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帕子递给蔺太姨娘,注视着心爱的孙子,继续道:“当时,祖父只希望你能比一般人强些,在遇到困境的时候,能有自保能力,获得护院们营救你的时间。而你的表现完全没辜负祖父的期望。”
“你有天赋,还十分能吃苦,十年如一日地勤奋练习,便是你的武功师傅们都对你赞不绝口。前几日刘高还跟我说,你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你练十年,功夫比他们练了二、三十年的都还高,你的天赋,令他们望尘莫及。”
他摆摆手,止住想要说话的齐慕远:“但是,祖父仍是那句话,祖父并不期望你成为一名武夫。武功再高,有什么用呢?你难道还想去给皇上做暗卫不成?咱们要利用的是脑子而非身体。即使到了战场上,有时候一个智者的一句话,就胜过千军万马。”
“祖父,我知道你的意思。我也不是扔下一切去学武。我仅仅是想利用每日早上的大半个时辰练武,让我的武功更精进而已。”齐慕远好不容易找到齐伯昆说话的间歇,说出自己的目的,“您刚才也说过我有天赋,我既然有这样的天赋,每日早上又总需要花大半个时辰来练武,为什么不利用天赋和这点时间,让自己的武功更精进呢?自保能力更强一些,对我又没什么损失。”
齐伯昆劝那一大通话,倒不是反对孙子请一个武功师傅,而是担心孙子本末倒置,把心思都花在武功上面而已。
此时听了齐慕远的话,他就放下心来,点头道:“你如果是这样想,那我倒是放心了。”
他抬手止住齐慕远,闭上眼睛想了想,末了睁开眼道:“这天底下,武功比你更强的人已不多了,有的话,也是在大内皇宫里。给我几天时间,我会说服皇上派一个人去你那边训练你的手下。到时候如何从他手上学到功夫,那就要看你自己了。”
齐慕远大喜:“多谢祖父。”
看看时辰不早,祖孙两人便坐到了桌旁,一起吃早餐。
齐伯昆接过齐慕远递过来的小汤包,蘸了点香醋,开口道:“杜锦宁开办的《盛世民报》,这两天闹出了不小的动静。有空你去看一看,再把那个叫庄越的掌柜叫来,问问他有什么想法,再指点指点他。”
“好。”齐慕远点点头。
齐伯昆好奇地看着孙子:“你怎么就不问问这动静是好还是不好?”
齐慕远笑道:“我去润州,杜锦宁也跟我谈起过这个事。她当时也说了报纸会引起一定的动静。她既这样说了,那必是胸有成竹,知道这事会这样发展,一切尽在掌握中。所以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不过她离得远,鞭长莫及,我去过问一下,处理一下庄越不敢自专的事,也是好的。”
他垂眸,喝了一口粥,心情是前所未有的好。
他发现刚才提起杜锦宁,他满心充斥的暖暖的、甜蜜的感觉,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
以前,他喜欢杜锦宁,并且排除万难去争取与守护这份感情,但这份感情给他的体验,是沉重的、痛苦的,充满自责、纠结与各种矛盾。为了这份感情,他辜负了对他寄予厚望的祖父,也阻断了杜锦宁拥有正常家庭生活的机会,他心里沉甸甸的充满了负罪感。而梦里出现的女子,生理上正常性取向的渴求,更加深了这种折磨。
可现在,他骤然发现杜锦宁是女子,他们有机会能成为正常夫妻,他不用为了生理上的矛盾而纠结,也不用为了辜负祖父而矛盾,更不用为了拖杜锦宁下水而痛苦,坠在他心里那沉甸甸的枷锁,一下子不翼而飞了。现在想起杜锦宁,他心里只剩了温暖与甜蜜,阳光明媚与春光灿烂,再不复以前的阴暗幽沉。
这让他一向冷肃的脸变得春风和煦起来。
“怎么,去了一趟润州,心情变得很好?”齐伯昆表情复杂地问道。
“啊?”齐慕远这才发现自己喜形于色了。他赶紧抹了一把脸,力求让自己恢复平常的样子,然后肆口否认道:“没有,只是想起有个厉害的武功师傅,心里挺高兴。”
他倒想把杜锦宁是女子的事告诉祖父,也免得祖父为他担心纠结呢。但兹事重大,关乎杜锦宁的生死,他真不敢冒冒然把这事说出来。尽管,他对祖父绝对信任。但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个泄密的机会。他不敢拿杜锦宁的性命来开玩笑。
齐伯昆也没有戳穿孙子的谎言,只是告诫道:“皇上知道你跟杜锦宁是怎么一回事。你可别在他面前露出这种表情,免得引起皇上的反感。”
“是,我知道了。”齐慕远乖巧地应道。
他现在的思绪,总忍不住要往杜锦宁那边跑。
齐伯昆的话,又让他想起鲁国长公主赵明月的事情来了。
如果杜锦宁真是女子,那么赵明月一心想让她成为驸马,这就可笑了……
“我吃完了。”齐伯昆放下碗筷,准备上朝。
齐慕远赶紧从思绪中清醒过来,站起来打算送齐伯昆。
齐伯昆摆摆手:“你继续吃吧,别管我。不过,出门之前一定要把心思收住,别让人看出来。”这春心荡漾的样子,实在是辣眼睛,总之让齐伯昆心里特别不爽。
要是对一个女子春心荡漾,他老人家自然老怀大畅。可对着一个男子春心荡漾……呃,请恕他老人家接受不能。
严重影响他老人家的胃口。
齐慕远脸一红,应道:“是。”
齐伯昆要上早朝,也懒得理会这小子,转身回屋去换衣服了。
齐慕远面对桌上的早餐,神思不属之下却有些没胃口。
而且祖父刚才的话也让他有些不好意思。
他指着桌上的东西,吩咐观棋道:“把这些收拾起来,拿回院里我再吃。”
他身为从六品官员,是没资格上朝的。而此时离点卯的时间还早,他回到自己的院子里,还可以一边发呆发傻发花痴,一边从容吃早餐。
他也知道自己的状态不对,回到自己院子后,他吃早餐之余,尽量调整自己的心态。等从家里出来去大理寺时,他已恢复平时那冷肃、面无表情的样子了。
他打算趁皇上的人到来之前,把手下的力量做一些相应的调整。
这支力量,不光是赵晤手里的力量,同样也是他的力量。一旦因为杜锦宁女扮男装的事,他要跟赵晤站在对立面,能掌控这支力量为他与杜锦宁服务,他们的胜算就会大上几分。
多想想杜锦宁恢复女装时的困难,他心里的弦就紧上几分,好歹冲淡了杜锦宁是女子给他带来的巨大冲击,以及时不时就想笑起来的无尽的喜悦。
第753章 再悟
在大理寺忙了一阵,看看早朝快退了,他赶紧去了宫里,禀报了杜锦宁在润州农事上的所作所为。
“稻田养鱼?玉米?”赵晤看了齐慕远带回来的杜锦宁所写的折子,抬起眼来,兴致盎然地问齐慕远,“稻田里怎么养鱼?《种田记》里可没说这件事。”
现在,赵晤对《种田记》的兴趣,并不比外面百姓里的书迷要少。
《种田记》情节曲折,引人入胜,文笔偏白,没有阅读障碍,能让人手不释卷、废寝忘食。话本里通过一个小人物一步一步的奋斗,能给人极大的期待感与满足感,引起读者的共鸣。最难得的是书里无处不流露的新鲜的农业意识与知识,让人耳目一新,总忍不住一试,并且从试种中获得极大的收获。
京城的郊区,按以前只种一季稻的时间,现在应该还是光秃秃地看不到什么绿色。可现在从城门驱车往外走,一路过去,不是看到搜罗到占城稻稻种从而已插了秧的早稻禾苗,就是种满了绿肥的田地。
这种改变,让赵晤发现了影响和推广农业生产的新途径。
以前,想要推广或实施什么农事方面的命令,总是要各级官员用各种强硬的手段去压着百姓实行。而百姓不知这种命令效果如何,总是各种抵触,不愿意配合。一旦失败,朝堂和工部就会受到各种抱怨,皇帝更是被人屡屡骂昏君。
可现在,百姓们自发自动地配合着,抢着按照《种田记》里的方法来种田,因为是自愿,他们在实施时会特别精心;即使失败,他们埋怨《种田记》的作者的同时,更多的也是埋怨自己,对朝堂与工部却没有任何怨怼。
也因此,每一期《种田记》出来,赵晤就会第一时间拿到手,再抽时间好好阅读。
“杜锦宁说了,稻田养鱼有很多讲究,如果没有经验,不严格按着她说的来,不光不能增产,反而会影响产量。所以她才没有在《种田记》里写。”齐慕远解释道。
赵晤点了点头,又问道:“这个玉米,真有杜锦宁在折子里说的这么好?”
作为新兴粮食,桂省的官员肯定会在折子里提过,只不过当时是老皇帝在位,精力不足,没办法去注意并推广这种新粮食。赵晤在当时也不是太子,对这种粮食不了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确实产量很高,对土地的要求也不高,如果大面积种植,肯定能增加大宋的粮食产量。不过这种玉米,嫩的时候吃味道不错,但嫩玉米不耐储存,需得老了采摘才合适。老玉米拉嗓子,口感非常不好。”
齐慕远作为贵公子,还真没吃过几次玉米粥。不过偶尔一次吃,就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不管好不好吃,能增加产量,让百姓不至于挨饿,尤其是荒年的时候可以保命,那就是好东西。”赵晤道,“先让杜锦宁在润州种着吧,如果真能适应润州的气候,再往北推移。要是能全国大面积种植,杜锦宁也算是功德无量了。”
“是皇上英明。功德无量,也是皇上功德无量。”齐慕远道。
赵晤“呵呵”笑了起来,指着齐慕远道:“你也学会拍马屁了。”
“微臣不敢,微臣说的是实话。”
看到齐慕远一副帮自家人说话的口吻,赵晤嘴唇动了动,似乎想说什么,但终还是闭了嘴。
他虽是皇帝,能管天管地却管不了别人搞基。齐慕远和杜锦宁你情我愿,没防碍着谁,在公事上又兢兢业业,他作为皇帝还真不好说什么。
“行了,你下去吧。”他干脆来个眼不见心为净,直接赶齐慕远走。
齐慕远从宫里出来,看看已到午时,干脆就去了庄越那里。
庄越并不在家,而是在书铺里,听到下人通报,急急赶了回来,问道:“我家少爷在润州可还好吧?”
“好,一切都好。”在庄越面前不必压抑自己,齐慕远的嘴角又忍不住翘了起来。
庄越看齐慕远的表情,心便放了下来。
“报纸的事情怎样?”齐慕远问道。
说起这个,庄越就心情大好:“效果出乎意料的好。我们家少爷,真是大才啊。”
他正想找个人说说这事呢,齐慕远送上门来,他立刻滔滔不绝起来:“啊呀,齐少爷你是没看到,我们这个《盛世民报》,只几天的功夫,就卖出去上万份了。京城的几个书院里的学子,差不多人手一份。不光京城,各地书铺的报纸都卖得不错。”
对于教育普及率不高、识字的人比较少的古代,几日功夫就卖出去上万份,真的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怎么会卖的这么好?”齐慕远好奇地问道。
“自然是因为少爷的《种田记》啊。”庄越得意地道,“《种田记》的火爆,每月初一的盛况,想来齐少爷您也是知道的。但《种田记》只能一个月出一册,而咱们的报纸,却是接着上一册《种田记》的情节往下登的,又是在最要紧最吸引人的那一段,被《种田记》上一册情况吊得挠心挠肺的那些人,自然要跑到书铺来买一张报纸看。咱们的报纸又不贵,比起买话本,却是划算太多了。”
他笑道:“每月初一等着《种田记》出来的人就有几千个,这些人人手一份报纸,这就卖掉了几千张;另外我们也去各大书院进行了推销。书院里的先生和学子,对于报纸上面的‘心学’可是极有兴趣的,听说还能大讨论,写的文章无论是赞成还是驳斥,只要写得好,就能刊登在下一期的报纸上,那些人哪有不买一份报纸回去研究的道理?这么一来,几千份报纸又销出去了。”
说到这里,他无限感慨:“我们家少爷,真是经商的天才啊。无论是话本的连载,还是去书院里宣传,都是少爷提出来的,效果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可不是。你们少爷的才学,没人比得上。”齐慕远顿时像遇到知音,对庄越这话十二分的赞同。
“这天底下,有几个人能用短短几年的时间聚集起这样的财富呢?而且还不是专门做买卖,在读书之余偶尔出个主意而已。更难得的是,她不光积累了财富,还积累了名声,在儒学上也有一定的建树;在农学上,更是走在了所有人的前面。即便双季稻不能在江南推广,她在《种田记》里所传播的农事知识也能够在大宋农史上留有一席之地了。你家少爷,真是个天才。”齐慕远感叹道。
提起这些,他心里的感觉跟以前完全不同。
以前,把杜锦宁当男子看待,他除了佩服,倒没什么感觉。因为他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世上总有惊才绝艳之辈,比他更加优秀的。
可现在知道杜锦宁是个女子,他真是感慨万千。
杜锦宁虽是个女子,却从不偏安一隅,跟其他女子那样守着家中的一亩三分地,过“丈夫孩子热炕头”的小日子。
她胸怀天下,把全天下黎民的温饱扛在柔弱的肩上,为“天下无饥”而努力。她的远大志向与所作所为,让天下所有男子都为之羞愧。
她的经商才能让户部的那些官员和皇商们都要自惭形秽;她的才学,她的文章,她在儒学上的成就,天下有几人在她这样的年纪能与之相比?
她仿佛天生就应该站在世界的顶峰,俯视苍生,傲视群雄。
想到这里,齐慕远的心里忽然有了某种感悟。
他忽然发现,他错了,他彻彻底底地错了。
自打知道杜锦宁是女子,他就一心想跟她在一起。想起她说的三年之期,他就盼着时光如梭,“唰”地一声三年过去,一眨眼,杜锦宁就身着女装,笑盈盈地与他拜天地、入洞房,与他过上神仙眷侣的生活。
想想母亲苏氏过的日子,每日最大的事,似乎就是吃什么,穿哪件衣衫,戴什么首饰,然后去花园里赏赏花。日复一日,周而复始。再看看其他的女子,即便日子不如母亲舒坦,也都是围着丈夫儿女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