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卷残云般的吃喝,隔壁桌的父子两人打着奶味的嗝儿,牵着手离开了。
“耶耶,这家酒楼的点心好好吃。”
“好吃就下回再来!”
这一桌的中年男人围观了全程,又目送这父子俩远去,腹中早就饥饿难耐。平时还不觉得,可这会儿看了一回现场吃播,馋得他的口水快速分泌,都快要饿坏了。虽然他没有看过后世的吃播视频,但这不妨碍他理解到看吃播的时候越馋约想看的心情。
就在他的灵魂即将被饥饿折磨疯的时候,一阵天籁之音把他唤醒了。
“客官,这是您要的吃食。”逆光而来的小二如同天神一样,把他的灵魂唤了回来。
小二在托盘上摆上了好几个小而精致的蒸笼,里面都是刚出炉的包子和烧卖。另外一个红瓷小碟中放着一个肉夹馍,还送来了一壶不知道是什么的茶水。
“客官,这是茉莉花茶,喝着非常清爽。”小二把东西都摆在中年男人的面前,加了一句,“不要钱的,算是请您喝的。”
不要钱的?那当然得试试!
中年男人得了赠品,心情非常舒爽。这迎风楼的老板就是会来事啊,那么一大壶茶虽然不用花多少钱,但却能留下来更多客人。能白占人便宜的事情,谁不爱啊?
氤氲的茶香熏人的眼,带着清幽的茉莉花香,最受文人雅士的追捧。什么“其香高洁”、“清逸远扬”地扯了一大堆,作诗作赋来赞这花茶有多好多好。仿佛喝了这壶茶,连人的品性道德都能变得高尚许多。
这便是新老板崔二的营销手段之一。
可惜,中年男人也不是那爱读书的,他闷头喝了一大口,只能说一句“好喝”来表达自己的喜爱。配着花茶吃点心,鲜香的肉包子和酥脆的肉夹馍,样样都可口无比,一时间胃口大开。
本来他还想把奶黄包也吃了的,但念着家中的妻子,还是收住了手,“她爱吃甜的,这种奶黄包应该合她的胃口。”
想象着婆娘的脸蛋,虽然比不过康平坊的美人儿,但在他的心里,确还是数十年前那个可人的模样。中年男人抬起头,才发现迎风楼里的食客越来越多了。大概是慕名而来,大家都想要尝一尝来自国子监的神奇美味。
“你说这儿什么最好吃?”
“听说包子好吃哩,都是肉的。”
“可老李昨天不是说奶黄包好吃吗?比樱桃酥酪还甜蜜几分。”
大堂里的谈话声越来越响,本来的高档酒楼热闹起来,活像街边坐满人的大排档一样。中年男人擦了擦嘴,提着打包的美食就离开了。在他刚起身的时候,一个眼尖的年轻人走了过来,占住了这里的座位。
“师父,这儿有位置了。”李淳风激动地朝袁天罡招了招手,招呼他过来。
刚才别人吃着他看着,饿得馋虫都出来了。不过瞧着师父面不改色的样子,果然是修为比他高上了许多。也许像师父那也修得大道的人,都不重视口腹之欲吧。
年轻人有点忏愧地低下头。
袁天罡点了一壶热牛奶,来暖暖肠胃。烫口的牛奶一喝到肚子里,他就感受到那股陌生又熟悉的灵气了,这……这和刘家村的食材很像,莫非这牛奶也是因娘娘的机缘而产生变化的?
弟子李淳风在道术上也有几分天赋,他吃着迎风楼的吃食,脸上的表情变换了好几次。他左往四周环顾了一圈,见旁人都在聊天,才压低了声音说:“师父,你瞧瞧这饭菜?不知道是哪里产出的,奶黄包中的灵气最多,肉末酸豆角包子次之……”
“为师也感受到了。”趁着弟子发呆,袁天罡吃喝的速度丝毫不慢,“我等会儿带你去一个地方,那里的灵气比这里还充裕。”
“什么!竟有如此福地!”年轻人压抑不住内心的惊喜,差点尖叫起来。
李淳风美滋滋地想着,若是日日吃着这些含有灵气的饭菜,说不定他真能得到大造化。只要不犯法,他什么都肯干,来换取这一份机缘。
小剧场
萧依依□□叨着这两个人,她看着村口的方向,叹了一口气:“不知道老袁来了没?再不来都快要放寒假了,他的弟子也不知道能不能干,能不能把村里的扫盲班搞起来?”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骄傲脸):我什么科目都会,堪称文理科全才!
萧依依:那好,就来当个小学老师兼主任吧,村里的小孩都归你管。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呜呜呜,我不能当校长吗?校长好像很厉害
萧依依:校长是老袁,你有意见?
李·精通天文·擅长数学·历史厉害·神棍·淳风:没意见,没意见。
第48章
神棍师徒都是不差钱的人, 出去忽悠一回, 自然有大把的钱送上来。
况且他们也是真专业人士,来到长安城之后,更是如鱼得水,开口“赠你两句”便赚得盆满钵满。短短数日就承接了许多家宅风水、小儿起名、算命占卜等任务, 他们拿着赚来的钱, 在迎风楼里吃喝得非常开心。
“师父, 要多上一壶热牛奶吗?”
“要!”
“师父, 那个肉夹馍看起来很好吃。”
“要!”
“师父, 隔壁桌竟然有花茶,要喝吗?”
“要!”
弟子李淳风正是能吃的时候,他一边吃着美味的食物, 一边感受到其中微弱的灵气,动以运作全身,吃得就更快了。老道袁天罡更是不甘示弱, 他年纪大了, 但是保养得宜,把自己收拾妥当后, 更像是风度翩翩的帅大叔。
在美味面前,师徒两人和其他食客没什么区别。
一番胡吃海塞之后,弟子李淳风挺着微微隆起的胃部, 满足地打了个嗝儿。嗯,钱好赚,这里的东西也好吃。但是他的肠胃还有几分余力, 起码能晚上再战一顿!
师父说了,要带他去一处洞天福地,那里的食材比这儿的灵气还多,相比是更加美味。
“师父,我们这是出城去?”李淳风被老道领着,看向越发荒凉的乡间小路,心中非常好奇。
“是啊,就在前面的刘家村。”袁天罡不知道娘娘最近是否过得安好,有些焦急,脚程便行走得更快了。
吃饱喝足之下,两人的体力都不错,加上几分道法的奥妙,走起路来健步如飞。离开迎风楼不到两刻钟的时间,他们便远远瞧见一处小村庄,依稀听得几声犬吠和牛叫声,屋舍俨然,还有数十亩方田被规划得整整齐齐。
田地上绿意葱葱,种植的作物也更加水灵硕大,和外面的果蔬完全不一样。
最吸引住李淳风注意的,是一丛肥硕的菘菜。概因它们长得实在是太太太太太大了!
唐朝的菘菜是大白菜的前身,还不具备后世那般肥厚的叶片,只是一颗瘦弱的小白菜。然而眼前所见的菘菜足足有陶盆那么大,目测一棵菘菜就有两三斤那么重,这可是了不得的事情。这样的一颗菘菜,足够做一大盆菜,养活一家老小了。
虽然吃着不顶饿,但也能哄哄肚子。
若是上报给朝廷,说不定可以被定为“祥瑞”,得到皇帝的嘉奖。
李淳风心中火热,他跑到了农场的菜田上,仔细观察,企图找到了果蔬增产的秘诀。他是个很认真的人,在菘菜的旁边蹲了下来,仔细把翻找附近的泥土。然后,他凭借着精妙的六感,辨别出空气中的少量灵气,从菜田往东走去,发现了隔壁的——
粪坑。
黑油油的牛粪被一层薄薄的土层掩盖住,大量的灵气与臭气相互交织着,让年轻人欲罢不能。为了国家,为了道术,他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把一大斤牛粪从坑里掏了出来。
哦,今天是成为掏粪男孩的一天(微笑)。
散发着强烈味道的牛粪被挖出来没多久,村里的狗就闻风而来。以一只金色长毛的大黄狗为首,十多只健壮的大土狗簇拥着它跑过来。它们为蛋黄派马首是瞻,十数双兽瞳直勾勾地盯着两人。
“汪汪汪。”
你们,为什么要偷粑粑?
金毛大狗的表情很严厉,语气也很冲,呲牙咧嘴的。妈妈说了,这些粑粑是增产的关键,村里的人都不允许私自偷肥,更何况是这些外乡人。虽然那个年纪大点的人看着有些眼熟,但熟人也不行!
袁天罡见到村里的群狗,暗道一声不好。淳风刚才挖了村里的牛粪,很有可能这正是群狗守着的。他认得前头的大狗是娘娘家里养着的,已开了灵智,能听懂人言。他露出了一个自认为还算和气的微笑,走了上前:
“敢问是蛋黄派大人吗?我们弟子两人是来找萧娘娘的,有要事商量。”
金毛大狗歪着头看人,努力回忆出是在哪里见过这个半老头子。妈妈姓萧,宫里的人也爱叫妈妈做萧娘娘。
李淳风看到这奇怪的一幕,师父竟然和狗商量,惊讶得说不出话来。莫非这狗就是传说中的灵兽?还受人驱使?
他偷偷地观察着这群狗,虽然面露凶悍,但是却没有进攻,显然是有组织的。而为首的金毛大狗生得比狼还大,这条狗的骨架子那么大,又浑身是肉,牙齿锋利……肯定是他打不过的。
局势胶着了半天,师徒两人也不敢迈开一步。终于在金毛大狗的第十次审视后,它摇了摇尾巴,吼了一声,十多只土狗立刻有序地让出一条路来。
“汪汪汪。”
你们跟着我走,要是敢搞事我咬死你。
蛋黄派绕着师徒两转了一圈,用眼神示意他们跟着走。掏粪男孩李淳风还不忘捡起手里的牛粪,在他看来,这个东西如此受狗群看中,一定是什么了不得的大宝贝。他为了修道,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
唉,臭就臭点吧,只要能吸收里面的灵气,我大吃一斤也行。
牛·大宝贝·粪:想不到我还有躺在神棍手心的一天!
刘家村的村民听着狗群的动静,正想要往外面看看是什么回事。只见之前来过村子里的道士带着一个年轻人,在狗群的守护(监视)下走过来了。
袁天罡的本事,之前村民们都已经见识过了。这样的高人指点你两招,就包你受用无穷啊。他们热情地朝他挥了挥手,喊道:“高人,今晚去我家用饭可好?我们家新出生的小子,不知道要取啥名字。”
一个汉子有些不好意思地问:“高人,高人您又来啦?我最近的运气旺吗?”
还有婆娘带着小孩凑了上来:“高人,我家这小子,说要跟您学习法术呢,您教教他呗。”
袁天罡一一打着哈哈,没有说实话,姑且应付过去。村民们虽然有些失望,但也表示极大的理解。懂风水的高人嘛,听说算卦都要收几百文,轻易不肯出手。要是高人什么都答应,那才叫奇怪呢。
蛋黄派回到山脚下的院子里,对着家里“汪”了一声,院墙内当即传出小兽嫩嫩的回应。
蛋黄派:“汪汪汪。”
妈妈在家没出什么事吧?
灰珍珠:“汪嗷嗷。”
没事,妈妈好着呢。
大狗安心了许多,妈妈的肚子越来越大了,它开始和灰珍珠轮班,坚持陪在妈妈的身边。要问灰珍珠是谁?
那是崔二上山打猎时,狗群杀死的那群狼的幼崽。蛋黄派这个杀千刀的,带着狗群杀了狼群一家,却抢了人家最年幼漂亮的小公主回来。
蛋黄派:谈恋爱吗?杀你全族的那种。
可怜这头出生没两个月的小狼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蛋黄派叼回了家。小狼崽还没断奶,正是个爱撒娇的小宝宝。萧依依在狗窝里发现了这头小狼,起初还以为是谁家的狗崽子丢了,在村子里问了一圈,也没有得到回应。
经验丰富的老猎户刘八伯说:“这灰色的毛皮,有些粗糙……莫非是山中的幼狼?”
这竟然是一条小狼?!蛋黄派把狼叼回了家里?
萧依依看向始作俑者蛋黄派,只见它把眼睛瞄向别处,一副“不关我事”的样子。这头小狼舔着萧依依的手心,叫声又嫩又娇,一双大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萧依依,仿佛在说不要将它抛弃似的。
“那就养着吧。”萧依依把小狼抱回了家,给它取名叫灰珍珠,“蛋黄派,这是你带回来的,你要负责养它,给它挣钱买好吃的。”
金毛大狗摇着尾巴,表示同意。这般下来,灰珍珠在小院里总算正式落户了,蛋黄派把小媳妇看得比眼珠子还重,连灵泉水都让给灰珍珠喝。
灰毛小狼天天吃肉喝泉水,性子通透机灵,懂得守护萧依依的安全。连开始颇有微词的李渊,也对它护主的行为连连称赞。
灰珍珠从里面打开了门栓,让蛋黄派从院子外进来。
金毛大狗把袁天罡和李淳风两人带到正堂,萧依依见老朋友过来,立刻就笑开了:“老袁,就等着你过来呢,我想要在村子里开个扫盲班,让大家姑且识几个字,你看行不行?”
“娘娘心善,自然是行的。”袁天罡行了一礼,还把徒弟给卖了,“我还把徒弟淳风带过来了,他对于天文算学都略懂皮毛,可以在扫盲班里传授一二。”
扫盲班?这是启迪民智的意思吗?
听起来真是个不错的主意。
李淳风当过神棍,当过小官,还没有当过老师呢。他本是个心怀天下的人,若是通过传授知识,能启迪民智,这样传扬开来,说不定能成为孔圣人那般的大能。
“谢谢太上皇后看得起在下。”年轻人做了一拜,满口答应,“能为村里的孩子传授知识,是淳风的福分。只是不知道这扫盲班是什么章程?我该如何去准备一二?”
师父已经跟他提点过,眼前的女子是太上皇新娶的皇后娘娘。李淳风没料到,这位大唐最尊贵的女人,竟然会洗净脂粉,过着田园生活。他没有怀疑萧依依的身份,这屋子里的摆设看似不起眼,但是仔细一瞧,做工不凡,样样都是精品。
只是,在李淳风作揖的时候,一坨黑色带臭的物体,从他的手心滑落,掉到了地上。
牛粪静静地躺在地上,享受着所有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