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里的花草一直都是由沈戮来侍弄,要感谢一下。
花月瞧见沈戮,就对他招手,笑着给他看照片。
“再买几棵树在这里装饰会更好,还有这地方的草皮不行了,建议换一下。”沈戮趁机跟花月要经费。
花月迅速收起脸上的笑,严肃看着沈戮:“需要花多少?”
“树苗能贵点,差不多一千左右。”沈戮道。
“你要什么样的树?种院子里的,其实也不用要求太严格,够高长绿叶就行。反正我有小皮卡,我们去郊区的山上挖两棵呗,要多大有多大。现在刚好是出笋的季节,顺便还可以挖点新鲜的笋子回来吃,多余的就腌成酸笋,早餐小菜就有啦。”花月越说越高兴,觉得自己省下不少钱。
沈戮佩服地对花月竖起大拇指,。算账和节省开支,没人能比得过花月,这点他太有感触了。
“爸爸,快看,有好多花!”一名四五岁左右的小男孩,进民宿的院子,他高兴地跑到草坪上,伸手要去摘正在盛放的牡丹。
“别乱动!这是人家好不容易费心养出来的花,你不可以随便摘。”穿着红衬衫黑裤子的女人急忙跑过来抱住儿子,接着她七岁的女儿跑过来,叫着妈妈,拉住女人的手。
女儿笑着走过来,冲花月和沈戮打招呼,“我们是来住宿的,已经在网上订好房间了。这是我们全家第一次出来玩,还挺幸运的,能订到影帝住过的民宿。”
花月笑着请她们进屋。
“我老公还在后面。”女人坚持在外面等她老公过来了再进。
没多久,果然有一个男人拎着一个行李袋托着一箱行李进来。男人国字脸,嘴边长着一颗痣。
花月一眼就认出,他就是自己早上锻炼的时候看见的那个怪男人。
男人并不认得花月,走到妻子身边之后,就客套地跟花月打招呼,顺便称赞花月长得漂亮。
花月开门请她们先进,然后拿到了他们登记的身份证。
夫妻俩都来自外省三线城市,男人叫吕思德,32岁;女人叫柳月月,30岁。他们订的是家庭套房,有一张双人床和两个儿童床。
花月做完入住登记后,江小绿主动过来招待他们去房间。
盛传火急火燎地冲进门,摘掉墨镜和口罩,趴在前台对花月道:“我想好了,既然我们还不是情侣,你曾经睡过谁都不重要,毕竟我也睡过很多女人。反正只要你没结婚,我就有机会。”
第27章 伐竹和前任
“我到底哪里好, 让你这么不放过自己?”花月问。
“怎么能是不放过呢, 恰恰相反,我觉得我喜欢你之后,在不断地提升自己。”
盛传把一个巴掌宽的长方形盒子递给花月, 他打开盒子, 里面整齐地摆着山楂卷。
透明包装纸下,果肉紧实,色泽暗红, 散发淡淡酸甜的果香味。经常吃山楂卷的人, 看一眼就知道这是新鲜果浆现制而成, 果肉的肉质上等,没有添加色素,应该会好吃。
“听说你喜欢吃这个,我昨天特意找师傅现学,用上等精选山楂熬制, 摊平晾干, 卷成皮。我猜你应该比较重视身材,所以山楂卷里加蜂蜜,不加糖。”
盛传指着自己的黑眼圈,告诉花月他熬了一夜, 做好了就立刻过来找他,结果早上碰见那件事, 就气跑了。
盛传笑着让花月尝一尝。
花月沉默地看着盛传。
“我承认我两年前缠着你的时候, 套路用太多, 以至于我现在没招可使,只会玩耍赖皮。在你面前,我就像是个从没谈过恋爱的傻小子。但你应该也能看出来,我对你真的不是图新鲜。”
盛传向花月表示,他昨天已经请了恋爱专家分析自己的情况,深刻检讨了自己存在的问题,从今以后他只会用诚挚跟真心对待花月。
盛传递一根山楂卷到花月眼前,请她尝一根,“我保证不会因为你吃过一根山楂卷就要求什么。”
花月拿起那盒山楂卷丢在地上,“请你离开。”
盛传愣愣地看着花月。
花月懒得多看他第二眼,低头继续算账。听到人离开的开门声,花月才抬头,去看盛传离去的背影。
江小绿从沙发后冒头,小心翼翼地凑到花月跟前,“花姐姐,你为什么对他态度这么恶劣?毕竟他特意做了好吃的给你。”
“我在给他节省时间。”花月捡起地上的山楂卷,打开一个送进嘴里。
江小绿更诧异了。
“避免食物资源浪费。”
“在下佩服!”江小绿以崇高的敬意对花月抱拳。
沈戮将民宿一切杂务都处理好后,就准备了铁锹、镐头等挖树的工具,放在皮卡车后面。他去前台找花月,发现人并不在。
江小绿告诉沈戮,花月刚刚被静远民宿的老板娘找去了。
……
这几天静远民宿每天都会有纸张、床单、被褥,甚至抹布,不翼而飞。王芳楣起初以为民宿闹鬼,她就请大师做法,尝试各种民间驱鬼的招式,总之把所以能想到的办法都用了,情况却一点改善没有。
后来有客人亲眼看见有一只细长的大虫子,王芳楣也在柜子里找到了虫屎,才想到可能是虫患。她就找了驱虫公司,但是没有效果。再之后,有店员想起来当初花月说有问题可以找她话,就建议王芳楣去找花月。
王芳楣虽然极度不情愿,但架不住民宿被闹得无法营业,关门一天她就损失一天的钱。毫无有效办法的情况下,任何渺茫的希望都算希望,所以她才硬着头皮给花月打电话,问她是不是真有办法解决。没想到对方一口答应了,但要求付三万块钱驱虫费。
沈戮抵达静远民宿的时候,静远民宿的老板娘王芳楣正扭曲着一张脸,指着花月手里的小喷壶。
“这么大点?我昨天请驱虫公司的人,用了一吨药,结果还是没成功。”
花月让王芳楣少废话,先转钱。
“你最好是真有办法,不然这钱你收了之后,不仅要还我,我还会告你诈骗!”王芳楣一脸抗拒地给花月转钱,并让店员录像为她存证。
“收人钱财,□□,我这是我基本的职业素养。不过王老板既然请我来,摆出这副态度很让我觉得不太舒服了,不舒服就影响我的驱虫效果。不然这样,要是问题没解决,我三倍赔偿,任你处置。要是我把问题解决了,你必须三鞠躬为刚才不当言词和态度向我道歉。”
花月告诉王芳楣,如果她不答应自己的条件,这活儿她就不接了,钱也退给她。
“行!”王芳楣气得咬牙答应。
花月打开手机,查看完转账金额后,拿着她的小喷壶打算上楼。
王芳楣伸手拦住,再次提醒她:“你这次可别玩大了,不然我一定不会放过你。”
花月举起小喷壶,对准王芳楣抓她的手喷了一下,王芳楣被吓得往后躲开几步。
“你疯了,驱虫药都有剧毒!”王芳楣和她的店员们都捂住嘴。
花月笑:“所以说老娘专业,这个药纯天然无毒无害。驱虫完毕,你民宿就可以立刻营业,不受影响。”
王芳楣怀疑瞪一眼花月,试着用鼻子轻轻闻了闻,确实没有味道。
店员们也都纷纷感慨:“没有味,不像驱虫公司的有一股很刺鼻的化学药剂味。”
“这是当然。”
她喷的是水,当然不会有味道。
花月看见沈戮来了,就招呼他跟自己一起去找虫。
沈戮告诉花月虫子在三楼最尽头的房间。
花月还是从一楼开始,一间一间房去看。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顺便了解竞争对手的情况,看看有没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沈戮低头看着地板缝隙里小蟑螂,建议花月还是不要学习比较好。
花月点头,看了几间房之后,她也觉得确实这里没有值得她借鉴的地方。
俩人随后到了三楼,将成精的书虫一举拿下。
这只书虫跟花月在自己民宿发现的那只差不多大,又圆又胖。
“王芳楣说顾客看到一条细长的虫?”花月问沈戮会不会这里还有其它的虫。
沈戮示意花月看书虫的触角。
果然又细又长。
“幸好那顾客没看到书虫全身,不然一定会更受惊吓。”
花月拿出大麻袋子,让钻进袋子里,并且命令它不许啃袋子,才扛着袋子下楼。
王芳楣和店员们都在院里等待,看见花月扛着一袋沉甸甸的东西下楼,她忙问抓到没有。
“解决了!”花月把袋子重重地摔在地上,然后就打开袋子,抓起书虫的一根触角。
王芳楣等人本来打算凑近看,刚看见一节触角,他们就惊叫起来,一同退后。
“太……太恶心了,快给它弄走。”王芳楣对花月摆摆手。
其实书虫的触角挺柔嫩光滑,比婴儿的肌肤还要好,是他们不会欣赏。
花月把袋子重新扎好,就扬起下巴看着王芳楣。
王芳楣不明白花月怎么不走,催促她快点把虫子带走。
花月依旧看她。
王芳楣有点想发火,直到身边的店员提醒她该三鞠躬道歉。王芳楣才想起来自己之前的承诺,尴尬爬瞬间满她的脸,完全没有了刚才的神采。
这么多人看着……
花月:“王老板,你要是不守信用,你叫这些店员以后怎么相信你这位老板说的话?”
花月肯定不会放过她。而她如果不道歉,现在逃跑,确实如花月所说,以后她在这些店员跟前都抬不起头。这些人不仅会背地里笑话她,还会瞧不起她。
王芳楣窘迫地涨红了脸,心一横,飞快地对花月三鞠躬,“很抱歉!”
花月笑了,满意地扛着她的大虫子走了。沈戮安静地跟在她身后。
花月回到民宿后,直接把袋子丢在了皮卡车上。然后她就上车坐在驾驶位,让沈戮也上来,他们可以朝着郊区大山进发了。
“你要放生?”沈戮不明白花月为什么带着书虫走。
“当然不能放,它这么不乖,把人家民宿弄成那个样子,需要被驯化。”花月故意保留悬念,告诉沈戮等太阳落山的时候,他就知道为什么了。
三小时后,俩人开车下了高速,抵达了附近的山区。沈戮按照自己的审美,挑了五棵树挖回去,花月就拿着篮子去采竹笋。
等太阳下山的时候,俩人的活儿都快干完了。书虫怕光,所以这时候放它出来才合适。
花月去皮卡车的后面,把书虫放了出来,让它去竹林里个自己啃五颗最粗壮结实的竹子。
“……截成两米一段,方便运输。”花月嘱咐道。
书虫就乖乖地朝竹林进发,出于他动物的本能,它很快找到质量最好的竹子,从根部啃断,再按照花月的要求截成两米左右。
沈戮和花月就把截好的竹段搬到车上。
“回去可以用来做篱笆、竹凳和各种小玩意儿。对了,很多北方来的客人都很喜欢这种竹子类的东西,我觉得我们可以做一个以竹子为主题风格的房间。”花月开心提议。
沈戮同情地看一眼那边还在辛勤劳作的书虫,碰见花月算它倒霉。
夜里十点,俩人满载而归。
沈戮卸车完毕后,吃了一碗花月做得豪华版加蛋加肠加鱼丸和大虾的方便面,就回房了。他站在落地窗边换衣服的时候,发现楼下有东西晃过。
沈戮开窗去看,一个苗条的身影正坐在一块软趴趴的白色东西上,仰头看着星空。虽然那东西把触角、六肢和三尾都收起来了,看起来很像是个白色的懒人沙发,沈戮一眼就认出这玩意儿是书虫。
沈戮穿着睡衣下楼,走到的花月跟前,“怎么还不睡?”
花月手里正拿着一瓶啤酒,看见沈戮,微红着脸甜甜地笑,指着天上的月牙,“赏月。”
沈戮在花月身边坐下来。
书虫在下面发出咕唧一声,抱怨负重增加。
花月扭头问沈戮,“你有前任么?”
沈戮点头。
“哇,没想到阎王也会有前任。”花月感慨完,喝了一口啤酒。
也有……
看来花月在怀念过去。
沈戮问她:“在想你的前任盛传?”
“我的前任不是他,是他叔。”
第28章
“盛传的爷爷在五十多岁的时候再婚生了一个儿子, 年纪只比盛传大五岁。那时候他去我们学校做演讲, 我正好负责礼仪工作,就互相认识了。之后就和谐交往三个月,没吵架, 没闹过矛盾, 他突然提出分手,把我给甩了。”
虽然花月讲得很简单,但沈戮察觉出花月对这段感情很在意。
他看着花月手里喝剩一半的啤酒,双眸如蒙了一层暮霭,沉默半晌后才问她:“到现在还忘不了他?”
“No!我没傻到把宝贵时间浪费在没必要的人身上,但我会纠结原因。
分手可以,要给我一个理由, 不管多奇葩都可以。可是这个人, 前一天还嘻嘻哈哈地和我在一起喝红酒吃小龙虾, 第二天忽然就没有任何征兆地提分手,太莫名其妙了。”
花月的好奇心一直都非常强, 这几乎是她骨子里的本能。所以这种无疾而终的分手结局对花月来讲, 比捉奸在床更难受。
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 花月已经淡忘了这件事。但因为盛传最近频繁出没在她眼前, 就让那些不爽快的回忆再一次被勾起。这也是花月不愿意让盛传来骚扰她的原因之一。
沈戮沉默良久, 叹道:“你向来执念很深。”
他忽然感觉左肩一沉, 扭头去看, 花月已经靠在他的肩膀睡着了。
沈戮把花月抱回房, 小心将她安置在床上。花月落到床上的刹那, 身体颠簸了一下就行了,她拉住沈戮的袖子。
“说了我的前任,你没有说你的呢。”
花月红着脸,眼神有点迷离,处于半迷糊半清醒的状态。她一边头发抓乱成了鸡窝状,一边不清不楚地嘟囔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