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佬们的病弱娇美人[穿书]——乔安笙
时间:2019-09-14 08:49:55

  这话语里已经满满威胁了。
  玉观音或者小葡萄必须选一个!
  余笙笙无奈了:这些人怎么一个个都喜欢强行送人礼物啊?
  霍昭彰是这样,霍熠也这样,偏她还不能撕破脸皮。
  寄人篱下,总要有些眼力见儿。
  余笙笙到底是收下了这块玉观音。
  不过,等他一走,就把它放到了床头柜里。
  可怜的稀世羊脂玉观音跟翡翠玉佛落得了同等命运。
  余笙笙眼不见心不烦地躺回了床上。
  少了个人,房间里静悄悄的,透着几分孤寂的味道。
  下午时,年轻俊秀的男医生进来给她试了体温,见恢复正常,也没再开药。离开时,像是想起了什么,停步回头,笑道:“小姐觉得闷的话,可以出去走走。”
  余笙笙点头道谢。
  等医生离开了,她许是被影响了,真觉得闷了。
  在床上翻来覆去了好一会,终还是下了床,换了身衣服出了房。
  房间外是偌大的客厅,装饰风格浪漫典雅,奶白色的墙壁上挂着几幅印象派油画,宽大的窗户处淡紫色纱幔随风飞扬。
  一切是那么的静谧优美。
  突然,一阵声响从楼梯间传来——
  余笙笙闻声过去,看到楼梯间几个女仆围坐在一起玩纸牌,很入迷,看到她,吓了一跳,却也只是吓一跳,向她问了个好,又继续玩上了。
  这态度……够怠慢的。
  余笙笙也不恼,好脾气地询问:“夫人去余家了?”
  好久没有人回话。
  她也不急,静静站着,看她们各拿着纸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进行着眼神的交流。
  最后,一个长相美艳的女仆回话了:“是呐。余家真千金的回归宴会,两位少爷都去了。”
  拿这些刺激她?
  看来对她敌意很大啊。
  哪里得罪她了?
  听声音像是被小姑训斥过的。
  余笙笙想到这里,转开思绪,又问:“有留下什么话吗?”
  一片寂静。
  她又重复一遍。
  依旧是一片寂静。
  她不问了,就静静站着,看她们各拿着纸牌,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再次进行着眼神的交流。
  终于还是美艳女仆回话了:“隔壁房间是娱乐休闲室,小姐可以过去打发下时间。”
  余笙笙得到想要的答案,转身离去了。
  身后女仆们又小声议论起来:
  “秋子,你说,她是不是被余家真千金的事刺激傻了?”
  “看着像呢,都反复烧了好几次了,就是聪明人,也该烧傻了。”
  “真可怜,听说她那个保姆妈都进监狱了。”
  “那我们这么对她,不好吧?看她年纪小小的,也不容易。”
  “我们就容易了?要知道不叫的狗才可怕呢。”
  ……
  身后的声音渐渐听不清了。
  余笙笙推门进了娱乐休闲室,空间不大,入目处尽是古色古香的装饰摆设,绣着牡丹花的屏风,香烟袅袅的香炉,雕着花纹的书架上尚未开封的竹制围棋盒,书桌上哗哗作响的宣纸以及靠窗的软塌上放着的深褐色古筝。
  这与其说是娱乐休闲室,倒不如说是古代世家小姐的闺房。
  但非常适合余笙笙,简直是为她量身打造。
  余笙笙幼时养在奶奶身边,奶奶曾是大家闺秀,在琴棋书画上都小有所成,还绣的一手好刺绣。在她的教养下,她学过古筝,下过围棋,练过书法,习过山水画,最后连刺绣也没落下。当然,谈不上多精通,除了古筝和书法,其他都是略通一二。
  奶奶说,学古筝,清心静心;学书法,怡情养性。
  可惜,自从奶奶去世后,她就很少碰触了。
  母亲程澜觉得那些不合时宜,更加关注她在学习上的表现。即便是才艺,也是让她改学了钢琴。
  是以,乍然见到这些,余笙笙竟觉得很亲切。
  小姑真是对她太用心了,而且比她母亲还要了解她。
  余笙笙怀着感动来到书桌前,摊开的宣纸上一片空白,等待着人挥毫。她熟练地倒上墨汁,移动砚台,又取出毛笔,开始练毛笔字。
  知恩图报。
  知足常乐。
  八个字,灵秀雅致,还带着飘逸的美感。
  可惜,也就这八个字了。
  余笙笙身体虚弱,强撑着写完那些字,便觉得手腕酸软无力了。
  她的身体太差了。
  看来,锻炼身体要快速提上日程了。不然病恹恹的,什么都做不好。
  余笙笙放下毛笔,等字迹干了,将写好的字收起来,放进了旁边的书架上。之后,又在房间四处溜达,兴致来时,坐在软塌上弹起了会古筝。
  偷得浮生半日闲间,有匆匆脚步声传来。
  人未到,声先至:“小笙笙,看我给你带了什么礼物。”
  清越高亢的男音。
  这个应该是不着调活泼的二表哥了。
  余笙笙的琴声戛然而止。
  又是礼物。
  她竭力控制自己的表情,以免露出不合时宜的神色,心里暗道:什么礼物都成,只求别那么昂贵了。
  作者有话要说:  二表哥登场啦。
  收礼物收到手软的女主:……
  下章,小葡萄要遭殃。
  另外,有小仙女说希望女主别病娇,这个放心,女主很快会开始休养身体的。
 
 
第5章 宠物
  霍昭琦带来的礼物并不算昂贵。
  一只橘猫而已。
  它体型硕大,橘白相间的毛色,胖乎乎的,小脑袋几乎要被身体掩盖住了。
  从猫笼里放出来时,一双黑琉璃般的眸子四下里看了看,然后跳到了软塌上,兀自寻了个舒适的位置闭上了眼睛。
  真的太懒了。
  不过,不妨碍余笙笙喜欢。
  女孩子多喜欢小动物,余笙笙也不例外,一直想养只小猫咪玩。可母亲程澜对动物毛发过敏,始终不能如愿。没想到,来了霍家,却可以一偿心愿了。
  这算是福祸相依吗?
  虽然父母不再关心她,但她收获了疼爱她的小姑以及两个宠溺她的表哥。
  乐观些,人生处处有惊喜呢。
  余笙笙心情乍然明媚了。她笑着抱起了猫咪,胖家伙很乖,也很重,抱一会就让她觉得吃力。她坐到了软塌上,先欢欢喜喜道了谢,再是问他:“叫什么?”
  “太太。”
  “这是它的名字?”
  “嗯,太懒太胖,就简称太太了。”
  这算什么名字?
  余笙笙抬起头看他,眼神带着不认同。
  霍昭琦弯唇笑了,桃花眼微翘,薄唇挺鼻,招蜂引蝶的好相貌。
  “这不是我起的名字,剧组那些人胡乱叫的。”
  他随她坐下来,一手支在软塌上,摸着下巴笑:“你要是不喜欢,那就换个名字。”
  余笙笙倒没有换名字的想法,只有些疑惑:“剧组?”
  “嗯。《太太的流浪之旅》没看过?它还是个主角。”
  他很自然的语气,仿佛知名电影里的角色到了现实,也没什么特别。
  余笙笙就不同了,一听《太太的流浪之旅》,激动得不行,像是脑残粉一般抓着霍昭琦的衣袖问个不停:“太太,它是太太?太太怎么会在你手里?不是说暂借了周九代的爱宠?没还回去?”
  周九代不是名,而是尊称。
  他本名周淳,出身京剧世家,系周门第九代,为传承、创新京剧艺术,常出入娱乐圈,参演过不少影视作品。因了颜值高、气质好,比一般小鲜肉还要受欢迎。
  周淳除了喜欢唱戏、演戏,还有一个为大众所知的爱好便是养猫。在他的微博里,晒出过好些猫的照片。
  当《太太的流浪之旅》首映时,有眼尖的粉丝第一时间就认出这是他的爱宠,可以说,变相为电影宣传了一波。
  太太,也理所当然地成了风靡一时的网红猫。
  余笙笙还买过太太的周边,此刻抱着原主,激动又兴奋:“太太,太太,我们握手好不好?”
  活像粉丝见面时的场面。
  太太窝她怀里,转了转黑琉璃的眼睛,懒洋洋伸了伸爪子。
  毛茸茸、软乎乎的小爪子,跟她握了下,又收了回去。
  傲娇的不行。
  余笙笙没注意这点小细节,脸贴着它的脑袋,狠狠亲昵了一番。
  太太喉咙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似乎并不喜欢这般亲近。
  霍昭琦适时地说:“它脾气不算好,不过,只要给它东西吃,就立刻老实了。”
  “别把它说的像个吃货,它可聪明了。”
  “就是太聪明了,才有奶就是娘啊。”
  余笙笙不满了,脸一板,维护上了:“不许说我们太太的坏话。”
  那俏模样像极了脑残粉维护爱豆的样子。
  霍昭琦笑眸满含宠溺,也不反驳,看她抱起太太去翻包裹,一只手不方便,拿不出猫粮,就出手帮忙。
  两人一边喂猫,一边随意闲聊。
  “二表哥认识周九代?”
  “嗯。”
  “你们关系很好?”
  “还行。”
  “他长的很好看,古装扮相还很仙,好想见一见呀。”
  “见什么?都是装的!”
  “……”
  余笙笙听出了一丝妒忌,也不拆穿,笑嘻嘻转了话题:“二表哥怎么回来那么早?”
  听女仆说,他们两兄弟都去余家参加真千金的宴会了。
  虽然竭力忽视,但还是做不到云淡风轻,想着听些关乎父母的事儿。
  也许他们会问一问她的近况呢?
  也许他们内心深处还是想着她的。
  霍昭琦心思敏锐,又是在娱乐圈闯荡过的,哪里会听不出她话语里的期待?他不知为何,心里一涩,嗓子像是被什么堵住了。
  余家喜得真千金,热热闹闹办宴会。
  舅舅、舅母在他们到达后,更是盛情介绍她。
  至于眼前的小表妹,早被抛到了脑后,仿佛没有过这个女儿。
  他觉得寒心,又替她委屈,想着她还发着烧孤零零躺床上,就坐不住了。等宴席开始,简单吃了点,便借口有事,出了门。半路上,想起好友周淳的那些猫儿,便七哄八骗了一只来讨她欢心。
  他漂亮乖巧的小表妹,也不是没人疼的。
  霍昭琦摸着她的长发,做出大大咧咧的样子:“好无聊的,也没我什么事儿。”
  他们不认也好,表妹是他家的了。
  余笙笙在他沉默的时候,已然猜出了父母的态度。她知道书中剧情,本也没抱多大希望,所以也不觉得伤心,只有些羞囧尴尬,红着脸,低低应了一声:“哦。这样啊。”
  “嗯。没意思就回来了。”
  霍昭琦大刺刺岔开话题:“你烧退了没?看我,都忘了这事了。”
  他说着,伸手去摸她的额头。
  速度很快,余笙笙没防备,就被他摸了个正着。
  烧退了,不热了,还温温凉凉的,虽然挺舒服的,但也透着点怪异。
  “你体温是不是偏低了?”
  余笙笙点头,脸红红的,解释道:“嗯,一直体温偏低。比较怕冷。”
  霍昭琦想起这跟她体质弱有关系,不忍戳她伤口,便说:“没事,怕冷多穿点。明熠楼那大魔头就不行了,跟你正相反,怕热的厉害,一出门就恨不得随身携带冰箱。”
  余笙笙被他那形容逗笑了。
  女孩子容貌娇柔,嫣然一笑,百媚生娇。
  霍昭琦恍惚了下,回过神时,有丝痴态:“你该多笑些,有话怎么说来着,爱笑的女孩儿运气都不会太差。”
  余笙笙笑着点头道谢:“嗯。谢谢二表哥。”
  她把太太抱紧了些,一边跟它亲昵,一边说:“还有你送我的太太,我会好好照顾它的。”
  她如今身在霍宅,同龄人很少,又是尴尬的身份,太孤单了,有只猫咪陪伴在身边,也算是作伴了。
  二表哥果然体贴。
  又一想自己还是余家千金时,跟小姑以及两位表哥也不过逢年过节见几面,没太多交集,没想到一时患难竟见出真情了。
  世间缘法真是奇妙。
  “一家人谢什么?”
  霍昭琦打断她的思绪,见她粉面桃腮,着实漂亮可爱,忍不住揉揉她的小脑袋,温柔道:“小孩子家家的,别胡思乱想,好好养身体是正经。可别再病了。”
  “嗯。我明天就去锻炼身体。”
  说到做到。
  余笙笙从表哥他们那里获得了亲情和力量,第二天就起了个大早,换了一身简便的衣服,出门跑步了。
  她初来霍家,还没有置办运动装,这身所谓简便的衣服是文艺刺绣上衣搭配复古风的刺绣阔腿裤裙,丝绸布料,素雅简约的白,刺绣是深邃的蓝,宽松、舒适又不失轻盈飘逸的美感。
  可以想见,这么一路跑下去,是很吸睛的。
  曾经,她性情羞涩,被人多看一眼,都要脸红的。
  不过,现在她命运突变、成熟许多,已经能学着不在乎了。
  清晨,日光熹微,她迎着微风,沿着护城河道,在杨柳依依下缓步慢跑着,也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
  据书中剧情可知,她算是病死的。
  所以,养好身体是关键。
  而如何养好身体呢?
  生命在于运动。
  那么,她需要晨跑,做一些有氧运动。
  笑一笑,十年少。
  那么她还需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情。
  余笙笙面含微笑,轻轻吐气,没一会跑累了,就放缓速度慢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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