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路线不对[快穿](上)——月下清泠
时间:2019-09-05 09:55:53

  赵清漪如鹌鹑一样看看玉娘,明知道如今她的角色如果太多话,反而有危险,但实在恶心,还是忍不住说:“娘,为什么不相信我,我当时只是贪玩,真没有别的妄想,更不敢肖想当小姐一样的人物。
  我一个字都不识得,琴棋书画管家理事也是半点不会,我只想当好丫头,本本分分过一生,将来得夫人恩典配个下人小厮就是我的命。
  我可以再发誓:我若贪心那本不属于我的东西,但叫我天打雷劈。”
  李清玥拥有的一切本来就是我的,要劈也是劈她。
  赵嬷嬷说:“李家妹子,我瞧这孩子是好的,你自己的女儿,真有什么想法,到底年纪小,好好教导就是,怎么能动手打成这样呢?咱们侯府素是个善待下人的,你这般做法,旁人见了不知情由,还道是咱们侯府待一个孩子如此严苛。”
  李清玥其实不以为然,这些个丫鬟下人,最需要立规矩,不然就不懂得尊卑有别了。不过,母亲素来温和,此时她倒不好与她唱反调。
  张氏头都被弄得头大起来,她虽怜惜孩子,总觉得这孩子亲切,但是玉娘才是人家的母亲,如今她坚持,而孩子也孝顺,她一个外人倒不好做得像是挑拨她们母女关系似的。
  于是张氏只有劝玉娘好生对莲香,孩子还小再不可动手打她,说着还赏了赵清漪一个荷包,也就让两人退下了。
  事件平息下去,玉娘处于恐慌之中,之后赵清漪不刺激她,她倒没有动手打人了。
  过得半月,玉娘如愿出发去庄子,坚决带上女儿莲香。
  两人去向张氏拜别时,张氏少不得怜惜两分,给了孩子几身衣服。张氏又对玉娘交代在庄子也不必干农活,那庄子里自有两家下人,孩子还小,教她管管家,以后她可为孩子谋个前程。
  玉娘万分不想张氏和孩子再有什么交集,没有想到莲香还是入了张氏的眼。
  她在一惊一乍中拜别,悄悄地看了一眼坐在一旁的一身华服显得尊贵无匹的女儿清玥,忙又转开目光。
  而赵清漪只用那像是将要濒临死亡的流浪狗一样的眼神偷偷看着张氏,眼中有波光和凄苦,却是没有流泪的,这“不慎”被张氏发现。
  此后这个眼神总是在张氏午夜梦回里出现,她又时时梦到当初那场大难之时。
  她越发念旧惦记那可怜的孩子,可惜当时莲香已经发生意外“死了”,她去山里,遇上豺狼,“尸骨无存”。此后,她更加梦一回,流一回泪,每每醒来泪湿枕巾,清醒时却对自己说只是怜惜。
  直到王姥姥一家来投奔,真相大白,张氏想起种种,有所猜测,整个人都晕厥了过去。
  这又是后话。
  ……
  赵清漪跟着玉娘到了五十里郊外的庄子里。
  这个庄子颇大,有三百庄良田、四百多亩山地,分租给佃户种些粮食果蔬,佃户们还在山上养了些家禽家畜。便是堂堂定北侯府,在权贵云集的京郊有这么个庄子也是难得的。
  庄子名下除了佃户之外,还有两家下人,一家姓王、一家姓张,他们一家管着田,一家管着山。
  也知道新来的“母女”是夫人心腹,多半是来探这个庄子的底细的。
  她们初来,他们就来了个下马威,连屋子都没有布置好,只说是都忙着。
  玉娘和赵清漪只有自己动手,赵清漪要收拾两家下人,当然是分分钟的事。
  但是她并不打算在此久呆,而是想要先逃之夭夭,四年后再回来看真相大白。两家人尽管欺负玉娘好了,关她鸟事。
 
 
第212章 “赵文盲”买马
  赵清漪只在庄子里呆了一个月,平日上山偷偷练功,家务事啥也不干,任玉娘对她破口大骂只当耳旁风,可她再想要打她,她能像一抹青烟一样溜走。
  玉娘若想饿她几顿惩罚,那也要关得住她呀!没有饭吃,她到庄子厨房摸点食物,上山当练功打点野味,就混过去了。
  玉娘若想以死相逼,赵清漪可不会阻止她,她想死尽管去死。
  赵清漪这“不孝女”既没有兴趣围观她寻死的过程,也兴趣接手她寻死的结果——她可不管埋。
  正所谓,壁立千刃,无欲则刚。用现代的话来说,当你不想在一个人身上得到任何物质的或非物质的东西,那你就是她不可战胜的。
  这日夜里,她偷偷点了玉娘的睡穴,又摸去王、张两家人屋中。
  也亏得她夜晚偷听偷看大半个月,摸清了这大庄头和二庄头私昧银子的地方。
  她先溜进王家夫妻的房里,撬开桌底下的一块青石板,拿出一个盒子,是一叠的银票,还有半匣子金银锞子。
  拿着银票,她一半高兴,一半欲哭无泪,她“不识字”呀,这哪张面额大、哪张面额小呀!
  想想对方是赵家奴仆,管庄子时私下贪污,不过也有他们该得的薪水,所以她是打算只拿一半的。不识字,只好各种样式的银票都只拿一半了。
  她是赵家真千金,这也是物归原主了吧。
  而张家夫妻房里,她也依葫芦画瓢光顾了一下。
  翌日,赵清漪去山上放羊时,与王家的二丫头他们走散,到傍晚都没有回庄子。
  玉娘早就想掐死这丫头了,只是没有办法,又不想引起张氏的关注才忍耐她越发的性情乖张、没大没小。
  “莲香”没有回家,玉娘也有一丝说不上的滋味。到底是抱过、养过、和她演过戏的假女儿。
  没有母女真情,还有几分对手戏演员的“合作情谊”呀!所以她也会想“莲香”会不会出事,心中几分廉价的担心。
  一转念,如果“莲香”真的出事了,岂不是正好,清玥再没有任何威受胁了。
  虽然实现不了让自己的女儿和侯门千金人生交换颠倒的计划,让那越长大越让人讨厌的丫头早日死了也好。她何必担心?
  三日后,有庄下的佃户在后山发现了两只染血的鞋,还有在灌木上勾着的衣衫的碎布,地上似有狼出没过的踪迹。后来被证实是莲香的。
  莲香再没有回庄子,大家也也就知道了她被狼叼走吃了的“事实”。(躺枪野狼冤魂:就那魔女,我才是受害者,你们这些是非不分的可恶人类!)
  玉娘也是整个人都懵了,五味陈杂,养了十年的孩子就这样没了,真正的侯府千金居然被狼吃了。
  她也哭了一场,但是在哭的同时,总有个声音告诉自己:这样也好,真的干净了,是狼叼走了她,不是她害了她。
  而张氏知道此事,也是两个月之后,这是另话,且先不提。
  ……
  赵清漪怀着一笔巨资溜出庄子,就先返回了洛京,这个位面的12世纪最大的国际大都市。
  她在成衣店买了两身少年穿的华服,都是用银锞子付款的。
  不是她嫌弃“硬币”,而是她不识字,她又急于换装,换装前不想麻烦。
  这不禁要说一说她是“文盲”的事,文盲到怎么丧心病狂的程度呢?
  就算是穷摇奶奶笔下的小燕子同志都甩她三条大街,能当她的祖师奶奶。
  就算她腹中有经书万卷,但是她一拿笔想写,脑子就全空,放下笔,又都在脑子里。所有的文字到了她面前全像一个个盲文小黑点。
  她就活在这样的光怪陆离的“文盲”世界里,更别说学穿越女写几首诗勾引一群吃饱没事干的绝世大美男了。
  一个连一到十都不认识的文盲独自去旅游到底有多可怕,在现代都难以想象。
  赵清漪觉得自己的心灵又强大起来了,她就是这个文盲。
  赵清漪穿着一身足够装逼的男装白衣,头发高高一束,正是个俊俏无比的小郎君,她今年十岁,还未发育,正是雌雄莫辨的时候。
  正值初夏,赵清漪打着一把折扇,想想自己要逍遥四年,心中规划的旅游路。
  就原主那样的悲摧的一生,召唤她过来,她不带她一起吃喝玩乐够本,都对不起她。
  在荟香楼叫了一桌上好的席面,享受了熊掌吃一碗、倒一碗的土豪滋味——当然是倒一碗给街头乞丐。
  这才是侯门千金该过的日子,真相大白亲人相认后就去跟张氏学认字诗书琴棋书画,不是找虐吗?
  从前连饭都没有吃到爽过,跟我谈啥诗和远方,搞笑!
  要旅行,还是需要交通工具的,吃饱喝足,还顶着几个妇女的尖叫上了女厕所当了小流氓后。出店时,赵清漪摸了摸自己光洁的脑袋,无视几个妇女的白眼和好奇感叹——小郎君还是很帅哒。
  ……
  赵清漪用一条半湿的手帕围在鼻前,顶着熏人的味道进出马市,挑选着马。对于骑惯了不是“白龙马”,差一点的也是英国纯血马的赵清漪来说,一般的中原马还真不太看得上。
  逛了老半天,正感失望无比,却在一个貌不惊人的马贩那看到了匹瘦骨嶙峋的黑马。
  她差点要错过,忽又顿足细看,围着打圈圈儿走,来回验证。
  “啧啧,啧啧,这马……这马……”
  那马贩站在这儿半天了,也没有人来买马,这匹病马是他在凉州捡回来的。本来便是赌一把的心捡便宜的心,捡到后给它点草料吃,它一直半死不活的模样,还是要趁早脱手。
  马贩笑道:“小郎君,您真是好眼光(你的良心不会痛吗?),这可是上好的关外马,之前就是骑得狠了才瘦成这样。以小郎君的通身贵气,这马被您看上,是它的福气,将来沾了小郎君的贵气定能胖回去,成为一匹千里良驹。”
  赵清漪面色怪异,终于看了他一眼,蹙了蹙眉,说:“咋卖哩?”
  马贩掂量了一下,说:“……八两,八两卖给你。”
  赵清漪深吸一口气,没回话。
  “五两,也是这马和小郎君有缘,别人我定是要卖八两的。”
  赵清漪哼了一声,说:“就你眼瘸成这样,好意思当马贩?”
  那马贩呵呵:“小郎君好眼力呀,不瞒小郎君,我平常是贩布的,就今天贩马。我与小郎君一见如故,三两,半卖半送,成不?”
  赵清漪深吸一口气,霸气地从怀中掏出一叠银票,抽出一张看着最大张的,一把拿到那马贩面前,说:“看到没有,几多两?”
  那马贩瞪大眼睛:“五……五百两?小郎君果然是人中龙凤呀,五百两买这马……”
  “赵文盲”心中连忙记牢:原来这张银票面值是五百两,天呀,那几个贪婪的奴才,和荣国府的奴才也可以比一比了。
  “天没黑呢,就做梦了,这样不好哒!找我四百九十七两。”
  “……”马贩抽了抽嘴角,“小郎君,我身上没有那么多钱找你。”
  赵清漪咳了一声,装作高深的样子,又抽出另一种大小样式的银票挂到马贩面前,说:“看看,几多两,有钱找了吧?”
  “一百两,我……还是没有。”
  赵清漪如炫富女那一世一样,又抽了一张出来,说:“现在呢?”
  “五十两……还是不够,我身上就三十几两银子。”
  赵清漪这时达到些目的,又真要那马,于是说:“把你身上的钱都给我,这五十两给你,马我买了。”
  都说财不露白,那是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对于除了文盲无可救药之外的赵魔女来说,她是黑道的老板娘。财不露白,哪有买到喜欢的马和顺便弄清楚银票面值重要。——一定不能让人发现自己文盲到连银票都不认识,不然什么人都来坑她。
  两人交接好后,赵清漪将所有银票又收入怀中,一派世家公子做派,牵过马就走。
  赵清漪牵着马走出马市,在附近的找了家旅店投宿,只让小二哥用最好的草料来喂马,也没进店,就先去医馆去抓几帖药。
  身体呈管状,胸部窄、背部长、肋骨架浅,趾骨区长而不显。呵呵,一匹阿哈尔捷金马,居然被糟蹋成这样,岂止是明球蒙尘呀。
  赵清漪忽又觉得原主和这匹阿哈尔捷金马的命运还真是像,一样明珠蒙尘。
  只不过,阿哈尔捷马在血统上基本上决定了它是明珠,对了,它有一个中国人更熟悉的名字,汗血宝马。
  而原主却是原本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那是璀璨明珠。
  原主当初就算真相大白,也没有想过报复;就算张氏后来接回李清玥,她也没有想过合理的排斥,想过是否李清玥来影响了她的生活;甚至李清玥产子她也是真心想和她和平共处的。
  若非这世道人心险恶,实在欺人太甚,已经不是宽恕和包容可以让一切圆满了,不至于有现在的情况。
  正出神间,但忽感觉市井之中有人将她轻轻一撞,赵清漪往怀中一摸,暗道:哪来的小贼,敢撞姑奶奶头上来,找死呀!
  赵清漪连忙提气追去,原本那人影还是寻常的奔跑,但是发现她提气来追,还是个轻功高手,连忙也施展轻功。
  此处接近洛京西边的马市,本就不算洛京城中央,而那贼子往西跑去,赵清漪急追于后,两人不一时就出了西城门。街市行人只觉是一道灰、一道白的两条影子飘过,暗暗称奇。
  赵清漪练了两年“天帝陛下改良版”九阴真经,但是毕竟时日尚短,这贼子是个轻功练家子,她竟一时追不上。
 
 
第213章 文盲一出手
  赵清漪一路追着那人影出城,一直到了城西北洛水河畔的一座精雅的山庄前,眼见那人翻墙进了庄里。
  赵清漪心头大火,她是双重标准,她自己偷张、王两家奴才贪污的银子叫“物归原主”,别人偷了她的银子,那就是像现代出门旅行时的人最讨厌遇上的一种人,扒手。
  出门旅行最怕没有钱,现代旅客遇上扒手还不跟人拼命?
  此时九阴真气运行越发顺畅,源源不绝,她提起跃起了庄内。但见此处屋舍极其雅致,倒有些后世苏氏园林建筑和日氏建筑相融合的风格。
  但见花圃中奇花异草争相开放,还有几树错落的桃花,让赵清漪突出了眼珠子。现在已是初夏,桃花早过季了,这庄子里的桃花居然还在开。
  赵清漪听到有人的脚步声,忙去假山后躲避,却没想到不知道触及什么机关,脚下石板一空,她就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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