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欢欢突然想到以前,主流最喜欢给人们灌输金钱不是万能的思想,比如金钱买不到爱情说。
哪个傻子一把年纪会说出这样的话?
不是蠢就是坏。
有点生活阅历的人,哪个不会发现:金钱是个好东西,它买得到爱情买得到友情买得到亲情。
一千块钱,她的好朋友回来了。
当然,她和魏明山之间并不是这么红果果。
“你最近都在干嘛呢?”魏明山问,红苹果一样的脸蛋上挂着少女特有的迷人的笑。
这样的好朋友真是赏心悦目。
赵欢欢你是一个se狼。
赵欢欢在心里唾弃了一下自己。
“我最近在干嘛?在想你啊!”赵欢欢笑着搂住魏明山的胳膊。
爱情也好友情也好亲情也好,都需要经营。
听赵欢欢这么一说,魏明山有了负疚感:“对不起,欢欢……”
“为什么要说对不起?”
“是我不好,这段时间疏远了你。”魏明山诚恳歉然说道。
“我也不好,我不应该不早点去找你。”
“其实我也可以主动去找你,可是我没有。”
互相道歉了一番后,赵欢欢问:“你最近在干嘛呢?”
魏明山突然更加不好意思了,这段时间她并没有很想赵欢欢,只是偶然想到赵欢欢这个人,内心会有些不舒服。
那么,魏明山在干啥呢?
她和王剑见了几次面,当然都是借着买药的借口。
起初,对于女儿常去李明药店买药的事,高金娴很不喜欢。
高金娴认为一个小药店能有什么药可以对白血病有用,没想到吃了几次李明开的药,魏国的精气神竟越来越好了。
于是,不用魏明山提出,高金娴和魏国也会喊魏明山去李明药店里买药。
平常感冒、中暑、皮肤痒的药都喊魏明山去买。
魏明山便多了很多和王剑见面的机会。
在药店匆匆见一面,已经不能满足互相好感的两个人,于是两个人大胆约出来见了一面,在牛奶河畔。
牛奶河就是镇子郊区通往赵欢欢外婆家路上的一条河。
牛奶河因为河水呈现白色而得名。
牛奶河的河水原来也很清澈,后来跨省的一个镇子因为相邻,他们赖以营生的矾污染了镇子的这条河,于是河水成了白色。
镇子也为此得了那个镇子的赔偿。
牛奶河的风景是真好,石滩上一条白色的河流蜿蜒而过,在青山下就像一条白蛇。
那次约会,王剑偷走了魏明山的初吻。
不过这些怎么可以和赵欢欢说呢?
“我……我也在想你。”魏明山撒谎不如赵欢欢自然。
赵欢欢说道:“我不信。”
魏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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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播音员
面对赵欢欢雪亮的眸子,魏明山心虚得手足无措。
只听赵欢欢问道:“你和王剑是不是约会了?”
魏明山整个人一僵。
还是赵欢欢握了她的手,“好了好了,看把你吓的,我又不是你妈,我管你那么多干嘛?你要是被那浑小子骗了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是你朋友,我管你开不开心就可以了,既然你和他约会你能开心,那你就约会吧!”
赵欢欢的话说得魏明山有些不是滋味。
而赵欢欢也知道有些亏要自己亲自吃才会长记性。
旁人的劝在没有吃亏之前都跟苍蝇嗡嗡叫一样惹人讨厌。
“说一说约会的感受吧。”赵欢欢换了个或许能让魏明山开心一点的话题。
魏明山果然娇羞着露出了笑意。
赵欢欢知道恋爱期的女孩子是最希望有人听她讲一讲恋爱期的心情的。
“他对我很好。”魏明山说完咬着唇。
狗屁!
赵欢欢心里骂一声,嘴里却说道:“必须的啊,我们明山可是个又漂亮又善良的好女孩,如果他对你不好,那他还配跟你约会吗?他到底怎么对你好的?”
赵欢欢问住了魏明山。
她心头立时想到的便是牛奶河畔那个吻。
但是总不能跟赵欢欢说,王剑在牛奶河畔偷吻了她,所以他对她很好?
而情窦初开的少女的逻辑就是,一旦有了肌\肤之亲,那个人便对自己极好。
为什么长期被家暴的女人总是舍不得离婚呢?
就是因为一边被家暴男家暴,一边又与之耳鬓厮磨,常常让女性更加陷落其中不可自拔。
见魏明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赵欢欢只能尴尬地笑,她貌似已经猜出王剑和魏明山都进展到哪一步了。
赵欢欢只能怀揣老母亲的心嘱咐魏明山:“无论如何你还小,你得保护自己,不要让自己太吃亏就是了,你可知道世界上最年轻的母亲只有八岁,或许更小……”
魏明山顿时面颊如饮了酒,“欢欢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会……”
“希望你不会。”
然而恋爱期的女孩子,尤其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理智能战胜情感吗?
“希望你在对方坚持的情况下也依然不会。”
赵欢欢一再交代,可内心终归是不放心。
前一世,王剑的这段感情可把魏明山伤得不轻。
赵欢欢也不知道凭自己的能力能阻挡得了几分。
说到底她不是她亲妈,又能真正阻挡得了几分呢?
第N中学在下半年会举行冬季运动会,这是传统惯例。
运动会除了学生的项目以外,还有老师的项目。
足球,让萎靡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倪瑞生终于活了过来。
站在主席台上,赵欢欢看着足球场上倪瑞生追着足球跑的小小的身形,露出笑容。
老师开心起来就好。
为了不值得的女人不开心,不值得!
赵欢欢之所以站在主席台上,是因为倪瑞生让她担任他们班的通讯员。
每个班在运动会时都有宣传报道组。
学霸赵欢欢当然写得一手好作文,担任初一二班宣传报道组组长必须的。
赵欢欢也没有辜负倪瑞生的期望,一个上午就写了好几篇报道。
主席台上坐着的是播音组。
播音组组长是高二的一个漂亮学姐。
学姐很喜欢赵欢欢的稿子,每当赵欢欢送稿子到主席台上,学姐都要亲自念。
学姐旁边坐着的播音员是初一一班的马莎莎。
学姐播完赵欢欢的稿子,一关麦就要和马莎莎说:“写得太好了!真是写得太好了!”
马莎莎都在心里翻个白眼:她也想念赵欢欢的稿子呢!
赵欢欢刚想从主席台上下去,就听有人叫自己,是播音组负责的老师白芸。
因为退租的事情,白芸对赵欢欢心里有了很多好感,男朋友这个得意门生她喜欢。
“欢欢,你过来一下。”白芸向赵欢欢招手。
赵欢欢走过去,甜甜说道:“师娘,什么事啊?”
别人叫白芸白老师,赵欢欢喊师娘。
白芸有些不习惯,但是想到自己反正和刘烨也不分手,当得起这声“师娘”。
于是白芸心情愉悦给赵欢欢塞了份宣传稿。
“那个谁肚子疼上厕所了,这篇稿子你替播一下。”
白芸口中那个谁就是高二学姐,因为播音员的位置上,学姐不在。
“好的,老师。”赵欢欢可不想推辞,她心里才不想当什么宣传报道组组长,她就想当个播音员。
赵欢欢有多爱出风头,赵欢欢自己知道。
她最讨厌当幕后英雄,她就想在台前出风头。
赵欢欢从小的梦想就是当主持人当演员上电视,当然,这对于她之前的苦逼人生来说,是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赵欢欢领了稿子就去学姐的位置上播稿子。
播完稿子才发现旁边坐着的马莎莎一直盯着自己。
马莎莎很漂亮,圆脸,短发,却没有假小子的感觉,而是清丽爽朗。
马莎莎家境好,父母都是有文化的人,姑姑又是镇上名师,和赵欢欢那种家境是两个阶层。
马莎莎成绩很好,年段前十。
赵欢欢对上马莎莎的眸子,不禁在心里打个问号:学姐肚子疼,可是马莎莎也是播音员,为什么白芸不让马莎莎播稿子呢?
“我不想播别人写的稿子,”马莎莎仿佛是赵欢欢肚里的蛔虫,“你能写篇稿子给我播吗?”
马莎莎说着向后看了看,确定学姐还在厕所蹲着,急促催促赵欢欢:“你就在这儿写,你快点写一篇给我。”
“得多快?”赵欢欢问。
“学姐回来之前。”
“学姐回来之前写完吗?”
“不是,是学姐回来之前我必须播完。”
赵欢欢:“……”
好吧,虽然不知道学姐什么时候回来,但事不宜迟,说写就写。
写什么呢?
赵欢欢放眼操场上,各种比赛项目有条不紊进行,老师们学生们摇旗呐喊声回荡在操场上空。
赵欢欢发现了当裁判员的马莎莎的表姐夫,也就是马莎莎姑姑的女儿的男朋友,第N中学政教处主任。
找到了素材后,赵欢欢很快写出了一篇马屁文,题目就叫:裁判员老师,你辛苦了!
当有人提醒那位政教处主任,播音里在夸他。
政教处主任非常浮夸地金鸡独立姿势旋转360度,然后跳起,以示他开心的心情。
赵欢欢笑了一下,拍马屁有人开心,对于拍马屁的人来说是何等开心的事情,于是她心满意足准备离开主席台。
马莎莎喊住她:“等下运动会结束,我们一起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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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一角钱的过节
因为运动会,每个班回家的时间都不一样。
赵欢欢没有和魏明山一起回家。
操场上,马莎莎从初一一班的大本营走到初一二班的大本营,看着收拾妥当,准备回家的赵欢欢,热情说道:“欢欢,我们一起走吧。”
赵欢欢喜欢主动,喜欢选择,不喜欢被选择。
显然,她和马莎莎,她是被选择的结果。
这让赵欢欢觉得自己像个物件。
不过马莎莎是个好看的女生,对于这种被选择带来的一丝丝难受,就被赵欢欢忽略不计了。
“倪老师,那我回去了。”赵欢欢和倪瑞生说再见。
倪瑞生看到马莎莎正在等赵欢欢,突然想到播音的事:“欢欢,我今天好像听到你播音了。”
老师对自己的学生真是大爱,就那么短短一小段播音都被他听出来了。
“是的,播音的学姐肚子疼,白芸老师让我临时顶替的。”
倪瑞生看了看等在一旁的马莎莎说道:“莎莎是播音员,欢欢你多向莎莎学习,运动会之后,学校会举行演讲比赛,一个语文老师只能派一名学生参加,到时候你们两人都报名吧,咱们自己两个班先筛选一下。”
演讲比赛?
赵欢欢觉得新奇,这不是她的强项啊。
小学五年,像这种站在舞台上出风头的机会只有马莎莎这样的学生才有。
赵欢欢答应得爽快:“虽然我知道我肯定不如莎莎,但是重在参与,我会报名参加的。”
老师发出邀请,学生要有回响,才不会丢了老师的面子。
而马莎莎已经垮了脸色。
从小到大,这种讲故事或者演讲的比赛,老师都是直接点名参加,什么时候还需要在班上先筛选一轮了?
姑姑只是小学的老师,在中学就没有影响力了吗?中学这些老师可真势利!
马莎莎在心里愤愤不平,看着倪瑞生的眼神也露出不善。
赵欢欢当然看在眼里,对马莎莎的内心活动也猜了个大概。
特权阶层就是这样,特权失效的时候就觉得社会不公。
倒是底层,从来没有享受过特权的滋味,也就无所谓不能享受特权的失落了。
甚至,底层一些人跪久了,对于某些特权阶层少享受了一些特权就要开始怜悯起他们来。
“你不是要跟我一起回家吗?走吧!”赵欢欢的语气开始变硬。
一路上,马莎莎都闷闷不乐。
赵欢欢也不多说,一直到了镇上,赵欢欢停了脚步:“你家住哪儿,需要我送你回家吗?”
“好吧。”马莎莎勉为其难答应,显出自己娇小姐的优越感来。
赵欢欢盯着马莎莎穿着肉色丝袜的腿,漂亮的撒谎裙子刚好遮到膝盖处,赵欢欢伸手靠近那裙子,马莎莎往后一步:“你干嘛?”
赵欢欢收回手:“让我来猜猜你裙子里面穿的啥?”
“还能穿啥?”马莎莎有些窘迫。
“是一件秋裤吧,为了好看,裤脚卷起来,用肉色丝袜固定住。”
赵欢欢准确说出马莎莎裙子底下的情形,马莎莎又紧张又诧异:“你……你怎么知道的?”
马莎莎这种又要温度又要风度的穿衣方法,赵欢欢前世就见识过了。
她拍拍马莎莎的肩膀:“别紧张,我也经常这么穿。”
怎么可能?
马莎莎不信。
都是小学同过五年学校的人,赵欢欢家里什么家境,能有钱让她又穿裙子又穿丝袜?
其实马莎莎和赵欢欢在小学的时候就一起玩过。
有次放学后,马莎莎也让赵欢欢送她回家。
马莎莎的爸爸妈妈特别热情,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给了赵欢欢一角钱。
穷疯了的赵欢欢见钱眼开,推脱一二之后就收下了一角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