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印钞机女友——时镜
时间:2019-06-16 09:31:03

  审判长一面听,一面翻起了自己面前的那一份证据资料,看了一会儿,确认了一下,才转向程白。
  程白道:“让当事人自己说吧。”
  审判长于是看向曾念平。
  钱兴成的心一下就悬了起来,旁听席上所有的注意力也瞬间集中到了曾念平的身上。
  曾念平坐直了身子。
  因为担心曾青在医院里的手术,他的眼睛自开庭之后就一直红着,此刻声音有些哽咽。
  “我的确在看到电视上新闻的时候对人说过我想要骗保,那时候也的确什么都不知道,但不久后我就买了保险法相关的书来看,知道交强险和三者险对我来说没有用。”
  “那时候,手术费还差几万块……”
  “半夜给起重机动手脚的的确是我,但我并不是想砸伤别人来骗保,我……”
  “我只是想要假装成自己出事……”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震了一下。
  反应快的已经在心里面“卧槽”了一声!
  边斜听后直接头皮一麻,立刻想起了自己买回来的那本《民事诉讼法》上一个名为“合理怀疑”的概念!
  闹了半天,程白在这儿等着呢!
  作为被告代理人,钱兴成脑海中更是浮现出在开庭前证据交换环节里,那些被他一口盖章了“乱七八糟”的证据……
  身上先前还紧绷着的那股劲儿,终于垮了。
  他已经知道程白接下来会拿出什么,又会说出什么了。
  在曾念平陈述完以后,程白果然从桌上那一堆码放得整整齐齐的纸页里抽了一份合同。
  一份保险合同。
  她神情淡淡,只将这份合同一拎,便道:“事实上,我的当事人有动机、也的确想过骗保不假。但他想要诈骗的并不是安和财险的交强险和三者险,而是这一份于两年前在康仁寿险购买的人寿意外保险!”
  保险分为两大类,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简称“财险”和“寿险”。
  意外保险是寿险的一个险种。
  如果被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人身意外,死亡或者伤残,将由保险公司按约定支付保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特殊证明标准,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不是读出来的,而是背出来的。
  程白压根儿不用低头看之前写的庭辩思路一眼。
  “换言之,排除了合理怀疑的,才能被认定为该事实存在。”
  “我当事人曾念平,确有骗保动机和为骗保做的准备,但他有可能知道自己诈骗安和财险对自己有害无利,合理怀疑,他想要诈骗的其实是康仁寿险。”
  “而证人证言只指出骗保,没有明确险种。”
  “同理,被告方提交的起重机鉴定意见,只能证明我当事人对事故起重机进行过人为损坏,有可能导致起重机事故。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我当事人的行为是引起水泥板滑落的直接、唯一原因。合理怀疑,水泥板意外滑落可能是因为起重机故障,也可能只是因为起吊时工人并未将水泥板安放妥当。”
  “在这种事实认定不清、毫无证据的情况下,安和财险拒绝向我当事人理赔,严重违反《保险法》相关条例。”
  程白冷冷地笑了一声,手上已经将那一份寿险合同放下,一张妆容精致的脸上平静极了,只向庭上所有人质问:“难道今天我买了一把刀,跟人说我要回家杀鸡,结果第二天隔壁邻居死了,就能指证我是杀人犯吗?”
  作者有话要说:  
  现实里也不大可能存在这样的庭辩,一切都是虚构,诸位看官了解就好。
 
 
第20章 碾压
  律师经常会在庭辩的时候玩“偷梁换柱”的把戏, 这个词在这种语境下并非贬义,其实就是用比喻或者类比的方法将某个比较艰深的法律概念用比较形象的方式表达出来。
  其目的并不在于说理,而在于强调。
  用这种方法来加深法庭对关键点的印象。
  排除合理怀疑后才能认定事实存在这个点, 其实非常简单。如果a死,有人指证说是b杀的,并且提出了相应的证据。但只要还存在c杀了a或者a其实是自杀的可能性, 且在逻辑和证据上能讲得通, 就不能认定a是被b杀的。
  当然,仅限于民事诉讼中有关于欺诈的事实认定。
  程白这一句质问也就是玩了个“偷梁换柱”的把戏强调了一下而已, 才一出, 便引得下面旁听席上无数人倒吸一口凉气, 就连那些原本只是来看看情况的律所大par们也都微微露出惊容。
  律所里没有秘密。
  其实早在程白接下这个案子之前, 安和财险和曾念平这桩纠纷就在各种微信群里传过了, 都在嘲笑安和财险这么大个公司, 搞不定一个老头子。
  但现在……
  先前还觉得这一桩就是个骗保案板上钉钉跑不了的人, 此刻都觉得自己脸疼。
  谁也没想到进入庭辩之后会变成这样。
  这尼玛完全大反转!
  程白跟钱兴成辩论的语言很多。
  总结一下, 三点:
  第一,事故发生时, 曾念平为儿子筹措的手术费已经相差无几, 骗保的动机虽有,但不强烈;
  第二, 稍微懂一点的人都知道,骗保不骗交强险和三者险,因为赔偿都是受害人的, 自己拿不到,还有可能倒赔;
  第二,虽然有证据,但都是间接证据,无法直接证明曾念平是故意造成事故骗保。
  民事诉讼有一条原则就是谁提出谁举证。安和财险拒绝赔付,但给出的证据都不足以认定骗保的事实。
  而且虽然钱兴成在逻辑上对程白提出的第二点进行了反驳,然而正常人都知道骗保的时候好歹得了解一下自己要骗什么保险,跟文化程度没有绝对的关系。
  程白随后对曾念平的询问,其实相当于回驳了这一点。
  所以钱兴成前面的反驳也就越发显得牵强了。
  这你来我往一通辩驳下来,许多人心里的天平已经倾向于曾念平的确并非骗保。
  如果真是骗保,这也太弱智了。
  综合这些来看,应该只是个巧合。
  他想要伪造的是自己的意外死亡或者伤害,所以在起重机上动手脚,但第二天操作起重机的时候水泥板就掉落下来砸伤了人。
  很大的一个争议点其实在于水泥板为什么掉落。
  但合理怀疑原则下,只根据目前这些证据,尤其是那一份鉴定意见,还真不能肯定就是因为曾念平做的手脚。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安和财险就做出拒赔通知,吃这一通官司,然后被程白打成这熊样,实在不冤枉。
  很多不懂的人在庭辩进行到这个阶段看见程白重新坐下来之后,就已经放松了下来,以为基本就算结束了,算是程白的大获全胜。如果法官没什么问题,曾念平胜诉的可能性很大。
  就连被告代理人钱兴成,都长出了一口气。
  他倒不是不懂,纯粹是绷的。
  回自己的椅子上时,才感觉整个后背都是冷汗。
  但意外地没有什么不甘和失落的情绪。
  其实程白最后提出的这一份寿险合同是一早在证据交换阶段就已经提出来的,那个时候他如果够细心,应该能早一点料到程白会如何应对他要死咬的骗保这一点,刚才庭辩的时候至少能不那么措手不及,被程白牵着鼻子走了。
  可也没什么不服气的。
  就算早发现这点也不会有用,因为程白这就是明晃晃的阳谋,根本没办法阻止。且安和财险这一单拒赔的确有问题,怪不得别人。
  只是还是那句话,打官司嘛,有时候赌的就是对方律师不行,或者法官不行。
  但边斜就不一样了。
  旁边大多数人都放松了,他却比原先还要紧张,总觉得一颗心都要跳出嗓子眼,坐在旁听席的后排,一双眼真是目不转睛地盯着庭上。
  因为他知道,骗保的问题解决了,但这个官司还有另一个非常关键的点——
  那就是,能不能赔!
  庭辩还没结束,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在方才一番交锋后,钱兴成显然是不说话了,但他身边还坐了个几乎从头到尾没说一句话的伍琴。
  安和财险的法务总监。
  在审判长即将询问双方是否还有要补充的点时,她的目光终于抬了起来,落到了对面程白的身上。
  伍琴今天出庭,也难得穿了一身西装。在成为法务后,她的着装一般便以稍带几分时尚感的衣服为主,大多都是裙子。但今天一身黑色的收腰西装,依旧衬得她气质上佳。
  比起程白在法庭上外放的攻击性,她会显得柔和一些。
  这反倒与两个人在现实中的性情截然相反。
  “审判长,对于先前我方代理人与原告代理人的辩论,我方没有更多意见。”伍琴的声音稍显压抑,似乎在克制着胸膛里某一种情绪,近乎漠然地注视着程白,“但在法律适用上有一点想要提出质疑。”
  还真是她来说啊。
  程白在看见她出现在庭上的时候,就已经想过了,但还抱了最后一点希望。
  到她开口的时候,这点希望就破灭了。
  伍琴冷冰冰的语调回荡在法庭上:“如果原告当事人的确没有骗保,我司也只能按照特种设备三者险给予最高限额10万的赔偿。但原告要求我放对原告赔偿给案外受害人的15万进行全额赔付,我方不能认同。交强险和三者险都是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险种,其赔付范围限定在投保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还真来了。
  边斜虽不知道伍琴是谁,但却在伍琴这话才开了个话头的时候就知道她想要说什么了。因为这个点,正是他当初好奇得要死,可因为死要面子死活没从程白那里知道的点。
  他都知道,程白当然也知道。
  然后便听伍琴续道:“原告当事人的起重机为汽车起重机,算是机动车。但事故发生时,第一不在道路上,第二并未处于行驶之中。所以不能算是机动车交通事故。《交强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虽然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亦比照适用本条例,但原告方中起重机并不符合该条中‘通行’的情况,不该适用。”
  也就是说,就算曾念平不是骗保,那剩下的5万,伍琴也不觉得安和财险应该赔。
  不是交通事故,怎么能适用交强险?
  她说的《交强险条例》第四十三条,正是当初边斜半夜打电话骚扰周异想要问清楚的那一条。
  边斜听见的时候,都忍不住愣了一下,几乎下意识转头去看程白。
  他知道,程白应该是早就有应对方法了的。
  审判长问程白:“有反驳吗?”
  程白只淡淡回答了一个字:“有。”
  大学的时候,法学院的辩论队是出了名的,毕竟大家毕业之后都要靠嘴皮子工作。
  她、尚菲、魏了了和伍琴,都是辩论队的队员。
  那时候经常有模拟法庭的活动。
  程白记得很清楚,伍琴的表达能力和诡辩能力都非常强,甚至在她之上。而且抠字眼很厉害,能用设好的条条框框将对手逼上绝路。
  如今,伍琴的对手变成了她。
  但这毕竟是真正的法庭了。
  程白在接下这案子的时候就知道这桩官司最关键的两点在哪里,解决骗保的问题顶多只能为曾念平索赔10万,剩下的5万全都看能否适用交强险。
  如果她是骤然被伍琴发难,此刻或许早不知所措也不知该如何驳起了,可偏偏这一切都在她的意料之中。
  就算伍琴不提起,她也会在随后的陈词中阐述。
  法庭上从来不存在朋友,只有原被告或者控辩双方。
  程白只抬眸注视着伍琴,目光里透出几分审视,似乎试图用一种全新的、陌生人的角度从她身上看到某种东西。
  她的辩驳从容而平缓,仿佛早等着人送上门来。
  只是这送上门来的人是旧日的朋友罢了。
  “我当事人的起重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发生事故时也的确没有在道路上行驶。但安和财险作为专业的保险人,在与我当事人签订投保协议时,理应清楚该种车辆的主要用途是工地作业,而非交通通行。因此,事故风险会更多地出现在特种作业车辆进行特种作业的过程中。”
  半句多余的废话都没有。
  程白反驳的时候没有再站起来,只是直接从自己那一沓资料里拉出了一页纸来,垂眸看了一眼,扔在了桌面上。
  “2008年的时候,保监会给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法院出过一份《关于交强险条例使用问题的复函》。其中指出,用于起重的特种机动车在进行作业时发生的责任事故,可以比照适用《交强险条例》。”
  伍琴的面色顿时变得铁青。
  她交握放在桌面上的手指一根根收紧,紧抿的唇瓣竟透出一种难言的冷肃。
  然而程白却依旧垂着目光。
  她没有再看伍琴一眼,平淡的嗓音里透出一种隐隐的厌倦。
  “虽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特种作业车辆一向有另一种处理意见,也就是被告提出的,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强险的规定,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都不适用交强险。但交强险这一险种设立的本质目的在于保障机动车事故中的受害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赔偿。”
  “这才是《交强险条例》的立法精神。”
  “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对于特种机动车作业事故的相关解释应当具有权威性,虽然只是对江苏基层法院作出的复函,但理当能作为此案的参考,适用于同类情形。我方认为,安和财险应当根据特种设备三者险赔付10万元,超出限额部分的5万则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
  比起方不让来,程白风格其实很正。
  雄辩的时候固然咄咄逼人,但平静下来慢慢说的时候,又具有别样的说服力。
  在她话音落地后,整个法庭里都安安静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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