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婚男主之后[穿书]——下限君一路好走
时间:2021-04-19 09:22:32

  他道:“聚宝阁放在明面上售卖的东西,几乎都是出自名家炼器师,价格不菲是理所应当之事,小檀越不必太过失望。”
  沈闻:……合着你是觉得我产生“聚宝阁可以淘到价廉物美的东西”这种错觉本就是没意义的事情?
  像是感受到来自沈闻的怨念,求心极有求生欲地闭上了嘴。
  沈闻把手臂搁在膝盖上,乌云盖顶地垂下了头:“剑都豁口了,我等等还是去别的地方卖一柄新的吧。”
  求心终究是心软,见沈闻这样难得垂头丧气,便伸出手,倒了一些茶水在掌心。
  随后,他将掌心微微一倾斜,那水珠便淅淅沥沥的落在他的僧袍上,留下了点点水痕,他在那水痕之上轻轻摩挲了一会,就站起来:“小檀越随我来。”
  他拄着竹杖向前走了一步,示意沈闻跟上。
  沈闻垂下眼眸,迅速跟上了求心的脚步,她跟在他身后,注意到求心的步伐似乎是严格按照某种规律行走的,比如说向前三步,向左两步等等。
  她跟着求心,求心走一步她便跟一步,谁知他突然在某处停了下来,沈闻一个刹车不及时,直接撞到了求心的背上。
  “小檀越可愿意试试这柄剑?”
  沈闻揉着鼻子从他背后探出头来,目光落在了他说的某柄剑上。
  它一看就知道尘封在此多年,大家在它边上来来往往,却没有人愿意将目光越过那些剑锋锐利,闪闪发亮的宝器,落在它的身上,连聚宝阁的杂役,都懒得多看它一眼——以至于这柄剑的剑身上已经落下了不少灰尘。
  不必之前所见的那些宝剑都有名字,这柄剑的铭牌上只有“一柄剑”这样敷衍的称呼。
  无名、无饰、无出处,更无材质说明。
  价值只有一枚上品灵石。
  即使这样,也没人要。
  “求心所占,小檀越当与它有缘。”
  
 
 
第47章 47
  聚宝阁的伙计看到沈闻选了这把在聚宝阁之中最不起眼,已经放了许久的宝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一双富贵眼上上下下地打量了沈闻一番。
  身上穿的,是普通的法衣。
  脸上戴着没什么灵气,材质普通的面具。
  鬓发乱糟糟、束在脑后的马尾也乱糟糟。
  整个人身上就透出一股子让人一眼就能闻到味的穷酸。
  虽然有一双富贵眼,但是这位伙计好歹也是在聚宝阁工作多年,什么人没有见过?面前这个少年明显就是个囊中羞涩的散修,又不愿意去普通的武器店里找材质一般的灵铁剑,就来聚宝阁碰碰运气也是常有的事情。
  “姓燕的,你看上什么了?”越女在秘宝区那边转了一圈回来,却发现沈闻抱着一把平平无奇的宝剑站在柜台前,似乎是想要买下它。
  越女是广寒仙子的亲传弟子,从小到大什么好东西没有见过,霁月城又是九宗之一,其下的城寨、小宗门数不胜数,富得流油那自然是没话说,作为顾红霜的亲传弟子,越女每年从师父那拿的红包都够别人眼馋到眼珠子掉到地上了。
  她踱到沈闻边上,伸手摸了一把这把脏兮兮的宝剑,又有些嫌弃的搓了搓手指:“这把……都在这里放了多少年了呀,不行,我再给你挑一把吧。”她当然也不是白买的,沈闻对她态度一直不咸不淡,不冷不热,给他弹琵琶如对牛弹琴,给他送各大宗门都有的参赛者信息,他眼神都不波动一下就收下了。
  越女容貌自然是倩娜灵动,属于走在大街上回头率百分之百的小美人,也常有人私底下叫她“小广寒仙子”,正因为她的身份和容貌,盖过了她原本努力修炼得来的修为,让她成了不少男修的梦中情人。
  简而言之,她要是想要舔狗,那绝对是招招手就能招来一群。
  而沈闻对她一向冷淡,这种不咸不淡、根本没把她当回事、利用完了就丢的态度,反而……触动了越女的某些神经。
  用比较下流的比喻来说的话,大概就是“放置y,上头”。
  虽然这个姓燕的混蛋“冷漠、功利、又狡诈”,但是他穷啊!
  那给他买点什么好东西,说不定他的态度就好起来了呢?!
  这样想着,越女便伸手拽住了沈闻的胳膊:“走,我们再回武器区一趟,看看还有什么趁手的宝剑可给你使,你别担心,师父去年给了我一块聚宝阁的信物玉牌,一百灵石以下的宝剑我可以随意取一柄。你这剑,不知材质,不知出自谁手,指不定一枚灵石买了都是亏得慌呢。”
  要知道,一百灵石,那可是一个小宗门好几年的开销,霁月城当真是名副其实的富婆城。
  沈闻现在的想法用比较直观的语言来形容的话,那就是——富婆,我不想努力了jg没有人可以战胜免费兑换券的诱惑。
  沈闻的眼睛“叮”一下就亮了起来。
  边上的求心叹了口气:“凡是都是要讲究缘法的,小檀越同你手上这一柄宝剑有缘,便是同别的宝剑无缘了,无缘,便莫要强求。”
  沈闻:……
  这、这白嫖海豹一样的发言!这无氪玄学欧皇看不起氪金党的态度!
  越女一听求心发言就炸毛:“什么有缘无缘,灵石到了不就有缘了?”
  沈闻:……
  求心一脸的疑惑:“缘法玄妙,岂是‘灵石到了’便可求得的?小施主,若因此事心生执念,反而不妙才是。”
  越女气结。
  这个臭和尚,生的这么漂亮,怎么心肠这么歹毒。快到一边去,不要坏她的好事!
  求心脸上的疑惑并不是装出来的,毕竟,作为一个钢铁直男,他不知道自己到底说错了什么话,便让越女又炸了毛。
  被加在中间的沈闻:……
  她之前怎么一点都没注意到求心的白莲花功力如此深厚呢?毕竟之前,她身边只有一个被她逼成妈味吐槽役的贺兰韵,而贺兰韵在莫种意义上,没有长歪的时候也是个钢铁直男,也不会和求心产生什么冲突。
  而沈闻自己,也是个脑回路比钢铁直男还要直的直女。
  直到越女突然强行破门而入,试图加入这个小团体,才突然在微妙的直男x3组合里,搅起了一股修罗场的气息。
  也越发把求心衬得白莲味十足。
  于是沈闻只好揉揉太阳穴,一脸头疼道:“那个什么信物玉牌,你自己留着吧,我觉得这铁剑挺不错的,说不定是什么聚宝阁开店以来就放在这等待有缘人、出自某个知名不具的练气高手的宝物呢?”
  一边的伙计虚着眼:“这位小哥,你想太多了,这玩意确实是在我们这呆了很久了,但是吧,我们这个店,您也是知道的呀,真有这么大的漏可以捡,我们也别做生意了。”
  他这言下之意很明显了,这东西,就是块废铁,放在这好多年没人要,以一枚灵石的价格卖出去都是宰客。
  沈闻尴尬的揉了揉鼻子:“人还是要有梦想的,人没有梦想,和咸鱼有什么区别呢?”这么说着,她便从自己的储物袋里掏出了一枚上品灵石,“我就要这把剑了。”
  结账的伙计看了她一眼,摇摇头:“也好,这东西放在这这么久了,都没人要来买,您拿走了,也算是了了一桩心愿。”
  沈闻付完账,扭头看见越女鼓着腮帮子。
  “干、干嘛?”饶是厚脸皮如沈闻,也被她这幅怨念十足的样子唬地向后退了半步。
  “哼!”越女瞪了沈闻一眼,又狠狠瞪了求心一眼,跺了跺脚,扭头跑了。
  沈闻:……
  不会吧不会吧姐姐?
  她扭头瞥了一眼求心,却发现这和尚嘴角噙着一抹淡笑,似乎很开心的样子。
  也不知道他在开心些什么。
  沈闻:……
  不、不是老哥你又怎么回事?
  沈闻扶住了额头,最终决定放弃思考:“我们先回流云阁——等等,算了,还是先去找找越女。”
  虽然沈闻并不觉得在天机城这样的地方会有那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敢对越女做什么,但是找还是要找的。
  不然她和阿马那种全靠妹子眼瞎倒贴的咸鱼直男有什么区别。
  沈闻匆匆把新到手的宝剑背到背上的剑囊里,伸手拽着求心就走出了聚宝阁的大门,问原本守在聚宝阁门口一边的修士道:“这位大哥,你可见到霁月城的越女仙子过去了?”
  越女作为终赛第一场顺利进阶的女修,在天机城里也算是张名人脸了,那修士扭头,沈闻却见他边上露出了个原本被他遮得严严实实的人影。
  “求心小师父?”楚缳腰惊喜道,随后她将目光落在了求心边上的沈闻身上,愣了一会,又妩媚一笑道,“你们要找的越女姑娘往那边去了。”她指了指聚宝阁左边的方向,“她走得挺慢的,你俩走快些定能赶上。”
  既然求心在这里,那么求心边上这个小矮子,自然就是沈闻了。
  可是沈闻这幅打扮,楚缳腰又怎么不知道她就是那个在初试之中大出风头,惹了一身风言风语,却又在终比第一试之中爆冷的“剑修燕双鹰”呢?
  宗主之前让他们全力想办法帮“燕双鹰”的忙,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是认识的人?”楚缳腰身边的男修搂住了她的纤腰。
  “以前遇到过,生的好看,便多看了几眼。”楚缳腰落落大方承认道,环住了男修的胳膊,“吃醋?”
  男修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尖:“你什么性子我不知道?”便撸了一把楚缳腰的细腰,把她推进了聚宝阁的大门,“今天我高兴,你随便挑便是”。
  待到楚缳腰的目光被那琳琅满目的首饰彩衣吸引住了,他脸上的笑容却渐渐淡了下去,这男修本就生了一张俊俏又苍白的脸,不笑的时候就跟冰块雕琢成似的。
  他扭头,看向求心和沈闻离开的方向,浅灰色的眼珠子转了转,才抬腿跟上了楚缳腰。
  而在沈闻他们找到越女的时候,后者却被自家的师姐给叫了回去,自然也就只能各回各家,暂且不提了。
  在忙碌了一天之后,聚宝阁关门歇业,清点一日流水的时间一般都是午夜,待几个老账房清点完毕之后,自然有人注意到那柄自从聚宝阁开张之时便已经在店内挂名出售,价值只有一灵石的宝剑被人买走了。
  聚宝阁的总管在聚宝阁落成之时便在这里工作了,这把剑倒不是不能卖,只是他记得当初寄售之人留下一个规矩,若是卖出去了,便要和他联系,只需要放出他留在阁中的青鸟便是。
  总管想了想,便去青鸟楼,在一堆青鸟之中找到了一只麻雀大小的肥啾,喂了它一些带着灵力的银叶子,便将它放飞了出去。
  这小肥青团扑闪着翅膀,跃出了窗口,径直往下坠,差点没把总管的心也一起坠下去了,好在他趴到窗口又看了看,才见这小肥青团卖力地拍打着翅膀,往天上那轮明月追去了。
  而那青鸟越过高山,跨过湍流,终究是不辱使命,成功到达了目的地——一汪热气腾腾的灵水温泉。
  它报信的对象尚且正在沐浴。
  美人若芙蓉,盈盈清水间。
  烟缭雾裹,倩影微漾。
  “哦?师父的那柄老古董,终于卖出去了?”
  
 
 
第48章 48
  沈闻将自己浸入识海之中,确实如求心所说,这柄材质不明的朴素宝剑之上缠绕着某一种近似灵气一样的气息。
  之所以说是“近似”,只是因为沈闻通过将自己的步调和宝剑统一,通过观察之后得出的结论——这柄无名宝剑之上缠绕着的东西不是灵气,某种意义上来说,可能更接近于类似“执念”一样的东西。
  而缠绕着“执念”的武器,要么是来自铸造它的人,要么就是来自它的上一任主人,“无名”——沈闻自作主张将这柄出处未知、材质未知的宝剑取名叫“无名”——这柄剑的剑身非常干净,感觉不到一丝血腥气,可见从铸成开始,它就已经在聚宝阁吃灰了。
  而铸造者的“执念”就很难说是怎么一回事了,一般来说是在铸造这柄剑的过程之中,铸造者的用心、铸造剑的用意,都会通过注入的灵气和一锤一打之间的较量,实打实镌刻进灵剑的每一寸金属之中。
  原著中,贺兰韵的佩剑“眷红尘”……啊,抱歉,应该叫她阿马首席贴身大宫女,就是一柄有自我意识剑灵的极品法器,类似满星橙武那种概念。铸造“眷红尘”的铸造师是个暗恋有夫之妇的苦情种子,他同那有夫之妇青梅竹马、互许终身,却因为他只是一介散修,一个普通的炼器师,这段恋情被青梅竹马的家族所不容。最终青梅竹马另嫁他人,他满怀着红尘情殇寻得一处洞天宝地,在里头闭关百年,耗尽心血终于铸就这柄“眷红尘”。
  然后被阿马捡了个便宜。
  大概是因为铸剑师对于“青梅竹马”的感情实在是太过浓烈,以至于“眷红尘”剑灵化形之后,其实和青梅竹马长得一模一样。
  ——如果按照一般剧情发展,铸剑师未逝,这可能就变成《天才铸剑师的替身剑灵》这样的剧情了。
  然而可惜的是,他为了铸就这柄“眷红尘”,不惜拿自己的心头血去浇筑——所以沈闻说的“耗尽心血”其实是指物理意义上的。
  结果就是被阿马白捡了一柄橙武。自带妹子那种。
  想到这里,沈闻不由两眼柠檬地看了一眼真躺在床上呼呼大睡的贺兰韵。
  这小子在捡漏方面是真的气运好。
  不愧是原著龙傲天,号称“白捡”……不是,是“白麉仙人”的贺兰韵。
  沈闻又把目光放回了自己手上这把“无名”上,她能感受到这是一把挺不错的宝剑,灵气内敛,锋藏不露,再加上,她刚刚拿它去切了瓜,十分顺手。
  就跟切豆腐一样,一切到底,手感一流,甚至解压。
  于是她把自己储物袋里的灵兽肉干、茄子干、咸鱼等等都拿出来切的切,剖的剖,不瞒人说,其实有一种异乎寻常的上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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