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名:宫斗不如养崽崽
作者:怡米
本文文案:
阴差阳错,孤女掌珠与太子萧砚夕春风一度,被萧砚夕缠上。
掌珠破罐子破摔,又与他春风几度,误以为自己怀孕后,遁地逃跑。
萧砚夕冷呵,不就是一个女人么,不要也罢。
雍安元年,例行选妃,掌珠在甄选之列。
初选当日,烈日炎炎,掌珠中暑晕倒,恰巧雍安帝萧砚夕路过,让人将她抬到华盖之下。
掌珠仰头望着清冷的帝王,扯了扯他的龙袍,“民女想入宫。”
萧砚夕看着消失已久的小姑娘,恍惚一下,这是回心转意了......
呵!
帝王定眸思忖,灼得掌珠不敢抬头。
掌珠入宫一年,诞下皇子,晋升淑妃。不久之后,竟抱着儿子消失了。
萧砚夕一直以为,掌珠喜欢他这个人,后来发现,掌珠只是利用他生崽子。
*****
掌珠自幼孤单,只有梦里的小崽崽陪伴着她,她希望小崽崽能够出现在自己面前,小崽崽托梦告诉她,她是他的生母,而他的生父是雍安帝……
掌珠只想要小崽崽,不想要崽崽的父亲。
软萌娇憨女主vs阴鸷毒舌帝王
阅读指南:1.前世今生,再续前缘,男女主的前世记忆会慢慢恢复。
2.男女主有年龄差,差九岁。
3.双洁,1对1。
4.男主前面有点狗,真香打脸。
内容标签: 天作之合 甜文 复仇虐渣
搜索关键字:主角:掌珠,萧砚夕 ┃ 配角:预收文《暴君的通房宠婢》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女主只想要崽崽
立意:即便困难重重,也要积极乐观,敢于面对
☆、第 1 章
秋夕将至,紫兰已歇,青梧方稀,翊坤宫内一派凋敝之象。自淑妃掌珠失宠,雍安帝已半月未曾来过,宫人们个个如霜打的茄子。
宫女春兰站在殿门前,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倏然,眼缝中多出一抹明黄,“陛,陛下......”
随着她的惊呼,所有宫人立马跪地请安。
雍安帝跨进朱漆门槛,瞥了一眼东侧的喜鹊登梅罩,淡声问道:“淑妃呢?”
春兰低头,掩饰心中的雀跃,“娘娘在给小主子沐浴。”
雍安帝大步走进东次间,掌珠听得脚步声,扭头看去,见身量颀长的男人站在落地罩旁,静静看着她。
她蹙起黛眉,像是没注意到来人,扭回头继续为儿子打澡豆。
木盆里的小崽崽却很有眼力见,脆声唤道:“父皇!”
雍安帝眼眸微动,没有应声。
小崽崽爬出木盆,顶着一头澡豆末,抱住男人大腿,“父皇。”
胖乎乎的小崽崽着实可爱,但雍安帝还是不给半点反应,挥挥衣袂,示意御前太监张怀喜将小崽崽抱出去。
张怀喜为难地瞥了掌珠一眼,见她没有异议,才拿过花梨木架上的方巾,裹住小家伙,退到对面的稍间。
他们一走,雍安帝扯了下衣襟,冷欲迸发,慢慢靠近掌珠。
掌珠向后挪步,后腰抵在案几上,退无可退,待他逼近,才发觉他长眸微醺,像是醉了。
帝王目光灼灼,偏又蒙了一层叫人看不懂的淡雾,不顾她的排斥,将她抱到条几上,掀开了妆花缎锦衣,鸾凤兜儿遮不住的细腰明晃晃暴露在空气中。
男人眼尾猩红,拢上了起伏雪峰......
*
掌珠从梦中惊醒,气喘吁吁,身体还残留着被男人摩挲的悸感,绝美的小脸带了一丝赧然。她时常做这个梦,却连梦里的男人是谁都不知晓。
如今是恒仁年间,恒仁帝已生华发,而梦里的男人英俊年轻,三十未到。
掌珠捂住滚烫的双颊,竭力让自己忘记男人健硕的胸肌,以及粗嘎的呼吸。
眼前随之浮现出一个顶着澡豆头的小崽崽,奶声奶气喊她母妃。
她才十五,还未出嫁,哪来的儿子......
翌日一早,掌珠穿上裙裳,背起篓筐,打算去山涧采野菜。
她是孤儿,被村里的孙寡妇收养,寄人篱下,孙寡妇脾气不好,经常用棒槌打她。
刚出屋子,就见孙寡妇倚在篱笆墙前抽旱烟。寡妇磕磕烟杆,没好气道:“天天睡到日上三竿,真把自己当大小姐了?”
掌珠望了一眼天色,东边刚刚鱼肚白,“我去采菜。”
孙寡妇努努下巴,“别想偷懒,先去劈柴做饭。”
掌珠放下篓子,拿起斧头,心里不是滋味,她虽然干不动农活,但也算任劳任怨,孙寡妇却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榨干她的体力。
冷风敲秋韵,一排迁徙的大雁飞过上空,掌珠眼睁睁看着一坨鸟屎落在了女人头上,还氽了稀。
孙寡妇嗷一声,用烟杆狠狠掴了掌珠一下,“晦气玩意,自打带你回来,老娘就一直倒霉!”
掌珠咬下唇,“那您把卖身契给我,我走便是。”
“呵——”孙寡妇冷笑,抱臂道:“老娘花了十二两银子买你回来,你当我是济贫的大善人?老娘就算养条狗,也比你懂得报恩!”
女人三十有二,在村里算是数一数二的美人,举手投足间有些风情,但眼底的混浊,让她看上去老了十载。
反观掌珠,十五六的年岁,如初绽的蔷薇,娇艳欲滴,配上纯净的杏眼,将妩媚和清纯融为一体。
也是,若非美人胚子,也入不了孙寡妇的眼。清泉入混流,大抵是世间最无奈的事吧。
孙寡妇扯了扯打绺的长发,嫌弃地抹掉鸟屎,“跟你说个事。”
“嗯?”
“隔壁村的郑秀才看上你了,准备出二十两银子做彩礼,成不?”
掌珠觳觫一下,那郑秀才虽有些点墨,但一直考不上举人,仕途堪忧不说,还酸腐刻薄、为人阴险,常给身边人穿小鞋,想到他贼眉鼠眼的样子,掌珠打心底厌恶。
孙寡妇看她没有动心,勾了勾唇,语气缓和道:“就知你心气儿高,看不上他。”
掌珠刚松口气,孙寡妇又抛出另一个诱惑,令掌珠如坠冰窟。
“里正家的长子是个有出息的,考上了进士,现在翰林院供职,中秋要回来探亲,我打算把你送过去给他做妾。”
那男子名叫赵寄,在翰林院任庶吉士,家中已有一妻两妾。
庶吉士没有品阶,但能在翰林院做事,听上去体面,而且,有被提拔的可能。在孙寡妇这样的人眼里,那便是京城的大官人了。
掌珠使劲摇头,鬓上的琉璃坠子来回晃动。
孙寡妇不理会小姑娘的厌恶与无措,哼一声警告道:“你少给老娘动歪心思,卖身契在我这,你出不了镇子的大门。”
掌珠当然知道这一点,所以一直忍气吞声,她举起斧头,发泄似的劈下,“砰”一声,木桩飞出一个角,劈歪了。
“没用的东西!”孙寡妇推开她,边骂边劈柴。
掌株拾起柴火,走进灶房,蹲在灶洞前燃火,白烟过后,一团团黑夜辣得直流眼泪,许是当过娇贵人,实在干不得粗活。
她出身书香人家,父亲是开私塾的,母亲是琴匠,家境殷实。
七岁那年,她随父母南下游历,却被山匪拦路截杀,那伙山匪有规矩,不杀孩童,便放了她。她乞讨着回城,在途中被牙婆拐走。
思及此,掌珠抹了一把眼泪花,继续烧火。
晨鸡报晓,家家户户燃起炊烟。
一顿早饭清汤寡水,因心里揣着事,掌珠没怎么吃,咬了几口发面饼,便背上篓子,名义上是去采野菜,实则是去探路,她想走水路逃离。
村里有条大河,能通往京城,早在三个月前,她就开始研究舆图,已将京城附近了解个七七八八,一有机会,她就会来到河边,等待通往京城的船只,可等了数月,连船的影子都未见到。
丹枫迎秋,山涧里到处橙黄橘绿,为了不被怀疑,掌珠赤脚下水,拨弄芦苇丛,寻找芡实。
倏地,脚腕一紧,有什么东西缠住了她。
掌珠用手里的竹竿使劲戳水,“有蛇!”
空旷山涧,回荡着小姑娘的惊呼,一只斑嘴鸭游来,将喙嘴插入水中,拧了拧脖子,随即,扑腾着翅膀,踏水而逃。
见状,掌珠更加笃定,她被水蛇缠上了。
她继续用竹竿戳水,却听闷哼一声,紧接着,水面冒起泡泡。
这条水蛇不小啊!
掌珠扑倒在水里,顾不得其他,费力往岸边爬,终于摆脱了那个力道。
待爬上岸,气儿还没喘匀,一条属于人类的手臂伸出了水面......
惊吓过度,掌珠晕了过去。
一名老者从水里走出来,看见晕倒的粉衣小姑娘,眯了下眼。
他环视一圈,目光如炬,胸口的箭伤已经溃烂,再不医治,恐怕要交代在这里了。斜睨一眼小姑娘,浓眉挑起,趔趄地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小娃子。”
小姑娘拧拧眉,悠悠睁开眼。
萧荆从未见过谁的眼眸会这般清澈,黑白分明,跟被春雨洗涤过一样。
他从靴筒里抽出匕首,插在小姑娘面前,“现在,老夫问一句,你答一句。”
“你是山贼吗?”小姑娘被那把匕首晃了眼睛,怯生生问道,内心里,最惧怕山贼,若非山贼,又怎会失去双亲。
萧荆低沉回答:“是。”
话落,明显见她哆嗦一下。
萧荆捂住伤口,脸色惨白,眼前开始出现叠影,“这里是何处?”
“多雨村。”
“距京城多少华里?”
掌珠摇摇头。
萧荆身体微晃,单手撑地,“你是何人?”
掌珠虽没见过什么世面,但人不傻,观老者言行举止,并不粗鲁,反而透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或许是个受难者。
“我是村里的人。”
萧荆指指自己的伤口,“能处理吗?”
掌珠懵懵地点头,“我试试。”
萍水相逢,她没理由害自己,何况,自己急需就医。
他摘下拇指的黄玉扳指,塞给她,“赏你的。”
“......”
须臾,掌珠搀扶着萧荆,走在阡陌交错的田间小路上,此时,她还不知,偶发善心救得的老者,会是她今后锦绣路上的大贵人。
作者有话要说: 忍不住,开文了,有小可爱在吗?
算是一个灰姑娘本该遇王子,却遇见了傲娇毒舌臭屁狗子的故事(也不是)
高亮提示:
1.前世今生,再续前缘,所以前世注定不完美,但两世,男主只爱女主一人,两人前世记忆会慢慢恢复。
2.女主非女强,会成长的,男主疯批老狗,在女主梦里出现那个就是。
3.真香打脸。
出场的老头很重要。
萧荆:老头?
萧砚夕:不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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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王魏柯,残疾偏执,众人皆惧,只有新来的小婢女不怕他。
小婢女倾城貌美,清纯可人,不仅要做魏柯的通房丫头,还要做他的侍医。
魏柯问小婢女为何不怕他?
小婢女凝着男人手掌的疤,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或许他不相信,前世的因,种今生的果。暴戾如他,也会有个温柔的女子,愿意爱他。
后来,小婢女忽然消失,他差点掀了整个平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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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尚书楚遥未婚先孕,老皇帝要为她招夫婿。楚遥跪在金銮殿上,“平凉王此番立功,陛下想如何奖赏他?”
老皇帝:“黄金千两,良田百亩。”
楚遥摸摸自己的肚子,莞尔道:“不如送他个孩子。”
【注】:1.女主重生,为了接近男主,假扮婢女,真正的身份是皇帝的长姐。2.女主是男主前世的白月光。3.双洁,甜文。
☆、第 2 章
道远日暮,黧黑小伙们从田里回来,路过孙家篱笆院时,纷纷侧目张望,孙寡妇家的养女容貌出挑,水灵似蜜.桃,腰肢似杨柳,让人看着心痒痒,只是,小姑娘眼光高,从不多看他们一眼。
掌珠站在井旁弯腰打水,裙带将她不盈一握的细腰勒得更为惹眼,一名小伙吹声口哨,佻达唱道:“孙家的姑娘呦嘿,吾的心肝呦嘿......”
掌珠黛眉渐拢,拎起水桶走向灶房,烦不胜烦。
她是方圆十里,最炙手可热的姑娘,十五岁出落得亭亭玉立,通身纯净的气质,我见犹怜。
小伙们趴在篱笆墙上,轮番打趣,到底是年纪轻,瞧见娇美的姑娘,不懂掩饰,大剌剌表达爱慕之意。
孙寡妇回来时,看见趴在自家篱笆墙上的小伙们,拿起烟杆往他们后背上招呼,“看什么看,看了也不是你们的,我家掌珠订出去了,你们给老娘滚远点!”
“订给哪户人家了?”
孙寡妇掐腰,“里正家的赵大公子。”
小伙们心凉一半,在翰林院做事的赵寄,不是他们能比的。
孙寡妇扬起下巴,颇为得意,日后有赵家撑腰,谁敢惹她!这么想着,她看掌珠,简直像在看摇钱树。
掌珠听见她在院子外趾高气扬的话语,心里突突跳,听说赵寄已到了临城,今晚就能回村。
孙寡妇看她慢吞吞的,挤开她,动作麻利地蒸了一屉素馅包子。
历来,掌珠都要等孙寡妇吃完,再上桌,今儿孙寡妇心情好,又有求掌珠,自然眉开眼笑,拉着她一同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