数据都是实打实的。
  所以但凡有关他的话题,一出来就会被顶上热搜。综艺节目一参加收视率就爆表,杂志一拍就被抢光,私服潮牌一穿就断货,粉丝的变现力简直逆天了。
  而他跟一般的流量小鲜肉最大的区别就是:他不靠流量也还是能活下去。
  之前知乎有个话题,叫做:
  裴一为什么能红这么快还不败坏路人缘?
  底下最高票的答案是:
  “因为他有作品。”
  是这样没错。
  又或者夸张点甚至可以说:他每一部都是作品。
  哪怕是出道时拍的网剧,夸也就算了,最起码不能让人昧着良心嘲。
  用粉丝的话来表述就是:
  “不说颜值,也不说智商啊教养啊那些虚的,我话就放在这里,我们裴哥哥的演技还是可以吹一吹的。记住,是裴!哥!哥!不是什么国民弟弟,我一哥才不是国民弟弟!”
  ......
  摄影师是西淮的老班底了,拍过无数实力派演员,还是有些见识。
  他觉得,去年那个影帝奖杯,要不是林嘉导演突然来一部大制作,把江影帝都请出山了,裴一其实可以拿一拿的。
  这一行,没办法,运气和天赋永远都比汗水要来的重要。
  有的演员天生就有天赋,有灵气,只要稍微花点心,就胜过你十年二十年的经验努力,你不甘心也没办法。
  裴一就是这种被上天厚爱的演员,但是这孩子确实早熟,性子也冷,看上去对谁都温和礼貌,其实骨子里永远透着一股疏离,不是一般的难接近。
  所以,对于林蔓茜能和裴一打好关系这件事,他倒是真心实意地佩服。
  只不过他也没想明白,为什么情商这么高的女孩儿,还会得罪环艺高层呢?
  ……
  想不通啊想不通,还是多拍花絮少研究。
  .
  不过他也确实没功夫研究了,因为门外林蔓茜的助理已经抱了两大箱的热奶茶进来,正在帮着自家艺人一杯杯地分给剧组的工作人员。
  女生还裹着那件宽大的羽绒服,站在剧组中间鞠躬致谢,笑容真诚,
  “感谢这段时间大家的照顾,本来还想请大家吃个麻辣小龙虾什么的,但是现在太晚啦,你们还要工作,就不耽误你们时间了,请大家喝杯奶茶,这家奶茶店是我无意中发现的,不是网红牌子,但超级好喝,我中午徒步走了三公里专门去订的哦!有可可有奶盖有现煮,大家想喝就拿什么,喝完了还有,不要怕喝穷我,你们只有这一个机会啦!”
  她的话说的一点不官方,而且眉眼弯弯,笑起来时露出洁白的牙齿,满满的都是亲和力,只让人觉得舒服。
  导演拿了一杯可可,带头鼓掌发言,
  “恭喜我们大燕朝的小公主杀青,蔓茜是个好演员,非常棒,咱们下一部戏再约啊!大家也休息一下,喝杯奶茶,半个小时后继续。”
  整个剧组顿时一片热闹。
  大家都很给面子地鼓起掌来,还有不少人拿着奶茶要跟她合影。
  主要林蔓茜在剧组的这段时间,戏好,事少,还不做妖,工作人员都挺喜欢她的,好感度值都快赶上裴一了。
  她杀青,又快过年放假了,大伙儿内心都兴奋。
  裴一接过助理拿来的羽绒服,披在身上,也不过去拿喝的,就靠着柱子,慢悠悠地玩起手机来。
  这种热闹的场合,他一般是不怎么参与的。
  不过他指尖滑到一半,就停在屏幕上,挑挑眉,眼里流露出几分诧异。
  屏幕上是关注人中午新发的微博。
  “乌啦啦城邦:
  推荐一家超级无敌好喝的奶茶店!
  全糖可能会有点甜,不爱喝甜的孩子们点半糖就可以了。
  地址比较偏,但装修超有氛围的,店长是中法混血的漂亮小姐姐,没有男朋友哦,不谢。”
  配图有三张。
  第一张是一个定位。
  第二张是手机拍的店面图。
  第三张是桌子上的一杯奶盖。
  裴一诧异的倒不是乌啦啦城邦和林蔓茜推荐了一样的奶茶店。
  而是第三张配图里,露出来的半只鞋子。
  鞋子也没什么稀奇的,非常常见的小白鞋款式。
  稀奇的是鞋子上的那个脚印。
  他记得,今天中午拍完戏,他被人一撞,不小心踩了林蔓茜一脚,在她的小白鞋上留下了一个鞋印。
  也是这个部位。
  但是那姑娘好像忙着要去做什么,他“对不起”三个字还没说出口,就看见她急冲冲地挥挥手跑出去了。
  少年顿了顿,翘起二郎腿,大爷坐姿,低头看了看自己鞋底的纹路。
  然后抬头对比了一下照片上那半个鞋印。
  ——一毛一样。
 
 
第12章 
  林蔓茜抱着一个大箱子四处送温暖。
  箱子里奶茶只剩最后三杯的时候,她刚好走到裴一面前,然后低头看了看杯子上的标签,脸上带出个礼貌的微笑,
  “裴一,你要哪杯?”
  箱子里刚好一杯可可,一杯抹茶海盐奶盖,还有一杯柠檬鲜柚。
  裴一握着手机瞅她,眼底的情绪有些复杂,两三分审视,两三分迷茫,还有两三分不知所措与估量。
  久久没有答话。
  林蔓茜抱着箱子就有点懵,试探性地又喊了声,
  “裴一?”
  然后她就看见,面前的少年突然严肃起来,俯下身,目光如炬,
  “蔓茜姐,问你几个问题好吗?”
  被笼罩在一团阴影内的林蔓茜:......
  你问问题就问问题,搞得那么吓人做什么。
  女生仰头看他,努力撑起气势,一派淡定,
  “你问呗。”
  “你最喜欢的歌是什么?”
  哈?
  她睁大眼睛,这是什么鬼问题?
  “你干嘛突然问我这个?”
  “因为.......”
  少年顿了顿,露出一点思索,而后很快回答,
  “因为我发现我的百度百科很多乱写的资料,所以我想了解一下你们的情况。”
  “......”
  “你还没说呢,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歌?”
  ......算了,毕竟都不是一个世纪的人。
  小孩子们有时候就是会对世界上的某些东西特别有求知欲。
  她家侄子还特别喜欢问为什么奥特曼没有小鸡鸡呢。
  林蔓茜轻咳一声,诚实地回答他,
  “很多歌我都喜欢啊,不过最近喜欢Hedi的《weight loss》。”
  “但是这种事情说不准的啦,说不定百科上记录的是我以前采访时喜欢的歌呢。”
  ……哦。
  “乌啦啦城邦:
  这次做的是四红汤,女孩子们可以多喝哦,BGM是Hedi的《weight loss》,最近一直在单曲循环,推荐给你们。”
  少年不动声色,
  “这样啊,那好像百科上还说你非常喜欢英短呢。”
  是吗?
  她记得她当时看自己百度百科时,上面还写着她喜欢狗呢。
  林蔓茜想了一会儿,
  “估计是信息被什么人篡改了吧。我怕猫,我喜欢狗的。”
  “哦。”
  他点点头,又状若无意地问,
  “那最喜欢什么狗呢?”
  “我最喜欢藏獒啊!”
  一提起这个林蔓茜就兴奋,神采奕奕,
  “以前我们家邻居还养过一只藏獒呢,对谁都凶,偏偏喜欢我,我觉得我是有藏獒缘的人……不过后来他们搬走了,我就再没见过它。”
  说到最后,女生的脸上明显带上几分失落。
  ……
  “乌啦啦城邦:
  今天在路上遇见一只藏獒,毛发黑油油的漂亮极了。小时候我邻居家的藏獒就特别喜欢跟我玩[笑脸][笑脸][笑脸]。
  等我以后攒够了钱,一定要买一栋带草坪的大别野自己养藏獒!”
  裴一把目光从手机屏幕上移开,慢悠悠地,
  “我有个亲戚,他就在西藏工作,倒是能弄来纯种的藏獒幼犬,你要是需要,我可以把他介绍给你。”
  女生的眼睛“嗖”的就亮了,但是勉强冷静下来后思考了一会儿后,还是忍痛拒绝了,表情丧丧的,
  “还是算了,我现在住的地方太拘束了,等我攒够钱买了带草坪的大别野,再来找你帮忙吧。青藏高原的狗,总不能让它蜗居在小公寓里吧。”
  ……
  “乌啦啦城邦:
  不行!一定要买草坪,要买大大的草坪!青藏高原的犬王,总不能让它在城市里蜗居吧![握拳][握拳][握拳]
  @大樱喵:为什么一定要买草坪,也可以直接带着它去外面溜嘛.......”
  少年弯弯唇,眼眸一片清澈,
  “是啊,当然不能,而且还要买一个大大的草坪,才配得上我们东方神犬。”
  这话说的!
  熨贴!
  藏獒的狂热饭林蔓茜觉得这句话简直说到了她心坎儿里,不住地点头,
  “是啊是啊,你说的太对了!我们这么努力工作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嘛!如果跑不能跑,叫不能叫,那还有什么资格把它领养回家......”
  林蔓茜是真的喜欢藏獒,一交流起藏獒来就没个完,不知不觉讲了一大堆,直到手臂都发酸了才反应过来,连忙收住话匣子,咳了咳,把箱子举到面前,
  “那个,不好意思啊,我太激动了,奶茶都快冷了,你要喝什么,还是三杯都给你呀?”
  ……这场景实在滑稽。
  一个巨大的箱子,就这么高高地举在头顶,把她整个脑袋都盖住了,偏偏里面还只有寥寥的三杯奶茶,跟画搞笑漫画似的。
  裴一就接过箱子,放在了地上,又随手从里面拿了一杯热可可,
  “我喝这个吧。”
  其实他不爱喝奶茶,也不爱喝甜腻腻的果汁勾兑饮料,要是以前,肯定直接就拒绝了,但是一知道林蔓茜就是乌啦啦城邦之后,他作为一个粉丝,怎么能落偶像的面子,想了想,还是从里面勉强挑了一杯出来。
  然后插管喝了一口,果然腻的发慌。
  女生还仰着脑袋,连眼下两颗泪痣都带着期待,
  “好喝吗?”
  裴一把口中的糖水咽下去,很给面子地点点头,
  “太好喝了。”
  事实上裴一并没有这样灵敏的舌头。
  就像不会吃辣的人吃辣菜,麻婆豆腐,水煮肉片,在他们口中都只有一个味道,就是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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