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元炯冷哼了一声,略有不满的看了他一眼。两月不见,今日的花无渐好像格外的沉默寡言,看来是动手那天晚上的事情深深刺激到他了。不过也好,之后将要发生的事情也远远的超乎了他的承受范围,毕竟也算是父王的人,让他早些了悟也是好事。
不过……何止是超乎了花无渐的承受范围呢。元炯自嘲的笑了笑,什么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他算是体会到了。他伸出手再次为自己斟了一杯酒,清透的酒液顺着玉壶的壶嘴流出,在酒杯里溅起了一圈波动的涟漪。
花无渐看着他的动作,平静无波的眼中闪过晦涩不明的光芒。他突然开口问道:“市井有传言称元煜要娶妻,娶的那个人,是……无眠?”
他问的突然,元炯喝的醉醺醺的头脑昏沉,还没有想好怎么组织语言告诉花无渐这件事情,便由他主动问了。他愣了一瞬,点头应道:“是。父王想要用这招逼褚洄回烈王府来,褚洄应当不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成为别人的玩物吧,更何况……更何况那个人还是元煜。”他虽脑中混沌,目光却是清明,一想到父王竟然想也不想的就要把元煜也一起拉下水就让他觉得脑子生生的涨着疼。
他元炯有聪明才智,元煜有啥?除了那不上不下的半吊子武功,只怕褚洄把两只手都砍了他也打不过褚洄。还有那堪比针尖大的心眼,和元灿如出一辙的刁蛮劲儿……实在是不清楚父王的心里在想些什么。
他握紧酒杯的手生生的发抖,没有感觉到对面的花无渐正瞬也不瞬的盯着他看了许久。
一边站在角落里的元秋突然开口道:“公子,你伤势还未愈,不宜喝这么多酒。”
“伤势……嗯,对,还有伤势。”元炯似乎知道自己喝醉了,但不允许自己在这里发疯,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酒杯放了下来。他抬眼朝花无渐眨了眨,强迫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勾起了一个微笑。“其实今日寻你也没什么别的事情,只是父王的脾气你也是知道的,他最不喜有人自作主张,所以让我提前跟你说一声。我知道你在意叶挽,定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她被元家利用。但是……你要知道,你也算是元家的一份子,若是当年没有父王,今日也就不会有你花家如今的地位。我这么说,你明白吗?”
他直勾勾的看着花无渐,想在他脸上寻找着一星半点不甘愿的表情。
以花无渐的武功和手段来说,若是想要破坏婚礼,也不是难事。元炯头疼欲裂的揉了揉额角,他现在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希望计策成功,还是希望计策失败了。
只是从花无渐那张美艳不可方物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有隐隐的愤怒,却没有不甘,没有厌世,仿佛他当真是身不由己的要眼睁睁的看着叶挽“出嫁”一般。
他怎么能不生气?怎么能不揪着自己的衣领说“看你出的鬼主意”,怎么能不一气之下将计划打乱把叶挽带走?元炯盯了他半晌,发出了一声冷嗤。
当真是父王养的一条好狗呢。
“什么时候?”元炯低垂着眼帘,考虑接下来应当如何行事之际,突然又听到花无渐开口询问。他嗓音没有往日那般清润带着调笑的妖娆,反而像是被人掐住喉咙一般微微的沙哑。
元炯一牵嘴角。他表面上装的满不在乎,其实内心早已与理智纠缠到了一起罢?“就在三日之后……”元炯斯文的面容挂起一抹不屑的讥嘲,难得见他露出这番表情的元秋不禁隐隐有些担心。公子一向惯会将情绪掩藏,近几日倒是因为这件事情有些把握不住分寸了。“父王是等不及想要‘父子团圆’了,连那些装样子的程序都懒得走一走。不过也好,不是有句俗话说……叫做快刀斩乱麻么。”
他见花无渐微微抿起了嘴唇,心头闪过一丝快意。
没错,就是这样,无论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就让他们这两个所谓的“局外人”一起沉沦,一起疯狂吧。
……
烈王府的客院里,小白难得的没有撒了欢的在院子里跑来跑去。炎热的天气让它作为一只长毛的小狗狗感到万分的心酸又难过。
为什么狗子要长毛?为什么它只能像傻子一样“哈哈”的吐着舌头才能感到有一点凉快?为什么漂亮姐姐看着桌上放的东西格外的暴躁,脸色阴沉的好像要滴下水来?
小白单纯的狗脑子里不懂这些,人类实在是太复杂了。它乖巧的伏在叶挽的脚边,鼻子耸了耸,闻到了一股令人作呕的血腥味。
客房的正中央放着一口金银为饰的紫檀木箱子,箱中静静的躺着一件流光溢彩的红衣。现在看看是红衣,刚刚由送来的下人一起将之展开时才发现,那是一件以名为“凤凰翎”的名贵锦缎制成的嫁衣,叶挽不懂样式不样式的,但是光看其上以金丝银丝编织刺绣的花纹来看,就是价值不菲。
嫁衣的正上方架着一顶以镂空金制珠冠,其上嵌着各色成色极好的宝石碧玉,还有数颗半个拳头大小的东珠。珠冠有些古老,却丝毫不影响它的美感和昂贵的价值。凤冠霞帔,不过如此。
送来的女官特地奉承浅笑道:“这是当年王妃与王爷成婚时所带的珠冠,如今传给儿媳倒是正好。”叶挽差点一巴掌就把她给掀出去,可是她掀不动。
几天前花灯节她已经在逐渐恢复力气,可偏偏没有跑掉,出了元炯那档子事。再被“抓”回来的时候自然也就重新穿上了浸泡过药水的衣物,甚至比起从前来药力更猛,几乎就到了让叶挽行动不得的地步。不过这都是她自找的,若她当时能够不管元炯直接溜走的话,现下也不至于落到这个地步。
不过最让她怒火中烧的不是这身莫名其妙的嫁衣,而是跟随者嫁衣一起被送过来的一只几寸长的小盒子。辅一打开盒子,她顿时感觉到了什么叫目眦欲裂。
那是一根断口齐整的小指,因为主人的年迈布满了沟壑,指腹上还有数不尽的老茧。她认不出这是谁的手指,却隐隐约约能猜到,与她有关,会被元桢用以威胁她的老人还有谁?叶富贵应当是来了临安,却不小心落到了元桢手里了。
越是生气,叶挽越是按捺住那上涌的血气冷静下来。元桢只不过是想利用大婚的事情将褚洄引出来,但是怕她临时出什么幺蛾子,所以需要利用叶富贵来让她投鼠忌器,安安分分的在烈王府等着褚洄的到来。
叶挽垂着眼帘,杏眼中的冷意足以将房间里的所有人侵吞淹没。即使她现在与废人无异,也没有人敢在这个时候惹怒她。是以房中除了一个呆头呆脑无所事事的小白,下人们顿时争先恐后的放下东西跑了出去。没有什么会比讨好这位未来的“大少夫人”更重要的事情了。
叶挽没有理会那箱嫁衣,对她来说这些只是形式,只要她不愿意没有任何人能利用名声或的问题来绑架她。实在不行,她在新婚之夜跟元煜同归于尽也是可以的。
况且,她总觉得元桢这招使的实在是棒极了。如果她是褚洄,就算知道这是陷阱也不得不出现,除非他不要叶挽了。
而如果她是元桢,必然是希望大婚之事不成功的,因为他不想跟自己心心念念想要令之“认祖归宗”的儿子反目成仇。万一褚洄真的是另有城府,死活都不出现,那他只要不动声色的将叶挽换成司马晴,照样能多一个所谓的儿媳妇,大不了让司马家占点便宜。横竖他的儿子也不止一个。
但当那个时候,叶挽就没有利用价值了,因为骗不来褚洄。身陷烈王府的叶富贵同样也只能落得一个死的下场。一时间,叶挽竟然不知道应该是希望褚洄出现的好还是希望他躲的离元桢和元炯这两个疯子远远的好。
她既是担心又是纠结的低头撑着桌子,盯着那截断指半天都回不过神来。
脚下,小白仿佛是感应到了她内心的郁结一般,伸出小舌头舔了舔叶挽的裙子,无辜的将脑袋搁在她的鞋面上,仿佛在说你不要担心,难过的时候就摸摸我吧。
☆、第263章 大婚当日
今日大抵将要成为最近临安城最热闹的一日了。因为今日是烈王府的长公子、元煜的大婚之日。虽然各路权贵和百姓们完全不知道这个即将有幸成为烈王的长媳、顺带有可能成为未来世子妃的姑娘是个何方神圣,但有元桢的面子在,可谓是全城欢庆举民同乐了。
烈王府所在的整条街都铺满了红毯,不知是在欢迎新娘还是在欢迎宾客。
即使到临近吉时的这一刻,整个临安城都静悄悄的没有看见新娘子的半点踪影。
这元大公子到底是娶了个什么人物?为何到现在都没动静?
偌大的烈王府中倒是平静的很,除却少数几位与烈王交好的权贵重臣前来拜访道贺之外,烈王并没有邀请旁的人来。一来是以烈王尊贵的身份来说,并不需要那些劳什子的攀附。二来……也不知是不是怕有人浑水摸鱼。
这还是烈王府的子辈第一次成婚,偌大的烈王府没有吝啬于钱财,装点的有模有样。大厅中,烈王与烈王妃同坐在主位之上,表情各异,显得有些漫不经心。
烈王一手执玉杯,一手托腮,随意的与几位宾客交谈着。说的无非是一些无伤大雅的琐碎国事,还有几人对今日主角的猜想和试探。他嘴角微微勾起,挂着闲适的淡笑,给人一种他并不在听你说话的感觉,但是你说的每句话他又能完美的接上,令人觉得不适又完全挑不出错来。
他今日着一身暗紫色鎏金锦袍,衣摆处以金线绣以四爪金龙纹,腰系雕白玉蟒带,坠着一粒圆滚滚的流苏玉珠。只是闲坐于高堂之上就生出无限的威严和气势。任是谁来看也看不出来这位剑眉星目的男子竟然已年近五十,还是当今西秦权势滔天的烈王殿下。
元桢身边坐着一名端庄高贵着暗红桃李缂丝锦裙的女子,女子并不算生的绝美,却令人觉得无论是容貌还是姿仪都分外的舒服,温雅之余也不乏严肃工整。这位就是现今整个临安除西秦皇后之外最为尊贵的女人了。
烈王妃微微抿唇,清丽的脸庞挂着得体的笑容,只是那笑容并未抵达眼底。她秀眉轻拢,时不时地看向一边身穿大红喜袍正襟危坐的元煜。
怎么会是煜儿呢?他明明跟自己说过要纳司马小姐为妾的,怎的现在直接变成了要娶叶姑娘为妻?
他们父子三人不知道在做什么事情,最近总是一副神神叨叨的模样。叶姑娘分明就是炯儿中意的姑娘,怎么就跟煜儿扯到一起去了呢。
烈王妃百思不得其解。她知道这件事情八成是夫君授意的,元桢平时要做什么事情她一向都不怎么会管,只做好自己分内之事即可。可是眼下这桩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婚事关系到她最爱的两个孩儿,让她怎么能够不放在心上安安分分的坐在这堂上喝一杯婆母茶呢。
还有炯儿现下不知道去了哪里,元秋也不在,只有满堂子满口胡言乱语道貌岸然之辈,让她隐隐有种不怎么好的预感。即便整个烈王府布置的喜气万分,该有的婚礼的样子一个也不少,但是却令她感觉不到半点喜气。
不管是行踪全无的元炯,还是面带假笑的元煜,亦或是高堂上散漫坐着心思飘忽的元桢,没有一个将注意力放在眼下这场婚礼之上。好像是在等什么重要的人的到来一般。
烈王妃心中暗暗紧张,眼看着吉时就要到了,不禁暗暗揪紧了手中的帕子。
西秦记历六月初十,大凶,宜祭祀,扫洒,忌婚娶,生子,搬迁。
烈王府外的十里红毯引得不少人的驻足。
伴随着鞭炮声,百姓们纷纷围在门前,小心翼翼的对着烈王府森严的守卫指指点点。平时都没有这么多守卫,今日大婚反而是多了将近一倍的人手,果然大户人家就是排场大规矩多呀!
府旁边一条小巷子里,蹲着几个鬼头鬼脑小厮打扮的人。他们脸上没有普通百姓那样的好奇之色,反而个个忧心忡忡的模样。
银林苦着脸问道:“我说咱们这样胆子会不会太大了些?这可是烈王府呀,硬闯进去会没命的吧?我不是说我怕死不想救老太爷出来,可是……这办法会不会太蠢了些?”
“不然你还有别的什么办法吗?老太爷不声不响的一个人跑出去,除了会来烈王府讨公子我实在想不出还会有别的什么原因了,这么久不回来肯定是因为被烈王扣了!”即使知道了公子原来是小姐,银风还是改不了口。他脸上担忧之色更甚,可明知道这是个蠢办法还是不得不去行动。
简叶和余晋哥两个人曾经试过夜探烈王府,可是以他们的身后连王府的围墙边都没有摸着就被发现了,再深入的话只怕小命不保,只得灰溜溜的回了客栈。硬的不成那就只能偷偷摸摸的来了,他们摸清了其他大户人家中小厮们的装扮,今日特地趁着“大婚”的空档来浑水摸鱼,企图混进府中再说。
简叶年纪小一些,穿着小厮服饰并不奇怪。那衣服套在人高马大的余晋身上就太夸张了,与他的气质完全不符,五人遂只能将余晋留下在外策应,他们五人假借着“送贺礼”的名头混进去再说。
只是还没等他们行动,府门口就有个打扮奇怪的短发壮汉企图硬冲进去。
那汉子估计有九尺高,手持一根烧火用的柴棍,正被一个守卫拦了下来。“你是什么人?”
他抿着唇一副凶神恶煞的表情,却不说话,只恶狠狠的盯着那守卫,似乎在考虑用什么方法将这个守卫拆了一般。
今日是府中大公子大婚之日,守卫不欲惹出事端来惹王爷不快。遂他只是骂骂咧咧的将那汉子推远了些,还从怀里掏出一粒碎银子扔给他:“行了,知道你这要饭的想今日来蹭个花头。喏,拿着吧,快快滚远一些,今日我府元大公子大婚,红事不宜见血,不与你这种贱民计较,快滚快滚!”
谁知那碎银子砸在了奇怪的汉子身上,他并没有伸手去接。只是仍用那双铜铃般大的眼睛瞪着守卫,好像能把他瞪出一朵花儿来。
简叶摸了摸下巴说:“我怎么看这个人这么眼熟?”
银风顺着他的话说道:“别说你了,我也觉得这人有些奇怪,好像听什么人说过似的。不过我好像并没有见过他。”
“管他是谁呢,他制造乱子的空档我们不是正好可以趁着守卫们注意力全都在他的身上趁机溜进去么?”银林提议道。
“等等。”简叶指了指那汉子与守卫拉扯的手,“虎口茧厚,姿态肃整,是个使刀子的,可能是个军人。”他仔细搜刮着从前在暗阁训练时看过的画像,像书翻页一般一页一页的翻过去,停留在某一张处恍然大悟道,“我知道了!”
他刚说完,没等银风四个反应过来,率先走了出去走到那大汉和侍卫拉扯的角落中,对着侍卫嘻嘻一笑道:“大哥,不好意思,我哥哥脑子有点问题。”他不容置疑的一手拉过那汉子的手腕就要将他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