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乔淡然的神情微微变了。
两辈子加起来,她连只老鼠都没打死过,现在要她杀人?
没等她做好心理建设,羽林郎们抬上了兵器架,架子上只有唐刀,刀身狭直,单面开刃,刀很陈旧,有的还有破损。
这种临时比斗,用的当然是制式兵器。
场上的人皆快步去选刀,连楚星泽也是,先到才能选个好一点的刀,砍杀起来更有胜算。陆乔是最后一个取刀的,刀架上只剩一把裂了七八个口子的破刀。
沉沉的鼓声响起,虎视眈眈的众人陷入了混战。
陆乔为了救快被砍到的楚星泽,终究是出手夺了人命。温热的鲜血溅到她的脸和手背上,对方凶狠的眼神渐渐黯淡直到失去光泽沦为虚无。当杀戮是为了拯救和生存,陆乔心里属于现代文明的守则开裂了。
即便还没有意识到,但她已经变了。
接下来的事仿佛顺理成章,拥有绝对武力的陆乔麻木地一次又一次用刀锋收割藩王的下属们。
一共十八刀,刀刀砍在致命部位,或动脉、或心脏、或大脑。
若死亡不可避免,痛快而迅速是最后的仁慈。
满地尸骸,一身鲜血的陆乔持刀仰头。刀尖淌血,她直直地看向高台上,那里有一群用人命取乐争斗的权贵。
俊逸白皙的脸庞被鲜红染得浓艳,像极了传说中开在黄泉路上的彼岸花。好看的剑眉紧皱着,黑亮的眸光里含着某种悲悯,让人想起画册上的佛怒战神帝释天。
场面忽然变得极静,这种静跟刚才听说规则时被吓到安静截然不同,它起源于震撼,归于对强者的臣服。
楚星泽拄着刀喘息,当目光望到陆乔的背影时,他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心中生出惧意。可旋即他便意识到陆乔对他有救命之恩,自己的惧怕是无稽的,简直形同背叛,因而惭愧地低下了头。
高台上,楚煜睁开了眼睛,圆圆的杏核眼里闪着浓浓的兴味。其他藩王的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觉得底下那小白脸逼人的目光简直要把他们捅穿了。
皇帝心情复杂,赢了藩王们他当然高兴,可偏偏赢的人是眼中钉的夫君,这就让他很难受了。
压下满心的不情愿,皇帝宣布陆乔为武状元,楚星泽为武探花,另一个武进士为榜眼。
大太监尖锐高亢的宣旨声传遍校场,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高台前挺直的身影上。羡慕、害怕、钦佩交织,唯独没有了嫉妒。
还没授武将,还没进行伍,还没上战场,就杀了十八个顶尖高手,谁敢嫉妒?
楚星泽悄悄拉了下陆乔的衣角,提醒她谢恩。
陆乔闭了闭眼睛,单膝点地,跟着另外两人胡乱地念了几句。
丢了脸的藩王们一刻不想多呆,可皇帝却下令“请”他们参加琼林宴。藩王们不敢推辞,一个个苦着脸应下来。
不对,有一个藩王应承得特别高兴,是燕王楚煜。
琼林宴在晚上,这中间还有三个时辰。
陆乔浑浑噩噩地跟着内侍们换了衣裳,麻木地穿着红彤彤的状元服打马游街。长安街上排山倒海的欢呼,路两旁的小娘子们扔来无数的花朵香囊,可陆乔一点也笑不出来。
走到人少一些的偏僻地方,她借口身体不适,离开了队伍,径直跑回了陆家。
陆家的下人们欢呼雀跃涌上来道贺,陆乔推开人,在下人们错愕的眼神中奔去后院。
楚歌正跟大管家交代如何庆祝陆乔中状元的事,耳朵一动,人立马站了起来。
“乔乔”
看到陆乔脸色不对劲,望着他的目光满是黑郁,楚歌的笑容马上变成了担忧。
他迅速打发大管家去给下人发赏钱,然后关好门。
“怎么了?”楚歌抱住陆乔,回忆起陆乔曾经安慰他的情形,笨拙地在她背上轻拍。
陆乔愣愣的,不回答,突然拉开楚歌,反手把人压在了门上。
柔软的身体撞在厚实的木门上,楚歌发出一声闷哼,簪发的玉钗晃掉在地,满头青丝落在背上。他双手抵着门板,扭头寻求陆乔的亲吻,桃花眼里又水又亮。
狠狠地要我吧,心爱的人儿啊,能为你减去一点痛苦,是这卑贱的身躯无上的荣耀。
仿佛回应楚歌的祈愿,陆乔吻上樱色薄唇。
“嘶啦”,裂帛声响。
门扉摇晃,院外喧天的热闹与门内的哭吟错杂成一曲靡丽的念奴娇。
好半晌,雨云吹散。楚歌躺在榻上,餍足得像偷吃了鱼的猫咪。
陆乔拿药油揉,歉疚地道:“对不起。”
楚歌舔舔唇,想爬起来,腰酸没力气,只好勉力拉住陆乔的手抱在胸前,沙哑的声音充满欢喜。
“我喜欢这个,比荡秋千好玩。”他特别渴望地建议,“乔乔,咱们以后常玩这个好不好?”
陆乔见他是真喜欢,满肚子的内疚化作哭笑不得。
“不痛吗?”
“乔乔,”楚歌仰着脸盯着陆乔,认认真真地说:“我愿意用我的痛,换一点你的轻松。”
陆乔眼眶发热,鼻子发酸。
对楚歌,她的喜欢是始于颜值,而后是同情,掺杂了一点养成的心态。
这一刻她真正感觉到了心动。
陆乔把殿试的事告诉了楚歌,楚歌绞尽脑汁开解。陆乔知道,以后这样的事会越来越多,所以按下心中的不适,尽力接受楚歌的观点。
两人温存了一会儿,陆乔梳洗打扮,赴了琼林宴。
琼林宴上,皇帝露了脸没多久就走了,听说是淑妃动了胎气。陆乔应付了一会儿场面,找个借口溜了。
想单独找她“聊聊”的楚煜扑了个空,竟然找到陆家来了。
灯火通明的堂屋里,陆乔强忍着困意,听对面的燕王说他的封地有多好多好。
“燕王殿下,您到底有什么事就直说吧。”陆乔的脑子实在转不动了。
“好,状元郎是个爽快人,本王喜欢爽快人。”燕王的圆脸上挂着温和无害的笑意,“本王的封地缺一名千牛卫,想请状元郎担任。”
“谢邀。”陆乔客客气气地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长安城,暂时没离开的打算。”
燕王仍旧笑着,只是那笑有些狰狞。
“状元郎,你娶的可是清河县主,你真以为这长安城容得下你吗?”
陆乔心里忍不住吐槽:我娶谁关你屁事,我又不是没有退路,犯得着跑到藩王封地跟着你造反吗?
藩王们敢公然带人挑衅朝廷,要说他们不想造反,傻子都不信。
“王爷的好意在下心领了,事关重大,在下还需要时间考虑。天色不早了,不如”
陆乔还没说完,就听燕王开心地说:“不如我在你家住一晚吧。”
什么?陆乔看着对面白白软软、笑容可爱的男孩子,觉得他脑子有点不好使。
他是想害死她吗?一个藩王突然跑到她家里来住,这消息要是传到多疑的皇上耳朵里,陆乔就可以等着被抄家灭族了呢。
“殿下,我家比较小。”
“小是小了点,我可以将就一下。”燕王笑眯眯。
“时间长没打扫,脏得很。”
“没事,本王的下属很多,让他们打扫。”燕王笑眯眯。
“我家厨子做饭不好吃。”陆乔快编不下去了。
“长安的食肆多得很,吃不是问题。”燕王笑眯眯。
陆乔:好像把他脸上的笑撕下来在地上踩两脚啊!
坐在隔壁花厅等陆乔的楚歌听不下去了,他叫来木棋,让他给陆乔递个话。
片刻后,陆乔诚恳地对燕王说:“殿下,我家刚办完两场丧事,怕冲了您的贵体,实在不能留您。”
若是实际困难,楚煜有办法解决。可这种鬼神之事,他可没法子。
于是,他只能含着怨恨离开陆家。
临走前,楚煜刻意在堂屋门口站了站。
他看向隔壁花厅,透过白色窗户纸,隐约可见一抹细瘦的身影。
哼,走着瞧。迟早有一天我会征服你的夫君,让你独守空闺,夜夜垂泪。
只可惜,楚煜还没来得及开始实施抢夫君的计划,陆乔就离开了长安城。
事情是这样的。
淑妃无端动了胎气,皇帝调查出来的结果是清河县主克了淑妃,化解之法是清河县主必须离开长安。于是,皇帝正大光明地把武状元陆乔调去了北境,无召不得回京。
怕被说闲话,皇帝大笔一挥赐了陆乔正四品的归德中郎将。要知道往年的武状元最高不过六品下,钟朗熬了许多年才熬到归德中郎将的位置。
楚歌觉得自己连累了陆乔,羞愧得差点要上吊,吓得陆乔赶紧哄。
“这是好事啊,正四品呢,我要少熬七八年。而且边境没人认识咱们,你可以穿回男装,日日随我到处走,我们朝夕不分离,多好?”
听到后一句,楚歌哭肿了的眼睛一下子亮了。
“真得?我可以时时刻刻守着你?”
“当然是真得。”
陆乔早就想好了,去边境不是件坏事。虽然条件差了点,没有长安繁华,却也没有长安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关系,她完全可以谎称楚歌是她亲戚,带他出去玩。
“我是你的什么亲戚?”
陆乔把人压在身下,揉着小小鸽说:“弟弟。”
半月后,陆乔和楚歌将长安城的产业和仆人安置好,托镇国公照顾。陆乔在殿试上救了楚星泽的命,镇国公一家对陆乔满是感激,自然尽心尽力。
安国公屡屡想侵占陆家产业,都被镇国公顶了回去。徐明哲被楚星泽整治得错过了科举,镇国公夫人设计安国公娶了平康坊的女子,闹得安国公府后宅不宁,传出了宠妾灭妻的丑事,安国公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败落下去。
而在北境的陆乔和楚歌,却过得很是不错。
长安城是秋天,北境却已经入了冬。陆乔带着楚歌到北境的第一天,在平野城最好的客栈里,楚歌穿上了男装,是陆乔的衣服。
黑夜降临,窗外飞舞着漫天大雪。客栈后院宽大的屋里生了地龙,热气蒸腾,烛光很亮。
清瘦郎君穿了一袭月白色长袍,玉冠束发,腰缠鸦青色荔枝纹犀带,勒出盈盈一握的窄腰。挺秀高欣,齿白唇红,袖口露出一寸纤细的手腕,莹润如玉的光泽让人很想摸一摸。
“好看吗?”
楚歌照着铜镜,忐忑地问沉默不语的陆乔。
“好看,好看得让我想......”
陆乔用行动回答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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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乔的官职比平野城的知州还高一些,她接管得很顺利。
入了冬,匈奴犯边的频率很高。每有战事,陆乔都身先士卒。她带的队伍百战百胜,伤亡最少,“战神”一名逐渐传开。
匈奴大将乌拉卓然不服气,带了三万兵将攻打平野,却反被陆乔打得溃不成军,抱头鼠窜。
经此一役,战神名号彻底打响,平野成了北境最安全的地方,许多人专门迁来。陆乔因地制宜,在平野实行屯田民兵制。
无战时,军士就是普通人,种田、打猎、做生意。有人犯城,丢下锄头就可以扛刀卫城。
与此同时,楚歌居然也有了拥簇者。
起因是楚歌替陆乔画的地图被其他将领看到了,其精美绝伦,令他们纷纷垂涎。得知是她的“弟弟”楚歌画的后,将领们改为讨好楚歌。
楚歌肯定不会白给,就问他们要兵器、要粮草等等。他会说,擅算计,有两个将领让他算计把自家城池送给了陆乔,从平级变成了下属。
因此,楚歌在北境众将领和官僚间有了一个响当当的名号“玉雁”。提起他,大家的印象就是:人如玉,雁过拔毛。
在楚歌孜孜不倦的盘算下,平野的规模扩大了两倍,成为了北境最繁华富庶的城池。老百姓以为“玉雁”是个好称呼,也跟着叫起来。
在陆乔忙着打匈奴的时候,楚歌忽然收到了一封信。
信是一个绝对不可能的人寄来的,信上写了一件绝对不可能的事,还许了一个看起来很不可能的诺。
第64章 倒计时
楚歌毫不犹豫地把信件内容告诉陆乔。
起初,陆乔并不相信。
可是后来,那位据说尸骨无存的太上皇,半夜亲自来找了陆乔。
须发皆白的老人家有些精神不济,令他原本凶恶的样貌看起来温和了许多。
“十五年前,朕出征时遭遇叛变,他们以匈奴做幌子,想要杀害朕。幸而朕得天庇佑,有惊无险,只是被困在匈奴十年。朕脱困后,花了三年时间查清楚当初背叛的人是受了老二的指使,目的,自然是夺位。”
随着老者的讲述,掩埋了十五年的皇家秘辛在陆乔眼前缓缓展开,字句间皆是刀光剑影。
“......助我复位,朕的孙儿就再也不用扮女人,你也不用再呆在苦寒之地,有家不能回。”
陆乔思索再三,问了老皇帝一个问题。
“那位严大人是你的人对吗?”
老皇帝点头。
陆乔明白了。
老皇帝安排楚歌嫁给她,肯定存了伺机联系楚歌,一起夺取陆家财富的念头,因为复仇很费钱。
但他一没想到陆乔竟然是女的,突然不纨绔了,二没想到陆乔和楚歌搞一块去了,他这边一联系,楚歌马上把他爷爷卖了。
嫁出去的孙子泼出去的水,小鸽子的胳膊肘是往陆乔拐的。
陆乔思考了几天,答应了老皇帝。
不为别的,只为了楚歌一句“想报杀父夺母之仇”。
旌旗竖起,血流成河,这场老皇帝的复仇之战打了一年多。
当陆乔打到楚煜的封地时,这个燕王做出了一件让所有人惊掉下巴的举动。
他主动归顺了。
老皇帝以为孙子“改邪归正”,岂知楚煜只是觉得反正打不过,主动点还有谈判权。
他要得东西也简单。
等天下承平后,继续让他做富贵王爷。以及,打仗的时候他要跟着陆乔。
“她很能打,身边肯定最安全,我不管,我就要跟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