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璀璨人生——非摩安
时间:2020-04-04 09:45:21

  作为男人的贾志珍,见状哈哈大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蒙:‘?’
  林蒙起初还以为她手腕露馅了呢,但很快她就反应过来,于是在贾志珍的哈哈大笑中,轻咬着嘴唇,又移动了下,更靠近了王怜花些。
  王怜花忽然伸手掐了一把她的腰,林蒙稳住了,酒却倒得稀稀拉拉的。
  贾志珍那边受到感染,也招了两个侍女过去,给他斟酒喂吃的。这么一来,主宾都不会尴尬,反而更添情趣,看得出来这个贾志珍很懂待客之道。
  王怜花见此也不客气了,他将林蒙一把扯到怀中,还将酒壶稳当当地接住了。
  林蒙:“!”
  “好孩子。”王怜花狎昵道,只私下用只有他们俩懂的方式道:‘你打算怎么把我救走啊?’
  林蒙特别想翻个大白眼给他,她觉得她来得早了,她要是晚来一会儿,说不定王怜花都已经和贾志珍称兄道弟。不不,已经将贾志珍反控制住了。
  等等,林蒙忽然想打了贾志珍有座岛,根据她之前的推测,那座岛还真不赖,易守难攻不说,岛上还有着石油与天然气。
  想到这儿,林蒙表面上娇羞地别过头,私下和王怜花道:‘擒贼擒王。反客为主。’
  王怜花不必她多说,略一沉思就明白了她的想法,心中开怀。这才对嘛,小打小闹又有什么意思。他表面上则略显轻浮,光是揽着腰还不够,还要去摸人家的手,引她去端酒喂给自己喝,还朝林蒙挤眉弄眼。
  ——好个风流倜傥的王相公。
 
 
第34章 探花郎(11)
  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
  不管大海盗贾志珍,原本是大鱼还是小鱼,最后他都成了被吃掉的那个。
  而且这一过程迅猛,且令贾方猝不及防。
  不少海盗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就已经成为了俘虏。
  干完这一票大的林蒙去除了伪装,畅想着物资丰饶的小岛,眼角眉梢间流淌的都是志得意满,再是灼烁生辉不过。
  王怜花则连皮带肉地吃着手中的蜜柑,还把果肉咬得吱吱作响。
  林蒙支起脸颊睇向他,却没有主动开口。
  王怜花紧盯回来,语气有几分怪异:“怎样?”
  林蒙揉了揉手腕:“你先前是不是趁机占了我便宜?”这是问句不假,可林蒙是肯定的语气。
  王怜花哼了一声:“那你现在是要秋后算账了?我道怎么不太对呢,原来我是身陷于‘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境地。你瞧瞧你多自动地坐了上首!”
  林蒙:“……”因为只有上首有座位。
  王怜花眉眼一转,靠了过去,自动半坐在地板上,手上端起了酒杯,给林蒙送去。
  林蒙:“……你干嘛?”
  王怜花理所当然道:“让你把便宜占回来啊。”
  林蒙想翻白眼,她是那么好忽悠的吗。
  “还是你觉得这番不够?我懂了。”王怜花自顾自道,他转而端正了姿态,虽说让他做起来,仍带着两分不正经:“女王陛下,可否宽恕小人这一次?你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从今往后,我必将更加尽心为女王陛下排忧解难,万死不辞。”
  林蒙本来还想白他一眼的,但她旋即就愣了下,她敏锐地察觉到在这样戏言的背后,王怜花可能付诸了真情。林蒙想起他的过往,他从不轻易对人寄予真心,当然也不会有人对他胆肝相照。他从前从没有相信过人间还有美好的感情,所以自以为一辈子都活在黑暗中。
  林蒙一时间沉默,她不自禁反省了起来,她是不是对他回报太少。再有,林蒙又不敢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窥见了他的真我,最后只能用调笑的口吻道:
  “你别说你是因为看到我来救你,所以激动之下不能自己?”
  王怜花看她一眼,那眼中有太多情感。
  林蒙蓦地心软,她上前给了他一个拥抱:“我很高兴你没事。”
  王怜花是又欣喜有人确实用真心待他,又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不甘:“你真不想抽我一顿?”
  林蒙:“……我现在想了。”
  王怜花最后将那一整个蜜柑,都连皮带肉地吃了。
  ·
  ·
  “大鱼吃小鱼”事件,对林蒙来讲,是实现了她的又一个目标,她有了一座物资丰饶的宝岛。
  其实眼下林蒙若想圈地,大有可为之地,但是她是宁缺毋滥的,既想地方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又想它之前没有主人,至少没有多少原住民,她并不想和当地人起冲突,还想它地理位置优越……所以林蒙才等到了现在,她也没有白等。
  至于贾志珍麾下的海盗?
  在诛杀了一批首恶后,剩下的海盗们被尽数收编。
  说起来这次围攻贾志珍的船舰时,林蒙还祭出了她之前制作出来的水雷,还有火箭。火箭被制作成龙的模样,龙腹内装有神机火箭数枝,又在龙身两侧装上大火箭筒,点燃后,火龙可飞水面三里远,远看就像是火龙出水。
  等到大火箭筒燃烧完毕,就自动引燃龙腹内的火箭,这就像是火龙喷火,这么一来不仅火箭飞行的里程就变得更远,对敌也很有迷惑性和震慑作用。
  再加上水雷在水中爆裂,带出的声势不小。
  以至于“大鱼吃小鱼”事件后,有传言说贾志珍惹怒了东海龙王,龙王派遣火龙出海,给予贾志珍血的教训。这事儿还传得神乎其神的,没多久,过路的寻常船只都会主动祭拜东海龙王,以期东海龙王庇护。
  那段时间,海盗的活动也没有以往猖獗了。
  林蒙听说了此传闻后,她神情微妙极了。
  对了,还是阿提从坊间听闻,转述给林蒙的。
  阿提还问呢:“姑娘,你说龙王是不是真的存在啊?”
  林蒙反问道:“你认为呢?”
  阿提沉思片刻道:“我们城内的污水最后不都是排进海里了吗,要是龙王真的存在,他老人家肯定会很恼恨此事吧。”
  林蒙一本正经道:“我想海中会有专门的洒扫工吧。”
  阿提瞪大眼睛:“这样吗?”
  林蒙拍了拍她的脸颊,“好阿提,你真可爱。别瞪我,我是说你提醒了我,我们不该就那么直接将污水,排进大海内。好了,我去看看地下排水系统,还有哪些地方需要改进的了。”
  阿提也去忙她自己的了。
  阿提和从前相比,有了不小的变化。她本来就是个积极向上的好姑娘,林蒙也有意识地培养她,让她成为自己的得力助手,而且相信永不了多久,阿提就能够独当一面了。
  这么一来,林蒙也能够放心地离开吕宋,前去岛上做实地考察,并规划岛上建设了。
  等到岛上事务走上正轨,已经是一年半后了。
  这期间安装了陀螺仪的新船,在海上不说如鱼得水,但确实带给了船员更多的安心和信心,让他们成功跨越了地中海,抵达了欧洲。
  这次远航,还让林蒙终于收到了《人体的构造》原作者的回信,也得到了他的授权,尽管在这之前林蒙已经将译本,拓印了数本,不过并没有用作商用。
  这倒不是说林蒙没想过出版,只是解剖学在欧洲受到宗教抵触和打压,在国内也没好到哪里去;再有拓印过程中也有点难题,所幸这点难题,林蒙很快就解决了。
  前者的话,林蒙准备循序渐进,先做个铺垫,她准备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先出一本本土化的解剖学书籍,也好让后来者能够更好地读懂和接受《人体的构造》译本。
  尽管林蒙著的这本书,在当下卫道士看来,也绝对是离经叛道,是对死者的大不敬——她有亲手解剖过尸体,绘图自然也要怎么写实怎么来。
  再说那封回信,对方有诚心邀请林蒙去欧洲,说他那边有一群志同道合又崇尚科学的开明与进步人士,大家可以坐下来畅谈科学,还有畅想未来。
  林蒙还真有点心动。
  林蒙上辈子也去过欧洲游学,但当时和现在所侧重的领域不同,何况现在人家还诚挚地邀请了她。
  林蒙下定了决心,但她还是要顾虑身边人感受的。
  王怜花是这么说的:“你确实该去的,这本书上记载的内容足够吸引你,更好的是著书人还表达了对你的满满善意。”
  “我就说这个模式,怎么那么耳熟。原来我之前就因为《怜花宝鉴》,漂洋过海过一次。”林蒙闻到了一股醋味,她避重就轻道:“你这么说,是不是后悔当时对我恶意满满了?”
  王怜花冷笑。
  林蒙想了想说:“好啦,我是觉得你没必要将这两件事放在一起比较。打个比方,《怜花宝鉴》对我来说,不仅是地基,它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盖了什么样的房子,《人体的构造》顶多就是让我多了个建筑风格不同的凉亭。”
  王怜花叹了口气:“好诗音,你不必为了哄我而夸大其词,毕竟你成长什么模样,其中起最重要作用的还是你本身。而我也不是要拦着你去欧罗巴,只是路途遥远,我很不放心你,你看我愁得都快要白头发了——我是说‘快’,你还真当我有了白头发啊?还看!”
  林蒙收回目光,也跟着叹了口气:“怜花叔叔要服老才行啊。”
  王怜花:“……”
  林蒙还得寸进尺道:“幼鹰总归有离巢的一天。”
  王怜花被气了个仰倒:“我是老、鹰吗我!”
  林蒙火上浇油:“可你刚才的语气,真的很像是我长辈。”
  王怜花:“……吃我一记紫煞手!”
  林蒙灵活地躲了过去,两人腾挪间来到了屋外。
  说来林蒙每天过得那么充实,而且她好像总有新知识要学习,可她也没有将武功落下,无论是剑法还是内力,都是有所变强的。
  所幸他们俩这次只是比划着玩玩,点到为止,不然真决战起来,谁输谁赢还真不好说。
  王怜花恨恨道:“我白操心你了。”
  林蒙含笑望着他:“没关系,我不反感。”还有人那么关心爱护自己,这肯定是一种福气,林蒙没有不珍惜的道理。
  王怜花一切烦忧,都软化在她这一抹笑中。
  ·
  这次旅程,加上路途上的时间,总共有两年半。
  这么说倒也不对,预计是要那么久的,只是后一年时,王怜花也来了欧洲,他老人家出手不凡,一来就为欧洲时尚带来了一场华丽的新风潮。等到他要打道回府时,不知道多少人依依不舍。
  林蒙也是服气的。
  之后,在回程的路上,在天竺旁边的小岛国锡兰停靠时,林蒙他们又遇到了游玩到此的朱七七三人,为此林蒙就多呆了一阵。所以,等林蒙再次回到吕宋时,已过去了三年。
  这次出外游学,林蒙收获颇丰,她开始沉下心来,梳理和沉淀过去所学,并将其用于实践。
  这么一来,时间过得飞快,当林蒙有日收到一封来自保定城的信,她一开始还当是寻常信件,只是没想到其中还夹带了一封林氏宗老写给她的信。
  林蒙虽说是个女子,可林氏自她父亲去世前,就已经败落了,后面林蒙有源源不断地资助了林氏一族。
  撇开这些不提,若是林氏族人要给林蒙的父母迁坟,于情于理也是要告知她一声的——迁坟是因为天灾,宗族不得不另择良址。
  林蒙看完了信,沉吟了片刻,写下了回信。
  这辈子林蒙的亲生父母,在她五岁时就去世了,他们留给林蒙的印象不是很深刻,可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世时对她很好,林蒙一直都记得那五年间,美好又幸福的时刻。所以在得知要迁坟后,林蒙想得是自己要回去一趟,而不是让他人代为出面。
  不知不觉间,林蒙在外已有十年之久,也是时候回去一趟了。
  朱七七在知道林蒙要回保定城后,就风风火火地把林蒙找去(她还是不敢靠近林蒙家),然后给了林蒙一张礼单:“诗音你不是要回去吗,正好我有东西要给我爹,我大姐,我二姐,我大姐夫……我家亲戚真是太多了——你帮我稍回去吧。对了,诗音你不会把你的蛊虫也带上吧?”
  林蒙:“……不会。”
  “那就好,”朱七七偷瞄林蒙脸色,又大度道:“不过你要是要带也没关系啦,只要不让他们知道就行。”
  林蒙:“……沈前辈和熊前辈呢?”
  熊猫儿大喇喇道:“我和沈浪可不像是朱七七,亲戚朋友一大堆。我倒还好,在那边还有几个昔日的弟兄,沈浪他连个弟兄都没有。啊,倒是有一个,不过我想诗音你很难联络到他的。”
  林蒙看向沈浪。
  沈浪微笑着摇头:“不必麻烦你,我只要知道他还活在世上某个角落,也如同我想念他一般想念我,我就心满意足了。”
  林蒙:“??”
  朱七七没事人一般道:“也不知道金无望他现在怎么样了?早知道当时就拉着他和我们一起走了。”
  林蒙似懂非懂,还给予了自己的尊敬。
  沈浪含笑不语,不过他有那么一瞬间的犹疑,似乎要开口和林蒙说什么,但最后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所以到最后,就只有朱七七有东西,要让林蒙帮忙稍带回去。
  而等林蒙离开后,朱七七左顾右盼了下,凑到沈浪和熊猫儿跟前,小声道:“这下王怜花该怎么办啊?”
  熊猫儿也下意识跟着压低声音:“什么怎么办?”
  朱七七瞪他一眼:“诗音她那个表哥啊!”
  熊猫儿“啊”了一声:“王怜花的头号情敌。”他说着还看了沈浪一眼,以前可是这位的,想到这儿他反而恨恨起来:“凭什么我就没有个红颜知己。”顿时他就失去了谈兴,转而摸出自己的葫芦喝起酒来。
  朱七七只有看向沈浪,希望他给出出主意。
  沈浪笑道:“虽说我不清楚他们之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但我想诗音若是想和李寻欢和好,又何必等到现在。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是想说既然这样,那诗音为什么不和王兄在一起。这该怎么说呢,他们俩明显感情很深,不必非要用男女之情去定义他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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