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二陛下从牙缝里剔出一丝酸菜叶子,见无人留意,又丢到了嘴里吞了下去。他看到臣子都吃得挺开心的,嘴角得意一笑,说:“这血肠真是个好东西,便宜,百姓们都吃得起,不浪费。”
“是啊是啊,微臣活了那么久,都没试过这种吃法呢。想必那个发明血肠的人,肯定是感怀百姓生活艰难,才想出这个法子。”长孙无忌接下了话茬,乐呵呵地捧了几句。
还别说,那血肠吃着真的挺香的。
以他对陛下的了解,今天出门肯定是遇到什么奇事,这会儿想要炫耀呢。
“这个血肠啊,是朕和太上皇一起做的。朕今天见百姓家里杀猪,想着这东西倒了也怪可惜的,以形补形,吃着能补血啊。”李二陛下不要脸地把功劳归到自己的身上,他装模做样地伸出双手,感叹道:“就是洗肠子太难受了,大冬天洗猪肠子,朕的手都一股味儿。”
大臣们:“……”
天呐,这陛下竟然亲自洗肠子?太上皇也在做这个血肠?
众人目光相对,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亲自洗肠子的皇帝,估计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们是要夸夸陛下心怀百姓,还是要劝陛下不要搞庖厨之事?
瞧着李二陛下这副“求表扬”的样子,还是夸夸他吧。
长孙无忌:“陛下仁厚,实乃大唐之福。”
房玄龄:“这血肠应当推广开来,让万民感悟吾皇之德。”
杜如晦:“陛下心系百姓,微臣远不如矣。”
……
幸好今天最爱逼逼的魏征没来,所以众人顺利地定下基调,让史官把这“贞观灌血肠”一事,记载在《唐史》当中。我们的君王是多么贤德啊,出得厅堂入得厨房,他为了百姓们能吃口荤的,亲自发明了这种血肠的做法!
血肠是多么美味啊,可蒸可煎可以做汤,要数那最好吃的做法,还是要和酸菜五花肉一起炖煮。长孙无忌最会拍皇帝的马匹,他当即作诗一首,写了一篇《冬日侍宴太极宫应诏》,来记录今日之事:
金汤扇凝脂,锅热下血肠。
接绶烟筵合,临香紫殿开。
日斜灯影去,风度酸香来。
既承农家豚,愿上万年碗。
装了一手好逼,李二陛下心满意足地和大臣们分享今日的欢乐农家行。众人听得入了迷,还问这血肠的调料比例是怎么放的,如何去除其中的猪膻味?
“这……就放些盐罢了。”李二陛下这个二吊子,可没有帮着李渊放调料啊。他努力地回忆起做血肠的过程,才发现自己差点装逼翻车了。
“大抵是这样吧。”房玄龄看出了陛下的窘况,没有追问下去,猪肉带有膻味的,只放盐可不好吃。他转移了话题,指着梁上的腊猪头,问道:“陛下,这个可是作什么用的?”
看到了那个大猪头,李二陛下又找到炫耀的话题了。他的眉头微微皱起,一脸感动的神奇,眼眶里都快要落下泪来。
他叹了一声,吸引住众人的注意力,才说:“这是太上皇给我做的腊猪头,怕我在宫里吃不好啊,让我下酒吃呢。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耶耶如今一把年纪了,还为我操心,实在是父爱拳拳啊。”
大臣们:“……哦。”
这对天家父子竟然关系如此之好?太上皇给当今陛下做腊肉?
打死他们都不相信啊!
他们谁不知道当今是怎么得来的皇位,太上皇看着陛下,总是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即使近年来太上皇的脾气好了不少,不再闹事了,可那杀子之仇,怎么可能一笔勾销?
众人打着哈哈,就把这件事圆过去了。
当日一起吃酸菜炖血肠的君臣们,大概没有想到,《唐史》中“贞观灌血肠”的记载和长孙无忌的那首《冬日侍宴太极宫应诏》,传出了宫外,又被百姓们所喜欢。百姓们感动极了,陛下竟然亲自洗肠子,来发明这一种美食,丰富大家的餐桌。
猪血和肠子都是不值钱的东西,又能煮出肉味,哄着肚子,岂不是一种物美价廉的美食?
百姓们跟着皇帝学做血肠,一代接一代的,竟让这种吃法流传到后世,广为人知。
从此,血肠与腊肉、腊肠等物,成为了冬天必吃的特色菜。而贞观大帝李世民,因为这个亲手洗肠子的美食小故事,被后人称为“血肠皇帝”“肠子皇帝”。要是他知道后人给自己取了这么一个绰号,大概会后悔得肠子都青吧。
谁叫你装逼?谁叫你洗肠子?
天知道,千年之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啊。
千年之后
冬天了,连呼出的气都是白的,这可真冷啊。行人们在路上冷得搓了搓手,匆匆而过,而一家路边小菜馆里,打出了“酸菜炖血肠”的招牌菜,一大锅只要28元,吸引了无数食客蜂拥而来。
一掀起门帘,一股酸香四溢的味道就飘了开来,让人的唾液急速分泌,更加饥肠辘辘。行家一闻就知道,这家放的酸菜正宗!炖血肠的味道肯定也不差!
最好的酸菜是用秋天的白菜腌的,买回来的大白菜洗净晾干,等叶子打蔫的时候,才用刀把白菜切成两块,稍稍在开水中烫一下。再按照一层菜一层盐的顺序,把酸菜缸填满,放上一块干净的石头压实就行。
腌了大约一个月的酸菜,口感极好,吃着非常爽口开胃。这时候金黄的酸菜丝,才能配得上主角血肠和五花肉。这家小餐馆的老板做得地道,血肠和酸菜的味道都好极了,能下两大碗米粉呢。好多食客一坐下,就指明要吃这道28元的的“大唐宫廷美食”。
“来啦来啦,大唐宫廷酸菜炖血肠来啦!”
李老板端着一个大锅,他的脸上满是幸福的笑容。多亏了这道菜,让他的生意红火了起来。酸菜炖血肠不赚钱,可那其余的小菜和啤酒饮料,他可没有少赚。
有食客笑了笑,调侃道:“老李,你这炖血肠,还算什么宫廷美食?你就瞎吹吧,皇帝哪里会吃这种东西啊。”
“这你就说错了。”李二指着锅里的酸菜炖血肠,一本正经地介绍到,“唐朝历史看过不?李世民是谁知道不?那位贞观大帝啊,就是发明这道菜的人。他最喜欢吃这个血肠了,他亲手洗肠子,来做这个血肠呢……”
食客们听到这个解释,半信半疑。
生怕自己的解说不够有说服力,李二还指了指小餐馆中供奉的一副画像,说:“瞧瞧吧,这就是肠子皇帝李世民。我每天都拜拜这个祖师爷,就希望他保佑我,让我的生意兴旺起来!”
食客们认真看着店里的一副古画画像,穿着龙袍倒挺像个人物的。不明觉厉,大家看着眼前的炖血肠,突然有种吃御膳的错觉!嘻嘻,和千古名人同吃一道菜,还挺带劲的,就好像用了皇帝同款似的。
有个眼尖的年轻人,看了看画像又看了看老板的脸,顿时乐了。
“李老板啊,这该不是您家祖宗吧?长得和你忒像的。宽额头,大鼻子的,那细长眼睛的神态哟,跟您亲爹似的。”
李二打着大唐宫廷美食的招牌,实则还没有认真看过那副画像呢。他仔细瞅了瞅,乐了,这画像里面的人和他有五六分相似,说不定还真是他祖宗呢。
次日,小饭馆的老板干得更有劲了,他逢人便说:“我是大唐皇帝的第八十九代孙,祖传宫廷美食,特价优惠酸菜炖血肠只要28……要不要来尝尝啊?”
第60章
入夜
难得今晚陛下驾临皇后的宫中, 长孙皇后的一脸喜色, 屏退了伺候的宫女们,从柜子里取出一个十寸长的雕花木匣子,献宝似的捧到李二陛下的面前。
“无垢,可是有什么宝物”李二陛下难得看到妻子面露喜色, 好奇地问了一句。
他知道皇后是个简朴的, 连番邦进贡的玉石玩器都入不了她的法眼。这个木匣子……似乎是萧娘娘给她的?难道装的是太上皇给的珍宝?
长孙皇后打开了匣子, 豪气地把其中的东西都倒到了桌面上。只听得“哗啦”一声, 铜钱堆了一桌子都是, 顿时满室铜臭味四散开来,虽然与大气的唐宫格格不入,但实在是叫人新生喜欢。
有谁会不稀罕钱呢?大概没有吧。
李二陛下看得眼都瞪直了, 声音不觉拔高了一个度:“这么多钱?是从哪里来的?”
堆得像小山一般高的铜钱,在灯光下发出柔美的光泽。目测约有十多斤,价值几千钱啊。这么多钱的用处可大了, 够平常人家数年的嚼用。贞观初年, 各地打仗和天灾接连发生,国库里一直不太充裕, 皇后和后宫妃子们都过得紧巴巴的,皇帝家里也没有余钱啊。
说句难听的,这皇帝当得比世家大族还穷。世家攒下了数百年的财富, 比李唐这一户暴发户日子强多了。
“是萧娘娘给我的,还有杨妃妹妹的一份子呢,我刚刚派人给她送去了。”长孙皇后如同平常人家的主妇一样, 为一个家里精打细算,“娘娘说这是一季度挣的钱,年底还能分红呢。”
她从小到大都没有挣过钱,如今和萧依依合伙搞农场,拿到了钱,心中格外兴奋。这笔钱不是宫里的,是她自己的,她可以随心所欲地花钱,买个首饰包包什么的,不用再担心谏官们说闲话了。
李二陛下读懂了皇后所想,替她高兴之余,又有些惭愧。自己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媳妇却连零花钱都没有,花钱都不得尽兴啊。他握住了长孙皇后的手,把她揽在怀里,感慨道:“朕的私库里还有一些,皇后何必如此。”
“这可不一样。”长孙皇后坐直了身体,调皮地笑了笑,“这是臣妾自己挣来的,挣来的!以后臣妾手里有了好多钱,陛下可不许打臣妾的主意。娘娘说今年还能继续赚一波,那个羽绒服什么的,都可以在城里卖啊……”
“好好好,朕就等着无垢养家。”
“要是陛下当了负心人,臣妾就不养你了。”
“哈哈,朕定不负相思意,不当司马相如。”
一夜好眠
唐宫中帝后恩.爱,而刘家村里的气氛温馨极了。李渊陪着萧依依在院子里散步,虽然天气冷了,但这项常规运动是每日都要进行的。萧依依的月份越来越大,连蛋黄派和灰珍珠都格外小心,不再在院子里疯跑了。
两人两狗在院子里漫步走着,今天的月光格外明亮。
萧依依穿着过膝的羽绒大衣,裹得像个球一样,她感觉到肚皮下的宝宝踢了她一脚,期待地说:“宝宝要乖哦,妈妈爱你,等着你出来哦。”
肚皮下的宝宝又伸了伸手,好像在和她打招呼似的。
李渊把手掌轻轻地按到萧依依肚皮的上方,他也感受到小生命的动作,惊奇地说:“咱们的儿子真有劲啊,一定是个淘气小子。”
萧依依横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是个儿子?”重男轻女可要不得!
“老袁说的啊,他前几天不是给你把过脉吗?”李渊毫不客气地把锅甩到隔壁袁天罡的身上,“老袁说了,孩子大概在明年夏天出生呢,那时候不冷了,也不怕孩子着凉。”
听他这么一说,萧依依的注意力都被转移开来了。她一想到白白胖胖的小娃娃喊她叫妈妈,顿时心都要化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这会是一个安静的小子还是淘气小子?
“对哦,我要给孩子做小衣服小鞋子了。”她突然想到这个问题,“孩子的新衣服和小被子都还没有准备呢。”
于是,她也不散步了,兴冲冲地回到屋里,拿出各种布料,还拿着炭笔比划着,想要立刻给宝宝裁剪出来一套小衣服。宝宝是属虎的,大约会像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吧。她兴致勃勃地在纸上画了好多老虎形象的卡通画,想要让人绣在宝宝的小衣服上。
有种类似给手办娃娃打扮的快乐!
李渊看着她突然间忙活起来,不好意思提醒她这衣服提早那么久做了,到时候就不鲜亮了。唐朝的染色工艺和后世的不一样,衣服放个把月就没那么鲜艳,他的孩子是皇子,肯定要穿最好的。这些提前做的小衣服,就算是给依依姐练练手吧。
他笑了笑,陪着她一起选布料,黄色的看着精神,宝宝穿着一定很好看。红色的瞧着就喜庆,来上一件红色小肚兜,像个锦鲤娃娃一样讨人喜欢。他看着萧依依满心眼里都是孩子,心里一阵阵暖意流动,这是他的媳妇,孩子也快要出来了。
自从萧依依从工作中退了出来,最近没什么事情干,整个人都有点蔫蔫的,看得他都有些心疼。如今做小衣服让她分了心,知道要干啥,心情也快活起来了。
“要不我们再给宝宝做一双虎头鞋和虎头帽子?”萧依依灵机一动,以前农村妈妈做的虎头鞋太好看了,小宝宝穿着绝对萌死个人了。她拿着一副大红色的绒布,在上面写写画画的,大有今晚开通宵,画出个虎头鞋草稿的意思。
李渊摇了摇头,拒绝道:“不好。”
“为什么呀?”萧依依不乐意,撇了撇嘴。
“你该睡觉啦,宝宝肯定是困了。”他靠在她的耳边,小声地哄到。男人的声音逗得她的耳边痒痒的,脸上也烧红起来。
萧依依腹中的宝宝轻轻地翻了个身,好像在调整好姿态入睡了。
她看了一眼老男人的侧脸,想到了些什么,脸红红地别过头去。她脱下羽绒服,钻进了暖暖的被窝,舒服得打了个哆嗦。
“睡啦,睡啦,不说啦。”
灯火被吹灭,熟悉的气息钻了进来,充斥了她整个鼻腔。她闻到了类似皂角粉的清凉味道,还有温热的呼吸,喷到了她的脖子上,让她非常安心。那人的手伸了过来,似是面对着稀世珍宝一样,虔诚地摸了摸她的肚子,然后轻轻的落下一吻。
“依依姐,爱你哦。”
即使在黑暗中,她也看到他亮晶晶的眼神,似乎装着整个世界。
她就是他的整个世界。
蛋黄派和灰珍珠都卧在床脚下,身下垫着柔软的小羊皮毯子,小狼崽没多久就睡熟了。蛋黄派舔了舔小狼崽的头顶,闻了闻那股诱人的少女狼骚味,大吸了一口气,舒服地翻了个身。金毛大狗把爪爪搭在了小狼崽身上,眼睛一闪一闪的,它选的媳妇真是好香。
再闻一闻,啊,这是少女狼的芬芳。