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的快意人生[快穿]——冠滢滢
时间:2020-08-14 08:12:24

  这案子要做成铁案,谁都翻不了的那种。
  皇上为了知夏,费了不少心思,连婚事都安排的明明白,比他更像个父亲。
  而他,是个失败的父亲。
  他错了一次又一次,往事不可追,以后就好好教导幼子,不求有多成功,只求品行端正。
  大牢里,犯人个个神色麻木,痴痴呆呆的,忽然一股饭菜的香味蔓延开来,所有人都精神一震。
  今天的饭菜是一碗大米饭两块红烧肉,还有两个肉包子。
  犯人们又惊又喜,怎么好端端的改善伙食?
  大家抢过吃食狼吞虎咽,就连向来金尊玉贵的吴氏母子三人也不例外,捧着饭碗吃的很带劲。
  红烧肉太香太好吃了,可惜只有两块。
  吴氏母子三人分关在相邻的两个牢房,蒙头垢面,面有菜色,瘦不拉叽,浑身脏兮兮的,全然了以前的骄娇之气。
  自从关进大牢,没人关照他们,也没人提审他们,好像把他们忘的一干二净。
  他们一开始还大吼大叫,各种威胁牢头,还绝食抗议,三天后,彻底被现实打败了。
  饿肚子的滋味太难受了。
  一个犯人哗拉拉吃完饭,好奇的问道,“今天是什么好日子?饭菜怎么这么丰盛?”
  牢头闲着也是闲着,慢悠悠的聊着,“今天是永宁侯世子和长兴侯的大婚,皇上主婚,皇后率众嫔妃出席,文武百官俱在,场面可热闹了。”
  姜惠兰猛的抬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等一下,说错了吧?永宁侯世子和长兴侯?我见过他们,都是男的呀。”
  牢头凉凉的看了她一眼,神色很是古怪,“没错,长兴侯真名叫姜知夏,原定远将军姜海之女……”
  现在军权上交,定远将军只是挂了一个闲职,没有什么实权。
  如一颗炸弹在吴氏母子三人耳边炸开,彻底疯了。“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姜知夏?姜惠兰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听到这个名字,她一直以为姜知夏过的生不如死,没人会惦记。
  可这会儿,有人告诉她,姜知夏成了长兴侯?开什么玩笑?
  姜知夏长什么样子,她还能不知道?
  牢头呵呵一笑,“我差点忘了,你们是定远将军府的女眷,正是你们对长兴侯赶尽杀绝,才让她走出后宅,发挥才智,得到了皇上的赏识,据说皇上赐她十里红妆呢,据说长兴侯国色天香,美的耀眼,比宫妃还美。”
  他一脸的向往,却无半点亵渎之意。
  吴氏母子三人脑袋嗡嗡作响,震惊到怀疑人生。
  犯人们很感兴趣,“立一个女人为侯?文武百官都不反对?她到底立了什么了不得的功劳?”
  牢头的语气充满了敬意,“我也不是很清楚,隐约听说她帮皇上组建了一支亲卫,人人都有神兵利器,所向披靡,还弄了什么在哪里都能现吃的军粮,对了,千里眼也是她发明的。”
  又美又聪慧,声名赫赫,真不知姜将军为什么不疼这个女儿。
  只能说,有些人眼瞎。
  众人听的目瞪口呆,好厉害的样子。
  吴氏浑身发抖,完了,她这辈子都没想出去了。
  姜惠兰木木的想起长兴侯那双眼睛,似笑非笑,充满了一股说不上来的倨傲。
  那是……姜知夏的眼睛!
  想到那个人处处跟她过不去,事事针对她,她终于恍然大悟。
  一股寒气往脑门冲,一阵天旋地转,整个人倒下,不醒人事了。
  洞房花烛夜,应天成是第一次看到知夏的真容,如绽放的牡丹,美的惊心动魄。
  他不禁看痴了,“原来你长的这么美。”
  知夏穿着红色的嫁衣,盛装打扮,雍容华贵,艳丽不可方物。
  “我没骗你吧,怎么样?满意吗?”
  应天成一把抱住她,神色激动,“答应我,继续用假脸吧,我看惯了那张假脸,更喜欢。”
  这模样也太招人了。走出去又是一场腥风血雨。
  知夏:……狗男人!
  新婚休了三天假,两人就又投入繁忙的工作中。
  皇上赏赐的嫁妆中有一个城外的山庄,知夏索性拿来当研究基地,将用惯的工匠和手下都拉来,包吃包住。
  文武百官虽然有些微词,但知夏很少露面,也碍不着他们。
  最重要的是,不管他们怎么上书痛诉陈情,皇上都是一副我不听我不听的装死模样。
  至于应天成,谁敢对他说知夏不好,直接一拳打过去,打了几次就没人敢在他面前瞎bb了。
  万事都有应天成挡下来了,知夏所有的心神都投入在研究上。
  在资金充足,无人干扰的情况下,她的研发速度很快。
  这不,她向帝后发了请柬,还将四品的官员都请到长兴山庄。
  当诸人看到干净的水泥地,拔地而起的一排排砖瓦房整整齐齐,还是三层的,造型还很漂亮,大伙儿都惊呆了。
  皇上和几位朝臣大佬死死的盯着笔直的水泥道路,想看出一个究竟。
  坚固,平坦,干净,跟青砖路截然不同。
  现场的大佬们都是有眼光的,一眼就看出此物的重要性。
  如果城里城外铺满这种水泥路,那该多干净啊。
  知夏穿着男装,扎了个马尾,一身利落,美丽的脸蛋有些黑,却无损她优雅淡定的气质。
  “皇上,这叫水泥,此物坚固无比,能建房子,能建城墙,能修路,投入的成本低,家家都能用得起。”
  皇上的心情激动万分,“你让人当场演示一下。”
  “好勒。”
  她一声令下,工匠们一起动手,流水线操作。
  有人搅拌混泥土,有人铺平道路,有人用大碾子碾压道路等等,分工分明,各司其职。都是熟手,又快又熟练。
  当着诸位大佬的面,很快就浇筑而成一条平整光滑的水泥路。
  大家的眼睛亮如灯泡,情不自禁的欢呼,这也太快了,要知道平时修一条路要花好几个月,可修一条水泥路,用不了多少时间。
  这节省下来的人力物力,太惊人了。
  有官员想触碰水泥路,应天成赶紧阻止。
  知夏笑吟吟的说道,“等明天干了才能走,皇上,先翻新一下出城的路吧,全是泥地,一下雨真是要命,我进出城都不方便。”
  皇上看她无比顺眼,笑容满面,“好,建建建!”
  文武百官终于明白皇上为什么这么看重知夏,她一个人的价值抵得上千军万马。
  那些房子好结实的样子,看上去很不错,想住。
  知夏并不藏私,直接将水泥配方呈上。
  皇上认真看了几遍,确定这方子的成本很低,心情顿时大好,“小夏,你又立了一功,想要什么赏赐?”
  知夏神色一肃,向皇上行了个大礼,“皇上,我想求您一件事。”
  皇上是第一次看到她这么严肃的样子,她平时行礼都马马虎虎凑和的。
  他的心提了起来,“说,只要朕能办到的,都可以。”
  知夏坚定而又有力的声音响起,“请您废除驻守边关将领夫妻必须分隔两地的规定,真有狼子野心,亲生父母都能舍弃,更何况妻妾?孩子能再生,妻妾还能再娶,父母,将来可以追封嘛。”
  她的脸美丽坚毅,“皇上,我不想看到悲剧在一代代人身上发生了,到此为止吧。”
  皇上深深的看着她,“你这次能再得一个爵位,确定要换这个?”
  知夏很平静,“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在场的武官不约而同的红了眼眶,经历过的人都知道,夫妻分离,家人天各一方的滋味有多苦。
  皇上更欣赏她了,外刚内柔,是个有大格局有情怀,更有慈悲心的人,“好,朕答应你。”
  “谢皇上。”
  史载,长兴王姜知夏一生功高至伟,发明无数,为万世称诵,夫妻恩爱,育有一子,王位世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是她一力废除了武将家眷留守京城的规定,让无数武勋人家对她感激涕零。
  文帝和长兴王一生君臣相得,是君以国士待我,我必国士报之的典范。
 
 
第28章 扶弟魔的觉醒(1)
  一道瘦弱的身影坐在屋檐下, 默默的看着荒凉的村落,三面环山,到处可见的土胚房子, 村子里的路都是泥地。
  下雨天屋内四处漏雨,屋外的路面泥泞不堪。
  这都什么年代了,还这么穷?说到底是懒,靠着国家给的低保, 混吃等死。
  国家免费补贴的种子一到手, 就转手卖出去换钱,还沾沾自得觉得沾了大便宜。
  这钱呢,也不修房子不修路,全拿来吃喝赌钱。
  低保一领, 上半个月大吃大喝用光, 下半个月就喝西北风。
  整个村子的风气如此,家家户户都这么干。
  知夏无语望天, 虽然上世她像勤劳的工蜂,一刻不停的忙碌着,这个世界想多休息, 不要那么累。
  但这种不思进取的状态, 是她不能接受的, 太奇葩了。
  她抚着额头继续接收记忆,这村子里的人穷懒就算了, 还特别重男轻女,哪家要是没有男孩子, 会被骂绝户,平时在村里抬不起头。
  所以,有些人实在生不出男孩, 就花钱买一个男孩子回来养。
  像曾家夫妻为了要一个男孩,真是拼尽全力,无奈没有儿子命,再怎么努力也只有三个女儿,依次是曾知春,知夏,知秋。
  曾家夫妻生了也不好好养,还责怪三个女儿挡了弟弟投胎的路,平时各种打骂,将三个孩子养的懦弱卑微,唯唯喏喏。
  后来,曾家夫妻索性掏空了家底,还借了一屁股债,花钱买了一个两岁的小男孩回来,百般的疼爱宠溺,有什么好东西全是养子的,三个亲生女儿只有看的份。
  他们从小教育女儿们,要照顾弟弟,那是她们的依靠,是她们的天。
  三个女儿也没有好好读过书,小小年纪就出去打童工赚钱养家,成年后一个个被换了彩礼,供弟弟吸血。
  这个弟弟被惯的不成样子,明明是穷人家的孩子,从小就喜欢跟人攀比,什么都要最好的,都要名牌货。
  长大了游手好闲在家里躺着,靠三个姐姐养活。
  娶老婆要天价彩礼,又是三个姐姐凑的。
  生了娃,还是三个姐姐养他们全家。
  而排行老二的知夏为了这个弟弟掏空了自己,还将婚后小家庭的积蓄都给了弟弟,为此丈夫跟她离婚。她还执迷不悟,继续为弟弟一家作牛作马,最后积劳成疾得了绝症。
  她百般疼爱的小弟怕她死在家里太晦气,立马借口儿子要结婚,将她赶出家门,逼的她心理防线崩溃,跳楼自杀。
  知夏消化完记忆,神色复杂,一言难尽,槽点太多不知从何说起。
  她就不明白了,这些人口口声声说重视血缘,但买来的男孩身上流的又不是曾家的血,不是曾家的种啊。
  把没有血缘的孩子冠上曾姓,就成了曾家的根?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拼命苛待亲生女儿,也要供养一个没有血缘的男孩,疼的如珠如宝。甚至不惜牺牲三个女儿一辈子的幸福,这到底是怎么想的?
  因为是女儿,就不是曾家的血脉了?真当家里有一个皇位继承?
  但这逻辑上说不过去啊,她完全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思维。
  退一万步来说,真那么在乎血脉断不断的,与其买一个素不相识的男孩,不如找个上门女婿,生个孩子。
  这也能绝了买卖孩童这样的罪行。
  “二妹。”曾知春背着一大筐猪草摇摇晃晃的走过来,知夏赶紧上前帮忙。
  姐妹俩同心协力喂好猪食,开始做年夜饭。
  曾知春虽然只有十八岁,但在外面打工五年了,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一双手布满了操劳的痕迹,关节粗大。
  她从小就干家务,书只读到三年级就不念了,五年前跟着老乡出去打工,三年前带着知夏一起出去,姐妹俩在s市相依为命,感情极为深厚。
  她性子忠厚老实又本分,长相也很平凡,她在外面省吃俭用,将钱省下来寄回家,春年过年回家也是忙里忙外,一刻不得闲。
  有国家低保补贴,又有两个女儿在外面打工赚钱,曾家的年夜饭很丰盛,鸡鸭鱼肉都有。
  知夏利落的剁着肉馅,用来炸肉丸子和包饺子,这是家家户户过年都要吃的。
  她抬头看了一眼忙个不停的知春,神色很复杂,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次回来就敲定了知春的婚事。
  “姐,你累吗?”
  “不累。“知春是老大,习惯了照顾弟妹,特别能吃苦,她看了一眼外面,”爸妈他们怎么还没有回来?”
  父母带着冬冬和知秋出去办事了,神神秘秘的,只交待她们将年夜饭准备好了。
  知夏心里知道他们的去向,微微蹙眉,“姐,你想过要嫁给一个什么样的人吗?”
  知春的脸羞红了,哪个少女不怀春?她也憧憬过。“就是……想找个老实的,对我好的,没有花花肠子的。“
  她在制衣厂工作,大部分都是女工,接触的层次也不高,平时除了赚钱就是睡觉,所以性子依旧单纯。
  知夏垂下眼帘,心中暗暗叹了一口气,她的愿望是如此的朴素,可惜,连这样的愿望都是奢望。
  隔壁村的胡瘸子用二万彩礼娶走了知春,将知春当奴隶般对待,还天天家暴,连怀孕期间也不放过,硬生生将人打流产了。
  知春稍微反抗,胡瘸子就说,你家将你卖给我了,你生是我的人,死是我的鬼。
  家里也压着她不许离婚,曾母还说什么,女人生来命苦,忍一忍就过去了。
  最后,知春活生生的被打死了,死时才35岁。
  知夏想到这里,心底就涌起一股强烈的悲怆,这是最疼爱原主的姐姐啊,整个家里最疼原主的人。
  她决定了,要改变大姐的悲惨命运。
  “姐,我想好了,我要嫁一个尊重我,包容我,爱我,事事为我着想,有一口饭先给我吃的男人。”
  知春听呆了,动作都停下来了,“哪有这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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